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企业合同制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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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企业合同管理与企业合同纠纷防范(3)

合同是各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商定,用谁的文本为基础谈判法律没有规定,选择用任何一方的文本作基础都可以,包括一些政府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当事人可以以任何文本为基础谈判,最后形成商定文本。而且对于不同基础的合同会有不同的条款约定,在这本书后面会给你作具体的指引。但不管是哪类合同,都得对其中二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特别是在使用格式合同文本时,一定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不得含有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条款。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免除其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对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免除责任的内容,而且不管该伤害是因故意、重大过失还是一般过失造成的,都不能免责。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人身权利。在实践中这类免责条款并不少见。如某燃气有限公司的《××周转网民用户协议》、《××周转网非居民用户协议》两份格式合同,合同中明确用户的责任与义务时,规定了若用户不履行责任与义务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责任由用户自负。这样的免责条款即使写了也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了《合同法》第40条、第53条第1项的规定,经营者不能据此而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是企业在格式合同中不能自行制定罚款条款。罚款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实行的一种行政处罚。没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属于乱罚款。罚款是行政执行法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的制裁作为企业显然不符合主体要求;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应该是对等的,而合同提供方享有明显的特权(罚款权),不符合合同当事人之间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三是不能有加重消费者责任的条款。《合同法》第40条规定:

“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可见《合同法》对加重合同对方当事人责任的格式条款采取一律无效的规定,即使提供方履行了提请注意及说明的义务或者认为合同对方当事人已同意,也不影响格式条款无效的后果。

四是不能有未诉先败条款。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已成为包括我国诉讼法律在内的国际诉讼的规则。诉讼费是由原告预交的,案件审结后,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小照比例分担。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主要是体现了对败诉方(违约方)的制裁。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不难发现一些合同提供方拟订的合同格式条款规定诉讼费由相对方(即消费者)承担,合同签订时就规定由消费者承担这笔费用,实际上假设推定消费者是败诉方。因此,这种条款的规定也是不正确的。

五是不能只规定合同解释权在合同提供方。合同解释权不是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而是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应由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而不应由一方当事人说了算,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的形式排除消费者对合同的解释权。

六是条款不齐全,逻辑不严谨。由于当事人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往往在内容约定上条款不齐全,导致责权利失衡,双方权利义务不够明确。

在审查合同时,合同管理部门要具体审查的项目是:一审合同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等资信情况,防止合同欺诈;二审合同标的物的质量、数量、规格,防止错订;三审合同标的物的价格及其他收费是否合理,四审合同文本使用是否合规,合同条款是否齐全,用语是否准确,违约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五审法人资格是否有效,代理人的代理资格是否合格,防止出现无效代理;六审经济担保是否合法;七审合同定金、预付款是否合理。

4加强合同谈判管理,可以实行合同谈判集体会审制。

在合同量比较大的生产厂、供应公司、工程公司、国际事业公司等单位严格推行这做法,提高合同签约的透明度。同时充分发挥价格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合同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保证谈判质量,为合同的签约、履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合同起草,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

应做到:条款不漏项;标的物表达清楚、标的额计算准确;质量有标准、检验有方法;包装物、提(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结苒方式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或赔偿金)计算方法准确;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词语。合同起草完后要认真地进行检查。核查完毕确属无误再签字盖章。

(四)企业合同履约管理

合同依法协商签订后,要使合同最终实现,企业还要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合同履行,是合同订立后的首合同行为,它是指当事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面履行承担的义务。合同的履行以订立有效的合同为前提和依据是法律约束力的具体体现。履约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概念,它是指为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而采取相关措施的管理活动。合同履约管理的目标,是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因履行不当出现违约现象,以实现企业的经营目的。

作为企业经营者的你得重视以下几点,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的作用:

1.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有利于全面履行合同义务,防止发生违约行为。

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法律效力的最终体现,也是当事人防止发生违约行为的保障。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要严格遵守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顺利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在企业内部要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的保障机制,从合同传递、下达任务、质量保证、运输交货等各个环节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

2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有利于确保企业效益的顺利实现。

合同履行是合同依法成立所必须发生的法律效果,它是合同效力的核心内容,也是企业效益实现的保障。合同制度以合同履行为核心内容,目的在于促进交易,提高交易效率。担保和保全制度为债权的实现设定了保险措施,变更解除是为适应情况变化而设置的制度,违约责任是约束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法律措施。

3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有利于及时掌握和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多种事态。

合同履行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在履行中随时可能发生各种各样的事态,如对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出现违约现象,拖欠货款等,这些问题的发生,都会给企业带来经营上的困扰。如果不及时掌握和处理这些问题,势必导致损失的发生和扩大。因此,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就要实行合同履行跟踪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和处理履行中的各种事态,确保合同履行始终处于平衡状态,促进合同的全面履行。作为合同的当事人,你一定要重合同、守信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多项条款全面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履行完毕后,写出履行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签字后再进行财务结账付款。

(五)制定企业合同管理效益激励制度

(六)合同资料文档管理

合同档案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合同资料文档是监督资料和监理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合同资料文档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管理的水平和效果。因此,在工程实施阶段必须做好合同资料的文档管理工作。所谓的合同资料的文档管理一般包括合同文件在内的资料的收集整理、加工处理、储存和提供等。合同档案管理内容包括:

1合同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

2合同文件的加工处理。

收集到的资料,必须对其进行加工处理,使其便于存储和提取使用,一般常见的加工处理方法有:信息处理、数学处理、逻辑判断等方法。信息处理包括:建立索引、排序、插入和删除等项目;数学处理包括:数值引算、数值分析和数值统计等项目;逻辑判断包括:确定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合同文件资料的储存和提供。

经加工处理的资料应有目的、有秩序的存储,以备提供有关人员使用,存储的方式有文书、胶片、磁盘(带)和光盘等数宁化介质存储。

4合同文件资料文档管理的方法。

合同文件资料文档管理方法有传统的手工方法和借助于电子计算机为手段的计算机管理。在计算机管理中,目前应用较多的是数据库技术,常用的数据库管理系统有Dbase和FoxBASE以及M-crosoftSQLSERVEROffice2000中的Access等。但无论是哪种管理方法,都应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资料的编码。编码是对表述对象赋予代码,而代码是用以代表事物的名称、属性和状态的符号与数字。代码应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查阅者根据代码即可了解该部分资料的大致内容。

一般合同文件的编码应体现如下功能:①能包含所有资料的统一的代码系统;②资料的种类;如图纸、文件、会议记录;③资料的具体内容,如属于工程的哪一部分;④日期和序号。

(2)索引系统。建立索引系统是合同资料文档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类似于书刊资料的索引,可以方便使用者和管理者检索和查阅。

合同资料的索引一般可采用表格形式。在采用计算机管理时,可建立专门的数据库系统。不同的资料可以分类建立索引。

例如,对于设计变更采用计算机管理时,可建立如下的数据库形式:

我们通过访问这样的数据库,即可了解到文件资料的全部情况,以便迅速查找所要寻找的文件。

(七)合同管理创新

企业要在市场经济的大海中不被淹没,除了注意尽其所能考察对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动机、目的和履行合同能力外,还要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纠纷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工作中有所创新。

1签约时对合同结算方式的创新。

先付款后交货往往是卖方梦寐以求的,但买方担心货款被骗,因此这种结算方式在买方市场下往往难以做到。货到付款是买方梦寐以求的,但卖方担心货物被骗,往往要求提供担保,这给交易的成功造成种种障碍。在目前国内经济活动中诚信存在缺陷的情况下,企业在充分利用《合同法》和《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维护自身权益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下可在结算方式中尝试使用信用证的结算方式,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信用危机。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在我国以往仅见于涉外合同中,是一种由银行根据买方的请求和指示向卖方开出的一定金额的,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由于一方的开户银行对该方的现金流和资信状况更为清楚,该方能从其开户银行开出信用证,说明其对合同中主要义务的履行没有障碍,合同能够得到更加顺利履行。

信用证主要适用于对方突然大量订货或对对方信用状况存在疑虑的其他情况。信用证可弥扑担保法规定的各种担保方式不能普遍适用的弊病。与违约金和预付款相比,信用证可最大限度地防止合同诈骗的发生和三角债的存在。违约金或预付款往往被骗子用来作为麻痹对方的工具。

我国加入WT0后,企业之间的贸易活动国界更加模糊化,同时金融行业竞争将更加激烈,相信随着外资金融机构的介入和金融工具的创新,国内企业之间在经济活动中将越来越多运用国际惯例包括利用信用证结算,我国企业必须尽快学会运用信用证这一国际结算方式。由于信用证结算是利用银行信用来保障商业信用在当前我国信用普遍存在缺失的情况下,采用信用证重建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尤有重要意义。

2签约后对合同风险管理的创新。

合同签订后,卖方往往存在货款回收不畅的问题,企业可在签约后采用以下手段融通资金,防止三角债的困扰。

(1)保理。保理是针对企业应收账款提供的一项金融服务,是由专门的保理商将企业之间应收账单买下,然后代为收款和提供融资。企业不但可通过保理将其应收账款的收款风险转移给保理商,依靠保理商的专业技能对客信用进行分析和管理,确保将主要资源集中于研发、制造和销售等核心环节,而且可以合理运用保理融资功能,保持企业现金流的稳定。我国目前交通银行等已把这一国际惯例引入国内,推出国内保理业务。保理主要适用于资金融通困难的企业如中小企业和缺乏信用管理技能的大型企业。

(2)信用保险。信用保险是一种责任保证保险,是以信用交易中债务人的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债务人未能如约履行债务清偿而使债权人遭受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向债担人提供风险保障的一种保险。目前信用保险权包括进出口信用保险,国内买卖之间的信用保险尚束开展。相信随着金融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客户需求的增加,利用信用保险规避债务人信用风险包括应收账款风险存在可能性。

另外,企业要大胆创新,为企业管理创造良好的信息共享平合。有条件的企业要加快企业域网建设,努力推进管理手段现代化。一些合同,尤其是需要民主管理和民主啦督的合同,可以在局域网内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以监督合同的时效性和履约率。

(第二节)如何防范企业合同纠纷

一、企业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分析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双方当事人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不可抗力等客观方面的原因,导致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并不都会一帆风顺。其中主观方面的原因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了购销钢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上涨,卖方见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买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卖方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买方则不同意。坚持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双方遂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