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舒化鲁说:管理学十大公理:规范化管理的基础理论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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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管理学第五公理:系统思考公理(3)

因此,贯彻相互制衡观念的关键是避免正面与制衡力量冲突,这就是当对象化存在已把制衡之力加诸于身时,只有知道退让避锋以全己这一最佳选择,才能避免鱼死网破,你死我死大家都死,落得同归于尽的后果。所以,“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周易·系辞下传》第三章)该服软时必须服软,谦已敬人,而最终获得“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道德经》第七章)的效果。“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道德经》第二十二章)。

十、系统思考的和谐有序定律

和谐有序观念强调,系统构成的各个部分,不是同一的,而是存在有多种多样的差别,比如在时间上有先后之分,在空间上有大小之分,在地位上有高低之分,在价值上有轻重之分。正是这种种差别的存在,才能形成有如由高声低声、长声短声组合而成的优美和谐乐曲。世界是由缤纷多彩的事物构成的,世界的优美和谐也依赖于这种缤纷多彩。单一事物的世界既无法优美也无法和谐。世界之中的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必须有人种地、有人做工、有人从事艺术创作、有人致力于理论研究、有人负责社会组织运行的协调……没有这种分工以及由分工形成的差别的存在,人类社会就不能成其人类社会。因为没有这种差别,社会组织系统运行就无法保障其顺畅。但是,这种差别也不能太大。乐曲的和谐优美是以声高声低、声长声短差别的相对程度为前提的,相邻两个声高不能过于悬殊,一曲之中的高音和低音也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否则就是不和谐。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分工以及由分工形成的差别的存在也仅仅以保障系统运行的顺畅需要为度,超越这个度,这种差别反过来会对系统运行造成阻碍。大象与其身上的寄生虫就不可能和谐,大象到泥塘打滚,就是要用泥巴闷死寄生虫。

和谐是没有对抗和冲突,不是利益均等,不是权力平等;有序是差别有等,但不是等级控制,不是高压强制。和谐有序就是系统构成部分之间的差距虽然存在但有度,相对于人类社会而言并且是既认同差距的合理性,又维护差距的现实性。所以,由人构成的社会组织其和谐有序包含四个方面的内涵:

首先是存在差别。差别是有序的基础,秩序本身就是差别,没有差别就不可能有秩序。“和实生物,同则不济”(《国语·郑语》)。同质的要素聚集到一块,是不可能构成有序世界的。没有外力作用,只有当水有势差时才会流动。构成要素的同质化、同位化,也就是熵的积累,这也就是事物本身衰亡。宇宙天体只有在质量、密度上存在差别,才会形成自己的运行轨道,避免碰撞爆炸悲剧的发生。构成社会组织的成员,如果在能力、作用和价值上没有差别,这个社会组织也就不成其社会组织了,也就必然是争斗不息,混乱不堪的一群乌合之众。就社会组织而言,这就是在利益分配上按照努力及其贡献拉开差距;在权力享有上按照能力及其公德拉开差距。

其次是差距有度。差别的度的恰当,是构成和谐和秩序的基础。差别太大,大得失去了共同存在的基础,和谐和秩序也就都不存在了。和谐和秩序只能存在于统一的整体之中。就社会组织而言,这不仅是在利益分配上严格要求与努力及其贡献相适应,在权力享有上严格要求与能力及其公德相适应,而且要在适应的前提下,保证差距在可容忍的范围内,过大时,适当拉平缩小。否则差距过大,高下悬殊,超越了相适应的限制,难免导致对抗中起。差距超越了可容忍的限制,也就难免会降低利益和权力享有相对较低的成员努力为这个社会组织的存在和发展作贡献的积极性。

再次是认同差距。这就是差别的度能得到在利益和权力享有上存在差别的各方的承认,认定其合理性,即认定这种差距既必须又必然。就社会组织而言,这就是获利无论多少,都认定与其努力及其贡献相适应;所握权力无论大小,都认定与其能力及其公德相适应。并且这种适应不仅要避免对立对抗的冲突,而且要对社会组织的存在和发展有维护作用,即差距的存在不仅不会引起一些成员的不满情绪,而且还能激励成员努力为社会组织的存在和发展作贡献。只要具备这一理,社会组织成员也就能在差距上达成普遍认同。

最后是维护差距。这也就是利益和权力享有存在差别的各方都努力遵循其差别进行行为选择,不仅自己不违背,而且抵制违背者和违背的行为。就社会组织而言,这就是获利少者,努力工作以使其努力及其贡献增多;握权小者,努力提升以使其能力及其公德增大。获利多者,努力工作以使其努力及其贡献再提升;握权大者,努力提升以使其能力及其公德再增大。有理不行理,也就是理未服人。

和谐有序的观念,简单地讲,就是承认差别,维持差别,但又不能让这种差别超越保障其共同存在于其中的系统顺畅运行所需要的程度。所以,存在差距并且差距有度,这才是有序。但和谐却是以差距的被广泛认同和维护为条件的。

由此可得到系统思考的和谐有序定律:在对事物的思考、判断过程中,越是能保证差别的被认同和被维持,就越是能减少偏颇和失误。

十一、贯彻和谐有序观念的关键点

社会组织的和谐有序,是以社会正义和公平为基础的。社会正义和公平没有,绝对不可能达成社会组织的和谐有序。社会正义和社会公平是两个相互关联的概念,但很多政治哲学家往往把公平包含在正义之中。社会正义是政治学的概念,是对社会组织成员个体与整体之间的权力关系的界定,公平则是经济学的概念,是在社会组织成员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分配关系的界定。尽管二者存在紧密的联系,是相互补充的,但毕竟二者所讨论的角度不同。

正义强调的是,在社会组织成员个体与整体之间,以及相互之间,达成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必须保证个人为组织整体所承担的义务与其在整体中享有的权力对等。尽管二者之间不可能像市场交易一样,保证其价值相等,但至少要保证在序列关系上对等,即在组织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比较,所承担的义务大的,其所享有的权力就一定大。反之相反。二是在利益上,如果社会组织成员个体与整体之间发生矛盾,必须保证组织整体的利益优先,通过牺牲个人利益保障组织整体的利益。人作为社会性存在物,组织整体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前提。三是在利益上,如果社会组织成员的少数与多数之间发生矛盾,必须保证多数人利益优先,通过牺牲少数人利益保证多数人利益。这也就是在社会组织运行的过程中,承认差距的必要性。

公平强调的是,在社会组织成员个体与整体之间,以及相互之间,达成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当社会正义的贯彻造成了成员个人或少数的损失,必须对所受损失的成员个人和少数进行足够的利益补偿,避免为整体利益和多数人利益作出牺牲的个人和少数与整体和多数离心离德,即使不能让人牺牲得情愿,也要能让人牺牲得心甘。二是在社会组织运行过程中,必须杜绝少数占据高位的人剥削多数人,侵占多数人利益的事件的存在,保证利益分享的公平。三是在利益上,必须杜绝多数人以整体的名义损害少数人,保证每一个成员个人的利益都不遭受损害。这也就是在社会组织运行的过程中,保证差距的合理性。

在社会组织的大多数成员中,如果不能在差距的必要性上达成共识,也就不可能有正义,社会组织成员之间冲突和对立的发生也就不可避免,这就直接是社会组织的衰微和瓦解。如果不能保证差距的合理性,也就不可能有公平,社会组织成员之间矛盾和分裂的发生也就不可避免,这同样也直接是社会组织的衰微和瓦解。并且正义的丧失与公平的丧失还会相互转化,失去正义,就不会有公平,失去公平,就不会有正义。古往今来,多少个社会组织尽管曾经强大得让世界发抖,但最后也消亡而不再,一个根本原因,就是社会组织的正义和公平的丧失。世界历史中延续几百年的王朝的消亡是如此,曾经叱咤风云的大政党、大企业的消亡也是如此。

所以贯彻和谐有序观念的关键是承认差距的必要性,保证差距的合理性。

十二、系统思考的中正有矩定律

中正有矩观念强调,在一个系统之中,任何一个构成部分,都有它特定的地位、作用和价值。这特定的地位、作用和价值,又都是被约束在特定的范围之内的,不能有僭越和不及。这范围就是差别存在的度,其度就是保证系统运行的稳定和有效,而不是损害这种稳定性和有效性。所以,任何形式的僭越和不及都会打乱系统的正常运行,损害其稳定性和有效性,甚至危及整个系统的存在。

所谓中正,这是对系统的构成部分在存在的时间和空间上的要求,即在与整体及其相应部分的关系中,位得其所,它刚好处于它应该而必须处的空间位置,时得其应,它的发展变化刚好对应系统要求。在易学中,就是阴处阴位,阳处阳位,阴阳对位即为正。居上下三爻之中的二五,即为得中。正是空间要求,中为时应要求。在社会组织系统中,所谓中正则是三个方面的要求的综合:一是价值相等,即在社会组织的时空存在中,地位和作用相当,利得与贡献相等,荣辱与作为相应。二是能力相当,即在社会组织的时空存在中,能力与所在位置的作用要求对应,没有超越和不及。三是素养相宜,即在社会组织的时空存在中,心理情绪的张弛与环境时机对应,没有错位的偏颇。

所谓有矩,这是对系统的构成部分在运行的方向、性质、速度上的要求,在事物发展运行过程中,接受整体和对立部分的制衡,达成与整体和对方的包纳和渗透。在易学中,乘承比应,无一有违,阳乘阴,阴承阳,相邻两爻阴阳比对,上下三爻,阴阳相应。相对于社会组织系统的构成成员,必须依贡献、能力、素养的序列关系确立地位、权力、作用序列,不得有违。在社会组织系统中,所谓有矩也是三个方面的要求综合:一是方向相同,即在社会组织发展运行中,在所要求的努力方向上,个人、部分与整体和多数一致,没有偏移发生。二是范围相合,即在社会组织发展运行中,不超越所要求的范围,个人、部分与整体和多数一致,没有红杏出墙。三是速度相宜,即在社会组织发展运行中,在所要求的速度上,个人、部分与整体和多数一致,没有超越和不及。

中正与有矩两个内容又是相互关联,互为补充的。中正是静态要求,有矩则是动态规定。二者其所包含的三对内容之间也是这种关系。静态要求没有动态规定补充,一有发展变化,静态上的中正也就不再。动态规定没有静态要求作补充,在发展变化的相对稳定阶段,静态存在状况的矩也就模糊了。

由上述分析不难得到系统思考的中正有矩定律:在对事物的思考、判断过程中,越是把握了事物间的中正和有矩关系,就越是能减少偏颇和失误。

十三、贯彻中正有矩观念的关键

贯彻中正有矩观念的关键是诚心、虚心。

诚心有四个要求,当这四个要求达成时,中正也就实现了。

(1)正视现实,不加文饰。这就是明察事物真相,遵循事物发展规律,不为表象所迷惑,不枉断是非。否则就是自欺欺人。事物发展规律,承认其存在,它存在,不承认其存在,它同样存在。不会因他人的承认与否而有所改变或缺斤少两。但相对于主体我则仅仅是一种自我欺骗,是想通过不承认而逃避,可又逃避不了。这就是自歁而不得。

(2)接受现实,找准位置。这就是在现实所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不夸大自己对于现实的改造改变作用,不作超越于自己所能的事。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成为宇宙的主宰,对世界万物的不满意不痛快,也无法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怨天尤人不会有任何助益。相反接受不快的现实,调整预期,再找一个与自己相应的位置存在和发展,才是出路。

(3)深入现实,寻找机会。这就是不作现实的奴隶,努力从残酷的现实中寻找和发现有助于自己存在和发展的机会。接受现实,并不是沉沦于现实,更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在残酷的现实中寻找温柔的缝隙。机会只能在现实之中,超越现实也就不是机会,而只能是睡梦中的妄想。即使再残酷的现实也有相对不残酷的温柔缝隙,关键是发现和把握这种温柔缝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