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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官衔职务:帝王将相,争雄首问官几何(2)

总督和巡抚的由来:

明朝中央政府外派的临时性官衔

总督和巡抚是两个官名,起始于明朝。明朝和清朝又各有不同。

明朝的时候,中央政府派遣大臣外出处理地方军政事务。这类大臣有个特点,便是因事而设,事毕即撤。一般有两个头衔,分别是“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前者便是总督,后者便是巡抚。

明英宗正统六年(1441),朝廷用兵麓川(今云南陇川西南),由兵部尚书王骥主事,第一次以总督军务为头衔。总督分专务和地方两种。专务总督有总督粮储、漕运、河道等名,顺便提督军务。明朝初期也常派尚书、侍郎、都御史等官员,到地方安抚军民,或主管兵事,完成事后回朝廷复命,这名义上便称为巡抚,也称镇守。

总督与巡抚都是地方军政大员。总督权力比巡抚大些,辖区也较巡抚广,一般都在一省以上,明末时也有管辖五省、七省的;总督级别较巡抚高,地方总督多由部院正官中推选,以尚书、侍郎任者,亦加都察院正官(都御史﹑副都御史﹑佥都御史)职衔,也有总督兼巡抚职。专务总督除部院正官外也有寺卿,加官如尚书、侍郎制。这些总督因事而设,事完成后回朝廷复命便撤销。自成化五年(1469)两广再设总督后,职位也就相当于定制,但还不是地方正式的军政长官。

巡抚之职比巡抚之名出现的还要早些。北周与唐初就有派官至各地去巡抚一番,也是临时差遣。到洪武二十四年(1391)时,临时差遣懿文太子巡抚陕西,才形成“巡抚”官名。同年设巡抚一职。永乐十九年(1421),朝廷命蹇义等26人分巡各省,从而产生巡抚制度。直到宣德五年(1430),各省常设巡抚官才逐渐成为制度。巡抚初期是为了督理税粮,总理河道,抚治流民,整饬边关,到了后期又偏重于军事。

起初,内地巡抚由吏部会同户部推举,边地巡抚由吏部会同兵部推举;嘉靖十四年(1535),始不分内地、边地,由九卿廷推。也有总督兼巡抚者,合称为督抚。不过,巡抚每年都要赴京师议事,从而控制了巡抚的职权。督抚的设置,有利于文臣钳制武臣;进而协调各省、各镇关系;统一事权,防止各省、各镇互不相属,互相推诿。体现了由唐至宋中央对地方军事控制权的加强。

到了清代,总督一职便成为了地方最高级长官,总管一省或二至三省。总督与巡抚都成为了地方军政大员。

知(主持)某府事:

知府的最初设置竟是将军的衙门

我国古时候有很多奇怪的官名,如司隶校尉、监御史等,其实,如果细查历史,任何事物都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比如“知府”。说起知府,就有了一个更长的来历。我国的行政区划最初就有一个郡,后来演变为郡县制,在郡驻守的长官就叫郡守。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改称太守。后来北周又称过郡守,不过太守历史更长一些。到了南北朝时期,又新增了很多州。于是郡的辖区缩小,州刺史逐渐代替了郡守。什么叫州刺史呢?刺,意为检举不法;史,就是皇帝所使。州刺史其意便是皇帝派到一州的代表。秦朝时每郡设御史,任监察之职,汉武帝以御史多失职,命丞相另派人员出刺各地,于是渐成刺史制度。隋朝初年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而只是别称,其中便是知府。到了明清便专称知府了。

“知府”这一官职,是由“知”和“府”两词结合而来。府起初并不是作为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它经历了很长的演变。晋朝时期,州刺史多兼任将军之职。州刺史于是利用将军一职,开将军“府”,即将军的衙门。于是这种府就变得多了起来。因为晋朝时规定,只有“公”级别的大将军才能开府。到了唐朝,中央政府在首都、陪都以及皇帝登基前任职的州设置“府”,这时候的府便是行政区域的意思了,例如京兆府、太原府、河南府等等。府的长官,称府尹。宋朝时,府成为了一级行政区划,朝廷在府、州、军、监设立地方长官,府的地方长官全称为“知府事”。宋朝的知府事总领一个州府的军政事务,有时还会兼领其他的官职。明、清两朝,“府”指省、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单位。这时候一般的府长官,都称作“知府”了,除了首都、陪都所在地的府的长官仍然称府尹。知府的意思就是“知(即主持)某府事”。知府之下,设同知、通判等,辅佐知府处理公务,分掌粮税、盐税、江海防务、水利等。

所以府在晋朝便是指大将军和一些州刺史的衙门。知府是宋代至清代地方行政区域“府”的最高长官。唐以京都之地为府,以府尹为行政长官。宋把大郡升级为府,任命朝臣为各府长官,称某官知(主管)某府事,简称知府。明以知府为正式官名,为府的行政长官,管辖所属州县。清沿明制不改。知府又尊称太守、府尊,州郡最高行政长官。据古代正史《百官志》记载,唐朝时设府已有一些权变做法,宋朝时正式设立州府级地方长官为“知府事”,明朝时才最后形成以“知府”为名的地方官职,在文人辞赋中,知府又常被雅称为太守。

知(主持)某州事:

宋时设置的州的行政长官称知州

宋朝开国皇帝有一个“杯酒释兵权”的故事,起因是什么呢?我们知道唐朝拥有一个高度自由的经济形态。由于皇权过于集中的固有缺陷,为了弥补贸易自由下地方权力系统相比较监管执行力不足,唐朝使用了“军政合一”制度,授予节度使高度的权力。正是这一政策导致了军阀阶级的抬头,并在此后直到五代十国一直上演军人反叛、政权更替的话剧。

宋朝开国之君赵匡胤,为了改变唐朝不利于国家稳定的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变革措施。建国初便发生了“杯酒释兵权”的故事,在一次酒席上,劝解老将卸去兵权。在其弟赵光义的共同努力下,基本上完成以“文武分途”、“兵将轮换”、“文官监军”一系列原则以杜绝军人乱政情况的出现。

宋朝怎么监管地方呢?起初为了削弱节度使的权力,防止唐五代时期武人割据的局面重演,规定诸州刺史得直接向朝廷奏报和接受诏令,节度使不得干预除所驻州之外(所谓支郡)的政务。后来派朝臣接替刺史管理州务,充任各州长官,称“权知某军州事”,简称知州。知州直接受命于皇帝,向皇帝负责。“权知”指暂时主管,“权”表示不是正式职务,只是代理;“知”就是管理的意思。“军”指该地厢军,“州”指民政。明、清都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的知州地位与知府相同,散州知州地位仅相当于知县。自此后,刺史非奉特别诏令不得过问所任州的州务,演化为武臣的“迁转之阶”,属于“横行正使”之一。节度使也很快演化成一种地位崇高的虚衔,成为武臣的最高等级,不再有实际权力与职掌。州也就由隶属藩镇变为隶属以转运使为长官的路,以及以留守、知某府事、尹为长官的府。

元朝时期继续沿用宋朝制度,州的长官名称被正式称为“知州”。元朝在路、府、州行政区划上均置“达鲁花赤”,专由蒙古人、色目人充,地位比知州高。明朝取消元朝达鲁花赤,以知州为一州之长,辖县;明清还有直隶州和散州之别,为两个不同级别。直隶州直隶于省,可以辖县;散州隶属于府、道,不辖县,长官都称为知州。

汉武帝时,把全国分为十三部,即十三州。元封五年置部刺史,是监察官性质,官阶低于郡守。成帝时,改刺史为州牧。东汉除首都设司隶校尉以外,在外十二州,每州设刺史一人,秩六百石。灵帝时,为镇压农民起义,改刺史为牧,并派朝中大臣出领州牧,地位较郡守高,掌握一州的军政大权。三国至南北朝,一般以都督兼任刺史。隋以后,刺史为一州的行政长官。唐玄宗时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不久均复旧称。唐代节度使、观察使兼领驻在地的州刺史,州刺史为属官,职位渐轻。宋制以朝臣充知州,称“权知军州事”。清代以刺史作知州的别称,和前代的刺史不相同。

秘书的由来:

东汉时期的图书馆长咋变成了“师爷”?

在我国,皇家有收藏图书的地方,这些书由于都非常的古老、难得,所以被人称为“秘书”。这些图书主要有两类:一指宫廷里的秘籍,即历朝历代收藏的各种经典文献。如《晋书·荀勖传》:“及得汲郡冢中古文竹书,诏勖撰之,以为中经,列在‘秘书’。”又指谶纬图箓。这是一种在汉代流行的宗教迷信,是巫师或方士制作的一种预算吉凶的隐语,朝廷作为收录。等等。

古代的秘书工作者,通常被称为“史官”、“御史大夫”、“尚书”、“长史”、“主簿”等。

东汉末年我国出现了一个专门的秘书机构。当时魏王曹操为削弱位高权重的皇帝身边的秘书机构——尚书台的势力,曾设秘书令,名义“典尚书事”,其实秘书令不仅具有原先掌管图书典籍的职能,而且还具有收发奏章、草拟和上传下达的职责。

我国的私人秘书始于清朝,称幕客,幕客也称“西席、馆师、宾师”等,俗称师爷。由地方长官私人聘请,不拿官方俸禄,不占政府机构编制,是地方长官的私人秘书。

古代将帅出征,以幕为府,故称幕府,其佐治人员则统称幕僚。幕府成为各级军政官署之代称,应聘帮助军政大员办理各类事务之文人学士,也就获得幕僚、幕宾、幕友等称谓。师爷发源于周官幕人,至明代,师爷作为一种特殊的幕业形态开始萌芽。在清一代,师爷非常活跃。晚清,曾国藩幕府人才鼎盛,形成近代军阀幕府,影响一直延续到民国。民国幕僚是清代师爷的尾声和惯性延续。

清代是师爷的全盛时代,也是师爷活动的主要时代。清代地方主管官吏,上自总督、巡抚,下至知州、知县,一般都要聘请若干位师爷帮助自己处理政务。当时社会上流行着一句谚语:无幕不成衙。清人李伯元所著小说《文明小史》第三十回写道:“什么叫做‘作幕’?就是各省的那些衙门,无论大小,总有一位刑名老夫子,一位钱谷老夫子。”作幕就是当师爷,刑名、钱谷老夫子是师爷中最重要的两种。他们是幕主的亲信、智囊、私人助理,幕主将他们倚为左右手,委以重任,不可或离。他们本身虽然不是官,但是所办的都是重要的官府公事。他们手中掌握了相当一部分官府的实际权力,虽说是佐官以治,实际却在很大程度上是代官出治。

在唐代诸使幕府中,府主与入幕之士之间虽有主客关系,但本质上是长官与佐僚的关系。五代初期,各方镇都很重视幕府中的书记官。因为群雄割据,互相争胜,即使书信往来也不甘落于人后,务要高人一筹。因此,各方镇普遍延请名士,以充实幕府。但藩镇武夫,恃权任气,又往往凌蔑文人,甚至杀害。郑准做荆南成汭的书记官,因为双方不和辞职而去,引起了成汭的愤怒,暗中派人将郑准在途中杀害。书记官尚且如此,此外副使、判官之类就更不用说了。清代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把这种现象称为“五代幕僚之祸”。

书记的历代演化:

“书记”为何从文字变成重要官职?

书记,最初的意思是“以书记之”,书便指文字、书籍、文章等,记指标志、记载。最早见于《史记·大宛列传》:“安息在大月氏西,可数千里……画革旁行,以为书记。”这里的书便是文字的意思。《东观汉记·梁鸿传》:“鸿常闭户吟咏书记,遂潜思著书十馀篇。”这里的书指的就是文章。《后汉书·应劭传》:“时始迁都于许,旧章堙没,书记罕存。”这里的书指的是以书作为记载的,也就是书籍。可见,最初书记的主语在于书,然后才是以记来说明它。

后来,随着历史的发展,书记不再是一个词语组合,而是形成一个词语,用来描述特定的事物,“书记,谓文学之士也。”唐朝朱庆馀在《送韦校书佐灵州幕》诗中:“职已为书记,官曾校典坟。”这个书记其意已是指从事公文工作的人,充当“幕宾”。《醒世恒言·黄秀才徼灵玉马坠》:“但凡幕府军民事冗,要人商议,况一应章奏及书札,亦须要个代笔,必得才智兼全之士,方称其职,厚其礼币,奉为上宾,所以谓之幕宾,又谓之书记。”清孙枝蔚《留别钱退山》诗:“忽到边城作书记,主人原不重文字。”书记指从事公文和书信代笔工作的人,一直沿用到近代。

到了近代,书记工作变成了抄写工作人员的代称,孙犁《秀露集·书的梦》:“后来在北平政府当了一名书记。这个书记,是当时公务人员中最低的职位,专事抄写,是一种雇员。”民国时期各级法院均设书记官,通常做些协助性的如录供、编案等工作。

为什么书记后来又成了政党领导人的职位呢?原来源于马克思和恩格斯。1846年初,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布鲁塞尔创建了“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后更名为共产党),宣传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相传,在创建之初,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巴黎商讨组织的负责人该怎么称呼的问题,马克思毫不犹豫地回答说:就叫“书记”。1864年9月,马克思参加在伦敦举行的国际工人协会即“第一国际”成立大会时,就被选为担任德国通讯书记。在当时英、法、德较为完善的政府公务员制度中,书记是一种什么官呢?原来是属于最低的事务级、办事级小勤务员。后来马克思在他阐述的“巴黎公社原则”中进一步解释了“书记”的含义。公职人员不再是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而是人民的公仆;实行普通工人工资制,政府人员不能享受高于一般人民的特权等理论。

中国共产党建立后,于1921年7月召开“一大”,中央设由3人组成的中央局,负责人称为书记。中共“二大”、“三大”,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人改称委员长。与此同时,基层各级地方共产党组织和青年团组织的负责人也采用了书记这个称谓。1925年1月党的“四大”党章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须互推总书记一人总理全国党务”。这是中共中央设立总书记一职在党章中的最早规定。

席地而坐的遗风:

主席的最初涵义竟是独居一个席位

现代日本和韩国的家庭,吃饭坐卧都是席地而坐,我国在很长的历史里,也是席地而坐的,直到隋唐,才开始流行坐椅子。不过席地而坐的风俗,在唐朝并没有消失。席地而坐也颇讲究,先铺上房间那么大小的席子叫“筵”,每个人坐的小垫子叫“席”。《礼记·乐记》:“铺筵席,陈尊俎,列籩豆,以升降为礼者,礼之末节也。”可见“筵席”历史悠久,不仅指筵和席,还很早被延伸为酒会、燕会等。铺上筵席,摆上盛酒肉的杯盘,然后是客人的碗筷,位置分主次等。贾公彦记载:“设席之法,先设者皆言筵,后加者为席。”孙诒让:“筵长席短,筵铺陈于下,席在上,为人所坐藉。”人坐在上面,相当于现在坐在椅垫、蒲团上一样。

《礼记·王制》记载:“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古人宴会吃饭,大概是进屋后,先脱鞋,然后走过筵,方入坐席上。这个就叫“入席”。跟我们今天差不多,并且直到今天仍然还有这样的礼仪观念,那就是:入席时,客人有客座,还有正位或主家席位。这个席位一般是面北朝南,只能由公认的长辈独坐,为了以示尊重这个位置就叫做主席。比如请老人家坐主席或者请某某坐主席之类!所以主席有主持筵席者、主筵席者、筵席中的主人的位置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