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所学校开展生命教育,让我题词,我写了三句话:热爱生命是幸福之源;同情生命是道德之本;敬畏生命是信仰之端。
这三句话,表达了我对生命观与人生意义之关系的看法。人生的意义,在世俗层次上即幸福,在社会层次上即道德,在超越层次上即信仰,皆取决于对生命的态度。
幸福是对生命的享受,对生命种种美好经历的体验,当然要以热爱生命为前提。哀莫大于心死,一个人内在生命力枯竭,就不会再有什么事情能使他感到幸福了。
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亚当·斯密说:同情是道德的根源,由之产生两种基本美德,即正义和仁慈。可见中西大哲皆认为,道德是建立在生命与生命的互相同情之基础上的。同样,道德之沦丧,起于同情心之死灭。
基督教相信生命来自神,佛教不杀生。其实,不必信某一宗教,面对生命的奇迹,敬畏之心油然而生是最自然而然的事情。泰戈尔说:“我的主,你的世纪,一个接着一个,来完成一朵小小的野花。”这已经就是信仰了。相反,对生命毫无敬畏之心的人,必与信仰无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