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王安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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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执政前的王安石(下) (3)

所以,古代教育读书人,都把射箭、驾车当作当务之急,至于其他的技能,就要看他的条件是否合适才决定教还是不教,如果他的条件不合适也不勉强。至于射箭,那是男子的本分,如果生来就有疾病,也就罢了,如果身体没有问题,没有不学习射箭的。在学校期间,固然要经常练习射箭,有迎宾送客的应酬之事要表演射箭,有祭祀之事要表演射箭,要区别一个人的品行和能力与另一个人是否相当,也要通过比箭来决定。有关礼乐的事,没有不包括射箭的。而且,射箭的意义也都寄托在礼乐、祭祀之中了。《易经·系辞下》指出:“弓箭的作用在于显示威力于天下。”难道先王只是把射箭当作应该学习的打躬作揖的礼节吗?事实上,射箭是军人应做之事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是威慑天下,守卫国家的手段。平时可以通过它来学习礼乐,战时就可以用它去抗击敌人。

士子既然早晚都练习射箭,而且射得好的人很多,那么,承担守卫边疆,守卫宫廷重任的人,就可以从中挑选了。士子曾经学习过先王的思想理念,他们的品行操守也曾被乡里之人所推重,然后,根据他们的才能把守卫边疆,守卫宫廷这件大事托付给他们,这就是古代的君王把兵器交给他们,而国家内外都平安无事的原因。今天却把安定天下这么大的事,君王应当特别慎重进行挑选的人,交给了那些奸邪、凶悍、无赖之人,他们的品行操守都是乡里之人不能认可的,所以,现在常常担心边疆的安全,不知道守卫宫廷的军队能不能使这里平安无事,如今谁不知道那些守卫边疆、守卫宫廷的军队靠不住呢。但是,在我看来,天下的读书人都以手执兵器为耻,也没有懂得骑马、射箭、行军、作战的人,于是,不得不靠招募士兵去打仗,怎么能完成这么重要的任务呢?由于不能严格培养,挑选的时候标准又不高,所以,士子们都以手执兵器为耻,也没有人懂得骑马、射箭、行军、作战这样的事,就是这个道理。这都是教育方针不符合先王思想的缘故啊。

梁按:这是王安石所主张的全民皆兵主义,当今这个时代的东西方各国,没有不通过这种办法达到强国目标的。然而我国自秦汉以后两千年,王安石之前与王安石之后,都没有一个人能像他这样看到这一点。而且,他认识到,要引导国民崇尚军事,一定要重视学校的教育,这与当今之世的学校特别重视体育,是多么的吻合呀。中国轻贱军人已经很久了,特别是宋代以来,就更加严重,在募兵制度下,要想让军人不被轻贱,就像要到燕这个地方去却驾车往南走一样。王安石说到的那种现象,把安定天下这么大的事,交给那些品行操守都不被乡里认可的奸邪、凶悍、无赖之人,天下的士子却以手执兵器为耻,这种情况,今天和过去没什么区别。如果世上没有王安石这个人,何时才能结束这种局面呢?

现在规定的俸禄,一般都很低。如果不是在皇帝身边工作,家里吃饭人口稍微多一些的,没有不兼营农业、商业,得到些收入,而能够养活这些人的。至于在下面州、县工作的官吏,一个月的收入,多的有八九千钱,少的只有四五千钱,再把候差、候调、候缺的时间算在一起,六七年间只能得到三年的俸禄。这样算下来,一个月的收入,多的实际上不到四五千,少的只有三四千罢了。这点钱,即使是个仆役,也会感到很窘迫的。何况他们平日的生活以及婚丧嫁娶等开支,都包括在里面了。那些社会地位在中等以上的人,虽然穷困也还不失为君子;社会地位在中等以下的人,虽然生活安定仍然是小人;只有社会地位居于中等的这些人不一样,生活穷困时他们做小人,生活安定时他们做君子。

在天下所有的士人中,社会地位在中等以上和中等以下的,还不到百分之一;穷困时做小人,安泰时做君子,这样的人,却到处都是。先王认为,治理众人不能用力量压服,所以,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以自己为标准,而应以中等阶层的人可以接受为标准,按照他们的愿望,因势利导,只要中等阶层的人能够遵守,那么,先王的意志就可以推行到整个国家,并且延续到后代。凭借如今俸禄的标准,希望士大夫不做有损廉耻的事,大概中等阶层的人是做不到的。所以,如今做了大官的人,往往互相收受贿赂,追求金钱,背上了贪污的坏名声;而那些小官吏,则生意买卖,索取财物,无所不为。士大夫既然不顾廉耻,给社会带来很坏的影响,他们也就偷懒怠惰,得过且过,奋发图强的心思更没有了,这样一来,他们的本职工作怎么能不松懈,治理国家的理想又如何实现呢?更何况,贪赃枉法,收受贿赂,侵害百姓的事,往往就发生在这里,这就是我所说的没能使他们生活宽裕的后果。

现在,婚丧嫁娶、供养父母所需服饰、食物以及各种物品,都没有礼制法度来加以限制,而社会上一般人都以奢侈为光荣,以节俭为耻辱,只要他具备财力,就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做的。官府既然不加以禁止,而人们又以此为荣耀,那么,如果他的财力不足,不能跟上这种社会风气,到他举办婚事、丧事的时候,往往就会得罪那些族人和亲戚,被认为是不体面。所以,有钱人家尽量铺张而不知道停止,穷困之人则勉强凑合去迎合这种风气,这就是士大夫被弄得困难重重、失去廉耻之心的原因。所有这些,都是我说的不能用礼法约束人们的行为产生的后果。如今皇帝亲自厉行节约,做天下的表率,这是在您左右的近臣权贵亲眼见到的,然而,他们在家里依然是奢侈无度,这些人做了皇上不喜欢的事,违背了皇上对天下的教导,其中有些人是很过分的,但也没听说朝廷对他们有什么惩罚,来警示天下的人。从前,周朝的人聚在一起饮酒,曾有人被捉住杀头,以为酒喝多了就会产生祸害,使许多人死亡,这才加以严格禁止,不让祸害由此产生。这样做了以后,他的刑罚虽然非常简单,但犯罪以至招来灾祸被处死的人却非常少。

如今朝廷的法律,特别严厉的只在惩戒贪官污吏这方面。用严刑峻法惩治贪官污吏,却轻视对奢侈腐化的立法,这就是所谓抓住次要的东西而放松了根本的问题。然而,社会上一些有见识的人,认为现在官吏过多,国家的财富已经无法供给,这种议论也是不通情理的。现在的官员人数的确很庞大,然而和前代官员数量相比大约还算是少的,而且,俸禄又那么低,可见,国家经费不足,应当是另有原因,官吏的俸禄难道值得计较吗?我对于管理财政固然没有学过,但是历代理财的大概情况我还是知道的。这就是依靠天下的人力、物力,创造天下的财富,再用天下的财富,供给天下的需求。自古以来治理国家,从来没有因财富不够用而成为国家的大问题的,问题在于理财的方针不正确。如今天下没有战乱,老百姓安居乐业,人人都在尽力创造财富,为什么公家私家都把穷困作为问题,而大伤脑筋呢?恐怕就是因为理财不得其法,而有关部门又不能根据现实情况来变通处理罢了。如果我们在理财方面按照正确方针去办,又能根据实际情况变通处理,那么,我虽然愚笨,也知道增加官吏的薪俸,是不会让朝廷因经费不足而伤脑筋的。

梁按:孔子说过,用很高的俸禄鼓励士人做官,后世那些谈论如何治理国家的人,大概没有人不知道这是一件紧迫的事。然而这里也有困难,第一就是增加官吏的俸禄,要考虑经费不足这个大问题。王安石已经为此进行了辩解。他对财政问题的看法,在此次上疏中尚未谈到,但他所说的依靠天下的人力、物力,创造天下的财富,再用天下的财富,供给天下的需求,其理财原则都包含在这句话里了。古今中外各个国家,无论哪个时代,其官员的俸禄不会超过国家每年总支出的百分之三四,如果理财的方针是正确的,那么,这个百分之三四,按照比例而增加,是没有问题的。如果理财的方针不正确,那么,即使从这百分之三四中裁减一部分,又怎能缓解苏司农(苏辙)的财政困难呢?王安石认为,增加官吏的俸禄不会使国家财政受到伤害,这是真正懂得如何治理国家的人说的话。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尽管俸禄增加仍然不能制止人的贪婪,那些大开贿赂之门,把官场搞得一团糟的人,不是俸禄很低的人,而是那些享受高官厚禄的人。这种说法,放在今天的军机大臣、各省督抚身上,是可信的,放在那些享受优厚肥差的官员身上,也是可信的,我似乎不能提出任何质疑。尽管如此,如果仅仅给他优厚的俸禄,而不能在这之后对他进行监督和检查,那么就真像一些人议论的那样了。所以,王安石在增加他的财富之后,又说了要用礼法来约束他们,用刑律来惩戒他们。然而,就算有法度对他们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他们的粮库里没有可以赡养家人的粮食,法度也就成了一纸虚文。看来,有了一个很好的办法和意愿,一定还要有另外的好办法、好意愿来配合,双方相互依赖,相互维护,如果是粗疏草率,不成体统,虽然像锦绣一样美丽,也不过像天吴(中国古代的水神)一样罢了。从最近这些年我国增加了一部分官员的俸禄来看,则并非只是让朝廷增加了开支,而且鼓励人们去追逐名利,使得社会大众的心理和读书人的品性被物质利益所蒙蔽,一天比一天厉害。然而,难道是王安石说错了吗?

梁又按:对奢侈浮靡风气的惩戒,自古以来就有许多说法。而近代以来,有人看到如今的欧美各国,奢侈浮靡的风气更加严重,而且,他们的国家与民众都很富裕,于是,有人就认为,在这里奢侈未必不是好事。哈,这是多么的荒谬啊。凡是一个国家的经济,一定使它像母亲那样富足,然后,它的民众才能让自己的财富增值。而奢侈的风气,只能消耗它的财富,使得它不能像母亲那样。所以,奢侈其实是亡国之道。今天的欧美各国,是因为富裕才开始奢侈,不是因为奢侈而导致富裕。然而,已经有了像杜甫所描述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种现象。这种社会问题已经成为今日欧美各国的大患,它将来是否会造成社会的分裂,我们还不知道,但如今稍微有些知识的人,没有不心怀忧虑的。为什么还要说“奢侈不是问题”呢?按照王安石的说法,是要用立法来惩戒奢侈,这个意见固然是不能实行的,但是,他的想法还是有可以采用之处的。

当前的法令既严格而又完备,所以,用它来网罗天下的读书人,可以说是非常的严密了。然而,在尽量以道理、技艺教育他们的同时,有针对不接受教育的刑律来管束他们吗?在用制度来约束他们的同时,有针对不遵守制度的刑律来惩戒他们吗?在任用他们担任一定的职务的同进,有针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的刑律来制裁他们吗?如果不是先用治理国家的思想理念教育他们,就不能以不接受教育来处罚他们;不先用制度来约束他们,就不能以不遵守制度来惩戒他们;没有先给他们官职,就不能以工作不负责任责备他们。这三件事,是先王礼法中最急迫的,现在却实行不了,而那些小事小非,并没有妨碍对国家的治理,却大施禁令,而且经常改动,每月每年都有变化,那些官吏甚至都记不住,又怎么能够使人一一避免而不违犯呢?这就是法令不能被人尊重,无法实行,而小人却可以侥幸逃避,免于被处罚,君子则躲也躲不过,不幸而触犯的情况。这就是人们所说的不能用刑律来制裁他们。所有这些,都是因为治理国家的方针与先王的做法不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