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雷顿探长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原来是警察局打来的,警长请他立即赶往金利大酒店的406房间,协助调查一起凶杀案。
雷顿探长火速赶到现场。进门后,他看见床上有一具男尸。凶手很显然是个狡猾的家伙,作案后把现场清理得干干净净,什么线索都没留下。法医的尸检结果说死者是窒息而死的,身上并没有伤痕,看来是被人用枕头捂死的。警察乔斯告诉雷顿:“死者名叫维科,是某公司的总经理,据死者的秘书说,他是个和蔼的上司,对员工很好,应该不会与人结怨。但最近他的表弟阿曼经常向他借钱,他们还发生过几次争吵。”雷顿觉得这是个重要线索,便决定走访一下阿曼。但刚走出门口,他又退了回来,把自己的怀表留在桌子上,并悄悄对乔斯说了几句话才离开。
雷顿很快就找到了阿曼,并问他:“你知道你表哥维科被人谋害的事情吗?”听了雷顿的话,阿曼显得很惊讶,说:“他怎么会被杀呢?我很少和他联络,而且前几天我去度假了,几个小时前才回家。”
“我想这事和你也没关系,只是想向你了解一些死者的情况。既然你不知道,我就先告辞了。”说完后,雷顿摸了摸自己的口袋,说:“麻烦你一件事,我的怀表忘在案发现场了,请你帮我送到我的办公室好吗?”雷顿把一张名片递给了阿曼,阿曼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雷顿的请求。
阿曼很快来到酒店,刚走进门,迎接他的就是乔斯的手铐,紧接着雷顿也进来了,说:“果然不出我所料,就是你谋杀了维科。”阿曼狡辩说:“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杀了他?”雷顿说:“你说自己和维科很少联系,而且案发时在外地。可是你怎么知道案发现场在哪个房间呢?”听了雷顿的分析,阿曼脸色惨白,只得低头认罪。
自以为聪明的阿曼认为没留下任何犯罪证据,结果却自投罗网。可见一旦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