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那天阿飞来找过周绮瑟之后,她越想越郁闷,真荒谬,我也许惹上一场莫明奇妙的官事。就因为那个梦,难道我要为虫虫的死而负责吗?
这怎么可能,但是事情如果闹到法庭上去,将会影响她去对称之城。比如,沙城今天的天气预报报导,明天的沙漠将有十二级的龙卷风。如果虫虫的死没过水落石出,一直和她纠缠不休,警察会让她走吗?
这几天她在旅馆里一直感到忐忑不安,心里老为这事焦虑。等待的时间很难打发,时间变得像指间流沙一样细腻。夜风像北方的恶狼一样在旅馆的周围呼啸不止,企图能找到缝隙钻进屋里。白天她用目光搜索墙上的一只蜘蛛又爬到什么地方去了。那是一只身体比黄豆大一点点的蜘蛛,有着许多细如游丝的爪子。一天早上醒来,发现它在靠近窗户的墙角织了一张很小的网,它坐在网的中央,她笑了。这一周过去了,警察并没有来找她,这使她不再把那事放在心上。
天气晴朗,她下楼到一家四川菜馆去吃饭。街上的积雪早已消融,她想那将是春天最后的一场雪,不久将迎来明媚的春光。那些被阳光蒸发到天上变成云彩的雪让她想着高兴,它们将会变成春雨,滋润春天。
她在旅馆里写博客的时候,喜欢用“你知道吗?”开头。就好像是在给赖科写信,或者直接把赖科视作她博客的忠实粉丝。其实,她知道赖科也许从来没有上来看过。自从他去了对称之城,他们就失去了联系。到了沙城她才知道,那座沙漠之中的未来之城,现代任何通讯工具都无法用得上。
她有时想,对称之城到底是个什么鬼地方,吸引着这么多的人前扑后继地往那里跑。难道那座城的时间还停留在远古时期吗?古人也有个驿马或鸽子帮助送信,如今她想有赖科的音讯,只有乘对称之城的唯一交通工具龙卷风,亲自往那里跑一趟。
她写下今天她在街上遇到的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和他的妈妈走散了。他靠在时装店的玻璃墙根下,他的牛仔裤的膝盖处有两片乌云,小手也脏兮兮的。他的眼睛很漂亮,像两颗黑葡萄。他哼着儿歌,以此来消除迷路后的恐惧。歌声吸引了她,过去问他是否知道家在什么地方,他说他的家在湖南长沙。“那么,你是和你妈妈刚来这儿的了?”小男孩点点头。
“记得你妈妈的电话吗?”
“不记得。”
“你是在这儿和妈妈走散的吗?”
“是的。”
“那么就别走了,你妈妈会找到这里来的,我陪你等。”
她买了一只蒸馏水把孩子的手洗干净,递给他一只苹果。然后她就这样站在那里,陪着孩子吃苹果,等他的妈妈。苹果吃完了,小男孩的妈妈还没来。小男孩开始用一种很亲热的眼神看着她,那眼神就像是吃过她扔在地上的骨头的小狗的眼神,她觉得很开心。就问他刚才唱得是什么歌,那孩子于是又小声唱了一遍:
爱唱歌的蟋蟀变得静悄悄
爱眨眼睛的星星不再朝我笑
我是一个迷路的孩子
妈妈找不着
后来那孩子的妈妈终于找过来了,一把将孩子拽了过去,扭头就走。那孩子悄悄回过头来,朝她挥了一下小手,咧开嘴笑了。她也向孩子挥了一下手,这事是在他妈妈的眼皮底下悄悄进行的。她明白孩子的妈妈不是不知道她在帮助她儿子,而是“谢谢”两个字吝啬说出口。
她觉得有点委屈,可立刻又为自己蒙受的这点委屈惭愧。毕竟,她帮助这个小男孩,不是为了赢得一声“谢谢。”这使她忽然想起阿飞,她想阿飞并不是故意要她蒙受冤屈,要她罪责难逃。好友的突然亡故,他一时想不通是正常的。想想看,刚才还好好的一起在游戏厅里玩,忽然间出去就没了,这让他怎么能承受得起?她仅是受了点冤枉,比起他要承受那么大的打击,还是轻如一片鹅毛的事。
周绮瑟在阿飞第二次来找她之前,就已经原谅了他。她从外面回来,在旅馆房间的门口遇上阿飞,他坐在那里睡着了,头靠着门仰起脸,脸色憔悴。她用手在他的脸颊上轻拍了两下,他醒了,马上跑起来,她这才把房门打开。
“我睡了很久吗?”
“不知道。”
她没有拒绝他走进房间,这给了他勇气,他一进屋子就横躺在旅馆房间那张唯一的床上,约莫过了五分钟才慢慢坐起来,仿佛这身子不沾床他还醒不过来。他掏出烟来,在点燃之前忽然记起来问她抽不抽。
“不,”她说。
“女孩子不抽烟好,”他这样说时极有男人的优越性。
“抽烟从来都不是男人的专利。”
周绮瑟故意这样说,她拿定主意,如果他不提虫虫的死,她则什么都不说。她忙着泡茶,问阿飞喝什么,她想他这么容易睡着的人,是不会想喝茶的,告诉他有牛奶和果汁。
“什么都不想喝,等我抽完烟,去吃饭。”
想起上回吃饭的不欢而散,周绮瑟扭过头没吱声。阿飞怔了一下,把手放在周绮瑟的膝盖上说,“对不起,往后我再也不怀疑你了,我相信他死于自杀。”
阿飞在被周绮瑟赶出西餐厅的那天晚上,去见了一位网友介绍的律师。据他的这位网友说,律师是他老舅,姓张,但大家都跟着他外甥叫他老舅。老舅身材高大,膀大腰圆,一副近视镜修饰了脸上彪悍的线条。陪同阿飞去的还有他的朋友裘忍冬、大陆和小普,在绿茵阁咖啡厅等到十点半,律师在外甥陪同下才露面。死亡的事使见面免去了很多客套,老舅一坐下来就直截了当地让阿飞叙说事情发生的前后经过。听完立刻以职业性的果断说,“是自杀,用不着上诉了。”
“这怎么可能,"阿飞辩驳道,"如果是自杀我就想不通,一个人在游戏厅里玩的那么高兴,突然跑出去就投河自尽了。要知道他从来没有自杀的倾向,他是一个生活很乐观的人,从来没有想到过死。”
“我告诉你们有自杀倾向的人从来就死不了,正是那种从来对自杀想都没有想一下的人,自杀才会成功。"老舅用的是坚持己见,回绝一切持不同意见的口吻。阿飞对他不容反驳的态度极为反感,要在平时,他扭头就走。但那一天,因为虫虫的死,他有求于他。他只坐了十来分钟,一杯咖啡只在起身离开时喝了一口。走前他又说,"这样的案子我经历得多了,那天到现场的陈警官我打过不少交道,他断案的经验很丰富,现场的气氛马上就能让他判断出是自杀还是他杀。”
律师走后,陪同阿飞一起去的裘忍冬立刻改变主意,“我觉得律师说的也有道理,一个人如果老是想自杀而又没死,说明他还是对死挺害怕的,还是舍不得死的,所以就死不了。而如果一个人对自杀的后果想都没想一下,他是不会害怕的。我想,虫虫的行为很复合后一种情况,他从游戏厅里跑出来,直奔那条河,就像脱衣服上床睡觉一样直接跳进河里,所以就死了。”
最先也是裘忍冬认为虫虫死于他杀,一开始,阿飞只是觉得虫虫死于自杀让他不敢相信,但基本还是接受警察的判决。后来受朋友的影响,不过他们都不认识虫虫,只有裘忍冬见过他一面,虫虫留给他的印象是这个年青人很漂亮,做事不是个稀里糊涂的人。于是,就断定是他杀,从周绮瑟这个可疑人物的出现,和朋友你一言我一语推测出“小船谋杀”事件,这个推测坚定了阿飞认为虫虫死于他杀的信念。
因而那一天,阿飞很冲动地跑来找周绮瑟。他本来是听从裘忍冬的建议,来探探周绮瑟的口风,看看她对虫虫的死有什么感受和行动,结果越说越激动,就把对周绮瑟的怀疑行为以及推测出来的“小船谋杀”事件一股脑儿给倒了出来。阿飞当时想,既然周绮瑟也不希望虫虫死,那么就不应该再庇护迟早会落入法网的凶手。
那天见过律师之后,阿飞还没有完全相信虫虫死于自杀,他杀的念头深入了他的脑髓,攫住了他的意念这么久,脑子还一时拐不过弯来。他对朋友们这么快就改变主意感到气愤,那天晚上他还和裘忍冬差点打了起来,裘忍冬认为他是在努力帮助阿飞,完全出于一片好心。他是和虫虫不熟,正因为不熟,所以他的想法才显得客观,接近事实。
裘忍冬给阿飞提出了最后一个建议,“既然我们老是怀疑虫虫是在船上给人谋杀了,我们不防私底下查一查,那天早上日出之前,有哪些船出现在河上,再锁定怀疑的目标报案不就得了?”
“也是啊,我们怎么开始就没想到这一点呢?”阿飞说。
“因为一开始,我们老是把怀疑目标放在那天早上最先出现在河边的那个女孩身上,老是想从她那儿找到线索,所以就想不起来。”裘忍冬说。
那天早上因为下雪的原故,没有一条船在日出之前就出来工作。这一事实让阿飞动摇了虫虫死于他杀,既然虫虫不是死于他杀,他对周绮瑟就是一场误会。他明白这可不是一般的误会,不知怎么向她道歉。犹豫了几天,后来是裘忍冬提醒了他,不管得不得到原谅他都应该来告诉周绮瑟,虫虫死于自杀,因为她还在为这事背黑锅。
“我现在才明白,你对虫虫的死之所以看着痛苦,完全出于你心地善良。”
“你想去什么地方吃饭?”
“我们去吃川菜,我总觉得西餐不对胃口,吃不饱,”阿飞说,暗地里很想知道这么轻易地就被原谅的理由,但他没问。
显然周绮瑟不想再提虫虫的死,阿飞没意识到,“昨天上午我们去殡葬馆把他火化了,只有我们四个人去,我、裘忍冬、大陆和小普。”
阿飞的声音放得很低,周绮瑟怔了一下,说,“他爸妈呢,没来吗?”
“他亲爸爸不知道,恐怕虫虫活着的时候自己都没找到过。他后爸从悉尼打电话来说,他妈妈要生小孩,产期就在三月底,短期内不可能回来,要我们先给他火化了,老是放在殡葬馆里也不是回事。”
到了天府人家,菜刚端上桌子,他又说昨天晚上熬了夜,今天上午没睡觉就直接来找周绮瑟,这菜吃起来没胃口。昨天火化后他就把他直接带了回来,他不忍心让他老呆在殡葬馆里,那地方全是陌生的死灵魂。
这事他与裘忍冬发生了争执,裘忍冬不准虫虫进他家。阿飞想裘忍冬可能迷信,认为那样会给他招来厄运。他只得把虫虫放在车上,晚上裘忍冬又要开他的车出去接一位上海来的女孩(他和裘忍冬口头上有协议,裘忍冬给他提供住的,他则给他车用),他只好把虫虫装进背包去了游戏厅,他就这样背着虫虫打了一宿的游戏,那地方虫虫喜欢。
“你现在把他放在什么地方?”周绮瑟问。
“在车上,你要看吗?”
“等吃完饭吧。”
这时阿飞埋下头靠近周绮瑟神情诡秘地低声说,“我去把他带进来吧,和我们一块儿吃饭,反正饭店老板不知道,不行吗?”
周绮瑟环顾了一下四周说,“那你去吧。”
周绮瑟呆到菜都凉了,透过玻璃窗才看到阿飞斜夸着一只橙色旅行包进来。令她感到异外的是阿飞还带来了一位男孩,就是塞洛,在阿飞走向他的车之前,他和周绮瑟谁都还不认识他。
阿飞到旅馆门前的停车场,看到一辆车里坐着一个穿灰色外套的青年正低着头调节车里的音响。他再三注意了一下,那车子和他的一模一样,就连车头放的两只小狮子也一模一样,那音乐也是他喜欢的。他走过去,拍了拍车窗玻璃。“嗨!你好!”
“你好。”男孩头也没抬一下,从容自若地回了一声。
“你在干什么?”
“看看还有什么好听的歌。”
“车子是你的吗?”
“不是。”
“那么你在偷车?”
“这破车太烂,刚开出去转了一圈,觉得不爽,是你的吧?”男孩这时才抬起来。
阿飞看着男孩,就像他的脸上长了两个鼻子刺激了他的目光。这个怪物!阿飞想,他居然这么镇静。说实话,就是这个男孩的镇静激怒了他。他拉开车门,一把将他揪了出来, “你这傻B!看你还装不装B”把他搡倒在地,狠狠地踹他屁股。
男孩毫不反抗地趴在地上让他踹,也许就是他的这种乖巧,阿飞踹了两下之后,怒气消了。等他住了脚,男孩翻过身大大方方地爬了起来说,“你的力气真大,你后来几脚感觉得出对我很留情。”
“真他妈的贱!”阿飞不再生气,反而欣赏起他的这种流氓式的从容自若。
“你喜欢XX的歌?我建议你听DD的,他的要好听。喂,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
“你是个偷车贼,没把你送给警察算不错,还问我名字。你刚才是怎么钻进我的车里去的?”
“你的车没锁好。”
“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那得看今天是星期几,今天星期几?”
“星期五。”
“今天我叫塞洛。”
“那么你明天就不叫塞洛了?明天星期六。”
“明天我还叫塞洛。”
“星期天呢?”
“星期天我还是塞洛。”
“照你这么说,你什么时候不是塞洛?”
“星期一至星期四。”
“那四天你叫什么?”
“塞林。”
“这人真他妈有意思,不是个白痴就是个神经病,”阿飞想。拉开车门从驾驶座旁边的位置上取下一只橙色的旅行包后,出于刚才的教训,谨慎地锁好车门。阿飞想这个今天叫塞洛的男孩虽然有点白痴,还是挺有趣的,于是就把他带到了饭桌上。
周绮瑟注意到她和阿飞当着塞洛的面讲他的笑话,他还是感到挺尴尬的,这说明他并不白痴。他望住周绮瑟微微笑着,周绮瑟也报以一笑,问他为什么笑。他说,“我知道你们对我挺好的,你们请我吃饭,我以后也回请你们。"见他们俩都不说话,又补充一句,"不如这餐我请算了。”
阿飞说这一餐你无权跟我争,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往后回请我十餐也不迟。塞洛说没问题,反正有得报销,我是从深圳出差来的,就住对面,他用手指了指未来七天旅馆。我还有一个拍档,也住在上面。周绮瑟示意塞洛快吃饭,又让阿飞打开包给她看看。
一座玲珑剔透的水晶宫,宫殿的里面是镀金的,大概只能装得下一捧灰。周绮瑟想,虫虫那么高的个子,死了就化作这么一捧灰,心里直发冷。
“这水晶宫是我挑的,还不错啊。我看重它一是水晶的,二是门口那两只小狮子。虫虫平时就喜欢宠物,我本来想找有甲壳虫的,结果没看见有,就挑了有两只狮子的。”
“狮子是保护神。”
这时塞洛也揍了过来,阿飞担心给服务生看见,赶忙拉上旅行包的拉链。过了一会儿,他又问塞洛知不知道是什么。“知道,”塞洛说。
“那你害怕吗?”
“不害怕,活着的人是人,死去的人是神,他已经成了神,如果他是你的朋友,他就是你的保护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保护神。”
“你有保护神吗?”
“有的,我的保护神是一只白色的猫,四肢是黑色的,我叫它四肢踏煤球,它跑得很快,我老是追不上它,"塞洛说着,眼睛往窗外瞄,"我看到它了,刚刚跑过去,我要去追它。”眨眼的功夫,塞洛就跑得不见踪影。
周绮瑟说这人也说并不白痴,十足是个疯子。阿飞怀疑他是个偷车贼,故意装疯卖傻好溜掉。周绮瑟想阿飞这人不知道是不是从前就是这样,还是因为虫虫的死,让他变得疑心病很重,事事都往坏处想。一会儿出了餐厅,在旅馆的门前又遇见塞洛。他说他没追到他的四肢踏煤球,正想回去找他们,又问他俩愿不愿意到他的房间去喝杯茶。
“你能想到回来找我们就好,你住几号房间?”阿飞问。
“2002号。”
“茶就不想喝了,我能不能去你那里睡觉?”阿飞问。
“行啊。”
于是,阿飞就拧着装虫虫骨灰的旅行袋,跟着塞洛去他的旅馆房间。周绮瑟后来知道这两人经常鬼混在一起,友情在他们之间是那样的简单。阿飞第一次见塞洛就把他揍了一顿,这顿让他揍出了乐趣,他喜欢身边有一个人随时对他屈服。而塞洛因为阿飞的音乐和午餐,就再也没法不把他当朋友。
这是自虫虫之后,阿飞遇到的第二个一见如故的朋友。虫虫已经死了,但还是呆在他们中间,成了他们中间看不见的第三者。他带着装虫虫的那只水晶宫和塞洛出入沙城的酒吧、饭店和游戏厅。由于裘忍冬不准阿飞把虫虫带回他的家,阿飞就干脆搬到塞洛的旅馆房间,两人睡觉的时候就把水晶宫放在床头柜上。
他们两个经常跑到一家叫老成都的餐馆去吃饭,服务生过来点菜时问是不是两位,他们就说三位。那里的服务生中有一位圆脸爱笑的女孩已经对他俩很熟悉,忍不住问第三个人在哪里,阿飞就指指摆在椅子上的旅行袋。女孩当然想不到旅行袋里面装的是什么,以为说的就是旅行袋,于是就忍不住笑。
“你以为说的是这只旅行袋?”塞洛说。
“难道不是吗?”女孩反问道。
“当然不是,在里面。”
“能打开让我看看吗?”
“你看不见的。”阿飞说,不是每个人都看得见他。
他们吃饭的时候自然要为虫虫摆一副碗筷在桌上,有一天女孩摆第三位碗筷时又问,“那个和你们在一起的看不见的那个人到底是谁?”听她的口气,自然她已经相信在他们中间存在第三个人了。
三月底,周绮瑟接到阿飞的电话,邀请她参加虫虫的葬礼。
虫妈的预产期就在三月二十五日,已经过了预产期婴儿还是迟迟没有动静。虫妈的心就像是落不了地的尘埃,她要阿飞赶快把虫虫给埋了,毕竟去了天国的人入土为安。安葬的费用她随后就给寄来,至于怎么安葬,最好是尊重虫虫的意愿。从前儿子活着的时候,她也是让他过着随心所欲的日子,如今他不在了,就最后一次随了他心愿。
阿飞跟她说,虫虫又没留下遗书,也不知道他什么心愿。阿飞和虫妈在电话里商量了两次,最后决定就把他安葬在沙城,既然他愿意死在这个城市,就在这个城市让他入土为安。反正他爸爸又找不着,他出生的那个城市也算不上是故乡。
葬礼的前一天,阿飞邀请周绮瑟去塞林的房间商讨葬礼的事情。听到塞林的名字,周绮瑟愣了一下,随后想到那一天是星期三,塞洛这个日子的确叫塞林。周绮瑟是晚上下楼到塞林的房间,她推门进去,众人的目光像万支利箭射向她。她有些发窘,想不到会有这么多人,要是知道会有这么多人她会提前跑来。
房间里的两把椅子已经被两位上网的女孩占住,其余的人站累了,往床沿上坐,后来干脆全坐到地板上去。里面拥挤不堪,有人在抽烟、喝酒,周绮瑟觉得气味很不好受。这还不是最主要的,众人的目光依然在她脸上扫来扫去,小声议论着,后来是一阵莫明奇妙的大笑。
周绮瑟平时我行我素习惯了,可还是有些愠怒,红了脸,正欲转身离开,阿飞拉住了她。把她介绍给坐在床上的裘忍冬,旁边是他那位上海来的女友。其余的人,没作详细介绍,想必来的不是阿飞的朋友,就是虫虫生前好友。
裘忍冬朝她微微点了点头,很客气的让小普去和其中的一位女孩说,把椅子让给周绮瑟坐。绮瑟低声说,“不必客气。”但还是坐下去了,因为她觉得站在那里更是不知所措。
自此后,周绮瑟觉得裘忍冬再没朝她看一眼。他一直在听小普说话,目光漫不经心地望着对面的墙壁,又像是落在遥远而虚无的地方。周绮瑟并不知道,裘忍冬其实一直在看她,不是用目光。裘忍冬身材高大健壮,乌黑油亮的卷发衬着古胴色的皮肤,仅凭这样的外表,不知要迷倒多少女孩子。据说他不喜欢别人以貌取人,竭力地不给别人一副花花公子印象。
他毕业于国内著名的理科高校。据说大学期间曾赚过两百多万,毕业前就被他挥霍光了。一半钱都花在他另一位上海情人身上,那女孩花光了他的钱就出了国。据说他会写诗,晚上常常去酒吧和一群热衷于政治与诗歌的青年聚会,每个周末去沙城的一所大学踢球,他在球场上也风光无限。
关于裘忍冬,周绮瑟从阿飞那里偶有所闻,没什么,只是在看到他这个人时,忽然想到这些。她并不知道,此时此刻裘忍冬满脑子都是她,苦于上海女友在身边,结果那晚眼睁睁看着周绮瑟和塞林的同事叶仲坤提前离开了,这是不久后发生的事情。
房间里的谈话,一直围绕着虫虫葬礼的事。对于墓地选在什么地方,依然是没有眉目,周绮瑟进来前,他们就讨论很长时间了。多大数人都持虫虫葬在沙城公墓的意见,但是阿飞不愿意,他说虫虫肯定是不愿意和那么多的死人为邻。这时有人提出,干脆把虫虫带到对称之城去。立刻就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如果虫虫想去对称之城,那么他就不会死在河里了。”
“你的意思就是虫虫喜欢那条河啦?照你这么说,跳楼的人是因为喜欢那座楼?上吊的人到底是喜欢那条绳子还是那棵树呢?谬论。”又立刻被人踢翻意见。
“虫虫是喜欢河流的,去年夏天,我们还一起去河里游过泳。”
这又被认为是一种白痴的说法,很多人都在河里游过泳。
“但是,很多人并不人有像虫虫一样,选择从那条河离开呀。”塞洛说。
“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少数人知道是什么人吗?就是白痴和疯子。”裘忍冬说。
后来的话题,又转到了天才早夭和诸如社会各行各业的天才上去了。有人提到张雨生和张国荣,又有人说,张国荣不算是天才早夭吧,张国荣死时都快五十了。从明星的死,又转到明星的绯闻上去。
有人端来一杯橙汁给周绮瑟,也顺势给旁边两位上网的美女斟满了杯子。
“谢谢,"刚才给周绮瑟让椅子的那位美女说,又问倒橙汁的男孩, "告诉我你是什么星座,我用星座给你算命。”
“我不信这个,”他说。
“不是信不信的问题,是好玩嘛,来告诉我。”
倒橙汁的男孩又说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星座,美女忽然明白了什么似的,恼怒地瞪了一眼周绮瑟。
“拒绝美女有罪,”周绮瑟说。
“拒绝男人有没罪?"不等周绮瑟说话,他又说,"不想有罪的话,和我一起出去走走怎么样,这里的烟味太不好受了。”
“我见过你吗?”
“见过吧,住上下楼的,电梯里难免遇到一两回,不过这事只有老天知道。”
周绮瑟想到了一个人,“你是塞林的同事?”
“什么塞林,他就是塞洛,塞林是他弟弟,"男孩笑着说,"不过,我的名字是真的,如假包换。”
周绮瑟忍不住笑了。出去走走也正合周绮瑟的心意,她不打算对葬礼发表任何意见。看得出,叶仲坤也是象征性地表示对死者的尊重而来。两人并不知道,在他们走后,房间里炸开了锅,对这两个刚认识的人一起出去议论纷纷。
有人很愤慨,“他们哪想着来参加葬礼,分明想趁此相互勾引。”
在他们出去之前,进来一对年青的情侣,站在门口也没有进来,因为也实在走不进来了。他们刚从北京回来,不过明天一早又要离开沙城,葬礼是参加不成了,为此他们深表歉意,也为虫虫这么年青就结束了生命感到惋惜和悲痛。
“这世界太糟了,可能他觉得没什么留恋的,”站在门口的这个女人说,看得出她很懂
得穿什么衣服让她身体的曲线显得更流畅,却不懂得让她苍白的脸色少一点矫揉造作。
“要坚信世界的美好,”那男人坚定不移的目光中带着安详的微笑。
这是个晴朗的初春夜晚,街道冷清。他们在体育馆附近下车,在空荡荡的城市穿来绕去,想找一个安静的地方呆一会儿,结果走了好久也没找着。对于沙城,两人都不太熟悉。
其实周绮瑟,无所谓找不找得到一处安静的地方,只要有人帮她逃脱那个糟糕至极的聚会,她的目的就达到了。但叶仲坤已经和她一起出来了,也不好意思把人家扔在街上。
后来走得累了,便对他说,“想回去。”
他很顺从地说了声“好”,便和她站在天桥旁边等的士。冷不丁从天桥的方向跑过来一群人,吵吵嚷嚷,接着一阵枪响,有三四声。周绮瑟尖叫了一声,这一声混在众人叫嚷声和四处奔逃的人车交汇的声音里。叶仲坤立刻伸手堵住了周绮瑟的嘴巴,把她的头埋在胸前,紧贴着墙根站在那里,不让她看距离他们十来步远躺在血泊中的人。
接着听见一阵警笛的声音,声音越来越急促,也远来越近,警察正往这边赶过来。危险过去了,周绮瑟这才抬起头,意识到刚才和这个男人贴得如此紧,脸刷地热到了耳根。
“走,如果我们不想惹麻烦,赶紧离开这里。”的士是搭不上了,叶仲坤拉着周绮瑟的手,飞快地拐进了另一条街,不想,那里有一家球吧就在眼前。这一跑,够累的,两人很默契地走了进去。
球吧很小,但格调还算舒服,里面有十来个人。两人都跑得气喘吁吁,定下神来之后,叶仲坤说,“你的速度挺惊人,居然我跑多快你能跑多快。”
“中学的时候我是短跑冠军。”
“百米创下最高纪录是多少?”
“11秒多吧。”
“看不出来啊,你怎么不跑下去,说不定就是一个女刘翔。”
“喜欢运动,但不喜欢当运动员。”
服务生过来问他们两个喝什么,周绮瑟要了一支喜力,叶仲坤也要了同样的酒。在这个被恐惧征服了的夜晚,畅怀痛饮是件快乐的事。恐惧拉近了两人的距离,突然使这冷帮帮的夜晚变得温情蜜意。两人急于抛开运动员的话题,谈论起刚才的枪声。显然酒吧里的人也没有逃掉刚才枪声的侵扰,一些人议论是便衣警察和走私贩子的冲突,另一些人争论是匪帮之间为赌球输钱而放的枪声。后来有两个人匆匆跑了进来,大概是事先跑出去打听风声的,证实是便衣警察向走私贩子开的枪,谁都知道这个城市拥有全国最大的走私市场。
“走私什么?”周绮瑟问。
“听说这个城市走私货最有名,什么都有,汽车、名牌衣服、香烟。其实干走私这一行也不错,钱来得快,反正无论做什么都有风险的。”
两人同时想到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在这里谁都没有像他们那样滑入危险的谷底,在枪林里走一遭。算是死里逃生吧,捡回来的命,因为那子弹是不长眼睛的,因为遇到的是一群匪徒。在这样算是和平的年代,人的生命都如稻草一样贱,谁能担保下一秒钟不出事呢?
“你想做走私贩子吗?”周绮瑟的态度像是认真了起来,突然紧锁着眉头,但那样子只能惹叶仲坤发笑。
“想啊。”
“走私什么?”
“走私爱情,只有这个风险我愿意承担。”
他微笑着,竟很冲动地抓住了她放在桌面的右手,那只手柔软而纤长。“去你的,”周绮瑟甩开了。
两人离开酒吧时,他又忽然说,“真希望刚才的枪声永远都不要停。”
“为什么?”
“为什么,”他望住她的眼睛没有往下说,那眼睛很明显是在回忆刚才枪声里的那一幕。
周绮瑟意识到自己问得愚蠢,他的意思就是如果枪声不止,她还会因为恐惧被他搂着,把头贴在他宽阔的胸膛里。
“刚才你也害怕的直发抖呀,”她用嘲讽的眼神看着他,这个眼神是跟赖科学的,但她不知道因为长时间的相处,这眼神她学得惟妙惟肖。
“不害怕也并不表明就是英雄,董存瑞扛着炸药包的时候难道他的腿就不发抖吗?告诉我,你在生活中听到过几次枪声?”
“头一次吧。”
“我猜想也是头一次,那我就感谢这枪声,因为你日后回忆起这个夜晚的遭遇时,你就永远地记住了我,记住在这个夜晚认识了我,你将再也忘不了我了。”
周绮瑟觉得男人真是奇怪,为什么老是希望她能记住他们。难道只有她的记忆才能证明他们曾经来到过,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吗?她想起很久之前的一天下午,她和赖科坐在地板上听歌,两人靠在一起睡着了,醒来时天已经黑了,却不觉得饿。于是她煮了粥,赖科突发奇想,要她把粥里放上红枣和冰糖。她的幻觉里出来的是一锅雪白的粥里飘着粒粒红枣,结果是一锅乌七八黑的粥,枣也煮难了,她觉得失望极了,而赖科却说好吃,并且嘱咐她从此就不要再做红枣冰糖粥。她举起疑惑的大眼睛望住他,“为什么?""因为你从此后就因为这冰糖红枣粥记住了我,再也忘不了我了,”赖科好笑地说。周绮瑟认了真,她从此真的再也没有煮过冰糖红枣粥。
今夜,这个走在她身边的男人却又希望她能以枪声记住他,枪声不是红枣粥随时能弄出来的,在我们这个国家私自带枪是违法的,这个戏剧性的夜晚注定要成为唯一,周绮瑟隐约看到,和这个陌生男孩的相识够莫明奇妙的了,而将来,她还要毫无抵抗的记住他。
“为什么这样不自信,还要借枪声来让我记住你?难道你的生命就比不上那一声枪响?”周绮瑟问。
“你在鼓励我吗?”叶仲坤他转过头来,想要和她挨得更近了一点,她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他变得急促的呼吸。
“别误会,我们快回去吧,他们也许在等着我们。”周绮瑟抽回目光,她想起虫虫,觉得这个夜晚在恐惧下散布出来的柔情蜜意倏地消失,世界又变得冷冰冰。夜深,寒气变得凝重,空气里飘荡着郁郁不散的死亡的气息。
“明天的葬礼你参加吗?”
“我要去,你呢?”
“要是你去我就会去。”
“为什么?”
“为什么,我想陪你啊。我又不认识虫虫,我去参加他的葬礼干什么呢?又不是什么喜事,况且我这人对别人的事不太热心,只关心自己的事,"说到这里,他笑了,"你说是不是太自私冷酷了点?”
“是冷酷了点,不过我也是这样。”
“但你还是愿意去的,你的事我听塞洛讲过,我不明白的是他们开始都把你当杀人犯了,你为什么还愿意去参加葬礼?”
“你必须明白我和你不一样,我看到过死去的虫虫,他就横在我的眼前。想想看,生活中你就是看到路旁的一条死狗,你也不可能无视它的存在呀。某一方面,它横在你的脚前,况且,况且--"周绮瑟想说的是,况且你还梦见过他,她没说,是不想把那个绿色漂流河的梦说出来,"它就成了你生活的一部分了,我怎么能说与我无关呢?”
“可他活着的时候你们毕竟不认识,你刚才没去塞洛的房间之前,裘忍冬还在说怎样把你当成杀人犯的事,他把这事当笑话讲,说你对这事表现的如何热心,让他和阿飞怀疑上了你,说你看到虫虫死了,还痛哭了起来。”
“没那么夸张吧,可能流了泪我已经不记得了,但绝对不是痛哭。试想一下,一个女人看到一个年纪青青的男孩躺在地上死了,她怎么能不想到有一天要是她的男友,或者是她将来结婚生子,她的儿子那么大了,突然也这样躺在她的面前,再也不会醒来,她怎么能不感到痛苦?”
“也是啊,我刚想问你一个愚蠢的问题,要是有一天我就这么死了,你会不会为我痛哭。”
“你想过自杀吗?”她望着他,忽然觉得可怕起来,这男孩和赖科、虫虫一样风华正茂,身材修长,容貌像天使,正是上帝的宠儿。
“以前没有,可天有不测风云,根本不容你想与不想。”
“问你一句话,你一直都这么像个伤感的诗人吗?”
“是吗?我很伤感吗?那也可能是今晚我遇到你,我成了诗人,今晚我是诗人。”
他们走到天桥旁边向一辆路过的空的招手,正好是刚才一个人倒在血泊里的地方,那个死去的人自有警察来为他收拾。路灯下,那里的血迹已经被冲洗干净,只有水冲洗过的湿痕,明天这样的湿痕也看不见了。一个人就这样不着痕迹地消失了,这时她想起他们为何要她记住他们,她不无悲观地想到,而我又不是那长生不死鸟。明天我从这个世界消失,而我又将在谁的心里活下去呢?
葬礼别出心裁地被安排在沙城外面的那段河流上,这个主意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最终使得阿飞同意了,他也说服了虫妈。他觉得比让虫虫睡在公墓好,河流永远地向前流动,虫虫生前从来就在一个地方呆不安宁,总是在一个城市与另一城市之间流浪,让他回到河流应该复合他的意愿。
葬礼是从清晨开始的,是城市刚刚挣脱黑暗紧迫不舍的包围,各种物体逐渐恢复本色的时刻。阿飞租了一条大船,也是铁锈红的,也许就是周绮瑟来沙城的那天下午看到的那条船,那时候她怎能想到它将会载着一个人的亡灵渡过忘川之水。人们聚集在甲板上,来参加的人大概都是昨天晚上聚集在塞洛房间的那些人。但今天他们的神情格外的庄重,行动显得僵直,就像是刚刚从墓穴里爬出来的木乃伊。而就在昨天,他们谈论葬礼时还表现的嘻嘻哈哈,肆无忌惮地喝着酒。
船起航的时候,周绮瑟朝着城市的方向看了一眼,目光又落到近处的桥上,她觉得这一切就像是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横在她的面前,让她有气无力,让她虚弱的就像是个水泡。现实太顽强了,人是不能以死亡与现实抗衡的。
“你的脸很白,你没事吧?”叶仲坤悄悄走了过来,靠近她说,大概他的目光在人群里一直都没有离开过周绮瑟。
“没事。”
“这样的船你也会晕?”
“唔,”她不愿意多解释。
人们开始把混着骨灰的鲜花的花瓣撒向河里,河面上只看得见花瓣,却不见灰。周绮瑟没有动手,只是木木地凝视着河水,河水可以带走一切,河水是虚无的。我们从现实出发,正随同一个人的灵魂走向虚无。说到底,这应正了当初来沙城的第一个夜晚做的梦,那个随着河漂流的男孩所去的有芬芳的鲜花和宁静的房子,穿着白色裙子的女孩载歌载舞的另一个国度是什么地方,那里就是天国。
“你相信灵魂吗?”
“以前不相信,现在我相信了。”
叶仲坤的手机响了,“是信息,”他说,拿出手机查看信息时他的脸蓦地变了色,他看了一眼周绮瑟又继续看他的信息。周绮瑟从叶仲坤的眼神里看出,这个信息一定与她有关,她用疑虑的眼神看着他,希望他做出解释。
“没什么,我可能惹上了一点麻烦。”叶仲坤脸上露出一个尴尬的笑容。显然他不愿意直截了当地告诉周绮瑟,她也懒得再问,后来他说以后告诉你。
骨灰和鲜花的花瓣撒完了,在船的后面留下一条五彩缤纷的丝带,就像是彩虹落在了水面上,又被河水给泡软了,平铺在水面上。阿飞把那个水晶宫沉入了河底之后,突然伏在甲板上号啕大哭了起来。这场游戏已经结束了,也是该结束的时候了,昨天他还不是给人说,他已经厌倦了?不把虫虫送去埋了,他觉得死亡就像是如影随形一样跟着他,让他喘不过气来。想出这么一场轰轰烈烈的葬礼,玩了这么多花样,葬礼的结束就是游戏的结束,他却又忽然大哭起来。这里面的眼泪一半是为痛失好友而流的,一半是为自己。游戏结束了,往后又要面对单调乏味的生活,那不甘寂寞、难耐空虚的青春到来的日子。
葬礼结束时,周绮瑟长长地吁了口气,终于结束了,自从来到这个城市,死亡的气息就闷得她喘不过气来。她在桥上遇到一位娇小玲珑的女孩,她倚着桥栏大概伫立在那里很久了,敞开的黑风衣、长围巾和金色的短发被风向后拽着,露出白皙瘦弱的颈。她仰起的脸上和周绮瑟一样架着一幅宽阔的墨镜,看不到她的眼睛,但是周绮瑟明白,她一定是在看漂泊在水面上的花瓣。她的脸上毫无表情,或者说表情处于呆滞、无为状态。大概她也注意到周绮瑟在看她,穿着黑色长靴子的双脚跳跃着跑开了,步履焦躁而宁乱,走到停在公路上的一辆黑色奥迪前,她最后看了一眼从船上下来的人,像是在寻找一位熟人而找不着,最后钻进车里扬长而去。
“这个女孩一定是虫虫的一位情人,”塞洛从后面跟了上来,挨着她走。
“你怎么知道?”
“我们昨天下午在一家咖啡厅里和她见的面,她接到阿飞的电话,从哈尔滨赶来的。”
“这么大老远的过来,为什么不参加葬礼?”周绮瑟又用上了嘲讽的口吻。
“她不想参加。”
“为什么?”
“不知道,你午饭后能去我那里一趟吗?我有话跟你说,"塞洛说,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是为你好。”
午饭后,周绮瑟去了塞洛的房间。周绮瑟是比较喜欢塞洛这个人,她认为他是一个善于说谎的诚实人。并不是说她看得出塞洛的疯疯癫癫是假装出来的,也不是觉得他真的不白痴,她只是认为塞洛是一个善良的人。他既使在说谎你也会认为他很诚实,因为他的谎言不会伤害到任何人。周绮瑟发现只要有三个人在场,他说话就颠三倒四,而当只有你和他两个人的时候,你说话有条有理。
房里开着暖气,只有塞洛一个人在。他正在泡茶,见周绮瑟进来,就问她喝不喝茶。她刚想说在饭桌上喝过了,却见他已经递了过来,只得接了。
“你找我有什么事?”周绮瑟问得直截了当。
“你知道阿飞喜欢你吗?”
周绮瑟愣了一下,就问他为什么这样说,是你自己看出来的呢,还是阿飞告诉你的。塞洛说是阿飞告诉他的,阿飞说你也喜欢他。周绮瑟说没觉得,没觉得阿飞会喜欢我。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从来就没聊过除虫虫之外的任何话题,我怎么能知道他喜欢我呢。塞洛说,这是你没给他机会呀,他本来想等这事结束了,他来找你。可你没等事情完,你就爱上了别人。周绮瑟问这话是不是阿飞跟你说的,塞洛说是的。
“那我爱上谁了?”
“叶仲坤。”
周绮瑟笑了,塞洛问她笑什么。周绮瑟说这是我私人的问题,你以后少操心。再说了,阿飞喜欢我,我就未必非得喜欢他呀。
“我说话不偏不倚,你知道,阿飞是我的朋友,叶仲坤是我的朋友兼同事,比我和阿飞认识的时间长得多,我了解叶仲坤是个什么样的人。周绮瑟,我是觉得你是个对感情很认真的人,所以给你提个醒,不想你给,你给--”
“我给怎么啦?给骗了是吗?"周绮瑟说,"塞洛,我怎么觉得你话中有话呢?你是不是想告诉我,叶仲坤这个人有什么问题?我知道你是个好人塞洛,你一定是有什么事要对我说,如果你不说就觉得良心过不去,如果你说了又担心得罪朋友,我说的对吗?”
“是这样的,我还是说了吧。其实叶仲坤也是个好人,但这世上好人多着,我想他可能是因为太喜欢你啦,所以他不得不,他不得不瞒着你。”
“他瞒我什么?”
“我告诉你吧,不过你千万不能告诉叶仲坤是我说的,你看,我为了你,都出卖我的好朋友啦。”
于是塞洛把叶仲坤如何来沙城出差,如何与女朋友约会的事一五一十告诉了周绮瑟,大约讲了十来分钟,周绮瑟听完也只是一笑置之。“塞洛,是阿飞让你来找我的吗?”
“不,是我自己的主意。”
“既然是你的主意,那我就得告诉你塞洛,以后我的事你还是少插手好吗?我知道你是为我好,你不是个兴风作浪的人,但有些事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也不是旁人想象的那样,你不必为我担心。"周绮瑟说完就往出走,走到门口她又回过头来说,"上午你是不是因为这事给叶仲坤发了个信息?”
“没有,我没有发信息给他。”
那会是谁?看来,她昨天晚上和叶仲坤公然离开的态度引起了好事者们的公愤。周绮瑟回旅馆房间时正好在走廊上碰见叶仲坤,就问他上午到底是谁给他发的信息,讲了些什么。叶仲坤说你真要知道,周绮瑟说我就是要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