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奇妙的发明(科学知识大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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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生物大发明(5)

班廷是加拿大安大略省西医学院的青年教师,因为当时的医学对胰脏了解得很少,每当对学生们讲述胰脏和糖代谢的时候,班廷总是感到焦虑,心中无底。胰脏作为一种器官,兼有内外分泌两种功能,它的外分泌物是胰液,含有分解各种营养物质的酶,如胰蛋白酶、胰脂肪酶、胰淀粉酶等;它的内分泌物是由岛状组织细胞(即胰岛)所分泌的,这些胰岛散布于胰脏的外分泌组织中。班廷只知道胰脏与糖尿病有关,切除动物的胰脏会引发糖尿病昏迷等症状,一两周内动物必然死亡。他反复思考:糖尿病患者血液中的糖分为什么与众不同,即不能转变为身体需要的燃料而加以利用,使之变成热能呢?一些有名的生理学家认为胰岛分泌的这种未知的内分泌物能调节糖代谢,使血液中的糖分保持一定的含量,不至于太多,也不至于太少。其中有一位性急的科学家给这种还未经证实的内分泌物起名叫“胰岛素”。但是由于胰液中的胰蛋白酶在提取液中破坏了“胰岛素”,致使人们始终无法得见它的“庐山真面目”。

有一天,班廷偶然在一篇论文中读到:如果阻塞胰脏通向十二指肠的导管,就有可能引起胰脏萎缩。一个想法立即在班廷的脑海里产生了:结扎狗的胰导管,等狗的胰脏外分泌组织(即腺泡)萎缩,只剩下内分泌组织(即胰岛)以后,再试图分离出胰岛素以治疗糖尿病。这个新的设想让他十分兴奋,几经周折,班廷找到多伦多大学生理系的麦克劳德教授,以求得这位有名的糖代谢权威的支持。

可是麦克劳德教授认为班廷是一个只有肤浅的科学知识、毫无研究经验的年轻人,曾经有多少有名望的科学家在提取胰岛素的过程中都失败了,班廷的设想也不会成功的。但是班廷毫不死心,经过多次努力,麦克劳德教授终于允许他在大学暑假期间来自己的实验室工作两个月,并给了班廷10条狗,其余的材料自备。麦克劳德教授还给班廷找了一个名叫白斯特的学生做助手。为了筹集实验资金,班廷变卖了自己的家产,他决心不顾一切,一定要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

1921年5月中旬,班廷的实验开始了。可是在短短的两周之内,10条狗中就有7条狗在切除胰脏和结扎胰导管的手术中死亡。往后的实验进展也不顺利,重新买进的十多条实验狗因为感染及手术创伤等原因又死亡了7条。实验的进展很不理想,班廷的钱也快要花光了。他没日没夜地工作,食无定时,居无定处,连已经与他订婚的女朋友也与他分了手。但这些都没能动摇班廷的信心,他和白斯特互相鼓励,决心从头开始,经过不懈的努力,实验有了重大的进展。他们在10条因手术而患上糖尿病的狗身上,共注射了75次以上的胰岛素提取液,获得了降低血糖和尿糖的含量及延长病狗寿命的效果,其中有一条狗竟活了70天。这些都证明了胰岛素提取液的治疗功能。班廷和白斯特感到十分欣慰。

实验虽然取得了初步的成功,但他们还面临着一个重要的问题:提取液的制备手续太复杂,而且还很不纯净,胰岛素的含量太少,无法应用于临床。很快他们就发现酸化酒精能够抑制胰蛋白酶的活性,可以用来直接提取正常胰脏的胰岛素,保证胰岛素的足量供应。

此时麦克劳德教授改变了他的态度,不仅本人直接参与班廷的实验,还动员他的助手以及生化学家考立普参加到这项令人兴奋的工作中来,考立普对于胰岛素提取液的纯化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几个月后,他们首先对一个患有严重糖尿病的儿童进行治疗,获得了成功,而后又对几个成年患者加以治疗,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些都毫无疑问地证实了胰岛素对糖尿病的治疗作用。

很快全世界都知道了29岁的班廷和他所创造的奇迹,各地的糖尿病患者纷纷要求能得到治疗,这使得班廷和他的合作者们很快就研制出在酸性和冷冻(冷冻也可使胰蛋白酶失去活性)的条件下,用酒精直接从动物(主要是牛)胰腺里提取胰岛素的方法,并在美国的伊来·礼里制药公司进行大规模的工业生产。

1923年,诺贝尔奖金委员会决定授予班廷和麦克劳德生理学和医学奖,以表彰他们对人类战胜疾病所作出的巨大贡献。白斯特后来也成为一名著名的生理学家。至今,班廷和他的合作者们发现的胰岛素仍是治疗糖尿病的主要药物。

DNA的发现

自从孟德尔的遗传定律被重新发现以后,人们又提出了一个问题:遗传因子是不是一种物质实体?为了解决基因是什么的问题,人们开始了对核酸和蛋白质的研究。

早在1868年,人们就已经发现了核酸。在德国化学家霍佩·赛勒的实验室里,有一个瑞士籍的研究生名叫米歇尔(1844~1895),他对实验室附近的一家医院扔出的带脓血的绷带很感兴趣,因为他知道脓血是那些为了保卫人体健康,与病菌“作战”而战死的白细胞和被杀死的人体细胞的“遗体”。于是他细心地把绷带上的脓血收集起来,并用胃蛋白酶进行分解,结果发现细胞遗体的大部分被分解了,但对细胞核不起作用。他进一步对细胞核内物质进行分析,发现细胞核中含有一种富含磷和氮的物质。霍佩·赛勒用酵母做实验,证明米歇尔对细胞核内物质的发现是正确的。于是他便给这种从细胞核中分离出来的物质取名为“核素”,后来人们发现它呈酸性,因此改叫“核酸”。从此人们对核酸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研究。

20世纪初,德国科赛尔(1853~1927)和他的两个学生琼斯(1865~1935)和列文(1869~1940)的研究,弄清了核酸的基本化学结构,认为它是由许多核苷酸组成的大分子。核苷酸是由碱基、核糖和磷酸构成的。其中碱基有4种(腺嘌呤、鸟嘌呤、胸腺嘧啶和胞嘧啶),核糖有两种(核糖、脱氧核糖),因此把核酸分为核糖核酸(RNA)和脱氧核糖核酸(DNA)。

列文急于发表他的研究成果,错误地认为4种碱基在核酸中的量是相等的,从而推导出核酸的基本结构是由4个含不同碱基的核苷酸连接成的四核苷酸,以此为基础聚合成核酸,提出了“四核苷酸假说”。这个错误的假说,对认识复杂的核酸结构起了相当大的阻碍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核酸功能的认识。人们认为,虽然核酸存在于重要的结构——细胞核中,但它的结构太简单,很难设想它能在遗传过程中起什么作用。

蛋白质的发现比核酸早30年,发展迅速。进入20世纪时,组成蛋白质的20种氨基酸中已有12种被发现,到1940年则全部被发现。

1902年,德国化学家费歇尔提出氨基酸之间以肽链相连接而形成蛋白质的理论,1917年他合成了由15个甘氨酸和3个亮氨酸组成的18个肽的长链。于是,有的科学家设想,很可能是蛋白质在遗传中起主要作用。如果核酸参与遗传作用,也必然是与蛋白质连在一起的核蛋白在起作用。因此,那时生物界普遍倾向于认为蛋白质是遗传信息的载体。

1928年,美国科学家格里菲斯(1877~1941)用一种有荚膜、毒性强的和一种无荚膜、毒性弱的肺炎双球菌对老鼠做实验。他把有荚病菌用高温杀死后与无荚的活病菌一起注入老鼠体内,结果他发现老鼠很快发病死亡,同时他从老鼠的血液中分离出了活的有荚病菌。这说明无荚菌竟从死的有荚菌中获得了什么物质,使无荚菌转化为有荚菌。这种是假设是否正确呢?格里菲斯又在试管中做实验,发现把死了的有荚菌与活的无荚菌同时放在试管中培养,无荚菌全部变成了有荚菌,并发现使无荚菌长出蛋白质荚的就是已死的有荚菌壳中遗留的核酸(因为在加热中,荚中的核酸并没有被破坏)。格里菲斯称该核酸为“转化因子”。

1944年,美国细菌学家艾弗里(1877~1955)从有荚菌中分离得到活性的“转化因子”,并对这种物质做了检验蛋白质是否存在的试验,结果为阴性,并证明“转化因子”是DNA。但这个发现没有得到广泛的承认,人们怀疑当时的技术不能除净蛋白质,残留的蛋白质起到转化的作用。

美籍德国科学家德尔布吕克(1906~1981)的噬菌体小组对艾弗里的发现坚信不移。因为他们在电子显微镜下观察到了噬菌体的形态和进入大肠杆菌的生长过程。噬菌体是以细菌细胞为寄主的一种病毒,个体微小,只有用电子显微镜才能看到它。它像一个小蝌蚪,外部是由蛋白质组成的头膜和尾鞘,头的内部含有DNA,尾鞘上有尾丝、基片和小钩。当噬菌体侵染大肠杆菌时,先把尾部末端扎在细菌的细胞膜上,然后将它体内的DNA全部注入到细菌细胞中去,蛋白质空壳仍留在细菌细胞外面,再没有起什么作用了。进入细菌细胞后的噬菌体DNA,就利用细菌内的物质迅速合成噬菌体的DNA和蛋白质,从而复制出许多与原噬菌体大小形状一模一样的新噬菌体,直到细菌被彻底解体,这些噬菌体才离开死了的细菌,再去侵染其他的细菌。

1952年,噬菌体小组主要成员赫尔希和他的学生蔡斯用先进的同位素标记技术,做噬菌体侵染大肠杆菌的实验。他把大肠杆菌T2噬菌体的核酸标记上32P,蛋白质外壳标记上35S。先用标记了的T2噬菌体感染大肠杆菌,然后加以分离,结果噬菌体将带35S标记的空壳留在大肠杆菌外面,只有噬菌体内部带有32P标记的核酸全部注入大肠杆菌,并在大肠杆菌内成功地进行噬菌体的繁殖。这个实验证明DNA有传递遗传信息的功能,而蛋白质则是由DNA的指令合成的。这一结果立即为学术界所接受。

几乎与此同时,奥地利生物化学家查加夫对核酸中的4种碱基的含量的重新测定取得了成果。在艾弗里工作的影响下,他认为如果不同的生物种是由于DNA的不同,则DNA的结构必定十分复杂,否则难以适应生物界的多样性。因此,他对列文的“四核苷酸假说”产生了怀疑。在1948~1952年4年时间内,他利用了比列文时代更精确的纸层析法分离4种碱基,用紫外线吸收光谱做定量分析,经过多次反复实验,终于得出了不同于列文的结果。实验结果表明,在DNA大分子中嘌呤和嘧啶的总分子数量相等,其中腺嘌呤A与胸腺嘧啶T数量相等,鸟嘌呤G与胞嘧啶C数量相等。说明DNA分子中的碱基A与T、G与C是配对存在的,从而否定了“四核苷酸假说”,并为探索DNA分子结构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和依据。

1953年4月25日,英国的《自然》杂志刊登了美国的沃森和英国的克里克在英国剑桥大学合作的研究成果:DNA双螺旋结构的分子模型,这一成果后来被誉为20世纪以来生物学方面最伟大的发现,标志着分子生物学的诞生。

沃森在中学时代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孩子,15岁时便进入芝加哥大学学习。当时,由于一个允许较早入学的实验性教育计划,使沃森有机会从各个方面完整地攻读生物科学课程。在大学期间,沃森在遗传学方面虽然很少有正规的训练,但自从阅读了薛定谔的《生命是什么?——活细胞的物理面貌》一书,促使他去“发现基因的秘密”。他善于集思广益,博取众长,善于用他人的思想来充实自己。只要有便利的条件,不必强迫自己学习整个新领域,也能得到所需要的知识。沃森22岁取得博士学位,然后被送往欧洲攻读博士后研究员。为了完全搞清楚一个病毒基因的化学结构,他到丹麦哥本哈根实验室学习化学。有一次他与导师一起到意大利那不勒斯参加一次生物大分子会议,有机会听英国物理生物学家威尔金斯(1916~?)的演讲,看到了威尔金斯的DNA X射线衍射照片。从此,寻找解开DNA结构的钥匙的念头在沃森的头脑中萦回。什么地方可以学习分析X射线衍射图呢?于是他又到英国剑桥大学卡文迪什实验室学习,在此期间沃森认识了克里克。

克里克上中学时对科学充满热情,1937年毕业于伦敦大学。1946年,他阅读了《生命是什么?——活细胞的物理面貌》一书,决心把物理学知识用于生物学的研究,从此对生物学产生了兴趣。1947年他重新开始了研究生的学习,1949年他同佩鲁兹一起使用X射线技术研究蛋白质分子结构,于是在此与沃森相遇了。当时克里克比沃森大12岁,还没有取得博士学位。但他们谈得很投机,沃森感到在这里居然能找到一位懂得DNA比蛋白质更重要的人,真是三生有幸。同时沃森感到在他所接触的人当中,克里克是最聪明的一个。他们每天交谈至少几个小时,讨论学术问题。两个人互相补充,互相批评以及相互激发出对方的灵感。他们认为解决DNA分子结构是打开遗传之谜的关键。只有借助于精确的X射线衍射资料,才能更快地弄清DNA的结构。为了搞到DNA X射线衍射资料,克里克请威尔金斯到剑桥来度周末。在交谈中威尔金斯接受了DNA结构是螺旋型的观点,还谈到他的合作者富兰克林(1920~1958,女)以及实验室的科学家们,也在苦苦思索着DNA结构模型的问题。从1951年11月~1953年4月的18个月中,沃森、克里克同威尔金斯、富兰克林之间有过几次重要的学术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