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大良造商鞅 商鞅,是我国著名的战国时期政治家。他一生的主要活动和贡献,是在秦国实行变法,历史上称为“商鞅变法”。公元前338年,他被处以五马分尸的极刑,结束了其惊涛骇浪的一生。青年毛泽东称他是“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
【毛泽东评点商鞅】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鼎沸,战事正殷,举国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甚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摘自《商鞅徙木立信论》,见《毛泽东早期文稿》第1-2页。
【商鞅小传】
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前338年),魏国破落贵族的后裔,原名公孙鞅,也名卫鞅。后因事秦有功被封于商,史称商鞅。
商鞅自小就对刑名之学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他饱览法家书籍,对李悝非常尊崇。及稍长,以中庶子之职侍奉魏国宰相公叔痤。在公叔痤众多的门人幕客中,商鞅可谓才华出众,鹤立鸡群,因此公叔痤十分器重他。但还未来得及向魏王推荐,公叔痤就已病倒了。魏惠王亲自前往探视,见自己的股肱大臣奄奄一息,悲忧交加,问:“万一君之病有个三长两短,国家大事,寡人该与谁磋商?”公叔痤答曰:“老臣属下有一中庶子,姓公孙,名鞅,年纪虽轻,却胸怀奇才大略,大王可将国政托付于他。”魏王听后,不以为然,支吾几句,便起身告辞。公叔痤忙屏退旁人,说道:“臣还有一句话:大王若不肯用他,则必须除掉他,不得使其出境,否则魏国后患无穷!”见公叔痤已病入膏肓,魏惠王不忍拒绝,敷衍道:“寡人知道了。您就安心养病吧,不要为此事忧心。”既出,魏惠王对左右说:“恐怕宰相已病糊涂了,竟叫寡人举国听从公孙鞅,岂不谬哉!”
见魏王已去,公叔痤急忙召见公孙鞅,说:“今日大王问谁可为相,我举荐了你。只是观大王脸色,似乎不会听从。我理应先君后臣,便告诉大王若不用你,则必须杀掉你。你此刻赶快逃离魏国,否则将被擒杀。”公孙鞅听后,摇头一笑,说:“大王既能不听君之言用我,又怎会听君之言杀我?”固不出逃。不久,公叔痤病逝。
这时邻国秦国公布了一道《招贤令》。秦国是一个正在兴起的国家,位于渭水流域,其国民长期与戎、狄民族杂居,经济文化相当落后。经秦缪公招贤改制,稍有起色,但比起其他强国,力量仍嫌单薄。在位的秦孝公觉得“诸侯卑秦,丑莫大焉”,所以他决心仿效秦缪公,公开招聘天下贤才,并许诺:“凡能出奇计使秦国强盛者,将任其为高官,分封食邑。”商鞅闻知,便西行投奔,经秦孝公的宠臣景监推荐,得以进见孝公。
既见孝公,商鞅慷慨陈词,讲了一大套治国平天下的策略。哪知秦孝公对其所言毫无兴趣,不时打瞌睡。事后,孝公怒斥景监曰:“你所引见的人不过为无知狂妄之徒罢了,哪配任用!”景监因此责怪商鞅。商鞅说:“我以五帝之道说孝公,只怪他不加理会。”五日之后,秦孝公再次召见商鞅,商鞅又是一番高谈阔论,结果与前次一样,又未中旨。第三次见秦孝公时,商鞅不用三皇五帝之道,而改以霸道劝说孝公,阐述了法家富国强兵之术,提出了革新政治的主张。孝公喜出望外,听得津津有味,与商鞅“语数日不厌”。
景监觉得奇怪,问:“我们国君如此高兴,不知你用了何种妙计?”商鞅说:“我以帝王之道可达三代盛世来劝说孝公,而孝公嫌太久远,不愿等待。故我以强国之术劝孝公,他大为高兴。只是此后孝公之德难以与殷周之君相比拟了。”
秦孝公决定起用商鞅,大刀阔斧,革除旧制,推行新法。但此举遭到朝中众多大臣的强烈反对。因为这些大臣是秦世袭贵族,一旦变法,他们的高官厚禄、荣华富贵、世袭特权都将不保。秦孝公左右为难:一方面想继先父献公之业,奋发图强,争雄天下,另一方面这些旧贵族执掌着朝柄,不能得罪,而且他又担心天下之人非议自己。为此,特召集群臣在栎阳宫共商变法大事。
商鞅首先陈言:“行动迟疑不决则不会成名,做事犹豫不定则不会成功。凡有超常之举的人,无不被世俗所非难,凡有独到见识的人,必定被百姓所讥讽。愚者待事物成形后还困惑不解,智者则见事于其未萌之时。百姓不可与之谋划事业的创始,但可与之共庆事业的成功。古今往来,凡有至德之人均不合于旧俗,能成大事之人绝不谋于大众。故圣人若可以强国,必不袭用旧法,可以利民,必不因循旧礼。”秦孝公说:“好!言之有理。”大臣甘龙却表示异议:“恐怕不然。圣人不易俗而施教,智者不变法而治国。因民而教,不须劳累就可使其顺化;缘法而治,官吏守法而百姓安宁。”商鞅辩曰:“甘大人所言不过为世俗之言。常人苟安于旧习陋俗,学者囿于所见所闻。此两类人懂得居官守法,按章办事,却不可与之探讨成法之外的事情。三代不同礼教而成就王业,王霸不同法度而建立霸业。智者制定法令,愚者遵循。贤者更易礼俗,不肖者拘泥其中。”另一反对派杜挚说:“臣闻‘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今我国旧法没有缺失,遵循之又有何妨?”商鞅对曰:“治理天下不用同一道术,治理国家不效法于古。故汤武不循古制而缔造王业,夏殷不易旧俗而痛失天下。违反古道的人不可厚非,因循守旧的人不值得赞誉。”此番唇枪舌战,商鞅占居上风。秦孝公的些许担心顿时烟消云散,变法之志更加坚定,遂任商鞅为左庶长,负责拟定变法条令。
商鞅谙熟刑名之学,又擅长于审时度势,很快制定出新法,号称“初令”。其主要内容为:“百姓五家为一保,十保相连,互相监视,实行连坐;不告发奸恶者处以腰斩,告发奸恶者与斩获敌人首级同等赏赐,藏匿奸恶者与战场降敌同等惩罚;百姓家中有两个成年男子不分立门户者,加倍征其赋役;奖励耕战,有军功者,受上赏;不诉诸官府而私下斗殴者,据情节轻重量刑;勤于农桑,耕耘纺织送交粮食布帛多者,免除徭役;专事工商末利以及因懒惰而贫困者,全部没为官家奴婢;皇亲国戚,若无军功,一律不得列入宗室名册;明确尊贵卑贱爵位俸禄等级,田宅、姬妾、车辇等均按等级班次,不得僭侈逾等;有军功者显赫荣耀,无军功者虽富有却无处炫耀显示。”
尽管法令已制定完备,但商鞅并不急于将它颁行天下,因为百姓是否信服遵从尚未为可知。为此,商鞅特地派人在秦都栎阳的南门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杆,张贴告示曰:“能将此木移至北门者,赏予十金。”百姓们不知其所以然,皆不敢轻举妄动。于是,商鞅又告示:“能将此木移至北门者,赏予五十金。”众人更加莫名其妙,其中有一胆大的人抱着试探的心理,扛起木杆送至北门。商鞅立刻赏他五十金。此事迅速在秦国流传开来,百姓们都知道了商鞅是个执法如山、言而有信的人。
于是,商鞅下令变法。一年过去了,新法仍未深入民心。秦国民众纷纷到国都控诉新法的弊端。对此情形,商鞅甚为恼怒,但又无计可施。正在此时,秦太子嬴驷触犯了新法,举国哗然。商鞅想:“此乃变法成败之关键。何不趁此机会,杀一儆百!”便态度坚决地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犯法当与庶民同罪。但太子乃国君的后嗣,不能施以刑罚。不过太子师、太子傅疏于教导,理当受罚。”于是,逮捕了太子师公孙贾和太子傅秦公子嬴虔,分别处以黥刑和劓刑(割去鼻子)。这番举措令全国震慑,从此以后,秦国百姓都趋附于新法。
物换星移。新法推行十年后,秦国民风大变: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乡邑大治,民众皆勇于公战而怯于私斗。当初攻击变法的一些人见风使舵,调转头来大肆吹捧新法之利。商鞅得知,厌恶地说:“这些人正是乱法小民!”遂下令将他们全部流放至荒远边陲。自此,秦国百姓再也不敢对新法指手划脚,妄加评议了。
随着民风的日渐淳朴,秦国国力也日益强盛:百姓富有,府库充实,兵强马壮。而这一切得归功于商鞅及其新法。所以秦孝公封赏他为大良造(秦第十六爵名)。
受封后,商鞅变革的步伐更大了。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他在咸阳大兴土木,修筑城墙宫殿,并将秦国国都从栎阳迁至此。接着,他二度变法。下令禁止民间父子兄弟同室而居共育后代;将许多小乡邑合并为县,并设置县令。商鞅十分重视农业,认为农业乃国家之本,所以这次变法还包括开阡陌,封疆界,平赋税,并且对斗、桶、尺等度量衡作了统一规定。这些法令颁行四年,公子嬴虔再次触犯,商鞅不顾众人说情,又处罚了他。旧恨未除,又添新怨,嬴虔对商鞅恨之入骨。然而此时他无力与之抗衡,只好忍气吞声,伺机报复。
第二次变法彻底清除了秦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五年后,秦国更加富强,就连周天子也致胙(祭祀用的肉)于秦孝公,各诸侯亦备重礼,前来祝贺。秦之国威大增,其对外扩张的野心亦随之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