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吧你,高大姐那样有什么不好,高大姐最大的不幸就是找了一个给脸不要的丈夫,好在及时离开了他……”
“你瞧你,又忍不住庸俗了吧,我发现你这个人一说到婚姻就来精神,人家别的女孩一听说结婚就想逃跑,你可到好,做梦都想着结婚。”
“你怎么不说自己自私?”
“我有什么自私的?我不想结婚还不是为了你能尽可能的永葆青春嘛!”
“你别跟我说这些没用的行不行?永葆青春的那是大王八。”
“粗鲁!”孟宪辉压低了声音,“你不想永葆青春干吗还买SK-Ⅱ?”
“我那是在做试验,我到底看看他们的火碱能把我的容颜毁成什么样。”
“那你的兰蔻眼霜怎么解释?”
“我想花钱、我愿意花钱行不行?反正你也不跟我结婚,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得了吧你,就知道跟我贫,你快起床,待会我去接你。”
等那秋哼哼唧唧地挂了电话,孟宪辉自己倒忍不住坐在床边发起呆来,他也觉得现在的生活有点不自在,有时候他觉得别扭,但总想不出来问题是出在了哪。他也曾偷偷想过沈欢是不是真的对自己日久生情,这个想法一出现很快就被否定掉了,孟宪辉不允许自己再想下去。就在那秋放下电话的那一刻,这个问题一下子又从心底冒出来,孟宪辉忍不住又一次拿沈欢跟那秋做起比较来。
那秋和沈欢有一点特别像,她们都是那种特别渴望安定和踏实的女人,跟沈欢比起来,那秋更加甘于平凡,也许是因为她身边没有出人头地的朋友,她好像从没想过要过一种让人瞩目的日子,即使孟宪辉目前是个公众人物,在那秋眼里,那不过是一份工作罢了,就像她在大学里做讲师的工作一样。可是,女人的青春明明是由一个一个串成串的梦组成的,孟宪辉一直不明白除了热衷参加各种聚会之外那秋真正的梦想是什么。或许,结婚就是她最大的梦想。
像沈欢这样的女人,一开始就看到了今天的生活,她是一个有特别才华的人,她能看到男人的未来,却并不会贪图男人的未来。孟宪辉相信,沈欢会是跟她情投意合的女人,她要的只是爱情,婚姻对她而言不过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不过,孟宪辉记得他的一个学心理学的朋友曾经说过,喜欢喷洒浓烈味道香水的女人骨子里都是有着强烈欲望的,这一点,他倒是还没有看出来。
如果沈欢和那秋站在一起,可以让孟宪辉重新选择的话,他也许会选择沈欢,在面临取舍的问题上,人们总是不可避免地落入俗套,乐意尝试之前未曾体验过的感觉。
孟宪辉载着那秋,花了一上午的时间穿梭在农贸市场之间采购。那秋跟人砍价的时候总也狠不起来,说不了两句就败下阵来。这让孟宪辉感到困惑,一个连砍价都不屑的女人如何甘于平庸地度过一生?在他的印象当中,平常人一定得精于算计,尤其得善于欺压小商贩,才能用有限的工资把生活安排得尽可能无限好。最后,孟宪辉把这点归结于那秋富于同情心。
“秋儿,我今天又发现了你的一个优点。”提着东西往停车场的路上孟宪辉说。
那秋连头也没抬,“什么优点?”
“傻。”
“你胡说!”那秋抬起手去推孟宪辉,“刚才买台布的时候你不是还说我精明吗?过了这么一会我怎么又傻了?”
孟宪辉一边躲闪一边哈哈大笑,“你就是在学校待得时间太长了,什么都不懂,今天这点东西要是沈欢来买,至少能省一半儿。”
那秋白了孟宪辉一眼,把手里的东西一股脑的塞进后备箱,然后打开车门坐进去,一句话也不再说。
孟宪辉也不再言语,把车开出停车场,随手打开电台。
“孟宪辉,你是不是看不上我了?”
“没有。”
“你是不是觉得跟我在一起已经没感觉了?”
“不是。”
“你是不是打算一辈子都不结婚?”
“不是,我想再过几年。”
“几年?”
“五六年吧,七八年也行,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