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D,不知死活的东西,我还想揍他,他居然敢先动手揍我?我可是受过三个月强化训练,学过自由搏击的,那招术,狠起来招招致命。
我右手一把扣住他的手腕,左手搭住右手用力一扭,只听惊天动地一声惨叫,杀马特的右手前手臂整个被我扭转了一个方向,这还是我手下留情,不然,我足以能硬生生把他这条胳膊给扭下来。
与此同时,我飞起一脚,正踹在他小肚子上,将他踹出了三四米远,摔倒在地上,躺在地上惨叫不已,半天也爬不起来。
他那三个小弟,见势不妙,从兜里掏出三把弹簧刀,恶狠狠地朝我扎了过来。
张哥、小胖他们这时也不含糊,抄起桌上的啤酒瓶,就要冲上来拼命。我哪能让他们动手,飞起一脚正踹在左边的一个家伙的左腮帮子上,可怜那家伙,半边嘴巴的牙齿估计是保不住了。
同时,探手一推中间那位的胳膊肘,顺势一带,那弹簧刀正扎在右边那位的大腿根部,直没至柄,莫要以为我没计算,这是有意的,只有扎这位置最安全,毕竟我也不想闹出人命来。
右边那家伙呆了一下,张大嘴巴望了中间那家伙一眼,似乎没弄明白是咋回事,随即“啊”的一声惨叫,抱着大腿滚倒在地上。
中间那一位急忙撒手放开弹簧刀,连连摆手,惊慌失措的叫道:“我不是想扎你……”这时,我转身一个摆踢,正踢在这家伙的右腮帮子上,将这家伙踢飞了起来,不用说,这家伙的右腮帮子半边牙也保不住了。如果我用全力,这一脚完全能把这小子的颈骨踢折,不过,我也只想教训一下他们,没敢用全力。
我回过头来,看见小胖还举着酒瓶子,瓶口的酒还在哗啦哗啦的往外流,把他半边衣服都淋湿了,手臂都有些发头,这家伙张着嘴巴傻傻地问道:“WK,小方子,你啥时候学会这一手了?”
整个舞厅的人这时早就停止了跳舞,都朝我们这边望了过来,舞厅内只有那几个大音响里还放着激荡的节奏。
“好!”不知是谁突然喊了一句,周围顿时响起了“噼里啪啦”一片掌声,看来,这杀马特在这县城里也不咋得人心,人们心中的正义感并没有消失,只是面对恶势力的暴力时不敢反抗而已。
我心里一暖,心头升起了一股自豪感,俺也当了一次铲恶扬善的大侠,朝四周抱了抱拳,估计应该是很拉风,正想着电视里这种情况下大侠该怎么说,只见几个人挤出了人群,朝我们跑过来。
MD,还有后援,我摆开架势,正要********之时,最前面那人停了下来,大声叫道:“别动手,我是这里的经理。”
好嘛,差点误打了打酱油的。
那人说:“小兄弟,刚才的事情我也从监控上看到了,不怪你,这里的损失我负责,事情我来处理,你快走吧,不然他们的人来了,你就走不了了。”又回头冲着旁边的几个人吼道:“傻站着干什么,还不去救人送医院,非得弄出人命来啊?不许报警。”
原来是赶我们走啊,我们也没损坏什么呀,就打烂了几个啤酒瓶子,踹翻几张椅子。
在众人的掌声中,我们趾高气扬地走出了驱魔人舞厅,站在门口,我们四个正商量着下面该干嘛时,忽见从门口又出来五个人,三男两女,其中一个朝我笑了笑,问道:“方兴艾,是吧,你们子虚公司是不是个个像你这么能打?”
我愣了愣,感觉这姑娘似乎有些眼熟,仔细想了想,原来是她呀,她怎么也来了Y城?我笑了笑,打招呼说:“原来是李……妹妹,你怎会来这里?”
唉呀,这世道,咋称呼人家呢,叫名字不妥,还没熟到那个程度;叫小姐更不妥,现在是个男人就知道“小姐”是啥含义;叫女士,太那个了点吧;叫姑娘,我的个去,演武侠片么?难道叫同志?也不行,这个词已经被国人丰富的想象力改变了内涵。
偌大一个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居然被一个女孩的名字给难为住了。
这姑娘就就是那天与赵东打招呼的陇右李家的李美女,叫李泓娟,今年二十二岁,大学刚毕业,被派到X市,学习如何管理一个公司,没想到才见了我一面,她就记住我了,这是不是说明哥们我的魅力还是蛮大的呀?
我心里一边YY,一边观察她周围的人,她右边那名小伙脸色似乎不太好看,避过我的眼神,看向一边,左边的那个小姑娘非常好奇地打量着我,年纪不大,皮肤微微有点黑,也就十八九岁,长得没话说,就两个字,水灵。
他们身后还跟着两个彪形大汉,一个身材比我还高出半个脑袋,二十来岁,身体健硕,紧盯着我不放,眼睛雪亮。
MD,我又不是美女,老盯着我看干嘛,难道这家伙喜欢那东东。
另外一个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叔,个子没我高,不过也有一米七八的样子,脖子很短,胳膊很长,看得出来,是个练家子。
这两人应该是保镖吧,我猜测。
李泓娟嘻嘻一笑,说道:“什么妹妹,我年纪可要比你大,叫我露西吧,这是我的英文名。”这姑娘真是善解人意啊,看出了我的尴尬。说真的,英文名字的优点就在这里,谁都可以叫,也没有半点轻薄和不尊敬的意思。
丝毫没有菲薄国粹的意思,实际上我觉得古代的称呼就很好,长辈对晚辈直接称呼名字,同辈之间称表字,晚辈对长辈则呼号,虽然麻烦点,却免去了许多不必要的尴尬。
怪只怪国人的想象力实在是太丰富了。
“Hi,露西,我的英文名叫罗密欧。”我还没开口,张哥跨前一步,抹了抹紧贴在额头上的杂毛,潇洒的摆了下头,全不顾酒滴全甩在我脸上了。
这家伙啥时候有英文名了,我记得他读书的时候,比我还高两个年级,可是英语成绩从来没超过三十分,读高中还是他爸送钱给塞进去的,我很怀疑二十八个英文字母他能不能认全,不对,好像是二十六个,咦,到底是二十六个还是二十八个?
李泓娟微微一笑,朝他点了点头,说:“很高兴认识你!”又对我说:“一起去喝杯咖啡怎样?这里实在没啥意思。”
“Ofcause!”我还没说话,罗密欧又抢先答道,“我请客,大家一起去。”这小子还知道“offcause”,我还以为他只知道“来是康姆去是狗,谢谢全靠三颗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