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人类的创举(科学知识大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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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科学实验(5)

反射式望远镜有效地避免了色差,成像清晰,又由于它的物镜口径较大,所以它的分辨本领较高,可以进一步看清天体的形态,用这种望远镜也可观察到了木星的卫星和金星蚀等。1671年,牛顿又制成了一台更大型的反射望远镜,他把这台花费了很多心血的望远镜献给了英国皇家学会,得到了极高的评价。

颜色理论作为牛顿发表的第一项科学成就,并没有得到一致的赞同。当时公认的杰出光学家惠更斯就曾怀疑过运用这种理论能否解释所有的颜色现象。自然哲学教授帕底误解了它的大部分内容以致看不到它的价值。而自居皇家学会要位的胡克的评论更令人失望,他只是称这种理论为一种“假说”,并指出这种“假说”在解释薄板的颜色这个问题上所存在的缺点。

为了回答胡克提出的问题,牛顿又做了一系列实验,在实验过程中,他又发现了牛顿环现象。

牛顿取来两块玻璃镜,一块是4.27米望远镜用的平凸透镜,另一块是15.24米望远镜用的大型双凸透镜,在双凸透镜上放上平凸透镜,让它的平面朝下,然后慢慢地把它们压紧,接触点的周围就形成一组明暗相间的同心圆环。压力渐渐增大,圆环的中心陆续出现各种颜色,然后再把上面的玻璃慢慢抬起,使之离开下面的玻璃体,于是这些颜色又在圆环中心相继消失。在压紧玻璃体时,在别的颜色中心最后出现的颜色,初次出现时看起来像是一个从周边到中心几乎均匀的色环;再压紧玻璃体时,这色环会逐渐变宽,直到新的颜色在其中心出现,而它就成为包在新色环周围的色环;再进一步压紧玻璃体时,这个环的直径会不断增大,而其周边的宽度会减少,直到另一种新的颜色在最后一个色环的中心现出……如此继续下去,第三、第四、第五种以及随后不断在中心现出的别种颜色,并成为包在最内层颜色外面的一组色环,最后的一种颜色是黑色的圆点。反之,若是抬起上面的玻璃镜,使其离开下面的透镜,色环的直径就会缩小,其周边宽度则增大,直到它的颜色陆续到达中心,后来它们的宽度变得相当大,这样就更容易认出和识别出它们各自的颜色了。在透镜接触点处所形成的透明中心点之后,接着出现的是蓝色、白色、黄色和红色,其中蓝色比较暗淡。紧接着包在这些色环外面的色环的颜色次序是紫色、蓝色、绿色、黄色和红色,只是绿色的量很少,似乎比其他颜色显得模糊暗淡得多。第三组色环的顺序是紫、蓝、绿、黄和红色。在此以后,是由红色和绿色所组成的第四组色环,以后的各组色环越来越变得模糊不清了,到三轮以后,它们终于成为一片白色了。

牛顿不仅在如此周密的观察基础上作了详尽的定性描述,而且进一步作了仔细的定量计算,得出亮环的半径的平方是由奇数所构成的算术极数,暗环的半径的平方是由偶数所构成的算术级数。利用年顿的这一结论,在知道了凸透镜的半径后,就可以算出暗环和亮环出现地点的空气层厚度。在牛顿的实验装置下,空气层厚度从接触点向外连续增大,所以会看到交替出现的暗环和亮环。因为不同颜色的光对应于不同的波长,所以不同颜色的亮环半径也就略有不同,结果就会看到类似彩虹一样的色环了。

勤奋出天才

牛顿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他成功地进行了把白光分解为光谱色的实验和揭示了颜色之谜,奠定了近代光学的基础。他的伟大还远不在此,他完成了经典力学体系而奠定了近代物理学的基础;他由于确定了万有引力定律而奠定了近代天文学的基础;他还发明了微积分而为高等数学奠定了基础。牛顿作出了如此众多的开创科学新时代的重大发现,在人类发展科学知识的征途中,建立了永垂万世的功勋。

牛顿为什么会有这样杰出的科学成就呢?也许有人认为这完全是因为牛顿天资聪明、才能出众,但牛顿自己并不同意这种看法,他说:“我只是对一件事情很长时间,很热心地去考虑罢了!”这句话是很有道理的,我们并不否认天赋的作用,也不回避牛顿在青年时代已与众不同,可是勤奋地学习,废寝忘食地工作,专心致志地长时间思考,这种后天的实践,才是他成功的主要原因。

少年时代的牛顿并不太聪明,在学校里常常遭人冷眼,学习成绩低劣。但在为此而受人侮辱后,牛顿决心甩掉“劣等生”的帽子,开始发奋读书。牛顿是“勤奋”两字的最好实践者,他深明勤奋的意义和价值,他更为后人留下了勤奋的记录和榜样。牛顿孜孜不倦,顽强坚韧所取得的成功,正是他勤奋工作的写照。

富兰克林静电实验

电,在科学与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对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熟悉。不要说工厂里巨大的电炉,机井旁的电动机,铁道上的电动机车,就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电器已悄悄地走进各家各户。电灯、电话、电视、电冰箱已随处可见,就连厨房里也有电饭锅、电炒锅之类的电家伙。现代化的生活离不开电,现代工农业生产也离不开电,现代科学技术更是离不开电!

对我们人类来说,电是如此的重要和神奇,可它却是无形的,除了被电击以外,我们既看不见它,也摸不着它。那么,人类是怎样认识电和懂得使用电的呢?这确实是一个很吸引人的问题。

电学的发展历史告诉我们,人类关于电的知识,是从发现摩擦过的琥珀吸引草屑开始,经过两千多年的广泛探索和逐步积累,才达到今天的水平的。人类对它的认识,是靠实验一点一点地前进和逐渐深入的。

电学的系统研究始于1600年,从吉尔伯特的工作开始的,这一时期的实验都集中于静电方面,许多物理学家置身于自然界的种种现象之中,不顾个人生命的安危,为探求真理,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篇章。

古代人对电的认识

一个原来不带电的物体,经过摩擦以后,就能吸收质量轻小的物体,这是我们今天人所共知的最起码的静电现象。这一现象和西方一样,也是很早就被中国古代劳动人民发现了。但是,人们当时由于文化知识及认识水平的低下,并没有对这一现象给予确切的解释和说明,其实,这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摩擦起电现象。

“瑁吸衤若”是在西汉末年,人们发现的最早的摩擦起电现象。“瑁”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玳瑁,是一种海生爬行动物,外形跟龟非常相似,它的甲壳呈现黄褐色,非常光滑,上面长有黑斑,是一种绝缘体,但经过摩擦后就能带电,然后把它靠近轻小的物体,如纸屑、草屑等,它就能将这些轻小物体给吸走,有时甚至能将纸片、草屑等吸到它的上面。当时,人们发现了这种现象,感到非常奇怪,不可思议。人们对这种奇怪现象的解释五花八门,各式各样,这其中似乎有一定道理的解释是东汉王充的观点。

王充认为,经过摩擦后的玳瑁之所以能够吸引轻小物体,是因为玳瑁和这种物体具有相同的“气性”,从而能够相互感动的缘故。后来,人们发现,经过摩擦后能够吸引微小物体的现象并不是玳瑁所独有的。摩擦后的琥珀能够吸引草屑。人们用漆木制成的梳子梳理头发,头发会被梳子吸引而显得稀疏、蓬松。质料不同的内衣和外衣发生摩擦时会有微小的“噼啪”声,甚至在人们脱衣服时会在空气中产生小火花。所有这些现象,都可以用摩擦起电来解释。可见,中国早在公元前后就发现了摩擦起电现象。这些远古的发现,正是人们认识电的伟大开端。

早在公元前16至11世纪的殷商时代遗留下来的甲骨文中,人们就发现有雷字。西周时代的青铜器上也有电字。这说明,人们对雷电现象的认识也是很遥远的。在我国古代,人们对于雷电的传说是非常神秘,而且富有迷信色彩。当人们听到天上传来的隆隆雷声时,他们会紧张地躺到某个角落里。因为他们认为,雷是天神发怒时的表现,雷声是天神的怒吼声,那伴随雷声的亮光是天神高举的火把。也有人认为,雷电是阴阳两气斗争的产物,因为他们发现有云才有雷。隆隆雷声是阴阳两气相互作用的声音,阴阳两气相互作用同时还会产生一种闪光。闪光若击中人,人就会死掉;击中树木,树木就会折断;击中房屋,房屋就会倒塌。还有人认为雷电就是火,它可以烧焦人的头发、皮肤和草木。

总之,雷电在古代大多数人们眼中是神奇又有威力的伟大力量,他们像对待上帝一样,敬畏它,任凭它的摆布和主宰。与此同时,也有一部分人注意到,雷电在它肆意地宰割大自然的时候,似乎并不是千篇一律的,它对金属物质、漆器、皮革等物质产生不同的效果,这些物质对雷电引起的电流和升温效果极不相同。这一发现,可以说是近代电学中关于导体和绝缘体概念的萌芽。

第一台起电机的诞生

17世纪,人们开始了对电的系统研究。开始的时候,人们对电的研究还只限于静电方面。当时,摩擦起电是人们获得电的惟一方法,要做较大型的电学实验,需要大量的电,仅靠手工摩擦物体所带的那点电还太微小。所以,人们在这一需要的压力下,努力地想办法来改进当时的摩擦起电工具。第一台摩擦起电机是德国的马德堡市的市长盖里克发明的,大约是在1660年。

盖里克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当过35年马德堡市的市长,对科学研究很感兴趣。1650年他发明了抽气机,后来又用它做过著名的马德堡半球实验,证明了大气压力的强大。1660年左右,他开始进行研究摩擦起电,在实验中,他感到用手摩擦很费事,于是,他想,用什么办法能省一点儿事呢?经过多日的思考和准备之后,他终于制造出了省事的摩擦起电机。这台在当时最大的摩擦起电机可以说是历史上第一台“起电机”。

盖里克的摩擦起电机实际上就是一个非常大的带有一根长柄的硫磺球。这个起电机在今天看起来是多么的简单,但在当时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发明,它标志着科学研究手段的进步。盖里克把大块的硫磺用木棒敲成细小的碎块后,放进一个足够大的球状玻璃瓶中,然后给这个玻璃瓶加热,使里边的硫磺熔化,硫磺熔化后再向其中不断地添加,直到熔化了的硫磺充满烧瓶,然后向瓶中插入一根木柄,最后停止加热。把瓶搁置到阴凉处冷却,过一段时间后,硫磺冷却了,把烧瓶打碎,就得到了一个比脑袋还大的黄色带柄的硫磺球。盖里克把硫磺球放在一个木制的托架上,用一只手握住木柄使硫磺球绕轴旋转,另一只手按在球面上,手掌与硫磺球产生摩擦,从而产生了电。

盖里克用这个摩擦起电机做了许多有意思的实验。他把摩擦过的硫磺球从架子上取下来,手拿着它的轴,把羽毛吸引到它上面后,羽毛又被排斥而离开它。他拿着硫磺球排斥羽毛,不让羽毛落下,使羽毛在空中飘浮,羽毛张开着,在某种程度上像活的一样。他在试验中发现,这羽毛喜欢靠近它前面任何物体的尖端,并且能够让它粘着任何物体的突出部分。但是,如果在桌子上放一支点着的蜡烛,把羽毛驱赶到离烛火上方约一掌宽的距离时,羽毛便突然后退,并飞向带电的硫磺球。这些实验表明,盖里克已经观察到物体的尖端对电的特殊作用以及烛火能使羽毛失去电的作用。

人类创造的东西,总是从简单到复杂,盖里克的摩擦起电机虽然简单,但他却用它观察到了许多重要的实验现象,而且它是人类制造的第一个起电机器,他为后人创造出更大型、更先进的起电机,提供了一种方法,因此,它的意义也是不容低估的。

导体的发现

摩擦起电机的出现,为实验研究提供了电源,对电学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经过英国和德国科学家们改进的摩擦起电机,效力和威力都有提高,能够产生强大的火花,特别是能从人身上产生出火花来,引起了世人的惊奇。这种由人工产生的新奇的电现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不仅一些王公贵族观看和欣赏电的表演,连一般老百姓也受到吸引。特别是在18世纪40年代的德国,整个社会都对电的现象产生了兴趣,普遍渴求电的知识,电学讲座成为广泛要求,演示电的实验吸引了大量的观众,甚至大学上课时的电学演示实验,公众都挤进去看,以至于达到把大学生挤出座位的地步。

就在这风靡世界的电的热潮中,许多科学家都致力于电学的基础研究,他们做了大量的实验来验证自己发现的电现象,同时也在这些实验中探索着电的新世界。

在电的实验研究中,迈出重要一步的是英国人斯蒂芬·格雷。这重要的一步是:发现了导电现象。格雷生于英国的一个手工艺家庭,精于工艺。1703年~1716年间致力于天文观测工作,被誉为是细心而可靠的观测者。1707年,剑桥大学一位教授请他帮助建造新天文台,这期间他有机会看到别人做电学实验,很感兴趣,于是他自己也试着做,这时他已是年过40的人了,他在电学上的贡献,则是在60岁以后作出的。

1731年,他用玻璃作为摩擦带电体来起电。他手里拿着一根长的空心玻璃管,从头至尾地摩擦它后,发现玻璃管能够吸引羽毛,这说明玻璃管已经带电。如果当初盖里克知道玻璃是一种良好的带电体,他就不必剥去硫磺外面烧瓶的玻璃了。格雷又把管子的两端用软木塞塞起来,摩擦玻璃管的一头。这时,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软木塞也能吸引羽毛,可是他并没有摩擦软木塞呀!格雷马上意识到,是摩擦玻璃管时产生的电传输到软木塞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