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我离开元浩离后面的日子,我陆陆续续发现,我和他之间,真的存在着好几个神秘的七。比如说,我们的生日相减,是七,甚至我们身高的尾数,同时是七。
元浩离喜欢喝百事,喜欢唱LEMON TREE,喜欢金属的饰品,最想去西藏,走路的时候喜欢低垂着头,随时可能会撞到某个街道的电线上去……我怎么会如此清晰地记得关于元浩离的种种,可是还在今天之前,关于他,我还一直认定是我早已遗忘的记忆。
在此刻,请原谅我语无伦次的心情,我只能靠着零星的记忆去拼凑一个看上去尽量完整的故事。因为,要想还原最初的一切,诚实得没有一丝疏漏地坦白我和元浩离的岁月,那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我只能尽可能地令自己面对真实,尽可能地使一切看上去合逻辑一些。
3 朋克青年VS苍白少女
元浩离第一次在沸腾演出的时候。还是一个摇滚青年。
七年前,全国流行摇滚青年,西安更甚。那一批朋克青年都以病孩子的姿态,春笋一样地冒了出来。他们统一地拥有颓废的表情,蓄着零乱的长发,说话声音嘶哑,表述情感狂野,恨不得用声音将他们充满不满的世界夷为平地,他们成为那个时代的先锋,而元浩离,是先锋中的一个。
曾经听过无数女人描述过看元浩离唱歌时候的震撼,她们为他疯狂。她们对他,充满了顶礼膜拜。
我却一次都没有真正意义上地看过他的精彩。直到现在都没有,但是我不遗憾。
我看到的元浩离,和任何人的描述都划不上等号,除了外表,是那样符合着先锋的颓废青年。
他喜欢在那堆已经积累成山的乐谱中抬起头来,对我说,大猫,帮我找那首歌。
大猫是我,我是元浩离的大猫。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给我一个如此奇怪的称号。我那时候不过是一个苍白的少女,梦里花落知多少的惆怅和绿肥红瘦几时休的青涩。简单苍白得没有一丝杂质。
大猫最常做的事情,就是为朋克青年找歌。在他那个不足十平方的家里。那时候阳光总是照耀不到我们身上,偶然有一线光亮走错了方向,也会及时地抽身逃跑。元浩离的房间朝北,终日地阴霾湿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