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世界戏剧学
10594600000033

第33章 古典的精致(9)

二、“性格”三性

承袭着传统意见,德莱顿也承认情节是戏剧的基础,但是他认为,戏剧人物的塑造才是施工的开始。他重点剖析了戏剧人物创造过程中的三个大问题,即性格的鲜明性、复杂性和可信性。

鲜明性。性格的鲜明性,也就是倾向性。德莱顿指出:“所谓性格是指人物身上先天获得的某些倾向,那些倾向在戏中推动和带动我们去做好的、坏的、或者不好不坏的行为;或者说,那种使得人物去做这种那种行为的东西。”性格即倾向,而且在戏剧中这种倾向不能深深埋藏起来,“它们必须很明显,即是说,戏中每个人物必须表现出他们的一些倾向,这些倾向表现在行动中和言谈中。”不明显,无以见之于舞台。性格鲜明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可以把一个戏里众多的人物一一区别开来,德莱顿为此还引用了贺拉斯的定义:性格是把一个人和别的人区别开来的东西;

其次,更重要的是,只有鲜明的性格才能引起观众的关心,起作用于观众。反之,没有性格的人在戏里无事可做,更不要期望通过他们带给观众什么美德了。在这一点上,德莱顿特别强调,悲剧如果要真正引起观众的恐惧和怜悯,必须把主角的性格写得鲜明,让他的美德胜过恶行,否则观众是不会因关心他的痛苦而引起恐惧和怜悯的。

由此他说明,主角的性格鲜明性问题尤其重要,戏剧的主旨如果分散到许多次要人物身上来表达,作用甚小。

德莱顿反对性格上的朦胧隐潜、模糊不清。他说:

要是人物身上的倾向是隐潜的,这就表明诗人无知,不晓得他想对你表现何种性格的人物;因此你对那个人物无法认识或者只有不明确的认识,你也不能判断他应当下什么样的决心,什么样的言行对他合适。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最容易造成性格的不鲜明呢?德莱顿认为,是在作者追求惊险曲折的情节的时候。他说:

多数由突发事件或冒险行径所构成的喜剧很容易犯这种错误,曲折多变的悲剧也容易为它所制,因为当命运的奇迹主宰全部舞台之际,当诗人更致力于告诉你某个人物的遭遇,而不是他本人之际,人物的性格就不会鲜明。

这是切中要害之论。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德莱顿又把莎士比亚与当时一个剧作家弗莱契作了一个对比。他认为性格刻画是莎士比亚的一大长处,“他人物的性格常常是鲜明的”,他让观众清晰地看到人物的“意向”和“倾向”;弗莱契呢,却总是让观众看“连续的探险行径”,结果,“人物的性格只露出朦胧的微光”,“都像呈现在薄暮中的人影”。

在这里,德莱顿指出了两种创作倾向:究竟是向观众显示人物的遭遇还是人物本身?究竟是让人们看到惊险行径还是人物意向?这个问题相当深刻,因为这里展示了情节和性格这两大要素之间的矛盾。

复杂性。在德莱顿看来,贺拉斯关于性格是“把一个人和别人区别开来的东西”这样一个定义过于简单,必须作一个重要补充,那就是:

一种性格,或者说一种把一个人和其他所有的人区别开来的东西,不能认为只包含某一种特殊的美德、恶行或激情,它是许多在同一人物身上并不矛盾的因素的综合。

这个重要补充说明了,一个鲜明的性格不应是简单化的。

德莱顿在说了性格的综合性之后,立即又不厌其烦地重复一句:“不过仍然需要指出,每个人身上必须显出某一种压倒其他的美德、恶行或激情。”这样,他纵而复收,把复杂性与鲜明性结合了起来。

在性格的综合体中,除了要突出重点之外,另一个关键是要取得内在和谐。德莱顿举例说:“同一个人物可以又大方又勇敢,但不能又大方又贪财。”这是因为,大方和勇敢可以取得统一,大方和贪财则势不两立。把不可统一的东西杂凑一锅,构不成一个有机生命体。

当然,也未必要像大方和勇敢那样接近的性格质素才可取得统一,有些互相间颇有距离的性格质素和性格特性也能在一个人身上协调地综合,德莱顿举例说,“一个骗子,一个懦夫,一个贪婪者和一个滑稽人物”,“所有这些品质可以在同一人身上协调起来”。几种相近的性格特征的统一和综合难度较小,人物复杂性和丰富性的程度较低;反之,如能把乍看未必能相容共处的几种性格特征熔于一炉、化为一身,难则难矣,却能造就成一个具有足够丰富性的高级有机体。

可信性。如果说,以上所述着重于性格内部因素之间的关系,那么,可信性的问题则涉及整个有机统一体的逻辑说服力。

德莱顿把人物性格可信性的问题,概括为“它是否与人物的年龄、品质、国家、地位相适合”。说到这一点,他又不满意法国古典主义者了。他说,“一般人都责备当代的法国诗人,说他们的戏不管取景于哪个地点、哪个时代,他们的主角完全是法国人的性格”,他是同意这种责备的。他不满意拉辛剧作中那些他乡异邦的角色也都散发着凡尔赛宫里彬彬有礼的气味。

与许多高水准的理论家一样,德莱顿所说的可信性,并不是要求符合历史真实和生活真实,他说许多历史剧中有名有姓的皇帝的性格塑造往往不符合他们的身份和时代,但是莎士比亚连妖怪的性格都能刻画得相当可信。德莱顿借生活中不存在的妖怪来说明性格的可信性问题是别具深意的,他实际上是要戏剧家在这个问题上承担更多的艺术权利和艺术责任,不要把可信性的重担卸给历史。

德莱顿在论述性格的可信性时,也触及了性格与环境、性格与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些问题是近代戏剧学的要点之一。一些比德莱顿更为杰出的学者将会对此发表不少精辟的见解。与后来者相比,德莱顿的这些意见未免粗糙,但已经比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适合”、“相符”前进了不小的一步。

三、情绪问题

戏剧情绪,是指艺术家把握剧中感情,来激发和控制观众的情绪。这个问题的提出,在戏剧学中相当重要。

节制,是德莱顿对于戏剧情绪最基本的要求。他十分欣赏古罗马朗吉弩斯关于要巧妙地运用激情的意见,认为用得不当的巨大激情最为可笑和浅薄。

德莱顿认为,一个剧作者如果光有激情,他只能把灵感撕得粉碎,疯狂地从一种比拟奔向另一种比拟。他说,在这个问题上,最能迷惑人、也最要不得的,莫过于演员的激情泛滥了:

热情的呼喊确实可以讨观众的欢喜,四分之三的观众愚蠢地认为一切大声疾呼都能感动人,这就会使野心勃勃的演员扩大他的肺部,他为了博得如雷的掌声情愿当场送命;不过这对于明智的人不能引起别的情绪,只有愤怒和轻蔑。

这就像把一个乐器的所有的弦线都拨到最高的音调,必然会造成同一的声音而奏不出乐章一样,满台激烈呼喊必然使所有的人都变成一个人,一个“最狂妄的英雄”。

德莱顿说,情绪失控对戏剧最有害,因为戏剧不是作者主观感情的单方面宣泄,必须通过引发观众的情绪才能完成创造。被引发的观众,开始来到剧场时并没有戏剧家这样的情绪基础,那么戏剧家应该懂得,“他把自己的一堆残梗点燃,烧得一干二净,而站在他四周的人却一点也没有暖和”。

高明的办法是在情感的路途上先与观众拉起手来,“从容地轻轻地和他们一同出发,一直等到逐步使他们热情起来;然后他加速步伐,用自己的激情席卷着他们前进,但又这样安排他的呼吸,使他们需要的时候不会换不上气,一直到最后保持着他最大限度的能力”。

节制戏剧情绪,并非要为感情的渠道安置几块不合时宜的礁石。戏剧情绪不可滔滔无羁,但也要力求流泻自如。德莱顿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坦然地拿自己的剧本《印度皇帝》来开刀。这个剧本让一个遭到敌人追捕、正在寻找避难之地的人在没有掩护的情况下站着谈话,语词间又堆砌着一系列优雅巧妙的比喻,这既打断了这个角色的情绪线,也打断了观众关心他的情绪线:“因为他既然还有余暇去创作比喻,他们就不能设想危险就在眼前。”

德莱顿的戏剧学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一切都以自然、可信为本,不为绳索所缚,不为矫情所害。这一点,实际上是强化了古典主义理论中最为出色的部分,使德莱顿在成了古典主义联结今后的过渡性人物。

德莱顿的晚年,欧洲正在积聚启蒙主义运动的思想风暴。当十七世纪的帷幕下落的时候,法兰西已经有了十一岁的孟德斯鸠和六岁的伏尔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