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并不爱表达情感或做出亲密的举动,至少在家中是这样的。但是确实有一段时间,十分宝贵的一段时间,我感觉我和爸爸特别亲近。当我很小的时候,我就记得看见过爸爸在图书馆里看书。他看书时很专注,不受任何打扰,因为他的所有心思都放到了书上。他的大多数时间都用于读《圣经》或者是《犹太法典》;不过他收藏了很多希伯来语的书,他说希伯来语时非常流畅,他也有很多犹太教方面的书,他的书房可以说是语法学家和学者的图书馆。他读书时神情专注,但一会儿不由自主发笑,一会儿愁眉苦脸,一会儿又困惑不已。也许正是爸爸对书籍的爱好感染了我,让我在那么幼小的年龄就开始读书,在“二战”前我有时就和爸爸一起在图书馆里看书。我会在他旁边看我自己的书,和他一起沉浸于其中,就像无须用语言来维系关系的伙伴。
如果晚上不用出诊,晚饭后他就会安下心来点一根雪茄。爸爸会先轻触这状似鱼雷的雪茄,然后将其放到鼻子旁,闻闻它的香味和新鲜程度,如果一切满意,他会用他的刀具在其尖端弄一个V字形。他会用一根长长的火柴将其点燃,点烟的过程中爸爸还会不断地将其旋转,这样雪茄就可以被均匀点着。当他抽烟的时候,烟头会发红。他抽第一口时感觉非常满足。看书的时候,爸爸会将烟熄灭,那时烟会变成带蓝的乳白色,我们所有人都会被一种淡淡的雪茄味笼罩。我非常喜欢他抽的哈瓦那牌香烟的味道,并且也喜欢看着烟灰变得越来越长,我会一直等着烟灰落到爸爸的书上。
当我们一起去游泳的时候,我感觉我和他更近,那时我才真正感觉我们是父子。爸爸年轻时特别喜欢游泳(我爷爷就是一名游泳健将),他曾经连续三年获得过怀特岛15英里游泳比赛的冠军。当孩子们还都是小孩的时候,爸爸就带我们去游泳。他经常带我们去位于汉普特斯西斯公园内的海格特游泳池。爸爸游泳时的慢动作不太适合小男孩。我看见爸爸在水中的优雅姿态,就像一只海豚。而他在陆上的时候又高大又笨拙。我发现自己在水里也能游刃有余,而平常我是内向、神经质而笨手笨脚的。在海边度过的那个暑假,我现在还记忆犹新。那是过了我的5岁生日之后,我跑到父母的房间里,用力拉着父亲说:“快点,爸爸,咱们游泳去吧!”爸爸慢慢地转过身来,睁开了一只眼,说:“早晨六点把你43岁的老子弄醒,你究竟是什么意思?”现在我父亲已经去世了,我自己也已经60岁,回忆起那么久以前的事情,我既想哭,又想笑。
后来我们大家可以一起在亨顿的大型户外游泳池里游泳或者是在埃奇韦尔道上的威尔士哈普游泳,那是一个小湖(我一直都不能确认那是个天然湖还是一个人工湖)。我父亲曾经在这里玩过帆船。战后,12岁的我也开始和爸爸一起游泳,我们在一起游泳的时候,节奏已经完全一致了。
有时我会在星期天的早晨和爸爸一起出诊。与其他的事情相比,他更喜欢出诊,因为出诊是一种社交行为,可以让父亲深入到不同的家庭,了解不同的人以及那些人的生活环境,借机察看病情的全貌与来源。对爸爸来说,不仅要用药品治病,还要了解病人的生活条件、特质、情感以及他们的反应。
爸爸将十来位病人的姓名和住址都打印出来了。当他给我讲述每位病人的特征时,我总喜欢坐到副驾驶座上去,这样就能离他近一点。当我们到达病人家的时候,我将会和爸爸一起下车,通常情况下,爸爸都允许我给他拿医药包。有时我也会和爸爸一起去病人的房间。当爸爸询问病情并给病人检查的时候,我总是安静地坐着。询问病情和检查都非常快,但是都很深入,并且能发现每一种病的起源。我喜欢看爸爸轻敲病人的胸膛,敲的时候他非常巧妙但是也很用力。敲胸膛能够查明病人器官的状况。后来,当我自己也成为一名医科学生的时候,才意识到爸爸是一名叩诊专家,才知道爸爸从触诊、叩诊和听诊中了解到的比X光能告知我们的更多。
如果病人病得很厉害或者有传染病,我就和病人的家属一起坐在他们的厨房或者餐厅里。爸爸在楼上给病人看完病后,就会下楼,认真地洗手,然后来到厨房。他胃口很好,并且他知道他所有病人家的冰箱里放着什么东西。病人家属好像也很喜欢留好医生吃饭。给病人看病,与病人家属聊天,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吃,这些都和父亲的行医分不开。
1946年的一个星期天,我们开车穿过整座城市,那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经历,因为炸弹的破坏,满目疮痍,还没有重建。东区更是残破,大概有五分之一的房子都被夷为平地。但是还有些较大规模的犹太人住宅、快餐店以及熟食店。爸爸当年是在伦敦医院取得执业资格的。伦敦医院位于怀特差佩尔路。作为一名年轻的会说意第绪语的医生,爸爸在伦敦医院附近的犹太人社区先后行医十余年。每当回忆起早期的行医生涯,他就感慨万千。我们有时会去参观他以前服务过的位于新路的外科医院,我所有的哥哥都是在那里出生的,我的一名侄子内维尔也在这家医院行医。
我们会沿着小路来回走,这条路是米德尔塞克斯街与商业街的交汇处,路边有很多小贩。我父母在1930年的时候离开了伦敦东区,但是爸爸还能叫出很多小贩的名字。爸爸非常高兴地用意第绪语和他们交谈着,那时我老爸(我说的“老”是什么意思呢?那时爸爸50岁,我现在都比那时的他大15岁)就好像回到了孩提时代,非常活跃,这些都是我以前不曾见到过的。
我们经常去那家叫马可斯的店,在那里人们花6便士就能买一块马铃薯饼。那里的熏鲑鱼最好吃了,鲱鱼也相当出名。熏鲑鱼柔软得入口即化,真是人间至味。
爸爸的胃口特别好,病人家里的苹果卷、鲱鱼以及马可斯的马铃薯饼,对爸爸来说都只是正餐的前奏。几个街区内有着十几家又好吃又卫生的饭店,每家饭店都有自己的特色。是应该去艾德门的布鲁饭店还是应该去奥斯特温饭店呢?在奥斯特温饭店人们可以在楼上闻到从地下室飘来的烘烤面包的味道。还是应该去斯琼沃特饭店?这家饭店的犹太饺子非常有特色,我爸爸非常喜欢吃。但是,通常情况下,我们都是去西伯斯坦饭店,这家饭店除了楼下有肉食餐馆之外,还有乳品餐馆;楼上则有非常诱人的奶油浓汤和鱼。我爸爸特别喜欢鲤鱼。吃鲤鱼的时候,他很喜欢吃鱼头,并且每次吃鱼头的时候声音总是很大,但是他乐在其中。
出诊时,爸爸开车很稳,总是不慌不忙的。那时他有一辆老爷车。当时的燃油还要配给。这种状况与他开车的速度真是配合紧密。但是在“一战”前,却完全是两码事。那时爸爸开的车是美国生产的克莱斯勒,这辆车的动力与速度在20世纪30年代都是非比寻常的。他还有一辆摩托车,排量是600CC,水冷式发电机,排气时候的声音就像是在大声吼叫。这辆摩托车的马力差不多是30。爸爸经常说,这辆摩托车就像一匹会飞的马。如果星期天早晨没事,爸爸就喜欢骑着摩托车出去。他非常希望能够摆脱城市的喧闹,自由自在地骑着摩托车去旅行,将所有的工作和操劳都抛在脑后。有时我会梦到我驾着一辆摩托车在飞,所以我决定长大后要买一辆。
托马斯·爱德华·劳伦斯的《造币厂》于1955年出版的时候,我给爸爸读了其中的一节《路》,劳伦斯也写到了他的摩托车(这时我有了一辆我自己的诺顿牌自行车),其中有这么一段:
一辆能被我们随心所欲驾驭的摩托车比地面上任何可以成为坐骑的动物都要好,因为它能合理扩充我们的能力,感受到无限的可能与激动……
回忆起他自己骑车的岁月,爸爸笑着点了点头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