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手指的长短、宽窄为依据定穴,因为此法只限于自身使用,故又称“手指同身寸法”。也就是每个人的手指只能测量自己身上的穴位,不能用在其他人身上。如果高矮胖瘦和手指长短粗细差不多的人可以互用,否则,就得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
其中,以拇指指节的宽度为1寸;示指、中指二指并拢后第2指节的宽度为1.5寸;示指上两节的长度,或拇指端到1、2掌骨指蹼连接处为2寸;示指、中指、无名指、小指并拢,以中指中节横纹为标准,其四指的宽度作为3寸(古代简称“一夫法”)。
这样一来,我们取穴的标准1寸、1.5寸、2寸、3寸都有了。如果哪个穴位是2.5寸,就1.5寸再加1寸;如果是4寸,我们就来个“一夫法”加1寸;如果是5寸,我们就来个“一夫法”加2寸;要是6寸呢?我们来2个“一夫法”不就可以了吗。
·王教授提醒·
很多人(包括不少医生)习惯将示指、中指、无名指并拢的宽度视为2寸来定穴,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错误!很明显,因为四指并拢(一夫法)是3寸,如果示指、中指、无名指这三根较粗的指头并拢才2寸的话,那么,细细的一根小指头的宽度怎么可能有1寸呢?其实呢,示指、中指、无名指并拢的宽度约等于4个小指的宽度,接近2.5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