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你不知道的刑侦内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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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你不知道的抢劫案(1)

十二秒犯罪

咣咣两声,柜台的玻璃被砸碎;哗哗三把,纯金首饰进了提包;金店老板王老头,立时三刻就扑过去揪巴,却被人家推了个四脚朝天。售货员小妹,站在柜台里边呆若木鸡。这时,报警器拉响了。围观的人也上来了,案犯们却大摇大摆地出了门,三顶耀眼的蓝头盔;三身崭新的迷彩服;三辆紫红的摩托车。接着,汽油味伴着蓝烟轰的一片炸响。秋风扫过,蓝烟散尽,留下三行远去的车辙。

金店被抢,价值六万块。发案时间,当晚七点整。

监控录像记下了发案过程,但录像的总长度仅为十二秒。也就是说,这个速度比刘翔打破的世界纪录还要短些。当然这也是天津历史上,干得最利索的一起金店抢劫案。

很快,樊队就带着他的弟兄们来了。金店门外,已经拉好了隔离线,隔离线外边早就站满了看热闹的人群。有人好像认识樊队,说,这是刑警队的樊队。有人呼应,什么樊队啊?该是饭队吧?吃干饭的。这话,樊队显然是听见了,但他却像是没听见,还是神情松弛,细步轻摇。进了现场靠墙站稳,摸出香烟点上,静静地吸着。金店老板王老头想过来搭讪,樊队朝他摇了摇手,示意他先别过来,接着吸他的烟。

外人往往会认为,刑警队长总是满脸威严,毕竟他们需要面对的好事不是很多,所以人们印象中的刑警,甚至电视剧里的刑警们,好像就应该是那个面孔。但我总想说,那是误解了。我这次采访的时候,樊队就说过,比如咱的亲人得了重病,当家属的能不害怕吗?肯定害怕。但是医院的大夫呢?大夫就不能害怕。不害怕的大夫倒不是没有人性,因为他得绞尽脑汁地抢救病人,抢劫的过程必须心态平和冷静。如果他也害怕,病人可就悬了。刑警也一样,金店被抢了能不后怕吗?肯定后怕。可刑警却必须放松。刑警放松也不是不尽责,因为放松才能出智慧。所以,樊队到现场,历来很松弛。有人说他是饭队,他才听不见的。

我曾经当过少年体校的教练。那时虽年轻,但我也听说过一种和樊队的理论有些近似的道理。这道理是,只有充分放松,才能充分紧张,才能产生最强的爆发力。所有竞技体育,无一能出其右。听了樊队的话,也让我想起了当年。

金店老板王老头,终于等来了和樊队交流的机会。但是樊队想听王老头的介绍,却是在他反复观察了那十二秒钟的录像之后。王老头呢?也是在勘查现场的法医给他的腰伤做了初步检查之后。王老头比刚才平静了许多,樊队却开始紧张了。

樊队说,老爷子您坐下。我先说,我说得对,您就点头。我说得不对,您就摇头。您看行不行?王老头点头。

晚上七点钟,闯进来三个戴着摩托头盔,穿着迷彩服的人。对吗?王老头点头。进门就拿大锤砸柜台的玻璃对不对?王老头点头。砸开玻璃就抓了三把金首饰是不是?点头。这时您上去想跟其中的一个揪巴?点头。然后他就把您推了个四脚朝天?点头。再然后他们三个人冲出去上了摩托车?点头。开车就往东边跑了?点头。

在金店老板王老头如此这般地点过了六次头之后。樊队递过去一个也让王老头开口的机会。樊队说,案犯推您的时候,该是跟您打了个照面吧?看清他模样没有?王老头说,到现在我也觉得奇怪,我怎么在他脸上看见的是我自己呢?后来我还想了,难道是闹鬼啦?难道是他们还撒了迷幻药?樊队后来对我说,那天的案犯都是全封闭头盔。前边的挡风玻璃可以翻开也能合上,学问就在这挡风玻璃的材质上。有一种玻璃就像一种特殊的镜子,里边可以看见外边,外边却没法看见里边。因为录像上记录得不明显,所以我才问他。既然王老头在对方的脸上看见的是自己,就说明头盔挡风玻璃的特殊材质,而不是像王老头说的,闹鬼或者是撒迷幻药。

同时,樊队的弟兄们走访了金店门外的围观人群和小商小贩们。大家介绍的内容几乎和王老头说的一样。不过也有不少人说,停车、推门、开砸、出门、上车、走人,就跟电视里的警匪片似的,开始我们还以为是哪个剧组在抓拍《重案六组》呢。

樊队后来跟我说,回头您也看看录像吧,真像是警匪片呢。

综合前边的介绍:三个戴头盔穿着迷彩的男人,一个拿着大锤抡大锤;一个跟在大锤后边提着包装东西;一个举着匕首并推了王老头一把。后边的录像和证词都一样,就是三个人的背影。

现场是公共场所,技术员很难提取有完整的足迹。碎玻璃上有白色纤维的残存,说明案犯戴着手套。案犯一言未发,录像上没留下有价值的声音痕迹。樊队说,有价值的线索有两个:一个是现场砸玻璃的大锤留下了,大锤十八磅、崭新、锤身上还留着一枚崭新的不干胶标志,是XX厂家的商标,另一个就是残留在王老头手指上的蓝色痕迹。那天老头刚从厕所出来,而且是刚刚洗了手。技术鉴定的蓝色痕迹是自喷漆留下的。录像上王老头跟案犯揪巴的时候,右手和案犯的头盔有过接触,推定案犯头盔的蓝颜色有可能不是本色。

樊队说,这几个小子想得好,买了红头盔再用自喷漆把它染蓝了,不就可以把自己藏得更深了吗?可他们也没想想,我这个吃着老百姓干饭的刑警队长也不是只会吃干饭的吧?你们能把头盔喷成了蓝色,就不能把摩托车也喷成了红色吗?你们每人一身的迷彩服还是崭新的,难道你们家还生产迷彩服吗?你把大锤丢在了现场,你们家也肯定不会生产大锤吧?说着话,樊队就从沙发后边拎出了大锤递给我说,何老师您也掂量掂量,这么重的大锤要是抡起来,咣咣两声就能把玻璃给敲碎了。您说他们会是什么岁数呢?我拿过大锤掂了掂说,肯定比我这岁数要年轻。

而且,金店的柜台玻璃可是特制的。如果根据您这个岁数减去二十岁,再根据玻璃的特质再把他们减去十岁的话,抡锤的案犯就不该超过三十岁,或者说,也就是二十岁上下吧?我说,我同意你的分析。但在当时,你也这么肯定吗?直觉。咱当刑警的,必须具备很好的直觉。当时我就想,晚上七点,正是四里八乡的秋收刚过。农民卖了粮食,手里有了钱,所以来逛街的人才特别多。他们几个小子单选这个时候来,就说明他们熟悉本地情况,同时也胆大妄为。

以往是不是跟金店老板也有过矛盾呢?当天我们就查明了,跟王老头没关系,就是个见财起意,提前预谋。万事俱备之后,上手就抄家伙。

也该说说几个案犯了。这哥仨抢了金店之后,就藏了摩托、脱了迷彩服也扔了头盔,打车就奔了河北省的胜芳。进酒店开了三间房,出酒店又奔了酒馆,酒足饭饱之后去歌厅,鬼哭狼嚎之后又带着小姐回酒店。次日,往返了几家提前就看好了的金店。于是,六万块钱的金首饰就变成了四万块钱的现金。花天酒地地又重复了一天之后,才打车回到了天津。但他们没敢回本地,而是在相邻的市区又住了下来。

当然,这都是樊队他们费尽了周折之后的侦查结果,而在当时,这几个小子仍然逍遥在云里雾里。

段子说到这里,该介绍樊队他们的侦查方向了。也正在这时,樊队家里出了一件烦心的事。因为,女儿的高考结果出来了,考得不理想。樊队媳妇打电话告诉他务必回家一趟,可是他怎么走得开呢?打个电话给女儿吧,女儿拒绝接电话。这下,一贯轻松悠闲的樊队,也一贯遇上大案要案都很松弛的樊队,可就再没心思松弛和悠闲了。

他后来跟我说,这边案子压着,那边老婆孩子挤着,那日子过的,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啊!至少不是正常人过的日子。

其实,刑警们平时过的也是正常人的日子,也是柴米油盐跟老婆孩子,只是案子出来才会例外。案子就像吊在刑警们头上的一把刀,您还没法知道这把刀嘛时候掉下来。因为说不准哪个领导一个电话就问,拿下来了吗?当然也有领导骂街的,偶尔吧。

刑警做了分工:大锤一路,谁做的?谁卖的?谁买的?买完还干什么了?头盔自喷漆一路,谁做谁卖谁买谁喷的?此外,迷彩服和摩托各一路。四个方向四路人马,各就各位各司其职。

樊队问我,何老师,您猜最早“拿鱼”的是哪路吧?看完了昨天的段子,细心的读者也许会发现,现场不是还有个站在柜台里边的女孩吗?樊队这么个老刑警怎么就没问问她呢?现在说,樊队所以没问她,是因为最先赶到的,是当地派出所的一位姓任的所长。那天,樊队走进了隔离区,任所长说,老板是王老头,如何如何。女孩是售货员,如何如何。又说女孩是老板的孙女,而且是个聋哑人。读者您说,樊队还有问她的必要吗?我说有必要,但要选择另外的方法与场合。

樊队把侦破金店一案的四路人马派出去之前,还连夜召开了案情分析会。会议室的隔壁是一间宿舍,王老头和孙女就被安排在宿舍休息。如果樊队有疑问,可以随时找他们。此外,樊队也留了个心眼儿。因为他从警校毕业就一直干警察。用他自己的话说,中间干过三年巡警,其他都是破案。您想,女儿都该上大学了,他这个当爹的,是不是已经成了刑警里的爷爷了呢?所以,樊队见过的案子很多,而且经多见广的人往往聪明,聪明人就是总比不大聪明的人,往往会多留一个心眼儿。

樊队说,金店甭管你大小,按规定都得加装报案设施。比如对金店柜台玻璃的要求,您用普通的玻璃砖肯定是不行,还要有监控录像,有大音响的报警器等等。同时,金店老板是不是也买了盗抢险呢?如果是那样,即便刑警没破案,保险公司也得理赔。那么,这个王老头假如生出了诈骗保险的心思呢?找三个人,进来抢,报假案,刑警忙。最后,他来个一鱼两吃,中段红烧清炖,头尾做汤。那咱这些当刑警的,不就成了“梆子”?所以,樊队留着的这个心眼儿就是,我要分析案情,也要观察甚至调查你王老头。樊队如果没留下这么个心眼儿,显然就不是个称职的队长了。有人说刑警们逮谁怀疑谁,其实这话并不错,但很少有人说他们最终相信的是证据,而这句话却比什么都重要。

案情分析会开了整整一夜,案犯也被刻画了大致的面貌。

首先,案犯对当地的情况很熟悉。案发地的一公里范围有三家金店,只有这家是个老人和哑女,另外两家都有小伙子。其次,案发地距离104国道最近,便于案犯逃逸,案犯选择晚上七点的高峰时间也证明他们既熟悉情况又胆大妄为。再次,几个案犯可能是急于发财也可能是急于用钱的人。两相比较,后一种可能性更大。同时,三人结伙胆大妄为但不一定就有前科,当即就被基层警方列入了视线,随后才是分出了四路人马。当然在这四路人马出动之前,樊队也专门询问了那个现场呆若木鸡的哑女。

樊队在纸上问,哑女在纸上答。除了叙述和录像反映的相同之外,樊队也知道了哑女的父亲在部队,父亲的部队在陕西,哑女没有男朋友,甚至没遇上想追求她的人。这时,对王老头的调查也有了结果,因为他没给金店上过盗抢险,从而排除了嫌疑。

随后,就是兵分四路又紧锣密鼓地忙开了。

樊队的辖区坐落在京津两地之间。除了本地经营过大锤、头盔和迷彩服的商家之外,稍微扩大一下范围就是天津市区,天津的市区很大。稍微再扩大一下范围也就是北京,北京的规模更大。天津北京如果加起来,很容易就能超过一个欧洲中等大小的国家,但是樊队也规定了一个由近及远的原则。于是,大锤最先浮出水面。当初樊队问我,哪路人马最先拿鱼的时候我就说,估计是大锤吧?樊队还夸我不愧是个老公安。其实道理很简单,因为头盔很普遍,《交通法》规定骑摩托车必须戴头盔,头盔也就普遍了,当然不好查。迷彩服哪儿都能买到,孩子们高中军训大学军训的都要穿,说明也很普遍。而大锤就不同了,谁家没事买个大锤搁着呢?假如您去谁家做客,发现人家客厅里立着两把大锤的话,您肯定会问,是要装修啊?还是不打算过啦?根据这个常理,大锤最先露出水面也就不算新鲜了。

大锤老板说,来买大锤的一般都是集团购买,多数都是支票或者划卡。这三个小子现金结算而且只买了一把,所以我就留心了一下。后来我又想,如果年轻人寻仇想买凶器,也大多是买砍刀或者斧子,还真没见过买大锤的。只是老板并没在意这几个人的长相,却记住了其中一个人的口音。

樊队后来在酒桌上跟我说,我们这儿的口音,比老北京话更接近普通话,所以我们的感染力很强。当时樊队的意思我明白,不外乎就是,不是我们表达得好,而是我们的案子破得漂亮。记得当时我说,谁说你们这地方人实在,我肯定是不赞同的,但我欣赏你们这个地区的文脉,这地方的人确实聪明。

樊队就是个聪明人。他再去找大锤老板复查的时候,就故意加重了他们本地的口音。这才启发了老板说,其中的一个就是你这样的口音,声调都跟你一模一样。言外之意好像是说,你们调查的别是你自己的兄弟吧?樊队听出了老板的话外音,气得樊队想抽他。但是又一想,老板给咱作了贡献,怎么着也不能抽人家呀。于是他就回到队上说,甭跑天津北京了,咱就给他们来个就地取材吧,于是,侦查范围被樊队再度缩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