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90’s大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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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爱是一场少年梦 (8)

方若晨说,这些年他一直在时光里枕着我的声音。

我说,我又何尝不是呢。

文 / 于 潇

One

我在单向街遇到了那个身材高大金发碧眼的外国男人。

他走进书店用他手中那台高端的佳能ESO7D数码单反在一排排书架前摆出各种华丽的姿势,然后对焦,再用食指轻微地按下快门。完毕后收起相机微微地凑近书架默读着架子上的书名,然后用中指轻轻抚摸书脊。一切的动作都是那么的自然优雅,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位有品位的绅士该有的气质和魅力。

而他完成这一切仅用了35秒。

仅仅是远距离欣赏他都能使我感觉雏菊一般的芳香在我心中泛滥开去,不时地假想他那温柔的碧蓝色的双眼朝我的方向频送秋波。

我知道,我的花痴又犯了。

于是我大胆地走上前去用自己那蹩脚的英语有模有样地跟他套近乎。

而这一切鬼使神差却都那么顺利,或者说我已经成功地“勾搭”上了他。

他告诉我他叫James,来自西雅图,是个装帧设计师。

我暗自窃笑:James,多么老气的名字啊。一个如此英俊的外国男人起这样的名字很难让我止住挖苦的欲望,但看见他那双温柔的碧蓝色的眼睛却顿时让我难以忍心开口。即便这样的男人我真的不是第一次遇到了。随后我们简单地交流了几句就相约一起去街边的酒吧。So(于是),即便是面对这样一个迷人的外国帅哥我也是游刃有余得心应手。

我们就近坐在了吧台边上。他阔绰地点了一整瓶的轩尼诗并对我比了一个手势,询问我要不要一起来点。我虽然时常出入类似的场所,却并不爱喝酒,于是我向吧台的服务生点了一杯牛奶。

这一举动让James有些诧异。他摇晃着盛满轩尼诗的那亮晶晶的酒杯用他那同样蹩脚的中文对我说:“你来酒吧为的就是喝一杯牛奶?”

“Oh,James Harney,你要知道我来酒吧的目的并不在于喝什么。仅仅是欣赏你喝轩尼诗的样子。”不知道我说的这句他是否听懂了,但他耸耸肩的样子让我觉得他更加可爱了。

在剩下的几小时里我们都不太说话,他一杯接着一杯喝着轩尼诗,我想他至少已经点了三瓶,桌面上散落着七八个喝空的酒杯。我从包里拿出一包万宝路的烟,然后点上。透过徐徐飘出的烟雾眯着眼睛欣赏这个男人喝酒的样子。

就这样,我们一直待到了酒吧打烊。James想要送我回家。我却说“No, I just want to go to your house.(不,我想去你家。)”便做了个很妩媚的姿势一把挽住了他的胳膊又问“Come on, where is your car?(你的车在哪儿?)”

他却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没有车。我疑惑了一下:一位有钱的西雅图帅哥可以在酒吧挥金如土,却没有一辆属于自己的座驾,这未免有些荒唐了吧。

他直径走到路中间顺手拦下辆的士,然后招呼我过来。

“I'll take you home.(我送你回家。)”他温柔地对我说。

“I want to go to your house!(我想去你家!)”我对着他又说了一遍,几乎是吼出来的。

面对我这样的强硬态度他似乎是妥协了,转头对司机说“去安德鲁斯庄园。”

我暗自窃喜:女人小小的任性再一次夺取了胜利!

事实上我并不意外自己与James的关系能在如此之短的时间里如细胞分裂般迅速发展起来,或许我还没走进他的房间与他相拥在床上。但一切很明显,我已然胜券在握。

“James Harney,我可不是你的一夜情人。”

而你,仅仅是我在单向街遇到的那个英俊的外国男人。

Little Ugly

Raven是我在MSN上的网名。它的意思是狼吞虎咽,攫取,掠夺,又或是——渡鸦。

我喜欢这个名词。第一次这个词语在我脑海里留下烙印是在《东京猎物》的新年海报上,大篇幅的黑红色渲染了我的整个心灵。海报中心渡鸦的眼神里迸射出愤怒的光芒,它黑色的羽毛与我的瞳孔互相对照然后猛地将我深深地吸了进去。

这只不计后果的食腐鸟类啊。

我的宝贝Grubby。

他是我在网上认识的另一个男友,是个加拿大人,住在温哥华。在北温哥华区拥有一栋家族留传下来的豪宅、两辆车、一个结婚15年的妻子,以及三个孩子。除了遗产以外他全靠他妻子养家。事实上他父亲留给他的遗产够他花大半辈子了,最后却因为大麻差点家财散尽,除了那栋房子。为了守住家族遗留的房产,他迫不得已进了戒毒所,一年后出来已是毒瘾全无。后来就认识了他现在的太太也生了孩子,唯一的不足之处是这家伙并没有一技之长,不得不靠着太太做会计的那一点薪水来维持生计。

我和他认识于一家国际视屏聊天网站。Grubby总是对我抱怨他的生活,他说他对他周围的一切失去了信心,他爱他的妻子和孩子却不能给他们的生活任何保障。

我问他“你有试过去求职中心看看吗?”他告诉我他去过不止一次,也得到过几份在办公室打字和整理文件的工作,但都不长久。我有问过他原因,他的回答是工作实在太累了他干不下去。

我们在不聊家常时最多的事情就是打情骂俏。

Grubby的妻子常常因为工作而不在家,而他的孩子们上的是寄宿学校,所以也是长时间不能见到他们。白天Grubby一个人在家,只能通过视屏聊天来排解寂寞。

而我正好是乐此不疲的。我并不是一个特别开放的人,只是在某些时候我特别热衷于一些不寻常的感情,比如说和一个远在大洋彼岸有家室的白种男人调情,在他百般寂寞午后玩些暖人心脾的小暧昧。正好也可以打发我自己的无聊时间,对此我称之为助人悦己。

通常是在暧昧玩够了后就是略带攻击性的谩骂。那时我就会非常愤恨地关掉视频跟他挥手说“拜拜,我玩够了”,让他以为我生气了,随后便会发过来一系列祈求原谅和安慰的话语。我暗自窃笑,原来每个地方的男人都是一个样子——愚蠢、简单。

我会原谅他,但不会立刻回复。因为我并不是真的生气,我只是觉得这一切十分有趣,这个过程包含更多的是娱乐的成分。我们都是这个游戏的参与者,管他是哪个国家的,都得洞悉这个游戏的规则。你得会玩儿,否则就会滚蛋出局。Grubby明白这一点,我也是。

并不是所有闲暇时间我都会待在网上对着痴傻的男人卖弄风情。

我的生活和职业息息相关。

我是个平面模特。

并不固定供职于某家杂志或是某家公司。我唯一的老板就是我现在的男友。他叫夏秋,当模特是我的职业,也是我的生活。

我为他的照片当模特,而他养我。

我说过我爱她,我可以把我的一切都交付于他。没错,这一切都是真的,夏秋是这个世界上除了我的父母以外我最爱的那个人。

他可以理解并包容我的一切。

他叫我Raven。

就像我的一个好姐妹说的,“男人你可以爱很多,但最爱你的那个不管你爱他的程度是多少,绝对要抓紧别放,因为你不知道他在将来会对你有多重要。”

夏秋在午夜要带我出去拍外景,地点在后海的湖边。

关闭了和Grubby的聊天对话框,我把电脑合上,套上一件夏秋送给我的夹克,蹭蹭地下楼了。

到了楼下看见夏秋已经依靠在他的摩托上等我半天了。但他一句话也没说,看见我下来了就跨上摩托。

看见他,我就庆幸有这么个男人攥在手里是种多么好的感觉。

我毫不犹豫地跨上他的摩托,抱紧他的腰,将脸贴在他的后背上。他亲自将一个头盔戴在我的头上帮我束紧,然后在我的头盔上敲了一下,“抓紧了。”

他一踩油门,我立刻感觉我们俩同时冲进了风里。

“夏秋!你的摄影器材呢?”

“什么?风太大,我听不清!”

“夏秋!!!你的摄影器材呢?”

“在后海!”

“什么?”

在后海公园我惊呆了,他把他所有的摄影器材都搬了过来,足足有一面包车。我略微地有些感动。

“Raven,这些都是为你准备的,要为你拍大片哦。所以现在开始,我要你一路奔跑,你一边跑我一边拍。”

“刚过来,你就不能让我休息一下嘛。”

“亲爱的,跑吧,我开始拍了。”

于是我就像一只被放逐野外的兔子在后海公园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奔跑了起来。我回头望了一眼夏秋,他果然不出所料地认真端着相机有模有样地比划着,即使他不是真的在拍,我也当他是拍了。

忽明忽暗的闪光灯夹杂着路边的霓虹,在一刹那除了瞥见夏秋漂亮的笑容和优雅的姿势以外我还看见一样东西,他手中的相机!佳能ESO7D!

好像是错觉,那一瞬间我看见的似乎不是夏秋,而是——James!那个仅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外国男人。我停了下来望着夏秋。他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对劲,放下相机朝我走过来,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这里这么多人,你全都拍进去吗?”

“没事,他们都是背景的一部分,作品的一份子。”

“夏秋,我想回家了。”

那天晚上我和James互换过电话号码和联系方式。

我曾和他说过我并不想和他做一夜的情人。

我是花心的,因为我可以爱上一切迷人的男人。

后来,James在一天晚上跟我打过电话,我一看来电显示是他,便激动地接起电话希望能多听一些他的声音,哪怕听不懂,哪怕电话那头只有他的喘息声,哪怕一切都好。

可当我接起电话听到的却是他告诉我他要回国了。

是那么地突然,而我……

而我只想多挽住他的胳膊一会儿,再多看看他蓝色的眼睛,再欣赏他喝轩尼诗的样子。

我希望他握着的佳能ESO7D不是在拍书而是在拍我。

在霓虹灯下,在昏黄的酒吧门外,我对他说:“我要去你家!”

可现在,他要回国了,离开了。

那么为什么,为什么我会对这个萍水相逢的外国男人如此地恋恋不舍?

那天晚上我的心情格外失落。除了将头蒙在被子里痛哭,我无能为力。我想起了夏秋说我有时软弱得像只兔子,我忍不住狠狠地又洒了把眼泪。

电脑屏幕前的提示音一直在滴滴地响着。

我知道是Grubby在叫我。

电脑的提示音持续地响个不停,我却越发用力地将被子捂着头绷紧了我的神经。终于我忍不住了抽出被子下面的枕头扔向电脑。

“叫叫叫!叫你个头啊!”

我一脸委屈地坐在床上哭泣,只是哭着却忘记了我哭泣的目的,感觉就这样让自己的眼泪流干就好了,流出血就好了。

夏秋煲了些粥给我送来。此时我已不再流泪了,只是身体还在因为刚才的哭泣而抽搐着,肩膀一耸一耸地显得很不自然。

他从橱柜里拿出一个桃红色的小碗给我盛了满满一碗粥。

我什么也不想吃,推开了他递给我的碗将脑袋撇向一边。

“你生气了?你刚才哭了?”

“没有。”

“你在骗人。”

“没有。”

“那天拍外景你干吗离开?”

“我只是不喜欢后海的空气。”

“那喝点粥吧。”

“把我的电脑拿给我。”

夏秋把我的笔记本从桌上抱下来塞在了我的手里,摸着我的头说:“别和老外聊太久了,把粥给我喝了。”

“嗯。”我立刻回给了他一个乖巧的笑容。

夏秋知道我和Grubby的关系,但他从不干涉。他说我的个人生活由我自己把握即可,只要我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一切都不过火就行。这是多么令人庆幸啊!要知道现在市面上这种男人是多么难得一见啊!

这天晚上,我并没有和Grubby打情骂俏。

Grubby的大儿子从学校放假回来了,他叫Joshua。他把他儿子拉到了电脑边然后对着摄像头比划着说:“这是我儿子Joshua。”他长着一双碧蓝色的眼睛、偏尖的下巴和略带婴儿肥的小脸。和他的爸爸根本不像。

我象征性地冲着镜头对他招了招手。

看着Joshua的笑脸和那双碧蓝色的大眼睛我却突然想起了James。我想起了他的即将离去和我悲伤的一部分原因。

我把这个闯入我生活的不速之客的故事讲给了Grubby听。他倒是觉得好笑,因为他没弄明白究竟是他闯入了我的生活还是我闯入了他的生活。

于是我问他,对于这样一个令我牵肠挂肚的男人我该怎么做。

临行前去送他还是不去。

Grubby告诉我如果要离开的是他妻子那他肯定跟她一起走。

我站起来一口气把夏秋留给我的那碗粥喝了个精光。

凌晨2点。

我给James打电话。他的手机一直都是忙音。

我推开门走到大街上,从包里拿出了一盒万宝路的烟,一根接一根地点上。

十字

我没能等到James的电话。

夏秋发现我的时候我依靠着街角的路灯睡着了,他给我披上了一件夹克把我抱上了楼。

往后的几天时间里我都对于没能亲自将James送上飞机而耿耿于怀,甚至是觉得当初恨不得自己能跟着他一起回国,就像Grubby在视频里说的一样。

完全打不起精神了。

周末,夏秋再次带我去拍外景,地点是单向街。

这次他只带着那只佳能ESO7D,因为我曾跟他说若是再要为我拍照就用这个相机。于是夏秋摒弃了之前他所用的其他的摄影设备,只用这一个。

那天我们很顺利地拍完了所有的外景。夏秋的心情格外好,说是要带我去大观楼影院看《敢死队》。我格外开心,倒不是因为能看见一群大牌的老男人在银幕前秀肌肉,而是——这是夏秋第一次带我去看电影。从我认识他到现在,我们相处的地方不是在家里在床上就是在摄影棚或露天取景。我们并没有真正在一起玩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