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民族团结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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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广西民族团结考察报告(9)

邕宁县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把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纳入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规划,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和具体措施。通过严格的选拔和培养,目前,全县少数民族干部有11666人,占干部总数的89.2%;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758人,占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的89.2%,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1751人。县各级领导班子都配备了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

百色地委、行署为了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廉洁勤政,密切联系各民族群众,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严格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上级有关指示要求,加强对各级党政班子的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瑶族干部的选配。据2000年统计,城区四家班子中,配备少数民族干部11名(其中瑶族3名,即卢新贵副专员,区政协百色地区工委主任蒋龙、区人大百色地区工委副主任韦绍球)、县(市)党政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均占45%~50%,(其中瑶族县长1名,即凌云县长韦瑞灵,瑶族正处干部2名,副处干部5名);地直各部门配备瑶族副处以上干部4名,全地区16个民族乡中14个瑶族乡均配有瑶族的乡镇长。卢新贵副专员就是从一个普通的瑶族干部在党的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培养下成长起来的一名地厅领导干部。据统计,全地区共有行政干部77342名,其中瑶族干部938名。

以上各地区少数民族干部的茁壮成长,为加强民族团结,振兴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充分说明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平等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权利,这是广西实现民族团结的组织保证。

2.尊重少数民族及其风俗习惯,自觉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还把尊重少数民族及其风俗习惯,自觉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作为正确理解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各种形式广泛而有效地传播民族理论和民族知识,使人们了解到广西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形成的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风俗习惯。教育各民族群众本着平等和团结的原则和睦共处,各民族的传统习俗普遍受到尊重,每逢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少数民族群众都举行各种文娱活动隆重庆祝,不仅增强了少数民族人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也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团结。

“文化大革命”中,我区民族工作遭到严重破坏,特别是回族风俗习惯得不到尊重。最突出的是清真饮食的照顾被取消,宗教活动场地被查封或捣毁,宗教活动被禁止,丧葬习俗得不到尊重等等。为了尽快改变这种状况,1978年9月,自治区革命委员会财政局、劳动局、商业局、民委及时转发了国家财政部、国家民委、国家劳动局的《关于妥善解决回族等职工的伙食问题的通知》,恢复对回族等民族生活的照顾政策,并根据我区实际,提出了补充意见,作出了具体规定:凡有相当数量条件设立专灶、食堂,人数较少的,应备专门灶具,以解决他们的膳食;对于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设立专门灶具做饭,又不能在家用饭的禁猪少数民族职工给予适当的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月4元。1979年11月,自治区民委、财政局又发出通知,将回族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5元。1988年,我区食油价格开放以后,1989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我区回族干部职工食油供应补贴的通知》,对回族每人每月食油补贴3元,比一般干部职工多1.5元。在当时的条件下,这些规定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回族生活习惯的尊重和照顾。

回族的殡葬习俗也得到充分尊重。在实行殡葬改革中,自治区民政厅和各级政府充分尊重回族实行土葬的习俗。桂林、柳州、南宁等有回族人口较多的市县,都设有回民公墓,供回族实行土葬。

1999年,南宁市政府拨款37万元帮助修建回民公墓礼殡厅。2000年,市政府召开了民族政法工作座谈会,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五城区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南宁市民族关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年内,多次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新疆维吾尔族等外地来邕经商少数民族与当地群众发生的纠纷。9月17日,从新疆来南宁经商的一些维吾尔族群众在朝阳路与市内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发生争执、冲突,争斗中库尔班被对方用钝器猛击致死,艾尼瓦被打成重伤。20多名维吾尔族群众到自治区民委和公安机关上访。时值市“两会”召开期间,为遏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市民委专门成立了“四人小组”,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此事。在认真做好说服、劝解、安抚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民委汇报,联系有关部门妥善处理此事。死者按伊斯兰教的丧葬俗葬在回族坟场,伤者也得到及时治疗,参与上访的维吾尔族群众都表示相信政府有关部门一定会妥善处理此事。从而消除了有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不安定因素,维护了首府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我区各地的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也受到尊重。每逢壮族的三月三歌节,瑶族的盘王节,苗族的苗年,侗族的花炮节,仫佬族的依饭节,毛南族的分龙节,京族的唱哈节等等,当地政府都十分重视,从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提供方便,使各民族每年都愉快地欢度自己的节日。不仅如此,同居一县、一乡、一村、一寨的各民族之间的良性互动还带动了节目习俗的认同,请看:

过去盘谷的壮族人有在春节迎舞香龙新祈丰年的习俗,这一活动得到盘谷汉族的大力支持和百倍的欣赏,并积极地参与,解放后直到现在一直由汉族人主持领舞,壮汉两民族共同舞起了赐福各族的“香龙”。

瑶族最大的节日是每三年左右在农历十月至十二月间择吉日举行“还盘王愿”,现在被人们称为“盘王节”,在民族互动的磨合中,贺州都江的壮族和汉族也都参加瑶族的“盘王节”活动。

红衣节是龙胜红瑶同胞特有的民族节日,早于元代便可考。节庆时,生活在山区的红瑶群众聚集在一起交换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未婚青年男女则趁此机会找寻意中人。随着经济的发展,红衣节现已成为瑶、苗、侗、壮等民族共同的节日。

每年农历正月初九,隆林各族自治县的苗、彝、仡佬、壮、汉等各族同胞都会聚集德峨乡,共同庆祝苗族跳坡节。跳坡原为苗族传统节日,现已发展成为各民族共同的聚会。2000年2月13日就有各族同胞4万多人参加这一盛会,坡场上,到处是欢乐的人群,苗族的芦笙、唢呐、口琴、快板,彝族的打磨秋、抱腰,仡佬族的八音齐奏,壮族的对歌等,无不表达了对丰收的喜悦,对幸福的向往和各民族间水乳交融的深厚情谊。节日的共庆,增进了各民族的友谊,促进了各民族的大团结。

3.落实政策,注意照顾少数民族的经济利益。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加强了对经济利益的关心,迫切要求改变落后、贫穷的现状。为此,国家加快了广西民族地区的资源开发,建设了一批水电站、有色金属等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对促进和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巨大作用。但是,也出现了国家企业与民族地区以及当地群众在经济利益上的矛盾和纠纷。在处理这些矛盾时,各级政府制定政策,照顾当地群众的经济利益,有利地促进了民族团结。

1981年国务院批准建设红水河梯级电站以后,先后建设了大化、恶滩、岩滩、百龙滩、天生桥一、二级电站。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移民安置、损失赔偿、用电分配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河池地区行政公署和自治区民委、计委、财政厅、电力局、移民办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向中央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议和处理办法。1986年7月,国家水利电力部根据我区和各省区反映的情况,发出了《优先照顾新机所在地区用电的通知》,要求各电业管理局以及广西等省区的电力局实行“对国家投资建设的新投产发电机组,地方可留用不超过该机组的10%的供电量”,以解决“这些地区挨着电厂而用不上电”的问题。同时还规定“对新机所在地区用电给予优先照顾;在国家下达的有利民计划中或经有关领导部门批准给予新机所在地(市)的专项补助电量,亦应在原用电量的基础上,如数供给。”

1988年7月,在筹建大化瑶族自治县过程中,为了照顾大化等县的经济利益,自治县人民政府又作出“大化电厂原留给地方使用的30%的产品税,按税法和有关文件精神全部划给大化县使用。马山县如还有少量库区淹没区,可按比例享受‘一度电一厘钱’分成。”

1989年1月,国家能源部综合计划司对岩滩电站库区移民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岩滩水库移民概算和其他工程一样,要处理好国家重点工程与工程所在地方人民群众利益并认真执行国家少数民族政策。请自治区有关部门进一步审定并报国务院审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了岩滩电站库区移民安置工作,改善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到1992年,国家投资1100多万元,组织库区移民进行开发性生产,发展工副业和第三产业,造林41000多亩,种植水果3000多亩,造田造地100亩,发展工副业和第三产业项目130多项,安排部分移民就业。投资2900万元,修建岩滩至毗邻县的等级公路132公里,以及一批乡村公路,改善电站附近群众的交通条件。架设移民区的输电线路、邮电线路和广播线路。此外,还修建了一批饮水工程和排灌工程,解决了部分移民人畜饮水和农田排灌。

改革和策略是党的生命。广西落实民族政策,注意照顾少数民族的利益,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层天,为广西民族团结铺就了一条康庄大道,可见政策落实是广西实现和增强民族团结的又一条基本经验。

(四)经济发展

经济是政治的基础,也是民族团结关系的基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是由民族经济的发展来推动的。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广西经济跨越式的发展,为广西的民族团结不断地夯实了经济基础,请看:

1.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1998年,全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达1903.04亿元,与建国初期1952年的12.81亿元相比,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30倍,年均增长7.8%;与改革开放前1978年的75.85亿元相比,增长4.9倍,年均增长9.3%,后20年(1978~1998年)比前26年(1952~1978年)的年均增长速度6.6%高出2.7个百分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998年为4076元,分别比1952年和1978年增加4009元和3851元。1998年,经济总量和人均水平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排位分别为第16位和第27位。1999年,广西国民经济仍保持了稳定增长,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953.27亿元,比上年增长7.7%。2000年,全年完成国内生产总值2050亿元,比上年增长7.3%,同样保持了平稳增长。

广西世居的11个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南宁、柳州、百色、河池四个地区和南宁市,从这四地、市的经济发展同样也可以看出,广西民族地区的经济跃上了新的台阶。

1998年,广西主要的民族地区国内生产总值达872亿元,比1988年增长2.65倍,制糖、机械、建材、有色金属、林产林化等一批优势产业和拳头产品逐步形成,工业总产值604亿元,比1988年增长8.5倍。农业总产值410亿元,比1988年增长10倍多,甘蔗、水果、肉类、水产品等主要农业产品大幅度增长,粮食产量达到652万吨,比1988年增长63.41%。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营业总收入856亿元,比1988年增长38倍,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地方财政收入46.11亿元,比1988年增长2.65倍。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87亿元,比1988年增长3倍。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425亿元,比1988年增长13.62倍。农民人均纯收入1983元,比1988年增长4.73倍。

2.财政收入持续增长

2001年,广西财政总收入257.45亿元,比1997年的160.28亿元增长60.6%,年平均递增12.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78.67亿元,比1997年的99.16亿元增长80.2%,年平均增长15.9%,比GDP平均增长快7.8个百分点。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含企业和个人)大幅增长,成为支撑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税种。与1997年相比,上述三税分别增长40%、50.2%和2.8倍。

2001年,广西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达11.5%,比1997年的8.8%提高了2.7个百分点。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由1997年的215元提高到375元,在全国的排位也由25位前移到21位,4年中一年上一个台阶。

3.基础建设成绩斐然

新中国成立以来,针对经济基础薄弱的特点,广西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八五”时期,中央和地方投入大量增加,有效地充实了经济基础,成为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动力。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1950年全自治区固定资产总额仅0.12亿元,1978年为9.71亿元,1998年达571.70亿元。投资规模前28年平均每年增长16.9%,后20年平均每年增长则达到22.7%。1950-1988年,全社会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2710.07亿元,平均每年完成投资70.05亿元,新增固定资产55.31亿元,累计建成投资项目共7817个,1999年,广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20.2亿,比上年增长8.5%。2000年,广西把扩大投资需求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措施,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扩大投资规模。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60亿元,比上年增长6.4%。广西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日臻完备。

)大通道建设成就突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广西在扩大开放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作出的“要充分发挥广西作为西南地区出海通道的作用”重大决策,加强了交通、邮电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交通运输形成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