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美文小品篇(名人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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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A辑:甜美的体验(6)

1952年8月16日在爱的世界里,个人就是一切,因此即使最冷静的哲学家在叙述一个在自然界漫游着的幼稚心灵从爱情之力那里所受到的恩赐时,他都不可能不把一些有损于其社会天性的话语压抑下来,认为这些是人性的拂逆。

甜美的体验

爱默生

在爱的世界里,个人就是一切,因此即使最冷静的哲学家在叙述一个在自然界漫游着的幼稚心灵从爱情之力那里所受到的恩赐时,他都不可能不把一些有损于其社会天性的话语压抑下来,认为这些是人性的拂逆。因为虽然降落自高天的那种狂喜至乐只能发生在稚龄的人们身上,虽然那种令人迷惑到如狂如癫,难以比较分析的冶艳丽质在人过中年之后已属百不一见,然而人们对这种美妙情景的记忆却往往最能持久,超过其它一切记忆,而成为鬓发斑斑的额头上的一副花冠。但是这里所要谈的却是一件奇特的事(而且有这种感触的非止一人),即人们在重温旧事时,他们会发现生命的书册中最美好的莫过于其中某些段落所带来的回忆,在那里,爱情仿佛对一束偶然与琐细的情节投射了一种超乎其自身意义并且具有强烈诱惑的魅力。

在他们回首往事时,他们必将发现,一些自身并非符咒的事物往往给这求索般的记忆带来了比曾使这些回忆免遭泯灭的符咒本身更多的真实性。但是尽管我们的具体经历如何千差万别,一个人对于那种力量对他心神的侵袭总是不能忘怀的,因为这会将一切重新造就;这会是他身上一切音乐、诗歌与艺术的黎明;这会使整个大自然紫气溟,雍容华贵,使昼夜晨昏冶艳迷人,大异于往常;这时某个人的一点声音都能使他心惊肉跳,而一件与某个形体稍有联系的卑琐细物都要珍藏在那琥珀般的记忆之中;这时只要某个人稍一露面就会令他目不暇接,而一旦这人离去又将使他思念不已;这时一个少年会对着一扇彩窗终日凝眸,或者为着什么手套、面纱、缎带,甚至某辆马车的轮轴而系念极深;这时地再荒僻,人再稀少,也不觉它荒僻稀少,因为这时他头脑中的深情厚谊、音容笑貌比旧日任何一位朋友(不管这人多纯洁多好)所能带给他的都更丰富和甜美得多;因为热恋对象的体态举止与话语并不像某些影像那样只是书写在水中,而是像浦鱼塔克所说的那样,“釉烧在火中”,因而成了夜半时分爱人梦想的对象。这时正是:

“你虽然已去,而实未丢,不管你现在何处。你留给了他你炯炯的双眸与多情的心。”各种事物都有它的极致。虎啸深山,鱼游潭底,驼走大漠,雁排长空,这就是它们的极致。

黄鹂

孙犁

这种鸟儿,在我的家乡好像很少见。童年时,我很迷恋过一阵捕捉鸟儿的勾当。但是,无论春未夏初在麦苗地或油菜地里追逐红靛儿,或是天高气爽的秋季,奔跑在柳树下面网罗虎不拉儿的时候,都好像没有见过这种鸟儿。它既不在我那小小的村庄后村高大的白杨树上同黛鸡儿一同鸣叫,也不在村南边那片神秘的大苇塘里和苇咋儿一块筑窠。

初次见到它,是阜平县的山村。那是抗日战争期间,在不断的炮火洗礼中,有时清晨起来,在茅屋后面或是山脚下的丛林里,我听到了黄鹏的尖利的富有召唤性和启发性的啼叫。可是,它们飞起来,迅若流星,在密密的树枝树叶里忽隐忽现,常常是在我仰视的眼前一闪而过,金黄的羽毛上映照着阳光,美丽极了,想多看一眼都很困难。

因为职业的关系,对于美的事物的追求,真是有些奇怪,有时简直近于一种狂热。在战争不暇的日子里,这种观察飞禽走兽的闲情逸致,不知对我的身心情感,起着什么性质的影响。

前几年,终于病了。为了疗养,来到了多年向往的青岛。春天,我移居到离海边很近,只隔着一片杨树林洼地的一幢小楼房里。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一个人住在这里,清晨黄昏,我常常到那杨树林里散步。有一天,我发现有两只黄鹂飞来了。

这一次,它们好像喜爱这里的林木深密幽静,也好像是要在这里产卵孵雏,并不匆匆离开,大有在这里安家落户的意思。

每天,天一发亮,我听到它们的叫声,就轻轻打开窗帘,从楼上可以看见它们互相追逐,互相逗闹,有时候看得淋漓尽致,对我来说,这真是饱享眼福了。

观赏黄鹂,竟成了我的一种日课。一听到它们叫唤,心里就很高兴,视线也就转到杨树上,我很担心它们一旦要离此他去。这里是很安静的,甚至有些近于荒凉,它们也许会安心居住下去的。我在树林里徘徊着,仰望着,有时坐在小石凳上谛听着,但总找不到它们的窠巢所在,它们是怎样安排自己的住室和产房的呢?

一天清晨,我又到树林里散步,和我患同一种病症的史同志手里拿着一支猎枪,正在瞄准树上。

“打什么鸟儿?”我赶紧过去问。

“打黄鹂!”老史兴勃勃地说,“你看看我的枪法。”

这时候,我不想欣赏他的枪技,我但愿他的枪法不准。他瞄准了一会儿,黄鹂发觉飞走了。乘此机会,我以老病友的资格,请他不要射击黄鹂,因为我很喜欢这种鸟儿。

我很感激老史同志对友谊的尊重,他立刻答应了我的要求,没有丝毫不平之气。并且说:

“养病么,喜欢什么就多看看,多听听。”

这是真诚的同病相怜。他玩猎枪,也是为了养病,能在兴头儿上照顾旁人,这种品质不是很难得吗。

有一次,在东海岸的长堤上,一位穿皮大衣戴皮帽的中年人,只是为了讨取身边女朋友的一笑,就开枪射死了一只回翔在天空的海鸥。一群海鸥受惊远,被射死的海鸥落在海面上,被怒涛拍击漂卷。胜利品无法取到,那位女人请在海面上操作的海带培养工人帮助打捞,工人们愤怒地掉头划船而去。这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到房子里,无可奈何地写了几句诗。也终于没有完成,因为契柯夫在好几种作品里写到了这种人。我的笔墨又怎能更多地为他们的业绩生色?在他们的房间里,只挂着契柯夫为他们写的褒词就够了。

惋惜的是,我的朋友的高尚情谊,不能得到这两只惊弓之鸟的理解,它们竟一去不返。从此,清晨起来,白杨萧萧,再也听不到那种清脆的叫声。夏天来了,我忙着到浴场去游泳,渐渐把它们忘掉了。

有一天我去逛鸟市。那地方卖鸟儿的很少了,现在生产第一,游闲事物,相应减少,是很自然的。在一处转角地方,有一个卖鸟笼的老头儿,坐在一条板凳上,手里玩弄着一只黄鹂。黄鹂系在一根木棍上,一会儿悬空吊着,一会儿被拉上来。我站住了,我望着黄鹂,忽然浑身它的焦黄的羽毛,它的嘴眼和爪子,都带有一种凄惨的神气。

“你要吗?多好玩儿!”老头儿望望我问了。

“我不要。”我转身走开了。

我想,这种鸟儿是不能饲养的,它不久会被折磨得死去。这种鸟儿,即使在动物园里,也不能从容地生活下去吧,它需要的天地太宽阔了。

从此,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不再想念黄鹂。第二年春季,我到了太湖,在江南,我才理解了“杂花生树,群莺乱飞”这两句文章的好处。

是的,这里的湖光山色,密柳长堤;这里的茂林修竹,桑田苇泊;这里的乍雨乍晴的天气,使我们看到了黄鹂的全部美丽,这是一种极致。

是的,它们的啼叫,是要伴着春雨、宿露,它们的飞翔,是要伴着朝霞和彩虹的。这里才是它们真正的家乡,安居乐业的所在。

各种事物都有它的极致。虎啸深山,鱼游潭底,驼走大漠,雁排长空,这就是它们的极致。

在一定的环境里,才能发挥这种极致。这就是形色神态和环境的自然结合和相互发挥,这就是景物一体。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也可以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吧。这正是艺术上不容易遇到的一种境界。潜伏着的生命,一个个圉圉洋洋,浮到水面,扬鳍摆尾,游泳自如。日光照在水里,闪闪的金鳞。将水都映红了。

金鱼的劫运

苏雪林

S城里花圃甚多,足见花儿的需要颇广,不但大户人家的园亭要花点缀,便是蓬门荜窦的人家,也常用土盆培着一两种花草。虽然说不上什么紫姹红嫣,却也有点生意,可以润泽人们枯燥的心灵。上海的人,住在井底式的屋子里,连享受日光,都是有限制的,自然不能说到花木的赏玩了,这也是我爱S城,胜过爱上海的原因。

花圃里兼售金鱼,价钱极公道;大者几角钱一对,小的只售铜元数枚。

去秋我们买了几对二寸长短的金鱼,养在一口缸里,有时便给面包屑它们吃,但到了冬季,鱼儿时常沉潜于水底,不大浮起来。我记得看过一种书,好像说鱼类可以饿几百天不死,冬天更是虫鱼蛰伏的时期,照例是断食的,所以也就不去管它们。

春天来了,天气渐渐和暖,鱼儿在严冰之下,睡了一冬,被温和的太阳唤醒了。潜伏着的生命,一个个圉圉洋洋,浮到水面,扬鳍摆尾,游泳自如。日光照在水里,闪闪的金鳞。将水都映红了。有时我们无意将缸碰了一下,或者风飘一个榆子,坠于缸中,水便震动,漾开圆波纹。鱼们猛然受了惊,将尾迅速的抖几抖。一翻身钻人水底,可怜的小生物,这种事情,在它们定然算是遇见大地震或一颗陨星!

康到北京去前,说暑假后打算搬回上海,我不忍这些鱼失主,便送给对河花圃里,那花圃的主人,表示感谢的收受了。

上海的事没有成功,康只得仍在S城教书,听说鱼儿都送掉了。他很惋惜,因为他很爱那些金鱼。

在街上看见一只玻璃碗,是化学上的用具,质料很粗,而且也有些缺口。因想这可以养金鱼,就买了回来,立刻到对河花圃里买了六尾小金鱼,养在里面。用玻璃碗养金鱼,果比缸有趣,摆在几上,从外面望过去,绿藻清波,与红鳞相掩映,异样鲜明,而且那上下游泳的鱼儿,像游在幻境里,都放大了几倍。

康看见了,道:“你把我的鱼送走了,应当把这个赔我。”动手就来抢,我说:“不必抢。放在这里,大家看玩,算做公有的,岂不是好?”他又道不然,他要拿去养在原来的那口大缸里,因为他在北京中央公园里看见斤许重的金鱼了,现在,他立志也要把这些金鱼养得那样大。

鱼儿被他强夺去了,我无如之何,只得恨恨的说道:“看你能不能将它们养得那样大?那是地气的关系,我在南边,就没有见过那样大的金鱼。”

“——看着罢,我现在学到养金鱼的秘诀了,面包不是金鱼适当的食粮,我另有东西喂它们。”

他找到一根竹竿,一方旧夏布,一些细铁丝,做了一个袋,匆匆忙忙的出去了。过了一刻,提了湿淋淋的袋回家,往金鱼缸里一搅,就看见无数红色小虫,成群的在水中抖动,正像黄昏空气中成团飞舞的蚊蚋。金鱼往来吞食这些虫,非常快乐,似人们之得享盛餐——呵!这就是金鱼适当的食粮!

康天天到河里捞虫喂鱼,鱼长得果然飞快,几乎一天改换一个样儿,不到两个星期,几尾寸余长的小鱼,都长了一倍,有从前的鱼大了,康说如照这样长下去,只消三个月,就可以养出斤许重的金鱼了。

每晨,我如起床早,就到园里散步一回,呼吸新鲜的空气。有一天,我才走下石阶,看见金鱼缸上立着一只乌鸦,见了人就翩然飞去。树上另有几个乌鸦,哑哑乱噪,似乎在争夺什么东西,我也没有注意,在园里徘徊了几分钟,就进来了。

午后康捞了虫来喂鱼。

——“呀!我的那些鱼呢?”我听见他在园里惊叫。

——“怎么?在缸里的鱼,会跑掉的吗?”

——“一只都没有了!缸边还有一个——是那个顶美丽的金背银肚鱼!”

——“但是尾巴断了,僵了,谁干的这恶剧?”他愤愤的问。

我忽然想到早晨树上打架的乌鸦,不禁大笑,笑得腰也弯了,气也壅了,我把今晨在场看见的小小谋杀案告诉了他,他自然承认乌鸦是这案的凶手,没有话说了。

“你还能养斤把重的金鱼?”我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