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不管是哪个国家、哪个民族的婚姻治疗师,都会把婚姻分成几个阶段。我曾经在《女人30+》这本书里提到过婚姻分为7个阶段,在这7个阶段里我们首先会进入激情阶段,这是最美好的蜜月时光,两个人在非常炽热的感情里相许终身,对婚姻和爱情都有最美好的憧憬,即使是对方身上存在一些小的缺点,一些不足,也能在这种高温的爱情中做到宽恕和容忍。
过了激情期以后,就要经过再磨合的阶段,很多人会认为,既然婚姻需要磨合,那我们正好在这个同居时期就磨合,磨合好了以后就顺顺当当进入婚姻。不是这样的,因为你们还没有弄清楚磨合是为了什么作准备。在婚姻关系当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叫做共同利益,我们为了共同利益才能继续走下去。
什么叫做共同利益?比如说我们俩结了婚,生了一个小孩,这个小孩能不能快乐地成长,能不能变得很聪明、生活得很健康就是我们的共同利益。我们会为了孩子好好相处下去,度过我们的磨合阶段,因为在我们之间有一份共同的利益在约束。或者说我们买了一个房子,这个房子是我们的共同利益,或者是你的公司、你的事业是我们的共同利益。总而言之会让婚姻继续下去,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关键点,就是为了共同的利益而待在一块儿,但是偏偏同居可能就缺少了这一块。
如果你只打算同居一年,一年之后你们就结婚,也许没有太大问题。但是如果说你的同居是一个马拉松式的,因为你不敢作承诺,你就只能同居,那么你就会发现,到最后你们的关系会变得索然无味,只是因为要住在一起。
没有共同利益的支撑,这段感情走起来会很辛苦,因为你永远得不断地去制造激情,但是在生活当中,激情是很难存在的,对男人来讲,他的疯恋激素只有6个月,对女人来讲我们再浪漫也只有18个月,18个月之后,你就要面对很现实的东西。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共同利益出现,你们才能继续往前走。
婚前生理需求不等同于道德败坏
如果说要给婚前同居做一个界定,我的理解是,所谓的“同居”是指两个人已经在实际意义上住在一块儿了。如果你还住在你的公寓,他还住在他的公寓,只不过有时候你在他的公寓里过夜,有时候他也到你的公寓里过夜,这不算是同居,只能说你们有婚前性行为。所谓的“同居”是指两个人所有的家当都放在一块儿了,你们已经实际上像夫妻一样地过日子了,但是你们并没有那一纸婚约,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同居。
现在的年轻人,如果要同居的话,比较大的可能性是双方都不住在自己的家里,可能两个人的老家都是在外地。比如说两个人在北京工作,两个人的家都离北京比较远,天南一个,海北一个,他们都是只身在北京飘零,那两个人确定关系以后,干脆就住在一块儿,彼此有个照应,这种概率还是比较大的。至于你们为什么会同居,还是精神上的因素在起作用。因为如果你不爱他,你不需要有安全感,你不想常常见到他,你干吗还要跟他同居?所以一定要有情绪上和精神上的依靠,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同居的条件里包含物质方面的需求。毕竟现在租房子要花很多钱,你打车他打车费用也不便宜,两个人一起吃饭总比分开吃省一些,所以也会有一定的经济方面的考量。
至于生理需求,我觉得我们不用拿一个很大的道德帽子去扣住,你在婚前如果有生理上的需求不是道德败坏,因为这已经是大家都能够接受的东西了。所以,我没办法把它完全切割开来,说你这个样子就行得通,如果你那个样子就行不通,不能一刀切地下定论。
关键的问题是,你们能不能开花结果,走到婚姻的地步,让两个人都不受到伤害,让两个人都能够得到应有的安慰,有实质性的回报,才是这件事情能不能走下去的最主要的原因。我比较担心的是,女孩子可能会有长远的打算,男人的长远打算相对来说会少一些。如果这个差距很大的话,双方很难避开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