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走了吧?”
李云逍自语,检查下自己的伤口,却非常神奇的愈合了。
他心中却有些失望,总觉得心中空空荡荡迷失了什么,噩梦初醒,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力气,云逍很奇怪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昏死过去,以至于错过了和默蝶最后道别的机会,心中百般无奈和空虚,一肚子难受,却不知从何说起。
他呆呆的看着自己的手,回想着那一日自己驾驭着的能力……
但是现在,他却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是啊,自己还是平平凡凡的一无是处,那女子只是自己人生的一个路人,又何必去在乎她呢?
李云逍如今满脑子里都是关于默蝶的样子,努力去向其他的事情但那记忆总也挥之不去,突然笑出声来,呆呆傻傻的自语道:“李云逍啊李云逍,人家是蜀山的人,怎么会在你这个小混混儿身上多浪费时间?算了算了,以后你还是继续做你自己的小混混,吃好睡好,有钱买酒,没钱饿肚子,自己就很满足啦!”
说道饿肚子,李云逍确实感觉到腹中饥饿难耐,自己折腾了一天一夜,累了一天一夜到现在还没吃上一口东西,无奈之际,只能再度出门寻找些活做,多少也能够填补填补自己肚中的空虚,他本是酒馆的一个小伙计,但是最近生意萧条,连老板都带着他的那帮伙计帮着官家的人做苦力找生计,涌进来的满城难民已经成为姬川城的偌大负担,人们挤满了街道摊在那里等着军队发放粮食,李云逍见到过几十个难民为了争抢最后的两个馒头而扭打的头破血流,坐等官府的救济粮那真是傻子才去做的事情,李云逍有力气,还不如当个苦力。
出了屋门行走在饥荒遍野的街道上,在瘫倒昏睡的人堆中难以迈开脚,李云逍艰难的向前走,而正对面却踏来一队人马,二十有余,那领头的黑鬃马踏着那些难民的身体如入无人之境,马蹄子坚硬异常,碾压的那些人苦不堪言纷纷攀爬躲避,而黑马上的人却是一个黑衣裹身的女子,女人长发散乱的披在肩上,也不过二十岁的模样,但是眼神中却隐含着一种难以捉摸的深邃,尤其是那双眸子,让人不敢相望。
她的容貌,透着一股诡异,一种不敢靠近的神秘。模模糊糊看不真切。
李云逍认得这个女人,可以说全姬川古城的人都认得她——纵然是看上去只有二十岁的容貌,但这个女子至少已经过了三十五岁,因为李云逍八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就已经是这样风华绝代了。
传闻她的武功异常的高,已经高到了一种难以想象的境界,并且永远保持住了年轻的姿态,永远都不会衰老,十八年前的她就已经是姬川城的游侠将军,李云逍听城中百姓都这样称呼她:她叫叶笑,只不过,总都是冷漠无情并且还带着一种阴险狡诈的女人。
女人就这样视若无睹的踏着这些难民的身子前行,李云逍咽了咽口水,迎上前去双膝跪地,头都不敢抬上一抬,说话也结结巴巴:“大……大人!小人,小人想当个苦力,讨口吃的。”
黑马漠然从李云逍身旁踏过,后面的铁甲卫士一把抓起李云逍退到后面甩下一句话:“当苦力的,跟到后面!”
“是!是!”
李云逍躲到了后面,小心翼翼的跟着那先遣军前行,心中暗想:这些刀口上混饭吃的果然摸不得碰不得,假若惹恼了他们,说不定也把我一刀剐了。
李云逍知道这些人的厉害,他们就是可怕而神秘的组织:‘先遣军团’。就是他们亲手将一个简陋的古城改变成了一个马上要充斥战争气息的钢铁要塞,听传闻说他们个个都杀人不眨眼,如果不是万分紧要的关头,朝廷是不会轻易动用这支军队的,而大灾难的谣言并非是空穴来风,自从去年先遣军在城中的活动频繁,再到瘟疫在各处蔓延,再到加固城池,再到默蝶口中说的大灾难降至,看来,一场浩劫,有可能在所难免。
李云逍随着这二三十人来到东城城门,这里不再有难民,而是更多的苦力忙忙碌碌的做活,甚至都要背比自己体重还要重得多的石块或钢筋,不过先遣军不会亏待他们的苦力,苦力们吃得很饱很好,起码,比那些瘫在地上等馒头的难民要强得多。
“去吧!”
刚才身披铠甲的家伙一指李云逍,接着抛给了他两个馒头和一串散钱,漠然道:“先遣军的人不会那么刻薄,先拿这个填饱了肚子,做的活多,得到的回报也多。”
“是!是。”
李云逍把钱和馒头塞到衣领里,扛起石头便顺着苦力人流向城楼上走,而那女人也下了黑马,早已经登上了城墙,这一片壁垒出奇的壮阔,里里外外都是由钢筋巨石堆砌而成,再加上滚烫铁水的熔铸,变得冷峻而坚不可摧,雪花飘散到高耸厚重的城墙上,立时被浇灌在城墙上滚烫的铁水融化成水汽,东部防线水雾弥漫。云逍能在苦力堆中看到很多熟人,有原先的那些在酒馆做活的伙计,还有一些打过群架的阿猫阿狗,为了生活,为了混口吃的,苦力这活儿都好些人争着抢着,捧手心里倒成了香饽饽。
扛着石头上了城楼,一趟下来就有些肩肘麻木,李云逍登上城楼长长地呼了一口气,这城楼可足足有十余丈高,李云逍放下石头,那女人和一众人也在城楼上望着城外的光景,城楼很高,所以望得很远,李云逍也悄悄的望了一眼城外景象,结果下巴差点脱落下来。
“不……这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