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想起以前看过很多电影都有描述上层社会的男女在加长豪车上欢爱的场面。
我侧过头看看身边那个戴着面具的男子,喉头一阵燥热。
车子平稳而快速的开着,外面的光影略过他的脸庞。
车内亮着并不明亮的灯光,犹如困倦的繁星,轻音乐和呼吸声交织在一起,座椅边上精致的柜台上摆放着红酒和水晶杯。
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约会的绝佳场所。
浪漫可以说是一触即发的,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很容易将浪漫点燃成□□激情。
我觉得有些燥热,尽量控制住自己不去看他的脸。我走到柜台那里,倒了一杯红酒,刚举起被子准备喝,就被他握住了手腕。
“你做什么?”我惊讶道。因为他十分用力,我手腕一抖红酒洒了出来,落到了地上的白色羊毛地毯上,显得十分刺目。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才对。在陌生的车上喝来历不明的酒,小命不准备要了?”他语气冷冰冰的,让人连辩驳的勇气都没有。
他说的对,我还是没有认清现状,那位绅士,不管他是谁,即便他与昆汀教授相识,即便他很有诚意的将丢失的戒指还了回来,即便他在玛丽失踪的时候雪中送炭一样的出现,并不代表他是完全无害的。
人家要是随便在酒里加点什么东西,我就立刻从自由人变成阶下囚,生或者死也不再是自己说的算了。
“对不起……”我颇为无措的说。
他放开我的手,坐回到座位上,看着窗外,平淡了说了一句:“你没有对不起我,你对不起你自己而已。命是你的……”
我也坐回去,坐在他身边,把头撇向另一边。
喝了酒没有得到充分的睡眠,在沉默之下很快我就昏昏欲睡。在我睡眠与现实的临界点,我突然感觉到一双手扶住我的头。
我睁开眼睛,发现是他将我的头靠到了他的肩膀上。
“瑾风。”他轻声说着。
“嗯?什么?”我动了一下,睡眼朦胧的看着他。
“如果你很想要一个称呼,就叫我瑾风吧。怀瑾握瑜的瑾,高风亮节的风。”他让我的头枕着他的肩膀,“路途应该还长,趁着这点时间休息一下。”
我还想再问什么,他却已经闭上了眼睛。
我枕在他的肩膀上,嘴角上扬不能自已。我终于知道他的名字了。一个名字而已,带给我的却是难以抑制的欣喜。
怀瑾握瑜,高风亮节,他用这样的两个形容品德高尚美好的去形容他的名字,是某种对人生的希冀么?
我贴着他的胸口,带着笑容闭上眼睛,很快就睡了过去。
“醒醒。”我被人猛地推了一把。
我立刻从睡眠中惊醒,瞪着眼睛大喊:“怎……怎么了……”
“到了。”瑾风伸出手,帮我擦了一下嘴角的口水。
外面的世界逐渐清晰起来,天已经鱼肚白了。我掏出手机看了一眼,竟然已经快五点了,距离上车的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半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