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推行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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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无形资产管理

(第一节)无形资产管理工作要点

一、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对象

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主要具有如下特征:

(1)不具有实物形态;

(2)将在较长时期内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

(3)企业持有的目的是为了使用而不是出售;

(4)在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方面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及商誉等。

(一)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国家政府行政机关给予发明者对某一产品的造型、配方、结构、制造工艺或程序的发明创造拥有使用或转让的专门权利。专利权允许其持有者拥有独家使用或控制的特权,但它并不保证一定能给持有者带来经济效益。有的专利可能无经济价值或只有很小的经济价值,有的专利可能会被另外更有经济价值的专利所淘汰等。因此,财务主管在管理无形资产时明确一点,不能将企业所拥有的一切专利都予以资本化,只有那些能够给企业带来较大经济价值的,并且企业为此做了支出的专利,才可作为无形资产进行管理。

(二)商标权

商标是用来辨认特定的商品或劳务的标记。商标权是指专门在某种指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商标权及类似的商号标记等对消费者的接受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般来说,取得信誉卓著的商标权的商品或产品往往能使企业赢得大量顾客,并能获得超额利润。

(三)非专利技术

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是指持有人未申请专利或不够专利的条件,不为外界所知的,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和制造工艺过程的秘密与各种诀窍。它和专利权一样,也具有垄断商品生产和销售性质,但非专利技术不是专利法的保护对象,要依靠持有人自我保密的方式来维持其独占权,不具有有效期限,但可转让和用于投资。

(四)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指企业经营者依法取得的在一定时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在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出资方不能用土地投资,只能用土地使用权进行投资,企业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征。

1.在土地使用权的存续期内,其他任何人包括土地的所有人,不得任意收回土地和非法干预使用人的经济活动。

2.使用人在法定范围内有在其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建筑、生产或其他活动的权利等。

(五)专营权

专营权是指企业获准在一定区域内生产或销售某种特定商标的产品及劳务的专有权利。它包括由政府授予的使用公有财产,或在一定区域内享有经营某种业务的独占权,以及其他企业根据合同授予的使用其商标、商号、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的权利。

(六)商誉

商誉通常是指企业由于所处地理位置优越或信誉卓著,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经营效益好,或由于历史悠久,积累了丰富的从事本业的经验,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经营上的某些诀窍等原因,而使企业获得了比同行业正常投资报酬率高的获利能力的无形价值。

二、无形资产核算标准

为了核算各种不同无形资产的价值,在总分类账上设置“无形资产”科目。“无形资产”属于资产类盘存账户,借方登记收到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贷方登记转让或摊销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实有的无形资产价值。无形资产按照不同的无形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一)无形资产取得的核算

1.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应按投资各方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2.用银行存款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确定的实际成本,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二)无形资产转让的核算

1.企业向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收到转让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2.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3.按收到转让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科目。

(三)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核算

企业将已入账的无形资产对外进行投资,经评估确认与原账面价值发生差额时,借记“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贷记“无形资产”、“资本公积”科目。

(四)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

无形资产的价值,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分期平均摊销,将摊销额计入管理费用由本期损益负担。如果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均未有规定有效期限或受益年限的,按照预计使用期限或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第二节)无形资产管理规范化制度

一、无形资产会计处理制度模板

第一条本公司所购入的无形资产,应该按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计价标准,在会计处理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该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计价标准,在会计处理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等科目。

第三条如果是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该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在会计处理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股本”或“实收资本”等科目。

第四条本公司所有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包括以应收债权换入的无形资产,应该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计价标准,在会计处理时,借记本科目,按该项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第五条本公司所有因接受捐赠而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确定的实际成本作为计价标准,在会计处理时,借记本科目,按本来应交的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按确定的价值减去未来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第六条本公司所有因自行开发而取得的无形资产,在会计处理时,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七条本公司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并按本制度规定进行摊销;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将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转入开发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八条本公司通过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无形资产,比照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本公司用无形资产向外投资,比照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公司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项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

第十一条本公司出租无形资产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无形资产摊销核算制度模板

第一条无形资产的价值,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分期平均摊销,将摊销额计入管理费用由本期损益负担。

第二条如果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均未规定有效期限或受益年限的,按照预计使用期限或不少于10年的期限分期摊销。

第三条无形资产摊销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第四条企业在期末应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如果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第五条如以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予转回,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无形资产增加的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条无形资产增加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外部购入、其他单位投人、自行开发形成。外部购入、其他单位投入、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要办理合法的交接手续,并及时入账。

第二条外部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第三条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第四条自行开发研制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第五条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的市价计价。

在对无形资产的增加进行管理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六条无形资产的增加必须结合企业的现有规模、生产条件、技术水平、销售状况统筹安排。

第七条必须根据有关法律和经济合同,合理取得无形资产。

第八条在向外界购入无形资产时,必须筹集足够的资金以支付价款。

第九条在向外界购入无形资产时,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

(第三节)无形资产管理实用表单

一、无形资产及其他财产表

二、专利发明申请表

(第四节)无形资产管理规范化细节执行标准

一、无形资产计价标准

无形资产增加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外部购入、其他单位投入、自行开发形成。外部购入、其他单位投入、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要办理合法的交接手续,并及时入账。

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方式不同,计价时应该按不同的成本计价方式来进行,具体来说可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1.无形资产是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合作条件投入而取得的,按照投资各方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2.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

二、无形资产重估价账务处理标准

企业根据重估价政策对无形资产进行重估价时,应按确定的重估价周期,对同一类无形资产同时进行重估时,并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种情况是:一项无形资产首次重估价前,产生账面价值增加的,应作为重估价准备,计入资本公积;产生账面价值减少的,应计入当期损益。

另一种情况是:一项无形资产再次重估价,此次重估价增值而前次重估价减值时,此项增值应在原重估价减值计入当期损益数额的范围内转回,其余额计入资本公积;此次重估价减值而前次重估价增值时,原计入的重估价增值未被转销时,此项减值就在原重估价增值的范围内抵销,其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1:利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于2003年12月31日对X专利权和Y专利权首次重估。X专利权账面金额为32000元,Y专利权账面金额为44000元。重估确认X专利权价值为35000元,Y专利权价值为400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意见,对无形资产重估价增、减值进行会计处理。作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X专利权3000

贷:资本公积——专利重估价准备3000

借:营业外支出——Y专利重估价减值4000

贷:无形资产——Y专利权4000

假定2005年12月31日对无形资产再次重估价时,X专利权账面金额21000元,Y专利权账面金额为24000元。此次重估确认X专利权值为17000元,Y专利权价值为300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范意见,X专利权再次重估价减值4000元,应在原重估价增值3000元的范围内抵销,抵销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Y专利权再次重估价增值6000元,此项增值应在原重估价减值4000元计入当期损益数额的范围内转回,其余额计入资本公积,作会计分录:

借:资本公积——X专利重估价准备3000

营业外支出——X专利重估价减值1000

贷:无形资产——X专利权4000

借:无形资产——Y专利权6000

贷:上年损益调整4000

资本公积——Y专利重估价准备2000

例2:利源公司2003年12月31W假定用已重估价的Y专利权进行转让或投资,转让Y专利权,重估价作转让价,但应将与其相关的重估价准备转入当期损益。用Y专利权对外投资。重估价作投资入账面值,但应将与其相关的重估价准备转入递延投资收益,并按规定期限分期摊销,计入各期损益。转让Y专利权时,作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0000

贷:无形资产——Y专利权30000

借:资本公积——Y专利重估价准备2000

贷:营业外收入——重估价准备转销2000

用Y专利权对外投资时,作会计分录:

借:长期投资——Y专利权30000

贷:无形资产——Y专利权30000

借:资本公积——Y专利重估价准备2000

贷:递延投资收益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