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新世纪石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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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2005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制定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结合石嘴山市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实际,在大武口区、惠农区实施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工作。经各区民政、乡(镇)、办事处的入户调查摸底,两个城市区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60元的农户共有3054户、8341人,其中大武口区1381户、3813人,惠农区1399户、4510人。按照每人月补差35元计算,需低保金29.2万元,年需保障金350.4万元,自治区补助105万元,市上安排105万元,城市区安排140.4万元。大病医疗救助162人,发放救助金30万元;大中专学生教育救助700人,发放救助金177.7万元。进一步加大城乡特困群众法律救助工作实施力度,接待法律咨询8482人次,办理法律援助诉讼582件,其中办理民事法律诉讼案件364件,刑事辩护93件,非诉讼代理案件109件,公证16件,代写法律文书295件。加快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力度,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医疗救助方面,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控中心落实有关政策,减免各类费用232.33万元。

全市安排为350户灾民建房875间。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规定,灾民建房补助金由自治区民政厅从救灾款中安排一部分,划拨到各县、区,与县、区配套资金统一安排使用,每户补助2000元,预计补助资金70万元,其中平罗县200户、500间,补助资金40万元;大武口区70户、175间,补助资金14万元;惠农县80户、200间、补助资金16万元。

2006年,认真作好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大武口、惠农两个城市区共保障农村低保户2244户、6739人,共发放保障金247.2万元。平罗县救助农村特困群众2449户、4254人,平均每人每月救助20元,共发放定期救助金74.68万元,并于10月1日起开始启动农村低保试点工作。在实施农村低保和农村特困户救助的过程中,建立了严格的管理运行机制,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制度,坚持动态管理,实行政策公开、补助资金公开、救助对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加快教育资源整合

2004年,创建市级标准化中学3所、小学4所;完成石嘴山市第三中学一期工程,完成市第十一小学、第二小学、第六中学教学楼扩建工程和聋哑学校迁建工程,并已投入使用。城市区高中阶段入学率达80%;城市区和农村初中学生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3%和0.8%。全市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每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占有率达到4%以上。

2005年,继续积极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多方努力,市第六中学的综合电教实验楼、多功能厅、市教育局科技信息楼、市第三中学迁建一期工程、市第十五小学新建工程全面竣工投入使用。研究制定了《石嘴山市2005至2010年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石嘴山市教育城域网建设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网站建设工作制度。

2006年,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整合教育资源,先后完成了惠农区、大武口区、平罗县农村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实施初高中的布局调整,将市第七中学扩建为寄宿制初中,市第十一中学、市第十二中学从2006年春季始不再招收高中新生,逐年撤销高中部,市第五中学并入市第十七中学建设成寄宿制初级中学。加快教育重点工程建设步伐,逐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积极探索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共评审认定各类教师资格331名,评定中学高级教师22名。加快教育信息化工程建设,加强教育系统电子政务、学科网站的建设,投资83万元加大教育信息化硬件标准化建设力度。

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2004年完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内设信息中心、病毒实验室、艾滋病实验室和血清实验室等功能科室。市紧急救援中心、传染病医院、市医疗中心工程分别依托市二医院和市一医院建设。建有20家“非典”疫情检测网络,及时、准确地监测疫情。

2005年,市疾病控制中心综合楼、市紧急求援中心和市传染病区工程项目,按预计工期完成并投入使用。推广和普及全民预防艾滋病知识,提高了居民的知晓率和防范意识,城市居民知晓率达到75%,农村居民知晓率达到45%。

2006年,加大社区卫生投入力度,在全市建立了15个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安全、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成全市22家乡镇卫生院、198个村卫生室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初步解决了农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继续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全市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参合率达到了80%;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免疫“四苗”覆盖率达到98.73%,乙肝疫苗接种率99.29%,儿童完成全程接种率为86.87%。

道路交通四通八达,极大地方便群众出行

2004年,全面完成大武口至煤机三厂、大武口至电厂铁路平交道口、大武口至沙湖、大平公路平罗段、109线石嘴山至黄渠桥、张宝公路等6个标段公路建设项目收尾工作。109线惠农区段改线工程于2004年10月开工建设,2005年完工;石中高速公路惠农区出口改建项目2004年8月开工建设,2005年10月完工。

完成星海湖道路、大武口至惠农区、鄂托克前旗、阿拉善盟3个城市区间道路的可研报告。

2005年,按照“大交通、大规划、大发展”,拉近城市之间的距离,形成30分钟经济圈的思路,星海湖东域环湖道路、大武口白银路拓宽改造、109线惠农区安乐桥段改线、石中高速公路出口与惠农区连接线等6个工程建设项目得到落实,新建改建总长度近50公里,项目总投资达1.64亿元。

2006年,世纪大道延伸段工程建设投资1.14亿元,基本完成路面工程,大武口西环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1000万元,将于2007年9月竣工;完成星海湖湿地1号桥、大沙路景观桥、大平路维修改造工程等建设项目。

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精神文明不断发展

2004年,新建县级文化馆1座,组织各种文化活动50场,组织大武口区大型广场文化活动32场;全面加强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管理,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生活。大力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全市90%以上的乡镇建有体育活动场地,58.8%的行政村建有篮球场和活动室,有26.5%的群众常年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农村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0%。

2005年,举办了第六届广场文化艺术节,共演出141场,观众近100万人次。加大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工作力度,全市共计送戏下乡20多次、图书下乡3000余册,电影下乡3000余场;推行广场体育,4月28日举行了规模宏大的全市“广场体育”和第二届农民体育节启动仪式,实施好第三批“体育下乡,篮球进村”工程,切实加强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区、市、县体育部门共同投资5万元,建设了平罗县宝丰镇农民篮球场;市广电局为了让农民群众免费收看到8套电视节目,建设了4个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系统;现在平罗县入户数4.14万户,占8套以上节目覆盖户数的94.6%,市区入户数1.28万户,占8套以上节目覆盖户数的67.4%,全市平均入户数为80.1%。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荐市车辆段等3个单位为“全国文明单位”,宁夏东方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等7个单位为“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平罗县姚伏镇为“全国文明村镇”,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村为“全国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先进村”。

2006年,把广场文化作为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重点来抓,共举办广场文化演出199场;全面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工作,共举办社区业余文艺骨干培训班5期,培训170余人次;大力实施图书进万家工程,图书进社区全年配送5500余册;积极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共开展送戏下乡11场次,送秧歌下乡2次,图书下乡1.8余册;有针对性地开展网吧、娱乐场所专项治理活动,共检查460余次,查处违规网吧83家,关闭25家,取缔黑网吧7家,收缴各类盗版音像制品1.07万张。高度重视“扫黄”、“打非”工作,组织统一行动536人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09万余册(盘)。大力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对平罗县体育公园投资20多万元重新规划和改造,确定为体育公园;做好城市第二期健身路径工程的建设,投资50万元,在惠农区完成第二期健身路径工程;建设和完善了10个健身广场的健身器材,并在全市新建100个体育中心,配发了体育健身器材。市广电局多渠道融资近30万元,完成了简泉园林场86户职工的有线电视进村入户工作,解决了园林场职工几十年看不到有线电视的问题。加大力度铺设了大武口到潮湖村的光缆线路,完成了376户有线电视的安装任务,继续做好隆湖经济开发区有线电视“村村通”工作。隆湖开发区有线电视用户已达到4580户。惠农区多方融资近35万元,安装农村有线电视1000多户。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石嘴山市作为一个老工业城市,多年来由于住宅建设投入不足,居民无住房或无正式住房、住房面积小、配套设施差的状况比较普遍,严重阻碍着城市化的进程。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市委、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了以解决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为对象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明确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标准、设施标准、户型控制标准和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收入界线,先后制定实施了《石嘴山市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石嘴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石嘴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办法》《石嘴山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监理办法》等政策。由市房改办会同市物价局协调落实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清理和纠正不合理收费健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对象的申报审批制度,确保了中低收入家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权利。从2000年至今,市人民政府安排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172万平方米含2005年国家为采煤沉陷区解决职工住房建设的50万平方米,建成投入使用经济适用住房85.1万平方米占全市同期住宅建设面积的50%以上解决了全市1.06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改革前的11.4平方米提高到目前的22平方米,增长93%。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实施,推动了房地产业和住宅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

——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为了合理确定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规模和建设速度,市房改领导小组组织计划、建设、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根据全市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户数、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及人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水平和市场需求以及建设用地可供数量情况,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统筹纳入石嘴山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经国家和自治区审批后,再组织实施。为贯彻自治区党委陈建国书记的指示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03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有计划、有步骤的将居住在深山矿区约1.2万户、3.6万人的职工家属迁居到市政府所在地大武口区。3年需建经济适用住房1.2万套总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7.68亿元。市人民政府给职工让利1.5亿元,户均1.36万元。同时,国家投资4亿多元,综合治理采煤沉陷区职工的居住问题。

——严格控制销售对象

石嘴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均为家庭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下的无房户和人均居住面积达不到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具体销售对象通过调查摸底和登记造册来确定。先由辖区内各单位将本单位现有职工家庭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名单报市房改办备案审查,无工作单位城市居民中的无房户由各区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然后由市房改办逐户核对落实、登记造册,并根据登记造册确定的住户,发放《石嘴山市无房户、住房困难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表》,由购房人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职工个人月收入证明、现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居民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经市房改办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石嘴山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准入证》。

——合理确定的建筑面积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调整城镇干部职工住宅面积标准意见的通知》规定,为了切实使市区内家庭年收入在1.5万元以下的无房户和居住困难户能买得起和住得上经济适用住房,石嘴山市对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户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控制标准为:一般职工或居民65平方米;科技干部、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工龄以上的老工人75平方米。根据矿区迁居职工家庭人口多的特点,对下迁职工可增加5至10平方米。超面积标准部分按市场价格出售。按市场价格出售的面积部分补交已减免的费用。

——严格控制销售价格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主要由以下因素构成:建设用地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内基础设施和非经营性公用配套设施建设费;管理费(按前4项的2%计取);贷款利息;税金;利润(利润率严格控制在3%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