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人物性格一旦追求完美,抛开性格内部的矛盾运动,不仅不能赢得性格美,反而使性格类型化、公式化,从而丧失性格的审美价值。因为所谓的“完美”,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在活生生的生命中,特别是在活生生的、复杂万分的人身上是不存在的。“完美”,只存在于神学的观念中,只存在于人的玄学思辨中。人为的“完美”的最高审美标准,总是带有虚幻性。人创造了“完美”的概念,但是,人永远无法产生与这一概念完全相等的人。因此,任何事物,包括人,当我们说它是完美的时候,事实上这一事物,这一个人已是抽象化了的东西,一旦把它具体化,就会发觉它的不完美,它的缺陷。就像一个圆,当它是抽象的圆时,它是完美的,但当它是具体的圆时,总是有毛病的,绝不可能是纯粹的圆。人也是如此,实际存在着的“完美”的人只有一个,这就是人自己塑造出来的并不存在的“神”。因此,在文学艺术中,固执地追求高大完美的时侯,创造出来的“完美”形象就必然是观念的化身,必然是缺乏人的生气的寓言品,千篇一律的人造图式。
我们说,绝对“完美”的人只存在于神学的观念中,而不存在于人的现实中,是有根据的。因为在神学观念中,人是上帝完美的创造物,人应当是完美的,是没有内心的矛盾的。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不妨重温一下18世纪在法国发生的一件事。1753年,第戎科学院发表了《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征文启事,卢梭被这个题目所激动,开始思考这个题目。最后,他得出结论,一切痛苦都是来自人自身,来自人自身并不完善。他这样叙述自己的思考:“我无情地驳斥了人间的无聊的谎言;我大胆地把人们因时间和事物的进展而变了样的天性赤裸裸地揭露出来,并把‘人所形成的人’和自然人加以比较,从所谓‘人的完善化’中,指出人类苦难的真正根源。我的灵魂,被这些卓绝的默想所激发,上升到神的境界。在那境界中,我看到我的同类在他们因固执成见而走入的迷途上,还继续朝着错误、灾难和罪恶的方向前进。我于是用一种他们所不能听见的微弱声音,向他们喊道:‘你们都是毫无道理的人,你们不断地埋怨自然,要知道你们的一切痛苦,都来自你们自己。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第29页。但是,卢梭的观念无法被当时的欧洲所理解,他没有获得奖金。第戎科学院把奖金授予了一篇与卢梭持有相反观念的论文,这是无名的达尔拜尔神父所写的。这位神父与奥古斯丁关于人的观念是相通的,他不承认人的内心世界有矛盾,而固执地认为人是绝对完善的。他在论文中这样说:“我们应当这样假想:从创造者的手出来的人的本性可以比做得了清洁的露水和温暖的阳光而开放的花朵,它的清新、灿烂和芬芳,同样使人迷恋……人本是为了认识一切而生的,他会毫无错误地认识一切。他无须害怕黑暗,也无须害怕骗人的光明。他所看到的都是美好的、正确的东西;他的心灵和他的精神绝不发生矛盾。”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商务印书馆,第30页。达尔拜尔神父这种人的观念说明:关于人的完善化的观念,人的单一化观念,正是神的观念。这种把人看成绝对完善的神的观念,在现实中是站不住脚的。如果人为地把人塑造成绝对完美的人,便会造成文学艺术的一种病态。
车尔尼雪夫斯基就把要求完美看成是文学创作中的“病态”表现。鲁迅先生也把这种现象视为病态现象,他称这种现象为“十景病”——盲目的、人为地追求十全十美的病。他说,我国有一种普遍的精神现象就是追求“十全十美”,不够十,也要凑成十。所以点心要有十样锦,菜要有十碗,音乐要有十番,阎罗要有十殿,药要有十全大补。对风景也是如此,只要看一下县志,一个县本来并没有十景,也硬凑成十景。鲁迅把这种人为地追求“完美”的病态看成是艺术的敌人,这种病不除,绝不会有悲喜剧艺术。他说:“悲壮滑稽,却都是十景病的仇敌,因为都有破坏性,虽然所破坏的方面各不同。中国如十景病尚存,则不但卢梭他们似的疯子绝不产生,并且也绝不产生一个悲剧作家或喜剧作家或讽刺诗人。所有的,只是喜剧底人物或非喜剧非悲剧底人物,在互相模造的十景中生存,一面各各带了十景病。”《再论雷峰塔的倒掉》。《鲁迅全集》第一卷,第193页。人物性格一旦染上十景病,其命运也只有在“互相模造”的病态中生存,只有一律的抽象模式,决不会有丰富的个性。
十景病患者,竭力掩盖“缺陷”,以为这就可以达到美,他们不知道,这恰恰造成虚假,造成丑恶。这种病态,是因为他们不懂得美丑的辩证法,不懂得产生美的内在机制。其实,只有美和丑的对立统一才能产生美的效应。美丑总是互相依存,互相转化互相映衬的。“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善与恶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这是雨果着名的话,也确实是美的规律。另一个提出美学概念的德国美学家鲍姆加登说:“丑的事物,单就它本身来说,可以用美的方式去想;较美的事物也可以用一种丑的方式去想。”见《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商务印书馆,第144页。我国古代有些思想家不承认“缺陷之美”,例如荀子就认为“君子知夫不全不粹之不足以为美也”,“天见其明,地见其光,君子贵其全也”。《荀子·劝学》。
但是,另外有一些思想家则有很丰富的美丑组合的辩证思想,他们论述了美与丑、善与恶都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反相成、互相依存的。老子说的“曲则全,枉则直”,“物或损之有益,或益之而损”,“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等,都是我们所熟知的。葛洪在《抱朴子》表现出,他已意识到完美的东西不一定都美,美中也有丑,而有缺陷、有弱点的东西,不一定就是丑,丑中也必含有美的分子;一件东西中如果美多于丑,便是美的,而丑多于美,则为丑的事物,而且美的东西必定表现为多样的形态,表现为美丑并举的形态。他说:“能言莫不褒尧,而尧政不必皆得也;举世莫不贬桀,而桀事不必尽失也。故一条之枯,不损繁林之蓊蔼;蒿麦冬生,无解毕发之肃杀;西施有所恶而不能减其美者,美多也;嫫母有所美而不能救其丑者,丑笃也。”又说:“锐锋产乎钝石,明火炽乎暗木,贵珠出乎贱蚌,美玉出乎丑璞。”葛洪:《抱朴子·博喻》。葛洪指出美的事物其实是美丑多种关系的总和,因此,“有所恶”,也不能减其美。
最值得重视的是清代的文学理论家叶燮,可以说,他是我国美学领域中第一个以较完整的理论形态来说明美丑的二重组合关系的。他说:“凡物之义不孤行,必有其偶为对待。弃者,取之对待也。”又说:“夫道本无有可弃,本无有可取,道之常也。有弃有取,道之变也。有弃斯有取,有取斯有弃,道之变而常也。故物之弃有万,吾以二统之;物之取亦有万,吾以二摄之……”叶燮:《二取亭记》。《己畦文集》卷六。叶燮认为事物尽管千变万化但都是对立两极的互相依存,互相联结,互相转化。这种“对待”之义无时不有,无处不有。他在《原诗·外篇上》中又说:“陈熟、生新,二者于义为对待。对待之义,自太极生两仪以后,无事无物不然:日月、寒暑、昼夜,以及人事之万有——生死、贵贱、贫富、高卑、上下、长短、远近、新旧、大小、香臭、深浅、明暗,种种两端,不可枚举。”又说:“大约对待之两端,各有美有恶,非美恶有所偏于一者也。其间惟生死、贵贱、贫富、香臭,人皆美生而恶死,美香而恶臭,美富贵而恶贫贱。然逢、比之尽忠,死何尝不美?!江总之白首,生何尝不恶?!幽兰得粪而肥,臭以成美;海木生香则萎,香反为恶。”
懂得这种美丑辩证法的人,在塑造美的形象时,绝不回避缺陷,而且要通过表现缺陷美而显示出更迷人的美。关于这点,英国的美学家博克曾有一段很辩证的论述:“就感觉对象或感性事物来说,完善本身决不是美的原因,在女性方面,最高的美往往带有脆弱和不完善的意味,女人们很体会到这一点,因此她们学着咬舌头说话,走起路来摇摇欲坠,装弱不禁风甚至装病。她们在这些姿态上都在学自然天性的指导,最动人的美是在多愁中的美,其次是含羞红脸。谦虚是对不完善或有缺点的默认,它一般被认为是一种可爱的品质,而且也确实有加强其他可爱品质的效果。常言道,‘应该爱完善’,我看这句话就足以证明完善并不一定惹人爱,谁听说过我们应该爱一个漂亮女人呢?甚至于应该爱一个美的动物呢?在爱美的问题上,你受到感动,并不需要意志点头赞同。”见《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商务印书馆,第120页。
鲁迅翻译介绍的厨川白村的《出了象牙之塔》,有一节《缺陷之美》,说明了缺陷美就像美人脸上带上小小的黑痣,虽是缺陷,但反而“惹人的眼睛”,显得更美,所以有许多民族美丽的女子故意在自己的脸上画上黑点。这个黑痣,只要放在恰当的部位,只要是人物个性中的有机物,它就会表现出美的特性。厨川白村在这节文章中说:“‘浑然如玉’这类的话,是有的。其实是无论看怎样的人物,在那性格上,什么地方一定有些缺点,于是假想出,或者理想化出一个全无缺点的人格来,名之曰神,然而所谓神这东西,似乎在人类一伙儿里是没有的。”厨川白村先指出“完美”的人物只存在于神界中,在现实的地上是不存在的。
在现实中则是另一种情况:“看起各人的境遇来,也一定总有些什么缺陷。有钱,却生病;身体很好,然而穷。一面赚着钱,则一面在赔本。刚以为这样做就好了,而还没有好的事立刻跟着一件一件地出来。人类所做的事,无瑕的事是没有的,比如即使极其愉快地旅行在长路中,一定要带一两件失策,或者什么苦恼,不舒服的事。于是人类就假想了毫无这样缺陷的圆满具足的境,试造出天国或极乐世界来,但是这样的东西,在这地上,是没有的。”《鲁迅全集》二十卷本。第十三卷,第173页。既然性格上,境遇上,社会上,都有各样的缺陷。缺陷所在的处所,一定现出不兼容的两种力的纠葛和冲突来。将这纠葛,这冲突,从纵、从横、从上、从下描写出来,就是戏曲,就是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