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旅馆接待处的一楼大厅,周绮瑟每天早晨出电梯就遭遇四条松鼠狗的围攻。她看到别人能在小狗的一片狂吠声中从从容容走过去,而她就是不敢动,既不敢往前走,也不敢退回去,只要她动一下,小狗们的攻势更强烈,叫得更大声。狗的主人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抽着烟,每当看到有人惧怕她的宠物,她那浮浅、明亮的眼神就变得热情洋溢。
“你走呀,贝贝亲亲妮妮安安过来,你走呀,没关系的,它们不咬人,过来呀,我的小亲亲,她怕你啦好吗,你走呀,走吧,它们不咬人,它们是世界上顶顶温柔的狗。”
这女人对周绮瑟说的话和对小狗说的话混淆不清,周绮瑟紧皱着眉头跑开,这大厅快成养狗场了,她想。有一天下午,周绮瑟坐在一楼大厅的沙发上等人,那女人带着她的小狗们散步回来,后面跟着一群孩子,她十分殷勤地给孩子们讲每只松鼠狗的日常生活中的故事及习性,声音里有一种卖弄的满足感。她不时地朝周绮瑟笑笑,对孩子说的话也像是对周绮瑟说的,“妮妮是我最乖的女儿,只要我不高兴,她就看得出来 ,跳到我的膝上,贴着我的脸,她很会安慰我的呀。”
后来她终于对周绮瑟一个人说了一句话,“小姐你一个人怪寂寞的,我经常看到你从旅馆里一个人进进出出,我劝你像我这样养养小狗,你如果不想养那么多,就养一只。”
“养狗?”
“是啊,我的亲亲怀BB了,你如果想养,我可以送你一条。”
“不,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养一只狗。”周绮瑟想,既便是没事干,我宁愿去接一些设计的活,也不愿意养一条小狗。
“你讨厌小狗吗?”
“不,我不讨厌小狗。”周绮瑟感到浑身的不自在,她不希望和这个女人继续小狗的问题。她不讨厌小狗,只是觉得狗的主人和她不会是一条道上的人,她们能谈什么呢,除了这群松鼠狗,而她又曾经是那样的惧怕它们。这女人年纪不轻,风韵犹存,但她的声音喳喳呼呼,让你老是觉得她矫揉造作藏不住事儿。
周绮瑟以为她是刚来到沙城的,有一次又是这狗的主人举动找她搭讪时说,她就是未来七天的老板,春节去了北京,刚回来不久。老板娘很平淡地道出了她的另一个身份。这话引起了周绮瑟的注意,觉得这么好炫耀的女人怎么就没拿她老板娘的身份显摆呢。后来她又觉得这很复合老板娘显摆的性格,乾隆微服私访时,并不向世人炫耀他作为皇帝的身份,而是处处留诗好炫耀他作为皇帝之外的另一个身份,诗人。
“去年十月之前你在这里吗?”
“我和我的孩子们在这里过的中秋节,接着是国庆。”
在节日我们总是想出许多别出心裁的事情去庆祝它,以至于在记住那特殊的日子的同时也记住了我们度过的地方。周绮瑟确信老板娘没有记错,她口中的孩子指的就是这群小狗。她猛然看到,就在这群竖着毛绒绒的扫帚尾巴的松鼠狗身上发出一道道慧星一样的光芒,这光芒再现了一段没有她参入的,有小狗和赖科的隐蔽的时光,地点就在未来七天旅馆。去年十月份这前赖科还住在未来七天,这群小狗一定浸染过他的目光,他是那样喜欢狗的。
人就是这么容易爱屋及乌,当我们提到我们曾经经过的某条街,那条街的名字并不能在我们的感官里产生振颤,如果有朝一日我们知道我们的爱人曾经在那条街上生活过,我们再次想起那条街时,对它就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我们参观故宫,试图找到皇帝从前生活的影子,我们接近故宫就是接近一代代生活在那里的皇帝,故宫就是皇帝的象征,说的也是这个道理。周绮瑟知道这群松鼠狗去年十月之前也生活在未来七天,这使她忽然对这群狗的态度有了大大的改观,因为她那悬浮在虚无空间的爱,和现实中活生生的具体的物质联系到了一起。当她从1752号那间旅馆的房间再也寻不出新的对赖科的记忆,生活中又跑出来这样的一群小狗,她确信喜爱狗的赖科一定逗弄过这群小狗,而老板娘又是那样的殷勤,她巴不得旅馆中每个经过大厅的人都能驻足和她的狗们玩,从而好炫耀一翻她作为狗主人的自豪感。
就在昨天,一首不知名的曲子从隔壁房间虚掩的门里飘出,在走廊里回荡,她觉得熟悉。那曲子又勾起她的另一个回忆,她确信她和赖科在一起时听过它。隔壁房间的人也像着魔似的,整整一个下午,重复不断地总是播放那一首曲子,她就躺在床上心不在焉地听。后来她终于忍不住悄悄地走到隔壁房间的门前,轻轻地叩门,她想问一下曲名,改天去音像店买。结果敲了半天,也没人应,她直接推门进去,房间里没有人,只有音响自个儿播放着音乐。从敞开的窗户忽然涌进来一缕风扑面而来,那风也一定经过河面的,携带着一股死亡的气息,她快步退出了房间。
我们的爱,就是这样不断的从生活中涌现的新物质中获得力量。这种力量,在生活中又不断地要求我们有所作为,迅速地采取行动,不管行动是否有效。就像在不久前,就是这种力量驱使她来到了沙城。她觉得,如果她找不到赖科,她的生活就无法继续。
在沙城她等龙卷风等得有些不耐烦,不久前她一个人去了一趟沙漠,没有龙卷风,一个晴天。应该算是第二次出发,第一次她邀了塞洛,塞洛说阿飞也要去,正巧他有车,我们何不坐他的车去呢,结果没抵达目的地,那天早上刚出沙城,阿飞把车开进了池塘里。
那天早晨三个人在黎明的薄雾中出发,穿过寂静的小城,那时街上几乎看不到什么车辆来往。偶尔碰到一些菜农,咯吱咯吱踩着三轮车从郊外来,载着新鲜的蔬菜擦肩而过。
出了城,他们上了一条往北的公路,在幽蓝色的薄雾中穿行,那种雾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宇宙发生了错乱,他们的车子在海底跑。视线抵达不了太远,看不清公路两边的地势。透过车窗,看到自然中每样东西都浸在幽蓝色的雾里,这个世界带着千百种莫明奇妙的感觉。这种景象,周绮瑟觉得就像是在梦中才有的,她不记得她有过多少次这样的梦境。只不过在梦里,窗外多了一些穿白衣的仙女在飞,有时在那样蓝雾蒙蒙的梦境里,有青蛇和白蛇从水里飘出来,也有持剑的古代剑客,他们全都衣袂飘飘地飞在空中。
那天早晨阿飞把车开得飞快,好像和什么人较劲似的。那是他们在葬礼之后第一次见面,她坐在阿飞的旁边,但阿飞始终没有正眼看过她。他一直在听音乐,把音乐开得很大声。周绮瑟从阿飞对她相当冷淡的态度中看出,未来横在他们之间的那条巨大的鸿沟。也许他们的感情再也无法恢复到虫虫的葬礼之前的那段日子,那时尽管他对她曾有怀疑,但还是相当依赖她的,现在他再也不需要她了。
周绮瑟想,阿飞也许真的爱上了她,这使她蒙受痛苦,因为一方面的感情是痛苦的。那么他一定听信了传言,对她和叶仲坤在葬礼之前的那天晚上发生过什么事深信不疑了,不然他不会对她如此冷漠。他的眼神里有一股巨大的荒芜之感,就像是史前地球上的蛮荒。
车窗上一会儿就被蒙上一层湿的雾气,周绮瑟幻想完她的梦,又开始幻想起沙漠之中的对称之城,那时她正往那里去。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预感,她肯定抵达不了对称之城。
三个人都沉默不语,阿飞沉浸在他的音乐中,蓝悠悠游在她幻想的世界,塞洛坐在车后面打瞌睡。就这样,当他们的车子开进了公路边上的池塘里的时候,他们才如梦方醒。
车子陷进了池塘底下的淤泥里,吃水很深。阿飞发动车子,想把车往回倒,却开不动。他把音乐停了,看清自己的境遇不禁狠狠地骂了一句“操!”
只能上岸求救,阿飞打开车门,池水迅速地涌进车里。
周绮瑟一只手举着手袋,另一只被塞洛紧紧拽着往岸上走。车子冲进池塘大约四五米远,那是一瞬间的事情,却让他们花费了很长时间才走上岸。水很冷,车子把池塘底的淤泥给搅拌了起来,水面昏浊,散发出一股臭气。脚底的淤泥滑溜溜的,每前进一步都很艰难。她忽然想到了溺水而亡的虫虫,她想象他在这样的水里抵达死亡的国度一定比她回到生的岸要艰难百倍。
想到虫虫她的身体猛地颤栗了一下,险些滑倒。她尖叫一声,阿飞从另一边一把拽住她的胳膊,但始终没有和她说话。上岸后她的裤子湿透了,衣服滴着水,她冷得直打哆嗦。庆幸手袋没有湿,周绮瑟拿出手机打了救急电话。
打完电话,他们就这样呆呆地坐在池塘边。太阳从远处的地平线上平静地升起来,晨曦把雾气渐渐驱散向远方,世界露出了它物质性的轮廓。天空淡蓝,就像是温和的手掌一样轻轻地覆盖在大地之上。池塘水面上的微波有了太阳碎金片组合成的影子,她觉得虫虫的灵魂在那里,漂浮在水面上,沐浴着阳光。忽然她又在水面上看到了赖科的影子,难道赖科的灵魂也在那里吗?仿佛那灵魂能听从她意识的召唤,当她意识到它们在这个小池塘里的时候,它们就一定在那里。
这个想法多么不祥,她咽了一口唾沫,希望把它咽下去。最近不知为什么,一想到死去的虫虫,她的脑子里跟着就想到了赖科。这两个人就像一个是影子,一个是具体的人,如影随形跟着就来。而现实生活中这两个人并不认识呀,她觉得自己真是荒唐,然而却无法不让她这样想,真是后悔那天早晨不该在河边的雪地上乱跑一通。
她慢慢让自己想着水面上只有虫虫一个人的灵魂,她确信灵魂的存在,灵魂和太阳碎金片组合的影子,使她看到了自己的懦弱,她是没有勇气再回到池塘里的,她冻得直发抖,牙齿咯咯响。
在虫虫刚死不久,她觉得死比生懦弱,而刚刚经历的这一劫,使她感受到死比生要勇敢得多。这使她不禁在心里悄悄地责问起那个飘在水面上的灵魂来,“可是虫虫,既然连死的勇气都有,为什么不好好地活着呢?”
约莫十来分钟后,他们看到一辆车向这边开过来,阿飞跑到路旁挥着手叫停,但那辆车飞快地驶过。“去死吧,操你妈,一点人性都没有。”阿飞大声咒骂着。大概等了一个多小时,交警的车才开过来。
周绮瑟那天回来后就病倒了,发着高烧,她自个儿去医院打点滴,在床上躺了三天,这事她没跟任何人说。她是身体恢复健康后的第二天遇到叶仲坤的,那天她去布料城为她设计的服装寻找一些布料,回来的路上碰到了他。叶仲坤解释是偶然遇到她的,周绮瑟怀疑他在跟踪她。
她在沙城接了两份活,一份是给一家童装公司设计童装,她对做童装不怎么在行,却很有兴趣。另一份是年青女性时装,服装走的是中高档路线。这两份工作赚的不多,刚够她维持生活费用,但是不用去坐班,比较自由,适合她现在的生活情形。因为随时都有可能来龙卷风,她离开这里去对称之城。生活并非像养狗的老板娘说的那样没事可干,她喜欢服装设计这份活计,但自从赖科一去不复返,她的热情就无法投入到工作中去。
那一天她从布料城出来,还拐进一条狭窄的巷子买了一大束鲜花,用报纸裹着抱在怀里。布料城与旅馆离得不太远,她打算步行回去,好在附近逛逛。这是一条老街,街道的一边全是战争期间权贵们的宅邸,一幢幢带花园的独立洋楼如今易了主,有些在里面开起了公司,一楼被改装成时装店。
午后的街道、楼宇之间的晴空、阳光和不时的从时装店里传出的流行歌曲,这一切就像是涂在面包上的蜂蜜一样闪着黄水晶的光泽。她突然觉得有一双眼睛在暗中盯着她,无论她走到哪里,那双眼睛就跟到哪里。有好几次她突然转身,那双眼睛就悄然地消失在人群里,她看不清那双眼睛来自什么地方,也始终没有走出那两道目光的笼罩。那双眼睛就像是猫的眼睛一样虚幻、温情,却又觉得熟悉。难道真的存在一只看不见的猫吗?而她又怎么能感觉到塞洛的猫呢?
在经过一幢保存的比较完好,依然是旧时风貌的老房子前面时,从那里突然冲出一位老人,急匆匆地跑来抓住她的胳膊说,“你去帮我看看,我的那些金鱼都怎么啦?”
老人的这个动作使她出奇不意,也着实吓了她一跳。她怀里抱着用报纸卷着的一大束鲜花,面带忧色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老实说不知道该不该去。老人微驮着背,眉毛和后脑勺上稀疏的几根头发全白了,但眼神单纯的像孩子。她没顾的再仔细看那老人的眼睛,如果她再多看一眼,也许她能看到凝滞在他眼神里的死亡的感觉。
“你一定要帮我去看看,我的那些金鱼,我的金鱼耶。”
他焦急得就像热锅里的蚂蚁,伸手拽住周绮瑟的风衣。现在,她只得跟他去了,她跟着他穿过有圆月拱顶的洞门,在曲折形的走廊里走着,她注意到院子里有一丛佛肚竹。没有风,很安静,安静地令人沮丧。一楼的客厅大而无当,屋顶很高,从青色的砖墙上镶嵌着的两个山字顶狭长的窗户透进来的光线,使屋子里光影重重,不知为什么,周绮瑟一进来就打了个寒颤。
老人直接把她引到金鱼缸边,她看到水面上漂着的金鱼,就像是散开的一朵朵宁静的鲜花,红的黑色的白的金黄的五彩斑斓。看见她走来,那圆鼓鼓的眼睛一直瞪着,失去了活泼的光彩,再也不会眨一下,美丽的尾巴再也不会像随着爵士乐跳舞一样优雅的摇摆。
她感到身体发凉,心里发怵,就像那天看到虫虫躺在雪地上时一样。不知怎么和老人讲。
“它们怎么啦?”老人就像是在说梦话。
“死了,”她觉得应该让他梦醒。
“哈哈哈,"那老人哭的时候就像是在笑,"我的金鱼耶,我的金鱼哈金鱼。”
她听人说金鱼很容易被食物胀死,但现在跟他说已经没什么用了,因为金鱼死光了。她感到无能为力,趁着老人哭泣的时候,匆忙地往出逃。就好像这房子有一百多年历史,如果她不赶快逃离,她也要在这里等上百年才能离开一样。她觉得老房子在她身边轰然倒塌,墙上的青色砖头纷纷砸下来,一个多世纪的尘埃如烟滚滚腾飞起来。这一切当然只是幻觉,然而她内心感到震撼。
她在门口和一个人撞了一个满怀,就像箭离弦之后射中了靶子。这时,她突然发现她找到了那两道暗中笼罩着她的目光,那目光就来自和她撞了个满怀的这个人的眼睛,而这双眼睛却是叶仲坤的。
“我晕。”她暗地里说,两人不知所措地站在那里,都有些尴尬。周绮瑟忽然从报纸里抽出一朵太阳花递给叶仲坤。
叶仲坤接过花,愣了一下,他把花凑到嘴边,深深地呼吸了一下说,“这花不香。”
“你鼻子不灵,所有的鲜花都会香的。”
“为什么不给我一朵玫瑰?你怀里抱着那么多的玫瑰。”
“知道七宗罪里最容易犯的是什么罪吗?就是贪婪。”
那老头的哭声越来越大声,原来他跑了出来。就像那天晚上遭遇枪声之后一样,叶仲坤突然拉起周绮瑟的手飞快地从老房子的门前跑开了,拐到一条狭窄的巷子才放慢了脚步,周绮瑟由于身体刚恢复健康,所以跑得直喘粗气。但她笑了,叶仲坤也笑了起来,他把太阳花又凑到嘴唇边,“香。”
“告诉我,你从什么地方跟踪上我的?”
“我没有跟踪你。”
没意义的谎言最好不要去揭穿,周绮瑟懒得去问,他没有跟踪她,怎么会在老房子前遇上。
叶仲坤说他是出来找塞洛的,塞洛又追着他那只不存在的猫不见了,有时他真担心塞洛就这样追着猫再也不会回来。他没有找到塞洛,在鲜花店门口看到了周绮瑟,于是就悄悄地跟在她后面,一直跟到老房子门前。他看见那老头从房子里冲出来拉住周绮瑟就往他家里去,他不放心,所以就跟了进去。
他说的吱吱唔唔,周绮瑟尽量相信他说的是真的,然而她心里明白,塞洛大多数时间都是和阿飞混在一起的。
“那老头是个金鱼杀手,我担心除了金鱼,他会杀人。”
“什么?”周绮瑟吓了一跳。
“老头是个金鱼杀手,他每死一群金鱼都要在门前招呼人去看,就像在战场上打了胜唯恐别人不知道似的,我被他拦住过一次,塞洛被他拦住好几次,”说到这里,叶仲坤抓起周绮瑟的手转身出了巷子,又回到了有老房子的街上。他指着老房子的斜对面,让周绮瑟看,那里是一家卖金鱼和金鱼缸的店。老头每隔几天就从那里买出十几条活蹦乱跳的金鱼养在缸里,不出三天,金鱼全给他胀死了。
一幢只有过去没有未来的老房子,住着孤零零一个老头,可能也不是他的祖屋,但他就住在那里。据说他有一个女儿,在新加坡,去了好多年从来没有回来过,每隔一段时间给他寄一些钱回来。这老头性格很怪僻,人又吝啬,保姆请的够一个连,都给他赶走了。后来就只剩他一个人,终日都闷在这老房子里,几乎都闷出鸟来。
这个金鱼店没开半年,老头到店里转悠,店老板就劝说他买只金鱼缸养金鱼。老头也很高兴,过了几天,他跑到店里找老板,要他去看他的那些金鱼怎么啦。店老板跑去一看,金鱼都给他胀死了,于是他就哈哈大哭(你知道他哭的声音和笑差不多),老板又卖给他一些金鱼,再三嘱咐他少喂一些,他嘴里“啊啊”的答应,就是不听,闲着没事终日守着金鱼缸喂金鱼,结果没几天,金鱼又被他胀死了。他又跑去找老板看他的金鱼怎么啦,老板开始去看了两次,后来死活也不去看,但是每每死一群金鱼,就再卖给他一群。
老头请不动老板,就跑到门口拉过路的人去看,老是问别人“我的金鱼怎么啦?"仿佛他不敢相信他的金鱼是死了,直到亲自听到那"死”字从别人的口里说出来,他才得到证实,金鱼是死了。老头每次买金鱼都挑得很精心,专门挑漂亮的金鱼,他吃饭都舍不得花钱,但他买金鱼毫不吝啬,金鱼死的时候他哭的也伤心欲绝。
“你说他在喂金鱼的时候,他有没有意识他这样会把金鱼杀死?”周绮瑟问。
“谁知道,你刚才说七宗罪里最容易犯的贪罪,这用在金鱼身上很合适,金鱼要是知道饱,也不会给老头撑死。”
“可金鱼毕竟是低级动物,这老头--这老头毕竟是人啦,他也许太孤独了,我还以为没人提醒他那样喂金鱼会把金鱼撑死的事呢。唉,叶仲坤,我们最好是劝那卖鱼的别卖金鱼给老头,也许老头真的是无意识的,可卖金鱼的人心里明白呀。”
“人家是生意人,有生意他能不做吗?你说的法子我们早就试过,上次塞洛跑去劝卖金鱼的老板把店搬走,那老板骂我们神经病,说死的不过是金鱼,那在菜市场卖鱼虾鸡鸭的肉贩子,还亲自操刀替买主杀生,问我们怎么不去找他们。还有更难听的,我们跑了。”
周绮瑟想,要不是她亲眼看到那些金鱼死在金鱼缸里,还以为叶仲坤在讲一个童话故事。这老头就像是《一千零一夜》里面的那个国王,每隔一夜就要杀死一个新娶的王后,杀完再娶,直到娶了鲁德,为了听那无始无终的每个夜晚能听到的故事,他才停止了杀戮。金鱼的王国是需要这样一位智慧的王后,但是谁都不指望金鱼王国有一条能上升到人的智慧,并且能斗得过这老头的金鱼。这样的王后只有在人里面去产生,去了结金鱼王国正遭遇的这个无穷无尽的死亡噩梦。
“静待金鱼王后出现吧,”周绮瑟说,她的神情自然又变得严肃。
“我们不如杀死那老头!"叶仲坤说,他也许没听清周绮瑟讲什么,但她一看到周绮瑟变得那么严肃就觉得好笑,他是希望引起她注意的,"最好是用枪。”
周绮瑟只顾听叶仲坤讲老头和金鱼的事,竟然没发现走的是一条回旅馆相反的路。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她又跟着叶仲坤走了一段长长的街区。她觉得叶仲坤很希望和她一起就这样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着,而她在心底也愿意有他陪伴,她没有回旅馆,也没有做违心的事。
周绮瑟对叶仲坤的认识还停留在那个夜晚,葬礼之后她再也没有见过他。她没有问他这些天他去了哪里,怎么不见他。两人陷入沉默之后,她思量着他的沉默,他想他这段时间肯定发生了一些事情。她没问,但是这种沉默让她厌烦,于是就提出想回去。
叶仲坤想挽留她,说前面有一家咖啡馆,咖啡的味道还不错,但这时她已经招手拦了一辆的士。
第二天晚上,她在旅馆对面的那家西餐厅又遇见叶仲坤。她的晚餐一度都是在这家西餐厅吃的,那天她比平时去的要稍晚一些。餐厅几乎客满,她习惯坐的那个位置已经被一对年青的情侣占住。她环顾了一下餐厅,目光被一个围着双绉丝巾穿黑色羊毛衫的男孩捕捉住,叶仲坤,面前正好有一个空位,他正微笑着朝她招手。有时你觉得他的微笑在他的脸上的确不是多余的装饰品,他笑的时候那眼睫毛上就像是沾着晨曦,很温暖,值得你信赖。
等周绮瑟点完饭之后,叶仲坤又谈起老房子里的那个老头。“你知道那些死金鱼葬在什么地方吗?”
“什么地方?”
“葬在小猫的肚子里。那老头养了两只猫,两只都是'四肢踏雪',黑色的皮毛,四肢和尾巴尖是雪白色的,很漂亮的猫。”
“那正好与塞洛形容的他那只不存在的猫相反,塞洛的猫是白色的,四肢和尾巴尖全黑,他说是四肢踏煤球。”
两人的饭陆续上来,他们边吃边聊。
“那两只猫每天就吃死金鱼。你知道那些金鱼活着被买来时价格很昂贵的,这两只猫在它们自己的群族里过着超级富豪的日子,就好比我们当中的富豪去五星级酒店进餐。”
后来周绮瑟一连两三个晚上都在这家餐厅遇到叶仲坤,他总是比她先到,占住着原来的那两个位置。每次一见面,他就给她谈老头、金鱼和猫的事情。总是在他们进餐的时候,窗外的夜色像春天的燕子一样轻巧地落了下来,餐厅内灯光朦朦胧胧,给人的错觉就是时间那只大钟坏了,指针无所谓地停在同一个地方没走。因而这灯光这夜色这饭局和谈话的话题在不断地重复,重复使几个晚上变得像一个晚上,就像在一个曲子里演奏者反复弹奏一段旋律,好使那段旋律在听者的心里变得感情强烈起来。但是这种重复使周绮瑟感到厌烦,不是厌烦叶仲坤老是在这家餐厅等她共进晚餐,她知道他刻意地在这里等她,但这没什么,两个可以称为朋友的人坐在一起吃餐饭是件愉快的事。她不喜欢的则是他继续那个老人的故事,她觉得叶仲坤在这件事中变得很奇怪,这才是她不愉快的地方。
“你这几天是不是都守着那老房子?就像那些娱乐记者为探到超级明星的隐私昼夜蹲伏在他们的豪宅周围?”
“是的。”
“叶仲坤,你到底想干什么?”周绮瑟对此越来越迷惑不懈,凭她的感觉,叶仲坤不是那么好奇的人。不久前在虫虫的葬礼上遇见他的时候,他连死人的问题似乎都不是很关心,何况是这些死金鱼。
“我想,我想用你的眼光去看待这个世界,你知道,我以前活得很自私,只关心自己,我想和你一样,对我遇到的事努力地不躲闪。”叶仲坤笑了,他似乎觉得周绮瑟听了他的话一定会开心,他不会想到周绮瑟会反感他这样做。
“听着叶仲坤,这是个很愚蠢的行为,你就是你,一个人要用自己的方式去活着,千万不要仿效别人。况且你在浪费你自己的时间,那个老头的问题并不值得你去关心,他很老了,行将朽木,快要死了,那些金鱼终究会解脱。”
“可你已经影响了我,很深的影响了我。我记得那天晚上,你说生活中一条死狗横躺在你面前,你也无视它的存在避不开的话,你说那本身就是你生活的一部分。我知道,你不是把那当作人生的一张道德的考卷,我懂得你的意思。”
“可你做不来,"周绮瑟说,望住叶仲坤的眼睛,不知为何她这会儿几乎想哭,"相信我,一个人为自己活着不是坏事,是幸福。”
周绮瑟想,叶仲坤莫不是--爱上我了吧,这很愚蠢。她皱着眉头,有点烦躁不安。后来又想,也许是她多了心,他在沙城不是有一位女朋友吗,塞洛说过,而且这次出差都是为了那女孩才来的。她顿时涨红了脸,她想自己未免有点自作多情。
在周绮瑟买来的那些鲜花相继枯萎之后的一个清晨,她收到了一大束粉红色的玫瑰时不禁恍然醒悟,不是她自作多情,这个男孩确定无疑爱上了她。玫瑰上喷着细细密密的水珠打扮成夜晚落下来的露水,就像是少女淌在脸庞的泪珠一样晶莹剔透。还附有一张老式的山水风光的明信片,用蓝色笔写着“受人滴水之恩,作涌泉之报”。
她念着那行格言不禁笑了,眼前立刻浮现出那天她送给他一朵太阳花,他不知所措的样子。她也知道他达到了目的,明信片上他没有署名,就是要她在收到花的时候眼前浮现他的影子,而不仅仅是他的名字叶仲坤。
他做的似乎很有分寸,让她说不出话,是她先给了他一朵太阳花。就好像他从你这里拿走了一百块钱,现在他连本带利还你两百块。事实不是这么回事,既便是一个从来没有一个少男注意过她红扑扑的脸蛋的山里姑娘,也明白玫瑰象征着爱情。他找到了一个恰如其分的理由送她一束玫瑰,又怕她笑话他老土,所以用老式明信片先自我嘲弄一下。
周绮瑟不希望除了赖科以外任何男人爱上她,因为她无以回报。这不比小时候生日时收别的小朋友送来的生日礼物,你高兴地一件件收下,是因为你明白等他们过生日的时候你也能一件件买来回礼。对于爱,你只能回报以爱,她知道,她没有同等价值的东西能代替爱做回赠,也因此对别人会爱上她感到内疚。
她的爱奉献给了赖科一个人,她只爱着他,这在她过去的朋友圈子里已经不是秘密,她从来就没想过她要离开赖科去爱别人。
收到花后她给叶仲坤去了一个电话,她本来想用轻松的口气跟他说,要知道一朵太阳花有这么丰厚的回报,我该多送你一些。后来觉得不妥,这不是在鼓励人家继续给我送花吗?于是改口说,“你,你以后就不要再给我送花了。”她没等叶仲坤说话,就匆忙把电话挂了。这似乎更糟糕,她感到无能为力。
那一天的后来她去了时装公司交货,顺便拿一些布样回来。时装公司的老板唐是那种老式的抒情意味很浓的男人,他风度偏偏,温文尔雅,人到中年身材依然保持的很好,穿着牛仔裤的腹部平坦,腰身挺拔。据说他在马来西亚混了十来年,是那里一个帮会的头子,一个地道的靠黑市发家的流氓,归国后做起服装生意,这是周绮瑟在QQ上从唐公司里的一位设计师那里获知的。
周绮瑟一走进办公室就引起了唐的注意,按说一位兼职的设计师是引不起这样的一位大老板的注意的,何况他并不重视他在服装方面的投资。他赏识她不俗的气质,他从秘书那里打听她,让秘书把她带到他宽敞豪华的办公室。他端着一杯威士忌站在落地窗前,听到她走进来,转身朝她微微地点头。
“到我这儿来工作怎么样?”他问她。
“现在还不行。”她婉转地拒绝了他,她觉得如果要求一份工作她就不会大老远的来沙城。
唐端着酒杯在办公室里来回踱着步子,在经过她坐着的沙发背后,不经意地把一只轻轻地搭在她的肩上,又移到她的脖子上,轻轻地捏了一下。这是一种暗示,她意识到了,她的身体立刻被恐惧弄僵了,脊梁骨那里冷的直冒寒气。唐松开了手,温和地问她,“你很害怕我对吗?"她轻轻点点头。"别怕,哪一天你来,我让你了解我,你就不害怕了。”
她压根儿就不想了解谁,下午办完事就离开了。她在小巴黎广场的肯德基吃的晚饭,饭后她在广场上逛了一会儿,心里依然焦躁不安,后来她就去电影院里看了一场电影。一部剧情简单画面唯美的爱情片,她在潮水一样的黑暗里获得了一种愉快的心情,她觉得值。第二天晚上犹豫无聊,她又坐到了电影院的黑暗里,毒品、枪声、舞会美女和多情浪子组合在一起的浪漫好莱坞大片,剧情很滥,糟糕的是居然挑起了她的情欲。她意乱情迷,幻觉中男主人公不是在亲吻女主人公,而是把吻印在她的嘴唇上。她的身体变得软绵绵的,就像是冰雪在消融。热血涌了上来,她觉得浑身直哆嗦,既像是发冷,又像是发烧,她渴望被拥抱,被人抱在温暖的怀里,用一种男性的气息淹没她。她想到赖科,情绪里透着伤感。
电影放完了,灯光大亮,骤然间人们都像是梦醒了似的,相互张望,好奇、冷漠、平淡各种目光交织在一起,有一道目光召唤了周绮瑟,她看到了叶仲坤。他就坐在周绮瑟后面不远的一个位置,戴着一顶白色的棒球帽,显然用来伪装自己。他跟踪而来,看电影的时候他不时地盯着周绮瑟的侧影看,有时她的头发随着脖颈摆动一下,也让他惊慌起来,担心她突然转过头拿目光直视他。电影完了的时候,他又渴望她能看到他,他可以装作在这里意外相逢,事实上如果能接近她,他宁愿不计被她责怪的后果。
周绮瑟并没有怪他,不知为何,见到他心里还难以竭止一种喜悦的心情。那是一个有月亮的晚上,他建议她一起步行回去,路程不远,他知道怎样抄近道回到旅馆,只须穿过几条街约莫半小时的路程。
“一路上都能看到月亮,如果坐进车里就看不见了,”他说。
她仰起头来,迷茫地看着天上的圆月,她的情绪纷乱如麻,血液往上涌。周绮瑟并不知道亘古以来,满月就有扰乱人的心性,改变女人身体里的血液循环以及引起狼嚎的性质。周绮瑟听见了一声声狼嚎,但那不是真的狼嚎,城市是听不见狼嚎的,那是来自她心里的声音,它在呼唤爱情。
两人挨得很近,沿着冷清的街道往前走,月亮跟着他们。周绮瑟望住那遥远的明月,觉得虚无,忽然把手放进叶仲坤的掌心里,她想被一点实在的东西包围。这似乎给了叶仲坤启示,顺势搂住了周绮瑟的腰。在经过一棵梧桐树下,他停下脚步,把她搂在怀里。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看到梧桐树下的阴影。
城市的街道是没有月光的,她记得初三那年的夏令营,就是在这样的一轮满月下,她和赖科披着月光悄悄逃离了集体。那月光太亮,他们不得不逃到一棵大树下,在那里他们迫不及待的献出了彼此的初吻。她记得那月光从叶缝里不宜时机的倾泻下来,落在阴影里就像是散了一地的梨花的花瓣,他们两人身上也沾着这样的花瓣。想起那月光下的初吻,想起赖科,她似乎如梦方醒,那逐渐在两人之间蔓延的浪漫气氛一下子就消散了,她猛地推开了叶仲坤。
“你以后不要再跟踪我,我不要见到你!”
二
这之后有许多天,周绮瑟果真再也没有遇到过叶仲坤。她似乎有点怅然若失,现在阿飞不理她,叶仲坤又被她从身边赶走了。她再也没有在哪儿遇到他,无论是在旅馆还是在QQ上,就像是他从她的世界忽然间蒸发了。有时她想不知道他还有没有住在这家旅馆,或者他回深圳了。她没有打电话给他,他房间的号码她不曾记得,只要打个电话到服务台准知道,但她没有这么做。
孤独的晚上,她反复翻看赖科在舞台上的表演片断来重温过去。她把他各个时期的表演刻录成光盘带在身上,也有他们生活的一些片断,对寻找赖科她有一种不屈不挠的精神,然而面对过去她一点也不激动,她想可能是爱赖科太深了,再也无法增进一点。
初夏时分,周绮瑟记得时间大概过去的是约莫一个月,因为她遇到叶仲坤的前一天夜晚她在街上又看到头顶上一轮满月悬空照下来。那天晚上她的睡眠很不踏实,她梦见她坐上一辆去往对称之城的巴士,坐在她旁边的一位胖女孩老是在掉眼泪,不知道她为什么哭泣。周绮瑟从包里掏出一条印花手帕和一只黑色的胸罩,问她要哪一件。胖女孩选择了黑色的胸罩,把它当作眼罩戴在眼睛上,这样再也看不到她像兔子一样哭得红肿的眼睛。巴士并没有把她带到沙漠,而是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那城市的名字叫“常熟",她知道这个城市是存在的,但她从没来过这地方。听人说常熟有火车去往对称之城,那火车是在空中轨道上行走,她抬头就看到了一列火车在空中轨道上跑,她看到的是火车无数的轮子和底部,火车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巨大的绿色毛毛虫,外壳好像是用丝绸缝制的。她很快就登上一列火车,车厢很狭小,只放着一张床,车厢的顶部写着"普鲁斯特”四个字,有人说是这列车厢的名字。她在床上躺下来,那里早已熟睡着一位赤身裸体的男孩,她的意识里是赖科。她脱光衣服,紧贴着他的后背躺下,她觉得那肉体既陌生又熟悉。那男孩翻过身来,把手放在她的乳房上,用腿夹住她瑟瑟发抖的身体。一股暖流传遍她的全身,她迫不及待的捧起男孩的脸寻找他的嘴唇,这时她看到的是叶仲坤的脸,她费尽心思想象赖科的身体,然而那身体越来越遥远,反而是叶仲坤的身体贴得她那样紧。醒来时依然觉的触手可及,就好像那个男孩身体体温仍留在被窝里,而他害怕她醒来时责怪他,所以就从她的身体里消失了,只等着她再从梦里把他召唤。
第二天下午,她约了一位做设计的朋友去绿岛西餐厅会面,偶然的一个时间在那里遇到叶仲坤。想起昨天晚上的那个梦,那个赤身裸体的既陌生又熟悉的男孩是叶仲坤,不禁悄然地感到脸红。那位做设计的朋友大概察觉到他们之间似乎有点不对劲,坐了一会儿便说有事离开了。两人单独相处的时候气氛有点尴尬,叶仲坤的情绪有点郁郁寡欢,不愿意正视她的目光。她想那天她伤了他的心,出了餐厅她说,“我们去看看那个金鱼老杀手怎么样了吧?”
叶仲坤没有拒绝,他哪里会拒绝,几乎掩饰不住内心的狂喜,因为这证明他们和好了。哪怕是她还会把他从她的身边赶走他也愿意,那也证明他曾经呆在她的身边。他脸上的神色立刻变得欢快起来,他也注意到她这一个月清瘦了许多,那眼睛又增进了一些愁绪,但在他的心里依然不乏女神的丰采,她永远都是他心目中的女神。
那幢老房子他们都记得是青灰色的砖墙,经年的风雨使它变得又像是黑色,墙面上生着青苔,散发着苍凉、沉郁的气息,让人看了不免有点诗意盎然。才一个多月没见,这老房子焕然一新变成了国旗红,院墙也新刷成粉红色,这幢老式洋楼沦入了寻常的时尚潮流。从房子里飘出了阵阵音乐,那里正开着舞会,若不是对面的金鱼店,他们几乎没把它认出来。
这是那个老头从新加坡回来的外孙女儿的杰作:一个多月前她把她的外祖父从这里接走了,据说送进了养老院,她把幢老式洋楼改装成酒吧,她自己并不住在这里。门口的一位年青的保安说今天还是试业中,所有酒水饮料都半价,欢迎他俩光临。
“来了一位金鱼王后,”周绮瑟说。
周绮瑟说的金鱼王后指的就是老头的外孙女儿,她回来很久了,据说她把外祖父送进养老院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沙城的晚报不久前报出了老头杀金鱼的怪癖行为,这事对她与主流社会人士的交际很不利。这女人交游甚广,来往的人非富即贵,看看红房子外面停的名车就知道了。有些人害怕车牌引起媒体的注意,进来后叫司机悄悄把车开走了。
进了里面,周绮瑟首先发现的就是老头的那只小金鱼缸不见了,偌大的房子变成了一只金光摇曳的大金鱼缸。人们拥挤在这里,随着音乐随处跳舞、喝酒,奢华的生活与养在金鱼缸里金鱼那样的软体动物没什么两样。周绮瑟想,说不定那个金鱼老杀手从养老院逃出来,悄悄潜入原来他住过的这幢老房子,发现它原来变成了海底王国,这些鱼们比他原来养过的更是奇异美妙,他兴奋异常,伸出了魔鬼的爪子,张开了鳄鱼一样的颌骨大开杀戒。这事也许永远不会发生,然而对于社会越来越两极化,那些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们,难道就不害怕他们变得和那个可怜又孤独的老头一样,有一天虎视眈眈的窥视着这只大金鱼缸,干出老头同样的事情来吗?
这只是一个他妈的社会问题,管不了那么多,既来之则安之,周绮瑟本来是不怎么喜欢这种灯红酒绿、醉生梦死的地方,今天她的身体里有一种无法摆脱的欲望,她觉得没有一种生活能有这种奢侈的欢乐更迎合它。红房子的后面是一个花园,黄昏时最后的一抹晚霞把这里的光线染成了玫瑰色,花园里散发着栀子花的香气,大朵的月季和各种花争芳斗艳。周绮瑟和叶仲坤走到草坪中间空着的两张白色镂花休闲椅上坐了下来,在他们对面坐着两位穿着雪纺绉纱连衣裙的女孩,其中一位正在讲酒吧老板的传奇故事。“你等着瞧,这里不久后又变成一个大淫窝。”
两个女孩格格地笑了,坐在他们后面的一只鸟笼子吊椅上的女孩故意咳嗽一声,朝她们瞪了一眼,那两位女孩相互使了个眼色立刻起身离开了。坐在鸟笼子里的女孩仍留在那里,任凭鸟笼子悠闲自在的荡来荡去。她穿着一件白色的长罩衫,腰间系了一条宽皮带,长发披肩,她打扮得像飘飘欲仙的小龙女,可小巧的脸上残留着放荡生活的痕迹,冷若冰霜的目光不时地朝园子里每一位顾客的脸上溜来溜去。
过了一会儿一位穿西装的男人走过来,俯贴着女孩的耳朵态度毕恭毕敬地说了句什么,那女孩立刻从鸟笼子里跳下来,跟他离去了。
“不会她就是老头的孙女儿吧?”叶仲坤说。
“管它呢,我们去跳舞吧。”
两人在酒吧里玩到夜深,正要离开时,音乐换成伤感的圆舞曲。叶仲坤开玩笑地说,“会跳这个吗?”周绮瑟说这有什么难的,她想让叶仲坤别忘了她男友赖科是一位有名的舞蹈演员,但她把这句心里话化作一个手势。叶仲坤立刻会意做了一个邀舞的姿势,两人跳进了舞池。开始的气氛还是挺轻松的,后来发现周围的男男女女根本不是在跳舞,而是情意绵绵地拥抱一起在舞池里慢慢地转圈。两个正儿八经跳舞的倒显得不伦不类,周绮瑟把托在叶仲坤掌心里的那只手搭在了他的肩上,叶仲坤的手也顺势滑到了她的腰上。这个舞姿看起来和周围的人差不多,即叶仲坤两手撑在她不盈一握的小腰上,她把柔软的双臂从叶仲坤的双肩上垂下来。但周绮瑟还是刻意地在两人之间拉开距离,她不愿意让叶仲坤的身体靠她太近。
她仰起脸来,用她那灼热的眼神望着叶仲坤,她闻得见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男性的气息,那就像是在梦里。想起昨天晚上的那个梦,她的心一下子变得意乱情迷,不知不觉把身体贴向他。
而叶仲坤因为上次的教训,似乎显得不敢造次。跳舞的时候,他不愿意注视周绮瑟含情脉脉的眼神,因为激情的战栗和害怕,他握在周绮瑟腰上的手不停地发抖,他努力地屏住急促的呼吸,混乱里还踩了周绮瑟一脚。跳完一支舞他们就离开了,在回家的路上他有点心不在焉,故意讲了一个笑话来驱散一下两人之间慢慢发展起来的浪漫气氛,结果事与愿违,那个笑话没讲好,他本来就不善于讲笑话。那天晚上他并不报什么别的希望,他是爱她的,他不希望他的行为又惹得她翻脸,或者他也想显示一下自己的耐心。
周绮瑟恍恍然如梦中,在电梯里她忘了按17楼的按钮,结果跟着叶仲坤到了他住的那个楼层。电梯门开的时候,叶仲坤说“要不你到我的房间去坐坐?”叶仲坤随便说说而已,周绮瑟看得出来,并没有受到任何暗示,突然从心底升起的一阵急促的情感,紧紧钳住了她的心,迫使她进了他的房间。
她坐在他的床上不停地翻着电视频道,没有一个频道的节目能使她静下来看十秒钟。为了不让叶仲坤看到她脸上的焦虑,她起身把天花板上的电灯关了,只开着壁灯。房间的光线变得朦朦胧胧,结果使她更加不安起来,就像是刻意营造出来的一种浪漫氛围。她丢下电视遥控板,起身要走,叶仲坤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她僵立在原地没有动。
“今天晚上应该有月光,但是我们看不到,”她叹息了一声。
这似乎又给了叶仲坤勇气,他把她搂过来,他觉得她的身体就像是提线的木偶,有那么一刻变得冰凉,就像是她离开了自己的身体。就像是她平时那样,她完全处于另一个世界,她的眼睛就像是梦游到了另一个世界,她的眼神变得呆滞,就像她完全忘了叶仲坤在她身边,她面对的是世界上另一个人,那个人她一生也没有把他凝视够一样。
周绮瑟自然是因为那声月光又想到了赖科,要是赖科在身边,她的身体何以会受到另一个人的牵引。她觉得这受控于情欲的身体,比起灵魂来是多么容易背叛爱情。在长期的离别当中,她的灵魂从未想过要离开赖科,而她的身体就连梦中都在寻求另一具陌生的躯体。身体并不信仰于爱情,身体信仰的是与它一样容易激发出情欲的身体。在爱情的王国当中,这肉体之爱比起灵魂来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就像是一个国家在战争中沦陷入敌军的包围势力,国王决定割舍一块在他看来并不太重要的一个城来保全他的王国继续存在。周绮瑟宁愿像国王一样,放弃并不忠于爱情的肉体,来保全精神之爱。
周绮瑟仰起脸,望着叶仲坤她又变得目光灼灼,她的身体在叶仲坤的怀里就像是季节越过了春天一样温度一路上升。她的脸迎向叶仲坤,像是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似的,闭上双眸任凭他激情一吻。
叶仲坤也因为这一吻心灵就像是久逢甘霖似的,心想今晚到此为止,只要他吻了她,就意味着他们的爱情旅程开始。哪知道这一吻引发出她无尽的喘息,就像是鱼被浪花甩到了沙滩上,它拼尽了力气想回到海里。她的身体变得激情四溢,无力挽住的狂澜。她疯狂地回吻他,用手引导他如何去做,他犹豫了一下,有那么一刻一个不祥的念头在他的心里一闪即逝,就像是和死神擦肩而过,他心里猛的一沉。但是望住周绮瑟因激情变得芳心迷离的眼神,他觉得她今晚是多么的不正常,但也经不起这种诱惑,抱着她倒在了床上。做爱的时候,她叫了一声“不要爱上我!”他以为这是一个女人的矜持,便愈发爱着她。
“你记得那天在虫虫的葬礼裘忍冬发来的那个信息吗?”做完爱,叶仲坤用手抚着周绮瑟的头发说。
“记得。”周绮瑟想起那条信息,却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提这个。
“我立刻就给他回了信息,说是的,我操了你。”
“为什么要向他撒谎?”
“你看,这事不是迟早发生了吗?”
“原来你一开始并没有爱上我,只是想把我弄到手。”周绮瑟就像是自言自语,感觉上有点失望,有些受辱。忽然又想,我不是也没爱上他吗?我不是一直希望他不要爱上我吗?为什么知道了他的目的就失望呢?难道我还是希望他爱我的吗?
她给自己弄糊涂了,起身穿上衣服准备回去。叶仲坤慌了,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他在门边拦住她说,他那样说是为了让裘忍冬退步,知道了他们的关系发展到了那步田地,他自然就不好再插进来。他觉得他们迟早会发生的事是像天下所有的情侣那样相爱的事,他是真的爱她,一开始就爱,这是真的。
虫虫的葬礼结束的当晚,裘忍冬在酒吧里还是找了叶仲坤的麻烦,两人差点打了起来。裘忍冬骂叶仲坤这个人为人太直取目的,明知道阿飞喜欢周绮瑟,不应该横刀夺爱。叶仲坤想你裘忍冬和女人一见面就上床,所以把全天下所有的男女关系起想成那样,不过他没有顶回他。既然回了那样的信息,裘忍冬骂他什么他都全盘接受。就因为这事,塞洛远离了他,对他的态度一下子变得冷淡下来。他一直觉的委屈,现在和周绮瑟真正在一起了,忽然又觉得过去所有的委屈又是值得的,心里有了一种男性力量的满足感,所以就和周绮瑟又提起了这事,没想到又惹得周绮瑟翻了脸。他认为自己平时并不他妈的多话,为什么要在做完爱提他妈的这档子事呢。
周绮瑟听完他的解释后,很平静的说,“不,你还是不要爱上我的好,你误会了,我希望你没爱上我,我说的是真的,大家都公平,我要回去睡觉了。”
叶仲坤听这口气哪里放心,他跟她到电梯口,她拒绝他进去,看着她在电梯里消失,他绝望的就像是再也看不到她。等她走了之后,他又乘电梯到她房间的门口,悄悄地在那里站了很久,就像是给门行注目礼,直到听见房间里没什么动静才离开。
周绮瑟一夜也没睡好,就好像睁着眼也会做梦似的。她眼睁睁看着赖科的躯体渐渐离她远去,他的身体就像是沉船一样沉向海底,在海底又行了两万里。他身体是离她越来越远了,沉到了另一个世界另一个宇宙的空间,她已经感觉不到他,越是感觉不到他,越是绝望地想抓住他。
这一觉睡眠的时间很长,然而睡眠的质量却很差,她在第二天中午才醒来。她吃了两片面包,一个苹果,冲了一杯热咖啡。午餐就这样解决了,边吃边躺在床上看电影,金城武主演的片子,金城武在里面扮相很迷人,只可能用这样的大帅哥来演这么白痴的电影真是浪费了他。看完电影,她又打开赖科2003年冬天的一些生活片断,镜头上活动的多数是她自己,赖科喜欢胡乱拍,很少出现在镜头前。这张光碟里他只出现过三次,一次是在客厅里和朋友们围坐在一起吃火锅,那是他刚从外地演出回来,就约了一帮朋友一起来家里玩,坐在赖科右边的是她本人;一次是赖科躺在床上睡觉时拍的,他有一次说从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是什么样子,周绮瑟当天夜晚悄悄地爬起来给拍摄了一段;另一次就是他坐在凸窗上,朝窗外望下去,他大概是在看行人,他就那样坐了十几分钟,动都没动一下,包括他的视线,也没有移动一下。很奇怪,周绮瑟想,赖科一天中总有那么一两个小时处于这样的状态,动都不动一下,就像是凝固在那里的一块坚冰。
刚打开另一张光碟便听见敲门声,她知道是叶仲坤,这个时候他来真有点不合时宜,但她一点也没有关掉影碟机的想法。他手上拿着一只小巧玲珑的玻璃金鱼缸,里面装的是两只小乌龟。周绮瑟默不做声地开了门,只朝那两只小乌龟淡淡地扫了一眼,她的眼神就像是对她看到的东西视若无睹。叶仲坤瞥见了她这一眼,他进门时眼里喷薄出来的光彩忽然间就暗淡了下去,恢复了往日那种漫不经心地抑郁的灰蒙蒙的色彩。
他不声不响地坐了下来,此刻他才注意到周绮瑟的眼睛为何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她就像是坐在剧院里观看伟大的艺术家表演时,已经事先得到过警告,演出期间,台下观众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电话,就连放屁都不允许。
叶仲坤也只得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耐心地看。屏幕上出现一个男人的独舞时,他终于忍不住问,“这个人是赖科吧?”
周绮瑟点点头,并没有朝他看过来。叶仲坤起身关掉了电视,周绮瑟还是没朝他看过来,就像是决心不看他似的。假如她看到,她一定知道他的脸色比她想象的还要难看一百倍。
叶仲坤轻声问她准备把她那场马拉松爱情托到什么时候结束,他对她的过去耳有所闻,但焉知不详,他是听塞洛说的,从来没有问起她。
周绮瑟对叶仲坤用的这个“托"字很不高兴,就用半认真半开玩笑的口吻回敬他,"永生永世。”
显然叶仲坤知道自己在冒险,他这样问她的后果是很容易惹得火山爆发的,并不是说他觉得他和她上过床,他就有权利这样问她。他知道不是权力,而是心里的愤怒与痛苦,使他忍不住这样责问她。
周绮瑟这句“永生永世”的回答简直就是立竿见影,立刻使叶仲坤感到痛苦,不过周绮瑟并没看到他的瞳孔收缩。她说那句话的时候,她的目光触及的是遥远的未来,如果她看到叶仲坤的痛苦,她也许就明白叶仲坤爱她很深。
“好漫长的恋爱,他给了你什么?”
“他给了我一切。”
周绮瑟变得严肃,再也没有挑战与开玩笑的口吻。她所说的“一切"并不止是身心疲惫的灵魂与肉体之爱。她也付出了"一切”,付出已经像是在早晨起床要刷牙和洗脸一样的习惯,爱情就是依凭着这种习惯得以持续。多年来她习惯爱一个人,习惯把她的爱维系在赖科一个人身上。但是赖科突然远离了她,她的习惯就不能得以维持,习惯被中断。爱情变得没有着落,所以她要跑出来寻找他。
过了好半天,叶仲坤强忍着痛苦一下子扑到她面前,抓住她的手向她妥协,我们不去对称之城好不好?我不去,你也别去,我回去辞掉这份工作,重新找份工作,我们好好地去生活?
“不,我跟你不一样,你是为了工作,可去可不去。”周绮瑟显得很平静。
叶仲坤最怕的就是她用这种平静的不带一点感情色彩的语调同他讲话。那种说话的声音对他是一种折磨,昨天晚上那事之后她也是用这种极为平静的语调告诉他,要他不要爱上她,这样大家都公平,他不知道她所说的公平是什么意思。
“你就一定要去吗?”
“一定要去。”
“为什么?”
“为了生活的真理。”
周绮瑟的确把去对称之城当作她生活的真理,在过去赖科离开的这两年里,她生活中的所有一切都屈从于这一真理。为了这个真理,她无心工作,离开了过去生活的那座城市,离开了那个城市里的朋友同事,来到这个举目无亲的沙城。她从来没有允许自己爱上别人,在过去她也回绝了一两个热烈的追求者,她从来没有觉得有什么遗憾。只是到了沙城之后,她才发现,为了生活的这一真理,她却失去了自己的生活。她一再违背生活的意愿,她住在一间简陋的旅馆里,为了这个糟糕的一点家的感觉都没有的栖身之地,她不得不打两份工,而且那位时装公司的老板,那位老男人一直想把她搞到手,她不得不防着他点,对他小心谨慎。最难熬的就是这青春期的情欲焕发的时候,过去的一年她一直能顺顺当当的过着清教徒式的禁欲生活,可是到了沙城之后遇到叶仲坤,她觉得她身体里就像藏着一块古老的火石,老是被另一块火石擦燃。她终于觉得为了生活的这一真理而失去了生活应该追求的种种乐趣,那真理也显得苍白无力。而如今,她追求了一次生活的乐趣,她几乎就要失去她的真理,在真理与乐趣之间她几乎都找不到了平衡。
龙卷风一直没有来,这对称之城也不知道要去到猴年马月。等去了对称之城,她又不知道那城是什么样子,有多大,她又如何在那城里找到赖科。赖科还会叫赖科这个名字吗?他会不会换成了别的名字?她是不是又得等,等到有一天她遇到了他,她也老了,而他已经移情别恋,他的身边已经有了别的女人。不过她觉得那也没关系,她想象着赖科身边有别的女人,她没有一丝一毫的嫉妒,不知为何,她还希望他的身边有一位女人能呵护他。她过去的一位女友说,你这样想,那是因为你没有真的看到他身边有一个这样的女人,要是你看到了你就不会不嫉妒,不嫉妒就不是爱。也许吧,不过没关系,纵使想到等她找到他的时候,他的身边有了别人,她还是要找。她只是想实实在在的看到他,看到他像她一样活着,而不是像虫虫那样的死了。自从他去了对称之城杳无音讯,她最担心的就是这个。
叶仲坤一定觉得既然她的身体已经背叛了赖科,她就再也没有理由去对称之城了,她应该离开这个处在沙子包围之势的沙城。她不是不明白,身体的背叛也是背叛,她觉得身体的背叛更加坚定了她在灵魂上的爱。她记得赖科曾说,爱是灵魂的和谐之舞,是两颗孤独的灵魂在幽暗的地狱里苦苦挣扎时跳的舞。她曾把赖科的话说给她在英国读书的一位朋友听,那位朋友听后说,你男友是个虚无主义者,世界在他眼中就是地狱,好在他还相信这地狱里有爱情。这使她颇受鼓舞,因为在这个并不可信的世界上,她和赖科还是相信爱情的存在。
“既然去对称之城是你生活坚持下去的真理,那我们之间他妈的又算什么呢?”叶仲坤已经动了气。
“我听塞洛说,你在沙城有一位女友,当初你也是为了她的爱而来到这里的,我不知道你还爱不爱她,我无权干涉你的生活,但我希望你还爱着她。我们之间,你知道,我一直要你别爱上我,我说的是真的,你不爱我,我才觉得公平,因为我对你也只是性。”
叶仲坤盯着周绮瑟的眼睛,就像是一生也没有现在这样把她看清楚似的。他看清了,她的眼神是那样的坦率,质朴,第一次见到她就知道她不会骗人,她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他的情绪一下子失了控,朝她怒吼道,“他妈的周绮瑟,你根本不应该告诉我这些,就算你不会骗人,你也不必非得要向我坦白呀。如果你不告诉我,我可以和你做爱,我什么也不会去想。我爱你,你到底会不会爱上我,我根本不会去细想这个问题。可现在,你告诉我这么多,你让我明白爱他妈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叶仲坤几乎哭出声来,他的嗓子变得沙哑,“白痴!我第一次看见你,想的就是这个女孩适合恋爱,可你告诉我什么?我怎么能相信这样的话是从周绮瑟的嘴里说出来的?你可知道生命好短暂好短暂,我们根本经不起这么折腾,你以为在演戏还是在拍电影,需要这么曲折的剧情?你难道不知道对称之城是一座未来之城吗?既然你男友去了未来,而又没带上你,这说明他的未来根本就不包括你,我就不明白你去还有什么意思呢?”
叶仲坤感到晕头转向,难怪昨天在和她发生那事之前,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就像是和死神擦肩而过,在他的生命中他还没有真正经历过死亡的事,但他知道那是死亡,他的爱情死了。
他转身摔门出去。
周绮瑟像是这时才注意到桌子上放的金鱼缸,她忽然记起叶仲坤刚才进门的时候,手里拿的好像就是这个。她也好像这时才发现金鱼缸里有两只小乌龟,这使她感到惊讶,这种惊讶不亚于她发现金鱼缸里没理由装的不是金鱼,却是小乌龟。
他刚才一定从街上回来,这两只小乌龟一定是刚买来的。不知道他买来是特意送给她的呢,还是留给自己。他没说,周绮瑟没想到她根本就没给人家说的机会,他一怒之下这样摔门走了,她想,她伤了他的心。她本不该对他说那么多废话,平日里她也是很少说话的,今天怎么就跟他说那么多呢。她并不想欺骗他,不爱就是不爱,骗不了自己也骗不了别人。她活到二十四岁,还从来没有用谎言欺骗过谁。
周绮瑟的目光越过金鱼缸后面的玻璃窗,她看到阳光划破云层,骤然照亮了对面低矮的楼宇。她想起南方初夏的阳光不比这里,南方的阳光就像是怕羞的待嫁女。灰色的墙面沐浴在金色的阳光里,就像是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似的顿时变得熠熠生辉。曾几何时,周绮瑟不知道她的生命也披上过这金色的阳光,她的世界因这阳光变了样。她看过湛蓝蓝的大海;时起时落的潮汐;在阳光下变得明亮的鸟群,把一群飞翔的影子投映在云彩上;那在晨曦里变成金色的河流,树林里的鸟语,山坡上星星一样的野花。
生命需要这样的光彩,她记起一枚玻璃弹子和一枚钻石的光芒。有一段时间,她老是想弄明白一枚玻璃弹子和一枚钻石到底有什么区别。要是没有人告诉她,没有人先给她什么指导,在一枚花花绿绿精美的玻璃弹子和一枚钻石之间,她有可能会选择一枚玻璃弹子。她不知道这其间的区别,她从来不觉得昂贵的东西就是好的,也不觉得物以稀为贵,她对事物的价值有自己的一套看法,有时是固执了点,但是看法有时也会随着事物随机而变化。有一天,她发现一枚玻璃弹子比一枚钻石要脆弱的多,玻璃弹子从她的手上滑落,跳到了石板上,一阵弹跳之后拾起来一看,有了裂痕,她忽然就把价值观倾向于钻石的坚固性。
她听见街上喑哑的喧闹声,越过沙尘凝重的空气传来。这时才回过神,她的目光重新投向金鱼缸里的两只小乌龟。一只深绿色,一只翠绿色,它们在缸里相互追逐嬉戏,看着它们无忧无虑的样子,蓝悠忽然也想到了一个问题,到底这两只小乌龟,哪只是男的,哪只是女的。叶仲坤不会买两只同性别的乌龟,想到这儿,她决定穿上鞋子上楼去问他。
她捧着金鱼缸到了叶仲坤的房门前,轻轻地叩了一下门,没反应,后来又叩了一下,好半天不见人开。她只轻轻一推,门就开了,窗帘合拢上了,房间里显得很昏暗。
好半天,她才看到地板上坐着一个男人,背靠着墙,头埋在胸前悲伤欲绝地号啕大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