“好!”刘子洛躺在床上,但他没有睡,刚刚邓文杰的那些话何尝不是说自己。
糟糕!湿了!梦里真是相思苦呀!
上课铃声好比催生婆,只允学生早到,不许学生迟到。每天最烦的就是上午第一节课,现在正是睡懒觉的好时候,爬出被窝是件多么痛苦的事;这不,刘子洛早餐都来不及吃,拎着塑料袋就往教室跑!今天是论文讲座课;班导师可能会点名的。
还好,没迟到。刘子洛屁股刚刚吻到座椅上,铃声就催生结束了。今天特地找了个靠后的座位,而且旁边也没别人。打开久违的早餐,肆无忌惮地吃了起来,民以食为天,肚子填饱要紧,谁还不在乎这堂课听进去了多少。
导师在黑板前滔滔不绝地讲着,不停地用手抚mo代表智慧的秃发,陶醉在自己的演说当中,对班上的一些小动静并没有察觉;就导师在黑板上板书那刻,从教室后门溜进来一个身影,迅速地停在刘子洛座位旁边坐下。
刘子洛正在尽情享受着他美味早餐,对这突如其来的变化着实吓了一跳。定睛一看,这才心静下来,原来是班上的风liu浪子萧俊;据说这称号是有来历的,在大学里,优秀男生衡量的标准不是学习成绩,而是在于你以最快的时间俘虏女生的芳心,萧俊就是在速度中出名的人,他是班里最早恋爱的男生,听说靠了一根口香糖就促成了一段恋情,时间之短,成本之低,成为了本系男生中的佳话。
“你吓了我一跳,鬼鬼祟祟!”刘子洛惊魂未定“人吓人,吓死人!今天怎么啦,毕业论文课你都敢迟到,I真服了YOU!”
“没有点名吧?”是学生都怕点名,因为要扣学分,萧俊也有点后怕。
“怕点名还迟到!你运气好,没点名。”刘子洛接着用餐“吃了早餐没?”
“哪里还有空去买早餐,今天一大早就送我老婆去火车站!”萧俊摆出一脸的无奈“有女人真是麻烦,真羡慕你刘子洛还是自由身呀!”
“得了吧!你!”
“不信呀?你以后有女朋友就知道了!”萧俊道出了风liu也要付出代价。
“哟!多情浪子改邪归正啦,社会之福呀!”刘子洛接着消灭早餐“你老婆要出远门?去哪?还需要坐火车吗?”
“武汉!去实习!过一年半载才回来。”
“也这么久?你不怕分居两地之后,你老婆跟别人跑啦?”刘子洛马上想到邓文杰的问题。
“这种事有什么好担心的?跑了还更好!我可以再找一个,天下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支花。男人征服女人要靠技巧,那一切就可以在自己的掌控之中。”萧俊摆一副大哲学家的架式,开始卖弄着自己的成功之道。
刘子洛急切需要旁边这位哲学大师请教高招,笔记本和笔都准备好了,就等他传授必杀绝学:“什么技巧?”
“你找了女朋友吗?”
“没有。”刘子洛没打算告诉萧俊自己正在追求女孩子,漂亮女孩在萧俊眼里都是猎物。
萧俊嫌眼前这位泡妞初学者级别太低,故作神秘地说:“你都没入行,告诉你有个屁用!”
“我帮邓文杰向你学习!”刘子洛这么说,一来是借邓文杰暗夸萧俊的泡妞地位,另一目的也算是以防将来备用,多一套理论多一份信心。
“你真想学?”“真想学!”
“那好!我都快饿死了,拿个包子我吃,算是交学费。”萧俊也学会了市场经济那套,从刘子洛那索取个包子吃。随后问了一下邓文杰和英姿的情况。
“我跟你说呀。”萧俊现在才正式开始授课“出现这种情况,就应该使用自卑灌输法这招!”
“自卑灌输法?”
“对!自卑灌输法,就是要让她自卑,马克思主义说过,凡事是相对的,当女人自卑了,男人的地位自然就升上来了,她会觉得能和你谈恋爱是上天的一种赏赐,没有你的光辉,她会觉得自己很凄凉,当女人失去自信的时候,她是不敢给你带绿帽子的。”
“说得简单,那怎么让女人自卑?”
“关键就在这里,女人就好比一道菜,男人就是厨师,男人的任务就是给这道菜进行加工改造,一道生菜是没有人愿意品尝的,但经过厨师之手,切片,调味,烹饪之后,女人这道菜才会有存在的意义。”萧俊这时候又化身为一个爱情厨师,可能刘子洛的那个包子还不够他塞牙缝,刘子洛把最后一个包子也交了学费“邓文杰现在要做的就是调味,需要让女人自卑很简单,你只要给她加点醋。也许你能找到不吃饭的女人,但绝对找不到不吃醋的女人。”
“吃醋?”刘子洛感觉这位厨师说话很深奥。
“对!吃醋。比如说,找人给自己写一封情书,落款是一个女生,这个女生一定要比现任女友要优秀,并且她和那个女生认识但不熟,因为对方太熟悉就会漏陷儿,而完全不认识效果不明显;然后故意让现任女友看见这封情书。一般来讲,碰到这种事情女孩子都会开始自卑,有危机感。这时候就轮到你表露忠心说,我永远只爱你一人,女孩子一般会感动得流泪,他会觉得你是最可靠的男人,哪里还敢和你提分手。这就是诽闻的力量,知道为什么明星都喜欢传诽闻吗?因为他们知道诽闻越多就越有魅力。”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不愧是风liu浪子!”刘子洛没想到做厨师也这么有学问,对萧俊佩服不已“不知道这招邓文杰管不管用?”
“百分之九十管用,其实男女两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分分离离是很正常的事情,电视上不老上演这剧情吗;就是分手了也不出奇,大家都有各自的选择和自由嘛!将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我相信女朋友没有最好的,只有更好的,你慢慢体会吧!”萧俊从厨师又变回到哲学家“你代我向邓文杰说,没有哪一条法则规定如果你和她恋爱了,你就要和她私守一辈子,事事难料!只要方法使用得当,一切皆有可能。”最后以一句广告词结尾,萧俊都没想到,自己不但能笑傲恋爱,连广告语都能用得恰到好处,简直就是天才。
刘子洛在想,哪一个女孩子适合给邓文杰写情书?看到邓文杰还在前排听课,一粒药丸可以治疗邓文杰的感冒,那一段感情呢?两年的感情就像是个慢性病,需要用药物长久服用,如果隔日间断就会出现不适应,英姿现在就是这味药。一个月后这味药就要短缺了,邓文杰必须开始要习惯脱离药物治疗,这些天在宿舍里邓文杰抑郁寡欢,每天早睡早起,看上去似乎很正常,其实越正常表明他越不正常,这种症状通常就是所谓不良反应。
下了课,刘子洛一个人坐在学校操场上,这时候一个人回宿舍也没啥意思,邓文杰肯定又去图书馆了,倒不如自己到操场上溜达溜达。眼看和自己一起成长的这所校园,就像一个大车站,每天都有人进站出站,上演着一幕幕的悲欢与离合。以前没有感觉到,可是最近这感觉越来越强烈,感觉这里前所未有的可亲。
“刘子洛吗?我是英姿,你方便现在过来吗?我想要你捎点东西给邓文杰。”英姿这时候打电话给刘子洛。
刘子洛满口答应了,这些天一直都想安慰安慰邓文杰,但邓文杰是倔脾气,去探探英姿是怎么想的也好。顺便也可以再捧捧运气,说不定路上又能见到那女孩。
刘子洛骑着他的自行车,路过学校广场,广场的一角聚集了很多人,在人群中央挂这一面鲜红的横幅,随风飘扬,条幅上写着八个大字<义务捐血,利人利己>。记得上次也是在一个活动现场见到她,可惜地点不是在自己学校。刘子洛穿过熙攘的人群,心中涌出了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如果不是和英姿有约在身,还真有献血的冲动。
一路上也没有遇见那个雷锋美女。远远的看到英姿站在医学院门口等他,刘子洛停好了自行车说:“等了很久呀!”
“没有!刚刚下来!”英姿手里拎着一纸袋“还没吃饭吧?我们先去食堂吃个饭,麻烦你啦,劳你跑过来一趟。”
每个学校的食堂都是一样,一到吃饭时间个个像从牢房里放出来,生怕瞬间饭菜就被抢购一空;刘子洛和英姿两人坐在了食堂的一角里边吃边聊。
“你们在哪照的?八一广场吗?改明儿我也去照两张!”刘子洛手里拿着英姿的那个纸袋,从中抽几张照片。
“是啊,八一广场都挺不错的,要不是那天下雨,光线很暗,照出来的效果很一般。”
“听邓文杰说,你下个月20号要去上海实习了,前途无量,恭喜你呀!”“谢谢!”
“真羡慕你,要出远门,上海可是大城市,你爸妈会不会舍不得你一个女孩子在外工作?要是我,肯定舍不得!”
“舍不得又有什么办法,寒窗苦读五年不就是为了这个,大城市的机会多一点。该学以致用的时候啦。”
“到时候不要把我们这群老朋友忘了。”刘子洛开始切入正题“其实除了你家里有人舍不得你外,在我同一间房里面还有一个人也舍不得你。你真的很幸福哦!”
“哪能呀!”英姿脸上露上了幸福的笑容“你们班最近很忙吗?我这几天打电话到你们宿舍,没人接,他经常去阅览室写论文吗?想找到他比登天还难!还好,你有手机。”
“邓文杰这人你还不知道,对导师布置的作业就像对待圣旨一样。”刘子洛帮邓文杰说好话“你可能不知道,上次你告诉他去上海医科获得批准后,晚上他对我说,他也要努力,争取到上海去开画展,说怎么也不能拉你的后腿。这些天基本上都泡在图书馆里,我除了晚上睡觉前能见到他,也就没有别的时间了。”
“他也真傻!”女孩子往往就喜欢说反话。
“他还说两年时间太长了。告诉你个小秘密,其实邓文杰真的很在乎你的,最近他正在筹划送什么礼物给你。只不过他说你要是去了上海,自己却一个人留在南昌,挺不适应的。”
“换了谁都不适应,我一个人背井离乡在外求学!我还是个女孩子呢,有哪个女生不是想和自己心爱的人永远开开心心在一起,我也不例外。这次实习对于我来讲,怎么都是个机会!人的一生当中没有几次这样难得的机会,我只有一个心愿,希望他能等我回来!两年的时间不是太长也不是太短。”
“邓文杰一定会等你回来的,这点我绝对可以向你保证。”刘子洛看见英姿那么喜欢邓文杰,都不忍心瞎编乱造邓文杰的诽闻。
“邓文杰有你这样的朋友,我真替他高兴。时间的推移可以让很多事情改变,但是如果感情是真的,多久都不会变。对了!听他说你遇到了个很漂亮的女孩,是南昌大学的吗?我有同学在南昌大学读书,不如我叫他们帮你打听打听,这事情不要急,你们既然见过面,说明你们是有缘分的。”
听到英姿这话,这次可以得到英姿同学的大力相助,刘子洛更不好意思用邓文杰的诽闻去伤害她了。其实杰姿两个人都是很了解对方的,都能够理解对方的苦心。而自己呢?又何时能够等到这份爱!
“安静!我想这些天大家已经看到了操场上的宣传横幅了吧。无偿献血是光荣的,利人也同样是利己,献血是勇气,鲜血是爱心。我相信我们班级体里有很多同学都是极富有爱心的。只要你身体允许,比如说没有贫血,没有非典和艾滋病,那就用你们的爱心去援助那些需要血液的人,今天是最后一天了,有意向的同学请伸出你们的臂膀为社会尽自己的一份责任和义务吧…”班长陈兴国慷慨激昂地在讲台上为动员献血说了一大堆废话。
刘子洛为昨天踢输球,被陈兴国嘲笑叫臭脚,极不爽:“你看陈兴国那身板,虎背熊腰,他如果不献个半斤八两的血,简直对不起他那副身段。”
“我看他要是被抽掉八两血,明天非得拄拐棍来上课不可,班上又多了一个加入你的派系---轻瘦派!”邓文杰笑刘子洛没肉。
“你别看我瘦!可是血源充沛。今天我就要把我的血投身给公益事业!”罗李二人都决定响应号召去义务捐血。
学校广场上今天也是特别热闹,那块红色的横幅仍然在风中摇曳,向在为今天来了这么多献血勇士招手致敬。今天的人比前几天的人看上去要多很多,有些甚至排了很长的队。每个人都挽起长袖,特别看到有些男同学恨自己生活在这个和平年代,挽起了两只衣袖子像要去冲锋陷阵为国杀敌,大义凛然让医生护士往自己胳膊上扎,他们班也有个这样的人,就是陈兴国。
陈兴国是吉林人,一脸的络腮胡,加上东北人特有的人高马大基因,刘子洛的体形和他相差悬殊,导致经常输球被他讥讽,为了挽回面子,刘子洛也常在别人面前说陈兴国壮得像头牛,这头牛没有去耕田简直就是中国农产业的一大损失;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之前肯定干过屠夫杀过猪之类的话。
“宜~~!到底是捐血还是去杀日本鬼子呀!你看陈兴国那鸟样!”刘子洛指着前排的陈兴国给邓文杰看。“咦!人呢?”人实在是太多了,邓文杰不知道什么时候和自己走散了,刚想拿陈兴国取笑,才发现自己已经身处人海之中,哪里还能寻到邓文杰的影子。刘子洛于是游走于人群之中,他往队伍排得较短的一列后面走去,打算先献完血再去找邓文杰。
“这位同学!这边是中文系的队伍,你是哪个系的?”一只手在刘子洛的胳膊上碰了碰。刘子洛回过头一看,还没等他出声。对方又先抢话:“是你!”对方神情显得又惊讶又兴奋。
刘子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种意外,比针头猛扎在自己手臂上还突然。和自己说话的不就是那个,那个自己朝思暮想的漂亮女孩子。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在一个星期前,她还是一点都没有变化,秀发飘逸动人,宛如书中走出来的颜如玉,白色的上衣,黑色的长裤,正对着自己笑容可掬,大白天看到这微笑让刘子洛怀疑自己是不是大白天撞了鬼,死命地眨了两下眼睛,没错,是真的。刘子洛这才敢打招呼:“是你!最近好吗?”
“呵!还好!”女孩的热情和之前的印象反差很大“你是来献血吗?这里是中文系的队伍,你们美工系是在前面第四队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