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兴而来
重视人才历来是秦国的优良传统。姚贾成功地主持了四国合纵,其才能已经得到了足够的证明。对这样的人才,嬴政和李斯自然是志在必得,是以不惜贿赂郭开,将姚贾逼上咸阳。
关于姚贾来到咸阳之后的接待工作,嬴政和李斯已作了周密而细致的安排。两人之所以如此重视姚贾,不仅仅是因为姚贾人才难得。他们的目光放得更加长远。他们要通过姚贾来秦这个契机,对秦国多年来的外交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以便更好地为秦国的终极战略——统一天下服务。
姚贾日夜兼程,到了咸阳,立即得到嬴政的亲自接见。嬴政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先生啊先生,你可把寡人给害苦了。”
所谓善戏谑兮,不为虐兮。嬴政这句半玩笑半认真的话,一下子让气氛活跃起来。姚贾风尘仆仆地笑道:“姚贾当日为赵臣,食人之禄,忠人之事,让大王不痛快,正是姚贾的职责所在。大王如此说,是对我姚贾的赞美了。”
到今天为止,天下七王,姚贾算是见全了,而且都是零距离观察。天下七王,秦王最美,看来诚非虚言。另一方面,姚贾虽然早就知道嬴政是一个年轻的王,但真当嬴政那青春的面庞闪耀在眼前时,他还是忍不住暗暗吃惊。很难想象,地球上最强大的秦帝国就掌控在这个才二十四岁的小伙子手里。
文未必如其人,君却必然似其国。嬴政的气质就是秦国的气质,同样锐利、强悍、不可战胜。在他举手投足间,都让人强烈地感受到,天下没有他不能掌控的事物。姚贾曾经是他的敌人,给秦国带来了一场巨大的危机,而且这场危机目前还在持续,也不知道能不能安然化解过去。可嬴政对待姚贾,非但不予责备,反而还有心戏谑。这份气定神闲的威严,仿佛在告诉姚贾:是的,你不能伤害到我,你只能被我伤害。
寒暄过后,姚贾试图切入正题,开始谈论国际大势,彰显自己的核心价值。嬴政却岔开话,道:“来日方长,不忙不忙。先生远道而来,定然身心皆疲,寡人也不便久留。先生且于国尉府中好生歇息,他日寡人再听先生教诲不迟。”
姚贾无奈告退,心中不免嘀咕:这是唱的哪一出?嬴政的热情固然是无可挑剔,但终究是顾左右而言他,让他心里没底。尉缭在邀请信里,可是将他描绘成嬴政心中的天使、秦国热盼的救星来着。四国合纵,说急不急,说缓却也缓不得。而要拆散四国的合纵,难道还能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吗?莫非嬴政变卦了不成?在嬴政的眼中,难道只要把他召到咸阳,让他从此不再为四国谋划,就算顺利地达到了目的?
姚贾患得患失,心神无主地来到尉缭府中。他和尉缭虽是故人,但终究是差着年纪和辈分,见面也没有多少话好聊。姚贾想试着打探一下嬴政对自己的确切态度,尉缭却瞪了他一眼,不耐烦地道:“年轻人,镇静!”谈话于是就此结束。
尉缭为人简朴,清心寡欲,也没有什么夜生活,每天比小朋友还乖,不用人催,很早就乖乖地上床睡觉了。姚贾一个人待着,也甚觉无趣,只得怏怏睡去。
姚贾囫囵过了一夜。第二天,没有等到嬴政的召见,却接到了李斯的请柬,邀他赴家宴。对咸阳的政局,姚贾大致有些了解,对于李斯这个名字,也可以算是久仰了。别看李斯在秦国政坛的排名只在第五六位的样子,却是嬴政面前的第一红人,最得势最用事。名为廷尉,却朝政事务一把抓,什么都管。作为秦国最显赫的大臣,李斯主动邀他赴家宴,这背后又藏着什么玄机?
要知道,家宴是私人性质的会面,非极度亲密之关系,一般不会把人往家里引。倘若丈母娘邀请一男子赴家宴,基本上就是承认他的女婿地位了(当然,急着嫁女儿的除外)。李斯此举,很难说不是出于嬴政的授意,至少也是经过嬴政的默许。姚贾如此一想,于是应允。他曾听过尉缭对李斯的评价,尉缭道:“辅佐秦王得天下者,必李斯也。”对于尉缭的这个评价,姚贾颇有些不服气。他倒要去会会李斯,看看传说中那个和他一样白手起家的牛人,亲手验验他的成色。
2.廷尉府
李斯的家庭如今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李家只有可怜巴巴的四口人——李斯、李斯之妻、李由、李瞻。连只苍蝇飞进家来,也能知道是来找谁的。现在的李家已成了显赫的廷尉府,人丁急剧膨胀,算上舍人、仆从、奴婢这些外围人等,已有千余口之多。而李斯的家属,也就是他的女人和孩子们,人数也得到了迅速壮大。
今日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对男人来说,这也就意味着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那时候可不是这样。对李斯来说,想要纳新,也用不着吐故,抛弃糟糠之妻,从而背上一个始乱终弃的骂名。更何况,李斯的妻子乃是李斯在这个世上最信任也最愧疚的人,抛弃她的念头,他是从来也没有动过。王宝钏十八年寒窑苦等薛平贵,传为千古佳话。李斯的妻子为了李斯,也在上蔡独守了十一年空房。虽在时间上不能和王宝钏媲美,但其深情和痴心却别无二致。
妻子对他的不离不弃,让李斯由衷地感激和骄傲。尤其是每当他想到,在未来的二十一世纪,爱情已沦为一种易消耗品,人们有耐心等待地铁到站、等待比赛开球、等待股票上涨、等待房价下跌,却再也无人愿意为了一份虚无的坚贞,甘心守候离去的爱人,李斯对妻子便越发充满敬意,越发备感珍惜。
妻子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但纳妾乃是那个时代的惯例,李斯也不能免俗。李斯的小妾数目可观,面容更是可观,个个皆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在李斯身上正应了那句老话:娶妻娶德,纳妾纳色。
对于李斯纳妾,妻子倒也想得开。男人嘛,好比是茶壶,总不能只给它配一个茶杯吧。再说了,人一多,家里也兴旺热闹,否则,堂堂的廷尉府,却冷冷清清,既配不上老爷的身份,也没的坏了老爷的心情。就这样,李斯妻妾成群,枝繁则叶茂,子女自然也渐渐多了起来。
对于姚贾的造访,李斯显然极其看重,特意让家人都出来拜见叙礼。看着李斯这温馨和睦的一大家子,娇艳如花的妻妾,天真烂漫的孩子,姚贾忽然百感交集,几欲垂泪。
3.单身汉
多年以来,姚贾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形近盲流。家本应是世上最温暖的地方,就连贩夫走卒都能拥有一个,而他却偏偏没有。他何尝不想安定下来,经营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看孩子吐口水,为妻妾画柳眉。然而,他怎么能安定得下来。他的前半生,终日来去奔波,游说诸侯,无奈穷神附体,始终没能置下半份产业。他可不想和那些贩夫走卒一样:“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心高气傲的他连独善其身都还来不及,又哪里敢构建家庭,既束缚自己,又拖累妻子?
姚贾压抑着对家的向往,孑然一身地与世界对抗,而这也让他一直处于麻木的“亚快乐”状态。当他出入六国宫殿,他不快乐;当他揖让人主之前,他不快乐;当他挥金如土,他不快乐;当他颐指气使,他不快乐。他也曾大惑不解:难道,自己已经丧失了快乐的功能?
直到今天,姚贾看到了李斯和他的家庭,看到了李斯那微微发胖的身躯,也看到了李斯的平和淡定,他这才明白过来:他想要有个家,他需要有个家。他感受到了一种饥渴,一种召唤。可是,他的家在哪里?
奥德修斯在他的神奇之旅中,战胜了各种艰辛危难。而当奥德修斯漂泊绝望之时,是什么支撑他不曾倒下?是对家的信念,是对家的热爱。而他姚贾呢,他的家在哪里?他旅程的方向又在哪里?这么多年来,他就像是伟大的Beatles(披头士乐队)在歌曲Nowhere Man(《无根之人》)里唱的那样:
He’s a real Nowhere Man,(他是一个无根之人,)
Sitting in his Nowhere Land,(坐于他的无根之地,)
Making all his Nowhere Plans,(想着他的无根之计,)
For nobody. (和谁都没关系。)
Doesn’t have a point of view,(他既无立场可取,)
Knows not where he’s going to…(亦不知何处能去……)
姚贾羡慕甚至妒忌李斯。李斯只比他大四岁而已,然而,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至少在“齐家”上,李斯已经大大地领先于他,甚至是远远地将他甩在身后。即便天崩地裂,李斯也还有家这个港湾,可他姚贾呢?从不曾有人在清晨为他束发,从不曾有人在深夜为他留门,也从不曾有人在他沮丧时安慰他,从不曾有人在他得意时和他分享。他永在黑暗的旷野之中,两条腿,一个人。
是的,他过着残缺的人生,而这究竟该怪罪于谁?他是一直坚信自己必将大富大贵的。在他的意识里,也只有到那时,他才应该安定下来,许妻子以幸福,给孩子以未来。而他四处游说,谋求利禄,正是在为那个将来的家添砖加瓦。他也知道别人对他这样的游说之士的评价,说他不忠不义,唯利是图,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可是,那些高贵的批评家先生,有哪一个体会过家徒四壁的凄凉,又有哪一个品尝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滋味?孟子有云,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他作为一个典型的无产者,凭什么要求他有恒心?况且,他并非视忠义为无物,他其实也不愿意被人戳着脊梁骨骂作没品位没格局,可是六国国君从来都将他当临时工对待,给着微薄的(当然是相对于姚贾认为自己理应得到的而言)俸禄。他凭什么忠?他凭什么义?又要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岂有这样的道理!
而这次,他被赵国驱逐出境,他好不容易积攒的财富,都被赵王无情地全部籍没。他破产了,他成了一个穷光蛋,again(再一次)!当他从赵国进入函谷关,秦国的官吏要他申报随身财物,以便征税之时,他只能像王尔德那样,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解嘲地说道:除了我的天才,再无他物可以申报。
4.舞者的光荣
且说李斯大开筵席,款待姚贾,蒙恬作陪。姚贾由于方才的刺激,不免情绪低落,神情游离。李斯见姚贾心不在焉,也不急着步入正题,只是殷勤劝酒。
酒过三巡,姚贾这才慢慢兴奋起来,开始进入状态。即便如此,姚贾的话却也不多,大部分时间还是李斯一个人在不着边际地闲谈。作为一个职业说客,姚贾始终认为,好钢用在刀刃上,平时的他,总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把口才用来闲聊,不仅浪费时间,更损伤元气。
再尽一觞,李斯大笑道:“美酒虽好,也须美声美色相伴。李斯为先生请乐舞。”李斯拍掌,一时间,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仙之人兮列如麻。数十位绝色舞姬充斥堂内,艳光生发,香风习习,浑不似人间凡尘。
舞姬含羞浅笑,向姚贾盈盈拜倒,再起身时,忽然都凝固不动,宛如一尊尊曼妙的雕塑,呈现出千姿百态。
目睹这样的情形,有那么一刹那,姚贾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错觉,以为自己其实是希腊神话中的蛇发女妖美杜莎,能用目光把人变成石头。不过他很快意识到那只是神话罢了,于是保持着礼貌的克制,期待起戏剧的后续。
一童子抱筝而入,置于阶前。蒙恬长身而起,于筝前肃然端坐,凝神片刻,然后以修长的手指轻轻拨下第一根弦。
宛如雨滴伤感了离别,音符淹没了静寂,原本定格的娇艳舞姬在音乐中骤然复活,翩跹而舞。
空旷高远的大堂,演奏效果极其出色。此时的蒙恬已不再是秦国最著名的少年公子、尊贵的将军之孙,他只是一个物我两忘的乐师,用魔力的手指次第释放出被囚禁在筝弦中的精灵。
而在蒙恬和舞姬之间,仿佛存有一份神秘的契约。筝声时而温柔,如同爱人的抚摩,舞姬颤动着迎合;时而绝情,如同鞭子抽打,让舞姬痛苦地闪避;时而如狂风,吹拂着舞姬的腰肢,似柳条恣意飘荡;时而如夜色,宁静地经过那些青春而饱满的身体,让她们慵懒而忧伤。
筝声的穿行渐慢渐歇,音符以消失的姿态上升,漫过屋顶,穿越云层,直至永不可再闻。而舞姬也停住了她们的身躯,一个个面泛红霞,轻汗薄衣,呼吸潮湿,目光迷离。
一曲就此终了。姚贾恍惚失魂,久久不能动弹。他知道,自己被感动了,被征服了。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他却说不上来。也许是美吧,他想。音乐、舞蹈、美人、美酒,今夜的一切都只和美有关。这让他想立即大醉一场,然后赶紧将这一切遗忘。
无疑,对姚贾来说,这些感受只是脆弱而廉价的瞬间情绪,他不能允许自己在其中沉溺。李斯和他素不相识,无端邀他赴宴,必定有所企图。他必须清醒过来,让自己回到现实。
5.艺术理论课
说起来,姚贾也是见多识广之人,出入六国宫殿之时,国宴、国乐、国色,他都没少领略过。那里的佳人比这里的更美,那里的舞蹈比这里的更华丽,那里的音乐更是这里的所不能比,仅说乐器,就有鼙、鼓、钟、磬、吹苓、管、埙、篪、鼗、椎、瑟等等,数十乃至上百人合奏,绝不会仅仅用一把简单的筝而已。可那时候,他是多么冷静沉稳,永远分得清轻重缓急,从不会像今天这样迷失自己。
也许是他变弱了。在赵国的惨痛失败,是对他的沉重打击。来到咸阳之后,嬴政的态度不明,又让他失落不安。他的意志不再坚定,他的信心开始动摇。未来是吉是凶,他一无所知。更可怕的是,他甚至懒得去想,懒得去关心,他已经丧失了对未来的饥饿感。在这廷尉府里,他整个人处在放松状态,甚至是放弃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