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国家是理性行为体,即在某一给定环境中,能够确立自身利益目标,考虑多种政策方案的可行性和可能导致的结果,然后选择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目标的政策方案。对于现实主义,国家的理性基本上属于赫伯特·西蒙所说的实质理性,即只强调行为者根据自己的目标、按照预期效用的大小排列和选择政策方案,而不必考虑行为者复杂的生理和心理因素。根据这个假说,可以推断,在同样的环境中,面对同样的问题,国家决策者都会作出基本相同的理性决策。因此,国家的行为也会基本相同。
20.霸权稳定论
霸权稳定论认为,霸权体系与国际稳定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有一个超级霸权国家建立和维持世界霸权体系有助于世界和平;而且霸权国国力越强,国际社会就越趋于稳定、国际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这一理论最早由查尔斯·金德伯格提出,是指开放和自由的世界经济需要有一个居于霸主或主宰地位的强国。罗伯特·基欧汉首次使用“霸权稳定论”一词,是指由一个国家主宰的霸权结构,非常有益于强大的国际体系的发展,这个体系的运行规则比较明确,并且得到很好的遵守。罗伯特·吉尔平认为,世界秩序不是权力均衡的产物,而是权力垄断的结果。如果在国际竞争中权力最大限度地集中于一个或者两个国家,使这种国家拥有了支配国际体系的垄断权力,那么一种单极结构或霸权体系就形成了,造就并维持国际稳定的是权力的优势。最容易破坏现状稳定性的因素是国际成员之间能力发展的不平稳,这种实力增长的差异最终会导致体系内部发生权力重新分配的根本变革。
21.两极稳定论
沃尔兹认为,在两极世界中,大国精力集中,主要国家对其相对权力地位的估计错误的可能性较低,不确定的潜在威胁较少,所以因判断失误而发动战争的可能性较小。各极能力较强,减少了其他行为体对大国的危害。这就是“两极稳定论”。
22.多极稳定论
多伊奇和辛格认为多极结构比较稳定,因为体系中有几个主要国家,它们之间互动的机会较多,国家之间因此会形成相互交织的利益,从而减少它们之间的敌意,抑制冲突。例如,尽管国家A在某一个问题上与国家B意见不同,但是它需要国家B的支持来处理它与国家C之间的问题,因为在这个问题上,国家A和国家B的共同利益都遭到了国家C的反对。这样,体系本身的灵活性就增大了,形成两大敌对集团的可能就相应地减少了,因而体系性战争行为也会随之减少。
23.新古典现实主义
新古典现实主义认为国家在国际体系中位置,尤其是其相对能力是对外政策的首要驱动因素,系统压力必须通过单位层次的干预变量加以转化。国际体系既不像进攻性现实主义所说的那样是霍布斯式的,也不似防御性现实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是平稳的,而是相当模糊的。处于无政府国际体系中的国家很难看清楚安全是稀缺的还是充足的,只能根据自己的主观经验去解读充满着各种不确定性的国际政治现实,即系统压力必须通过单位层次的干预变量加以转化。因此这种影响是间接和复杂的。也就是说,体系因素和单位因素对国家对外行为都会产生影响,因此这一理论才被称为新古典现实主义。
国内层次变量的重要性体现在:第一,对外决策由精英领导人作出,因此领导人对相对权力的认识至关重要。这意味着中短期的对外政策选择不必总是认真并持续地考察相对权力趋势。第二,权力分析必须考察国家与社会的相对力量,及国家与社会的结构,因为这些因素决定着可以分配给对外政策的国内资源的比例。例如美国扩张的原因。最后,体系压力决定对外政策的大方向,但不能决定国家行为的具体细节。
24.权力转移理论
权力转移理论是20世纪50年代末期发展起来的、解释战争特别是大国间战争的学术思想。经过近50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国际关系理论中解释大国间权力关系变化,以及这些关系变化究竟将如何影响战争与和平问题的理论分支之一。
“权力转移”理论是美国密执安大学教授A.F.K.奥根斯基最早提出的。在他1958年出版的《世界政治》一书中,奥根斯基教授认为,核武器并没有改变战争与军事冲突这一国际关系中宿命性的问题,即便在核时代,防止大国间的战争依然是国际关系中最重要的关切。他考察了近三百年的国际关系史,强烈质疑当时所盛行的均势理论,认为大国间权力关系的变化、从而引发战争的最重要的原因是彼此实力的接近。特别是当大国间权力的再分配出现“持平”趋势时,战争爆发的可能性是最高的。虽然大国权力分配有差异,由于工业化和现代政府效率这两个“车轮”的牵引,即便是后起的大国也非常有可能和以前的大国出现“权力持平”,战争就难以避免。
在1968年出版的《世界政治》修订版中,奥根斯基教授进一步修正和阐发了他的“权力持平将导致战争”的理论,认为崛起后的大国常常对现有的国际秩序“不满”,而主导性的大国又由于是现有国际秩序的既得利益者,因此想要维持现有秩序,是“满意国家”。这就形成了“满意国家”和“不满意国家”围绕着国际秩序主导权问题的竞争与冲突。“当不满意的国家认为有机会通过战争赢得秩序主导权的时候,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通过战争来争取改变现状”,战争就此爆发。
1980年,奥根斯基和他的弟子、也是他思想的忠实追随者库格拉教授发表了《战争细账》一书,第一次为大国间“权力持平”与大国地位的“权力转移”将带来战争之间的变量关系,提供数理统计学上的数据证明。他们发现,有潜力角逐全球领导者地位的国家如果没有“权力转移”就不会有“战争”;但如果这些“竞争者”之间发生了“主导者”地位可能易位的“权力转移”,则一半的案例显示发生了战争。他们的结论是,国际关系中“主导国家”的位置因为“权力的重新再分配”而发生转移,则常常在原来的“主导国”和竞争者中引发战争。这是大国战争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25.长周期理论
莫德尔斯基认为,全球性政治体系领导权的更替存在着周期,这一周期包括四个阶段:
第一,全球战争阶段。其特征是大范围严重的暴力,全球性战争将决定霸主更替,宣告全球政治体系产生新的领导,进入实力高度集中的新阶段。
第二,世界权力阶段。在该阶段,某个民族国家有实力成为全球领导者并执行新的计划。
第三,权威丧失阶段。在这个阶段里,提出了世界领导者的合法性问题,新的问题进入了全球议程。
第四,权力分散阶段。在该阶段,世界领导国的权力衰落到低点,一个或多个挑战国(原来可能是全球领导者的盟国)组织起新的同盟,向领导国发起挑战。
根据长周期理论,崛起的大国要获得体系的领导权,必将经历全球战争。全球战争是体系领导国的选择机制,也是世界政治体系循环周期的一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自然选择作用。因此,长周期理论认为,全球战争将继续下去,除非出现某种替代性的全球决策机制,能够决定体系领导权的归属。
26.理想主义
理想主义认为,人类拥有理性,总是在不断竞争和斗争中追求进步,走向自我完善。个人的最高利益与团体的利益是一致的,爆发战争的原因是良知误入歧途,一旦消除误解,即可消除战争。通过组建国联和联合国这样的国际组织,建立行为规范,就可以改变国际社会的政治环境和国家的政治行为,消除战争。代议制是实现和平时期的利益与谐所必需的框架,通过教育能培养出有教养的选民,开明进步的公众舆论能够作出理性的选择,即在代议制下可以选出接受并改善行为规范的领导,因此由代议制政府组成的国际体系必将是一个和平的世界。
27.自由主义理论的基本假定
自由主义理论的基本假定包括:个人、企业、非政府组织等是主要行为体,个人和社会团体具有有限理性,即利用有限的信息和机会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个人之间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利益冲突。
28.新自由主义
新自由主义认为,虽然体系结构是国际关系的重要因素,但仅仅强调结构是不够的,进程与结构一样都是国际体系的重要特征。所谓进程,就是国际体系中单位之间的互动方式和互动类型。影响国际进程的体系因素有两个:体系结构和国际制度。国际体系结构的变化是相当缓慢的,因此可以假定国际体系结构为常数。在国际体系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国际制度就成为国际体系的最主要特征。
国际制度和国家行为之间是因果关系,即在国际体系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国家仍然会表现出不同的行为和行为取向,导致这些不同行为和行为取向的是国际体系的制度。
国际制度促进合作。在承认无政府逻辑和体系结构重要性的同时,新自由主义强调国家可以以绝对收益为基本考虑,国际制度可以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和减少不确定性减弱无政府状态的负面影响,导致国家的实质性合作。而新现实主义强调无政府状态使国家在整体上趋于不合作,相对收益是国家考虑的主要问题,国际制度不能从根本上减弱无政府状态的负面影响,因此不能导致根本的国家间合作。
29.国际制度
国际制度指持续的、相互关联的正式与非正式规则体系,这些规则体系可以界定行为规范,制约国家活动,有助于国家的期望值趋同。国际制度包括三种形式:①有着明确规定的规则和章程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如联合国和国际红十字会;②国际规则,即政府之间经协商同意和达成的、涉及某一问题领域的明确规则,如海洋法、国际货币体系等;③国际惯例,指有着非明确规定和谅解、可以帮助国际行为体协调各自的行为,达到期望值趋同的非正式制度,如未以明文确定下来之前的外交豁免、非世贸组织国家之间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的国际互给行为等。
30.国际机制
斯坦福大学教授斯蒂芬·克莱斯纳给国际机制下了一个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定义:“国际机制可以被确定是,在某一特定的国际关系领域中,各个行为主体的期望得以汇集在一起的一系列明确的或暗含的原则、规范、规则和决策程序。原则是对事实、因果关系及公正的信念,规范是由权利与义务所确定的行为标准,规则是对行为的特别规定或禁令,决策程序则是作出和执行共同选择时所通行的实践。”在给出这一颇为繁琐的定义之后,他又小心翼翼地区分了原则、规范和规则、决策程序之间的差别:前两项“提供了国际机制的本质特征,但是可以与原则和规范相匹配的规则和决策程度则很多。因此,后两项的变化只是国际机制内部的变化”,而“原则与规范的变化则意味着国际机制本身的变化”。此外,他还提出两项国际机制的外部特征:其一,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它不是一个暂时的安排,其变化与国际权势和利益的转移相联系。其二,国际机制的利益具有长远性。国际机制指导下的行为不是以对短期利益的考虑为基础。
克莱斯纳的定义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地方;一是国际机制被限定在一个特定的国际关系领域,这就与原来学者用来概括国际关系整体的概念——国际体系区别开来了;二是国际机制包括了一系列的原则、规范及规则与程序,但不包括组织实体。
31.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指为实现一定的利益目标,国际关系行为主体在政策和行动上相互协调、相互适应的行为及其结果。国际合作并不是国家间关系的和谐状态(没有利益冲突),其基本特征是利益冲突和利益趋同并存。虽然国家之间有着利益冲突,但调整各自政策之后,实际或预期效用相吻合,从而克服利益冲突,达到实现共同利益的结果。
32.相对/绝对收益
当国家进行合作已获取某些利益时,它们关注的是利益如何分配。新现实主义强调国家更注重相对利益,即计算自己所得是否多于别人所获;而新自由主义者则认为国家更强调绝对利益,即考虑在合作中自己是否有所收益,不顾及自己的收益比他国是多还是少。
33.合作安全
合作安全以“共同安全”和“综合安全”等安全观念为基础,在安全利益相互冲突的国家之间展开政治和安全对话,加强相互信任,达到相互安全的目的。建立合作安全机制的前提条件比较简单,只要参与各方有避免对抗和冲突的政治意愿,合作安全就能够展开。
冷战期间,欧安会就是两大对立集团为谋求欧洲的缓和而建立起来的。20世纪90年代初期,西方国家,主要是亚太国家,更为明确地提出了合作安全概念。当代合作安全的典型是欧安组织和东盟地区论坛。它们的共同特征是:非排他性,即成员的广泛性;合作内容的广泛性,即包括政治、经济、人权、环保等非军事领域里的合作;非强制性,不建立强制机制。以东盟地区论坛为代表的亚太合作安全还具有亚太模式或“东盟模式”(the ASEAN way)的特性:①合作的非正式性和灵活性,主要是非正式的对话和磋商;②渐进主义,强调平等和协商一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