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民族团结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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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世纪之交中国民族政策调整的思考(11)

总之,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清社会主义的本质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是我们调整中国民族政策的三个基本点,离开这三个基本点,调整中国民族政策不仅会迷失方向,甚至根本无法谈起。

2.调整中国民族政策的具体思路

明确了邓小平理论是调整中国民族政策的基本点,那么调整中国民族政策的具体思路是什么呢?

(1)像重视香港那样重视少数民族地区

香港回归了,这是20世纪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中国人民无不欢欣鼓舞。回顾自1982年9月24日邓小平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表明中国政府将于1997年收回香港的基本立场开始,经过15年的努力和斗争,终于于1997年7月1日恢复了中国政府对香港的神圣主权。

回顾这15年为香港的回归历程,中央是高度重视。对香港的高度重视这是历史的使然,是香港地位的使然,是国家主权的使然,是国家统一的使然。正是由于中央对香港的高度重视,所以对香港的政策正确,执行有力,不仅为中国历史写下了光辉的一章,也为世界历史写下了光辉的一页。

对香港的重视,引起我们的联想:在调整中国民族政策时,能不能像重视香港那样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因为少数民族地区“地大物博”,且大部分聚居在祖国的边疆和国防要冲地带,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北部是内蒙古自治区,西北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是西藏自治区,南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介于西藏和广西之间的云南省,分布有二十多个少数民族。祖国东北地区的黑龙江和吉林两省,也聚居了一些少数民族。祖国南部的海南省,是黎族和苗族的聚居区,在整个祖国漫长的国境线和海防线上,几乎到处都居住着少数民族。这不是与国家的主权、祖国的统一息息相关吗?我们不能设想如果西藏、新疆、内蒙古、广西、云南等少数民族地区都分离出去,中国会变成一个什么样子?可见少数民族地区的问题,对于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来说,确实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所以,在调整中国民族政策中应该像重视香港那样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只有重视才能真正把调整的民族政策,协调好民族关系,放在相应的位子上去,才会下功夫去研究如何调整民族政策。这是在政治思想路线上保证调整中国民族政策能够成功的一条思路。

(2)像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那样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自治法)

在香港回归过程中,在中央的领导下,由包括香港有关人士在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经过5年的辛勤劳动,制定了一部既维护国家主权,又适合香港实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实行高度自治,明确规定了特区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自治权,具体包括: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区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当地人组成;特区保持财政独立,收入全部用于自身需要不上缴中央,中央人民政府不在特区征税;港币继续发行、流通;财政、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政策均由特区政府自行制定。基本法还同时规定,中央所属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不得干预香港特区自行管理的事务。从而有效地从法律上保证了“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实现。这一部基本法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一国两制”,维护国家主权,实现祖国统一的法律保障。所以邓小平说,这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这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邓小平文选》第三卷,352页。

基本法的制定,也引起我们的联想:在调整中国民族政策时,能不能像制定基本法那样修改自治法呢?即:能不能像基本法的制定那样在中央的领导下,由中央有关部门,各自治区和部分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的代表,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民族法学的专家学者组成一个精干而强有力的自治法修改委员会,充分考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对现行的自治法进行彻底,全面的修改。只有这样,才能使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真正享受民族区域自治的好处,而不仅仅是得到一封“慰问信”。这是在法律上保证调整中国民族政策能够成功的一条思路。

(3)像经济特区进行政策倾斜那样向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政策倾斜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对深圳等经济特区实行了一系列特殊优惠政策,一是减免税的优惠,如部分和在规定期限内免除公司所得税;对用于生产投入的商品进口免征关税;出口收入外汇金额留成;可自由进入外汇调剂中心。二是对吸引外国投资者的税收方面也实行了优惠政策,如外资企业缴纳15%的利润税,而特区外企业要缴纳33%的利润税。在盈利两年享受免税后,外资企业也在其运行的三年里只缴纳7.5%的税。特区内外资企业还不受进口许可证管制,机器设备、其他原料的进口及产品的出口均免征关税。除烟、酒和石油产品外,上述产品如在特区内销售,还免征各种间接税。三是实行不同形式的财政包干制,使广东、福建以及后来的海南省享受不同于其他省区的优惠税收政策。如经济特区1980~1983年用于生产的原材料进口免征进口关税,许多进口消费品免征进口关税;1990年12月用于生产原材料和出口产品统一免征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海南特区1988年5月用于生产的进口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产品税和增值税,出口品也免征同一税种。浦东新区1990年12月用于生产的原材料进口免征进口关税,出口品免征出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四是大幅度增加对东部地区的投资。据国家计委统计。“五五”时期,东部地区国有经济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国总数比重为42.2%,“六五”时期,上升为47.7%,提高了5.5个百分点;“七五”时期进一步上升为52.0%,比“六五”时期提高了4.3个百分点。国家计委国土地区司:《‘九五’期间防止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的政策措施》,1995年1月。转引自胡鞍钢等:《中国地区差距报告》,207页。这种大力度的政策倾斜,使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经济迅速崛起,成为经济增长率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地带,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人民生活率先达到小康水平。

从中央对经济特区大力度的政策倾斜所造成的中国以经济特区为龙头,东南沿海地区迅速崛起的效果,也引起我们的联想:能不能像向经济特区进行政策倾斜那样对少数民族地区也进行政策倾斜呢?如果中央对少数民族地区也大力度地实行减免税优惠、吸引外资优惠、财政包干优惠,以及大幅度增加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那么,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以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就可能给人刮目相看了。这是在经济上保证调整中国民族政策能够成功的一条思路。

(4)从战略上花大力气培养少数民族高级干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深入发展,与各条战线都有人才断层的情况一样,少数民族高级干部也有后续乏人之紧迫感和危机感!在中央,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中无少数民族干部,副部长级以上的少数民族干部偏少;在地方,省级干部中,除五个自治区主席和云南、贵州等省的省长是少数民族干部外,其他省、市包括副省级干部在内,少数民族干部也偏少。就是在自治区,有些地方少数民族的高级干部也偏少。少数民族高级干部这种断层和后继乏人现象存在原因虽然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如同我们在相当一段时间里没有掌握经济规律一样,我们也缺乏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培养少数民族高级干部的经验,因而没有形成一个功能完善的培养少数民族高级干部的机制和政策。

但是,如邓小平所说:“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的实现要靠组织路线来保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90页。在干部这个“决定的因素”《毛泽东选集》(合订本)492页。中,少数民族高级干部又是决定因素中的核心。所谓少数民族高级干部,一般是指自治区和省级以上的干部。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统一多民族的国家,建国后,人民民主专政的建立,剥削制度被铲除了,民族压迫制度也随之废除了,民族问题产生的社会根源也就被铲除了。但是,如前所述民族问题依然存在。而这些民族问题一般地来说又多表现在各民族间历史遗留下来的在经济、文化方面的差距,以及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差异上。要解决由这些差距和差异所引起的民族问题,从根本上来说,要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促进少数民族的繁荣和进步。要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靠谁呢?积近50年的经验证明,光靠“输血”是不行的,必须使少数民族建立起功能完善的“造血”机制,而要在少数民族中建立“造血”机制,任何其他民族的包办代替都是不行的,必须依靠与少数民族有天然联系的大批的少数民族干部。周恩来就说过:“应当有步骤地有计划地培养民族干部”,“如果干部问题解决不好,一切政策就都没有人实施。”《周恩来选集》下卷,269、270页。毛泽东则有一句名言,他说:“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反动派,没有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转引自1973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因此,要彻底地、最终地解决民族问题,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关键。

少数民族干部之中,由于少数民族的高级干部处于高层决策的地位,他们不仅掌握政策、执行政策,还参与制定政策;他们不仅胸有全局,还眼观四路、耳听八方,既了解上情,又通达下情;他们不仅与本民族有天然的联系,由于肩负重担,更具有责任感,往往成为本民族的领袖人物,因此,通过少数民族的高级干部去执行政策,处理民族和宗教问题就会顺利得多,因此,加强对少数民族高级干部的培养,则是彻底、最终地解决民族问题的主要关键,正是基于这样一个认识,江泽民在1990年2月召开的全国民委主任会议上才强调说:“少数民族干部对处理好问题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后,不仅要继续重视培养一般少数民族干部,而且要注意培养少数民族高中级的干部。”

与此同时,相当一个时期以来,包括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一些部委在制定改革措施和政策时,一般多从全局考虑,从经济发达地区考虑,往往忽视经济比较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和实际,因此,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往往“一刀切”,而不利于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如基本建设投资“三个一点”的政策,即中央出一点,地方出一点,企业自筹一点的政策,对经济发达的省份,问题不大,地方上的一点出得起,企业的一点也筹得起,对民族地区就成问题了,因为民族地区经济本来就落后,有的地方基本上靠补贴过日子,地方上的一点出不起,企业的一点更筹不起,这样国家的一点就得不到。几年来,“一刀切”的结果,是形成了经济发展的怪圈,即如前所述的“马太效应”。

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央有关部委在制定改革措施和政策时,在不了解或不熟悉民族地区的情况下必然会仅从经济发达地区去考虑而“一刀切”了。若再进一步问一个为什么,即为什么会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不了解或不熟悉呢?其中恐怕没有少数民族的高级干部参与决策是一个重要原因。少数民族的高级干部,由于与少数民族有着天然的联系,他们熟悉和了解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更熟悉和了解少数民族的心理和感情,因此,他们若参与决策,必然会考虑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情况和需要,就会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这就可以尽量避免“一刀切”现象。现在这个问题已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李鹏总理就在1990年2月召开的全国民委主任会上指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造就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到党和国家各级领导机关包括国务院一些部门工作,让他们参与国家事务和自治地方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由此可见,从战略的高度花大力气培养少数民族高级干部是党制定和执行民族政策的一个关键,这是在组织上保证调整中国民族政策能够成功的一条思路。

(5)从战术上充分发挥中央政府的主导作用

万事都要有个头,没有头的队伍只能是一盘散沙。调整中国民族政策,无论是政治上调整的思路,还是经济上调整的思路;也无论是法律上调整的思路,还是组织上调整的思路。一句话必须要有一个头。即要有在中央的领导下进行。中国民族众多,民族问题又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越拉越大,所导致的民族关系中信任危机的出现,马太效应的产生,民族主义的抬头等问题的根本解决,中央政府具有无可替代的主导作用,这是因为:

第一,解决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落后的问题是中央政府的职能之一。占了全国土地面积60%以上的近1亿人口的少数民族绝大多数由于历史、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种种原因所形成的在社会发展阶段上的落后,帮助他们摆脱贫困,走上小康的道路,是中央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能之一。周恩来早就说过:

“我们不能设想,只有汉族地区工业高度发展,让西藏长期落后下去,让维吾尔自治区长期落后下去,让内蒙牧区长期落后下去,这样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了。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要所有的兄弟民族地区、区域自治的地区都现代化。”《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383页。

第二,调节少数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经济差距也是中央政府的职能之一。中央政府的地区发展政策对贫富地区发展差距的影响具有两重性,即中央政府发展目标和发展政策,不是作为一种同方向力,加剧地区差距扩大,就是作为一种反方向力,减缓地区差距扩大或者缩小地区差距。胡鞍钢等:《中国地区差距报告》,3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