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王安石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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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王安石新政受到的阻挠和破坏(下) (1)

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三月,神宗驾崩,哲宗登基,宣仁太后临朝执政。五月,任命司马光为门下侍郎,于是将新法全部废除了,并且流放驱逐神宗朝的旧臣。现在将当时的主要事情记载如下:

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七月,废除保甲法。

十一月,废除方田法。

十二月,废除市易法。

同月,废除保马法。

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闰二月,蔡确出知陈州,章惇出知汝州。

同月,废除青苗法。

三月,废除免役法。

四月,废除熙河经制财用司。

六月,放逐邓绾、李定于滁州,放逐吕惠卿于建州。

二年正月,禁止使用王安石的《经义》《字说》。

四年四月,废除明法科。

五月,放逐蔡确于新州。

以上所列举的不过是其中比较明显突出的,其他的就不再一一叙述了。一言以蔽之,当时对于熙宁、元丰(宋神宗年号,公元1068—1077年,公元1078—1085年)所做的事,没有一件不被废除,对于熙宁、元丰年间所用的人,没有一个不被罢免的。范纯仁曾经对司马光说:“去除那些过分的法令就可以了,就像废除差役法这件事,尤其应该慢慢研究以后再说,不然的话,有可能增加老百姓的痛苦。希望您能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不一定非要自己拿主意。自己拿主意,想要逢迎你的人就可能乘机迎合你,差役法也许很难改回去,可以先一路试行,看其效果如何。”司马光不听他的意见,更加固执己见。范纯仁说:“你这是不让人说话呀!如果我想取悦你,向你表示好感,还不如年轻的时候迎合王安石很快地得到富贵呢。”过去,司马光曾经对神宗说过,王安石有贤能却刚愎自用。司马光的贤能如何?我不敢拿他和王安石比,但他的刚愎自用和王安石不仅相似,而且更厉害了。于是,新法从此就销声匿迹了。

新法应当不应当废除,我在前面几章里已经详细讨论过了,这里不再多说。根据俗史的记载,据说在元祐(公元1086—1094年)初年国家形势好得不得了,天清地明,全国欢欣,四周的异族国家都感到了震动。我没有时间和他们辩驳这些事,让我引用先儒的一两个说法,来帮助我作一些说明。

陈汝锜的《司马光论》说:

靖康(宋钦宗年号,公元1126—1127年)年间发生的祸患,有人说是从王安石开始的,我认为是从司马光开始的。不是说司马光直接造成了靖康年的祸乱,而是说他的所作所为引发了靖康年的祸乱。新法的施行不是随随便便姑且尝试一下,每个法令的确立,皇帝和宰相都经过了反复的讨论和商议,就像家人朋友,经过成年累月地商讨,才开始颁布为法令。而宋神宗又不是一个生长在深宫,不了解民间疾苦和希望的人,推测有利的一面,计算有害的一面,推究事务的起因,探讨它的结局,法令尚未在国内发布,施行以后的情形已了然于胸中,看得真切无疑了。所以,虽然有太后的尊严,岐王的忧虑,上自执政的官员,下至宫里的守门人,都来苦口相劝,仍然不能使神宗停止改革。虽说在施行的过程中有过分之处,但应该允许有好处也有不足,实际情况与预先设想有不一致的地方,关键在于要在旧的基础上变法图新,挽救它的缺失,成就它的美好,使得对下面不伤害百姓,对上面又不违背先帝的意愿。在这里,小人们没有可乘之机,报复的祸患也就无从说起了。

为什么这样一副怨恨失意的样子,要把前面做过的全部推翻呢?这是因为,前有太后等人反对新法却不能得到神宗的支持,后有范纯仁、苏东坡等人请求不要尽废新法也不能被司马光接受。一遇到逢迎自己的蔡京,就高兴地认为他是守法的人,而先帝的尸骨未寒,各种法令都已被破坏了。这是把臣子凌驾于君主之上,谋划了数十年的事,一天之内就废除了。这就是说,自己的见识和思虑比先帝还要高明,过去被认为是良法,如今却认为是恶政。这不是太蛮横了吗?孔子为什么称赞孟庄子不改变父亲的大臣和父亲的政策呢?如今司马光说:“先帝的做法,好的百世都不能变,如果是王安石创立的新法,危害于天下,改变它就要像救火和搭救落水的人一样不能耽搁。”然而,神宗作为皇帝,岂能所有的事情都由王安石做主呢?神宗难道是个让臣子牵着鼻子走的人吗?说新法都是王安石一人创立的,有什么根据呢?何况,王安石免除宰相的职务以后,在金陵(江宁,今南京)居住了八年,在这八年中,新法施行如故,并没有因为王安石不在了,就被废止。

王安石创建的法令,神宗终其一生都在坚持施行,为什么没有像“手实法”和“鬻祠”的主张那样被制止呢?可见神宗是有所选择的,也是有自己的主见的。而且,元祐(宋哲宗年号,公元1086—1094年)期间,对新法的铲除和改变非常彻底,一点遗漏都没有,所谓百世都不能变的法在哪里呢?我担心先帝有灵,在地下也会一天都不能瞑目的。又有人说,太皇太后是作为母亲更改儿子的做法,而不是皇帝作为儿子更改父亲的做法。然而,一切对以往政策的继承和改变,以及所做之事,在告知宗庙并向天下臣民颁布的时候,都说是我君之子,不说是我君之母,皇帝的母亲可以废止或搁置先帝做过的事,这正是吕后灭刘家天下,武则天篡夺唐朝政权而建立周朝的原因。作为一名臣子可以借母后的权势而不把皇帝放在眼里,这种做法与徐纥、郑俨、李神轨之流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因为权势太大了。这就是教训啊!何况元祐之初(公元1086年),哲宗皇帝已经十几岁了,并非是个遗腹子或婴儿做皇帝,朝廷做什么或不做什么,都取决于宣仁太后,皇帝一点都不能参与。

即使皇帝询问,大臣们也不回答,这是什么礼义呢?苏颂(字子容)觉得这事很危险,总是对那些老臣们说不要自找麻烦,皇上是谁都可以批评指责的吗?而且,哲宗也说,只有苏颂懂得君臣之礼。大概哲宗在绍圣(公元1094—1098年)亲政之前,就已经蓄积窝藏了很多怨恨,而小人们借助于皇帝进行报复,也不用等到章惇、蔡京执政的时候。为什么?既然臣子一定要力求超过皇帝,以为这就是忠,那么,儿子一定要力求继承父亲来显示自己的孝。皇上显示一点他的意愿,下面就会有异常的表现。首先出来表现的是章惇,他所做的就是拘禁和放逐,没有一天是虚过的;接下来就是蔡京,他在朝廷兴妖作怪,假借绍述即继承神宗遗产的名义来谋求私利,宋朝的事情终于不可挽回了。司马光不应该稍微分担一些责任吗?孔子说:“说话一定要考虑后果,行动一定要算计成败。不考虑后果,不计算成败,把自己的前途都交给老天,说老天会赐福给大宋,一定没有这样的事。老天是可以期待的吗?老天让神宗死去是赐福给大宋吗?其实,太甲颠覆典章制度,就是老天在赐福给商朝了;而汉惠帝与曹参这些人,坚守天下的整齐划一和清净无为,是老天不赐福于汉朝吗?

王夫之《宋论》说:

宋哲宗在位只有十五年,太后发号施令就有八年,哲宗亲政之后的日子,不过六年。绍圣(宋哲宗年号,公元1094—1098年)改元以后,他提拔小人,恢复苛政,被天下人诟病,可以不必再说了。元祐(宋哲宗年号,公元1086—1094年)年间的政治,也有很多是难以说得清楚的。绍圣时的所作所为,说是反对它其实是仿效它,而元祐时的所作所为,说是矫正熙宁、元丰(宋神宗年号,公元1068—1077年,公元1078—1085年)时的做法,其实也未尝不是效法它,而且,启发了绍圣,从而成为可以效法的对象。啊!宋朝没有发生动乱甚至亡国的危机,但它还能挺多久呢?天子提拔士人是为了这个国家,君子出来做官是为了皇帝,怎么能够把朝廷当作定“流品”,分“清浊”的场所呢?这里一定会有事发生,但这里的事,一定是国事,其根本是君王的品德,其主要功能是治理国家,教化百姓,其紧急之事是异邦侵犯边境,要在这里进行谋划。

施行于老百姓的,看他们太辛苦了,就要让他们休息;看他们丢弃了的,就要使他们发扬光大;他们遇到天灾了,要进行拯救;他们受到官吏的肆虐,就要惩治官吏,用实实在在的措施使百姓得到安宁。而选拔士人,就要涵养他的恬静之心,调动他的新鲜之气,从低层把他们选拔出来,用真正的君子来劝导他们,要求他们。难道只有绍圣时的人做不到吗?元祐时的那些大臣能够做到这些的又有几个人呢?能够卓然提出诚恳的意见,并超出纷纭争论之外,向皇帝禀告的,只有这么几件事:刘器上疏对寻找乳母一事提出意见;程颐请皇帝到崇政殿继续讲读,不要因为暑热而停止;范祖禹劝皇帝好好读书。除此之外,都是和已死成灰的王安石争论是非,提出的建议没有几个是能够用于实际的施政措施,所提拔的人,也不全是不肖之徒。但只要是熙宁、元丰时遭到贬斥的人,就急急忙忙地起用他们,好像赶不及了似的,难道新选拔的这些人里面,就没有一个可以担当大任,成为国家百年栋梁之才的人吗?而将他们流放到岭南海岛,使自己憋了很久的郁闷之气得以舒展,这样就可以不辜负老天了吗?他们要体恤百姓,王安石的新法肯定要改变。

哪一年没有水旱之灾,要看采取了救灾的措施没有;四海之内怎能没有被冤枉的人,要看及时地复查审问了没有;监督施行新法之外,难道没有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却没有人去弹劾;除了触犯王安石的人,难道就没有行为端正的好官,也不尽快地提拔。西部边陲发生了十分紧急的情况,没有听说派遣一名将领来捍卫边境不被侵扰;契丹屡次要求增加岁币,也不闻谁拿出个主意来杜绝他的欺辱。就像这个样子,宋朝还怎么拥有他的天下呢?不过是元祐诸君扬眉吐气,抒发愤懑的区区一方土地而已。司马光、吕公著二人,并非没有为国家担忧的诚心,但除了刚直正大之气,别的都没有了。那些一时被流放到远方,暂时屈就于此,以求将来有大发展的人,正在蛮烟瘴雨中拂拭着身上的尘土,一副暗暗得意的样子,出去的,不知道有一个志向未定的孩子;里面的,不知道有个靠不住的女主人;在朝的,不知道有尚未发扬光大的对法度的尊重;在野的,不知道有难以倾诉的疾苦;对外不知有傲慢地盯着我们尚未得逞的强敌,把一切都寄托在梦想着别人不到这里来骚扰我们,大家都把二位当作宗主,每天提一些改变法令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