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逆天高手混都市
9062600000111

第111章 大内第一高手花残雨

京华玉龙山,其实不是一座山,而是京华近郊的一座无名土丘,属于把京华郊区地图放大一百倍都找不到的一座土丘。

可因为有人在这个土丘上修建了一座别墅,并把这座方圆一公里内全是绿化带的别墅起名为玉龙山别墅,所以每当有知情的人提起这个地方来时,都会称之为玉龙山,反而把‘别墅’两个字给忽略了。

据说,这座玉龙山别墅主人姓花,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时候,耗资4000万精心打造出了这座豪宅。别墅建筑在地上是3层,地下是2层,拥有私家游泳池和停车场,总建筑面积为2162平米。

九十年代末,当这座很不符合当时华夏国情的建筑物出现后,别墅前方那条横向长达两公里的公路上,除了挂着一种血红色车牌的汽车、和偶尔有骑着嘉陵70摩托车附近居民经过外,从没有一辆私家车或者政府部门车辆出现过在这条路上,尽管这条不算太宽的公路两头并没有任何的警示牌。

这种现象很诡异,也很让人费解,有人说它是军事禁区,有人说它其实是病毒试验基地,还有很多人却说它是鬼宅……

八月京华早上八点的阳光,因为现在政府大力推广绿色城市而变得多了几分古时的柔媚。

是的,柔媚。

柔媚的阳光下,一辆挂着血红牌照的老式红旗轿车,缓缓的驶到了那栋地上建筑面积为三层的别墅前。车门打开,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司机下车,然后态度很恭敬的打开车子的后门:“公主,请下车吧。”

车里的那位戎装女军官,启齿一笑后从车里跳了下来:“方伯,你怎么也学着他们胡闹叫我公主啦?还是叫我秦朝吧。”

“呵呵,”方伯和蔼的笑笑:“我觉得公主这个名字很好听。”

“他呢?是在看书还是在后面花园散步?”既然方伯非得这样称呼自己,秦朝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向别墅四周打量了一下。

“刚才我去路口接您时,少爷还在二楼书房看书。”方伯说:“这时候应该还在书房。”

“嗯,那你上去和他说一句,就说我来了。”

“我们一起上去吧,公主你也不是外人。”

“方伯,你去看看,我就在这儿等吧,”秦朝抬头看了一眼二楼的某个窗口,眼里带着崇拜和仰慕:“他在看书的时候,不喜欢别人打搅的。”

“那好,你在这儿稍等。”方伯稍微弯了下腰,然后转身走进了别墅客厅。

正如方伯接秦朝过来时开的车子一样,别墅内部的装潢也很老式。地面上铺着来自波斯的地毯,所有的摆设包括旋转而上的楼梯,都是用红木或者黄利木所做。一座一人多高的老式落地钟摆在客厅一角,钟摆一荡一荡的,映着客厅上方的古典吊灯。

脚蹬老式布鞋的方伯,落脚无声的走到二楼一间向阳的房门前,举手轻轻的敲了三下,两长一短。

“进来吧方伯。”一个让人听了后很容易联想到冬日暖阳的男人声音,从那扇核桃木做成的门板后传来。

方伯推开那扇一触就开的房门,眼睛盯着地毯:“三少,公主来了,就在楼下。”

“呵呵,”被称为三少的年轻人笑笑,放下手中的书本,从太师椅靠背上拿过一条雪白是毛巾,轻轻的擦了擦手后站了起来:“她消息倒是挺灵通的,我昨天晚上才回国,今天她就来了。方伯,快请她上来吧,我给她泡茶。”

“是。”方伯低声回答了一声,然后带上了门。

三少,真名叫花残雨。男,29岁,身高一米七九,体重69公斤。玉龙山别墅的第二代主人,手持华夏漫天实业28%的股份,被好事之人称为京华第一少。其实,他内心更希望别人在提起他时,能够称呼他另外一个绰号---‘铁划王’。

银钩铁划虽然以性别进行了明确的分组,可无论是银钩还是铁划,都会尊称花残雨为‘大内第一高手’。

事实上,在华夏‘银钩铁划’中,花残雨的确是当之无愧的第一高手。

花残雨,并不和其他银钩铁划那样单纯的以保护首长安全,他更热衷于去做那些可以用黑夜掩盖的任务。自从他加入铁划的这十一年中,接到过127次任务,平均每个月外出一次,但却从无一次失败。

从八年前,就从没有一个人,敢主动向花残雨挑战铁划王这个荣誉。因为没有谁能够依靠个人能力在一小时四十八分钟内,把盘踞中东数年、由十三人组成的王牌杀手组合十三犹太斩于马下,可他做到了,在他21岁的那一年。

更没有谁有把握,可以在独身面对曾经的国际杀手之王‘夜枭’时将她重创,可他做到了,在他24岁那一年。

每次外出回来,花残雨就会来到玉龙山别墅。

玉龙山别墅,是花家在华夏的权利象征。

可除了花残雨之外,花家其他人却从没有机会在这栋别墅中连续住上三天以上,哪怕是他那四个在华夏有着巨大政治前途的父辈、在华夏商场有着‘北漫语’之称的亲妹妹花漫语……可这五个在华夏官商两道有着巨大影响力的花家人物,却从没有过任何一句怨言。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是花残雨,是身在政治局委员的花老爷子最宠爱的孙子。

帮帮帮,听到三长两短的叩门声后,正在凝神泡茶的花残雨头也不抬的说:“进来吧。”

秦朝推门走了进来,脸上带着比天山雪莲还要干净的笑容:“三哥,听方伯说,你又要给我泡功夫茶吗?”

“坐。”花残雨眼睛盯着手里的茶具,温柔的笑笑。

爷爷是政治局委员、去年的卫戍警卫团比武冠军秦朝,在花残雨面前,一点都找不到该有的骄横。此时就像是你邻家那个最乖最听话的小妹那样,款款的坐在花残雨对面的一张椅子上,又手托着下巴,右肘放在膝盖上,一双灵俏的眼睛盯着他那双白净纤长的手。

“这些茶叶,是我上个月从云楠大理护国寺老方丈那儿带回来的。”花残雨将泡出来的第一遍水倒在旁边的一个黑陶瓦罐中,然后又在那把紫砂茶壶中续上热水:“老方丈说,这种茶叶除了可以生津止渴提神外,还可以美容,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呵呵,你喝一杯试试呢。”

“嗯,我觉得肯定可以美容的,因为我从门外就闻到茶香了呢。”秦朝笑着伸出双手,接过花残雨递过来的那个比酒盅大不了多少的茶杯。在他将要松手时,她用纤细雪白的右手无名指轻轻的勾了一下他的手背,刚想感受那种肌肤相亲的惬意感,却发现他的眉毛跳了一下。于是,她就再也闻不到茶香了。

有意无意的,花残雨在缩回手后摸起毛巾擦了一下手背,然后笑着端起另外一杯茶,柔声说:“秦朝,你品尝一下呢。”

“好的。”虽然秦朝的心被花残雨刚才那个动作刺的生疼,可她还是强作笑颜的双手捧着茶杯,放在嘴边小小的抿了一口,随即闭着眼的低声说:“好香。”

“呵呵,”这种茶叶闻起来香,但喝起来却是极苦。花残雨眼里闪过一丝失望,温柔的笑笑:“秦朝,其实从你六岁那一年起,我就知道你最不爱喝的饮品就是茶了。但这么多年来,你却总是违心的说我给你泡的茶好香。唉,这是何苦呢?”

明明知道一个女孩子不爱喝茶,但每次她到你家,你还是会精心泡上一杯茶……这是不是在委婉的拒绝什么?或者说,是在表达什么不满?

“三哥,你知道什么是近朱者赤,或者、或者说是爱屋及乌吧?”好像根本没有听懂花残雨话中的意思,秦朝端着茶杯,眼睛盯着茶几,声音很轻,轻的就像是夏日田野里地下的那些小虫在呼吸。

虽然我不怎么爱喝茶,可因为我喜欢你,所以我就说它很香。这就是秦朝说这句话的意思。

如果一个身高一米七一,三围35/24/34 ,有着一张比天山雪莲还要干净脸庞的戎装女军官,柔声对你说出这句包含着求爱的话语,你会怎么样?你要是心跳呼吸都没有加速,连眼神都没有改变一下的话,那你就是个女人,也许是个背背山……或者,你就是花残雨,一个生理方面正常却无视于秦朝求爱的花残雨。

“那个人是谁?”花残雨从没有回答秦朝的问题,而是反问了一句。在他看来,秦朝的这个问题根本不需要回答。因为,天底下,除了他花残雨可以这样外,就再也没有一个男人有资格无视军中公主的求爱。虽然他不怎么在乎、甚至在婉拒秦朝。但除了秦朝外,泱泱华夏,却再也没有一个女孩子值得让他亲手泡茶了。

听到花残雨一下把话题扯到那个人上,秦朝笑容一僵,接着放下茶杯:“三哥,我本想当面告诉你这件事的,没想到你却先知道了。”

“他叫楚铮,是吧?”花残雨把头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的说:“楚铮,男,25岁,已婚。七年前参军入伍,21岁那年出国打工,153天前回国,119天前结婚,现在云水集团冀南分部上班。妻子柴秀芳,蜀中绣花镇乡下人,务农在家。其父楚天台,其母云若兮,七年前从冀南乡下唐王镇搬到京华,现住葫芦巷56号四合院。楚天台现在是京华盘山集团的保安处副处长……当然,这些档案也许有些出入,不过我不在意。”

“三哥,你不会是听到那个家伙说的一些胡话吧?”此时秦朝脸上的笑容,已经被让人心疼的紧张所代替:“他、他只是一个神经病。因为在七年前我接兵时见过我,就、就……其实,我已经好好把他教训一顿了。”

“神经病?”花残雨睁开眼睛,看着秦朝的目光中带着淡淡的讥诮:“向风,他是警卫团去年比武的第三名吧?可他会被一个神经病一脚踢飞?你,比武冠军,会被一个神经病卡在墙上,又任由你连打上百拳而在第二天就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