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明清天津盐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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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明清以前的天津盐业(1)

天津具备优越的海盐生产条件。首先,其东滨渤海,拥有丰富的盐业资源;其次,其地势平坦,海浸、海潮倒灌现象时有发生;再次,气候适宜,蒸发量大于降水量,三方面因素使得天津地方的土壤含卤量较高,从而易于煎煮成盐,为盐业生产提供了前提【1】。

早在汉代时,天津地区的盐业生产既已具备一定规模,成为政府特定的盐产区之一,并有专门的盐官进行管理。但直至唐代,天津盐业在史籍中间隐间显,发展脉络不甚清晰。五代、辽、宋、金时期,由于北方政局相对不稳,政权对峙、袭替,各政权为增强实力,维护其统治地位,对其辖境内可创造巨大财富的盐业均很重视,天津盐业借此获得了初步发展,并直接推动了宝坻等城镇的诞生。元代,统治者尤为重视盐课,史称:“国之所资,其利最广者莫如盐”【2】,在此背景下,天津地域的盐业潜力得以全面展现,并最终形成了明清时期天津盐业的格局。

<h2>第一节 唐代及以前天津地区的盐业状况

有关华北地区盐业状况的历史记载出现较早。如《周礼·地官·职方氏》记有:“幽州,其利鱼、盐”【3】;又如《史记》载有:秦时,“上谷至辽东”一带有“鱼、盐、枣、栗之饶”【4】。但由于行政区域尚未细化的关系,天津地区的盐业状况不可详知。

汉代,天津地区的盐业在史籍中初露头角。武帝时,由于军事连连,政府财用不给,而冶铁与煮盐虽“财或累万金”,但却“不佐国家之急”。于是,盐铁丞孔仅、东郭咸阳上言:“山海,天地之藏也,皆宜属少府,陛下不私,以属大农佐赋。原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煮盐,官与牢盆。浮食奇民欲擅管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利细民。其沮事之议,不可胜听。敢私铸铁器煮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5】。遂从其议,推行盐专卖。元封元年(前110年),桑弘羊上平准书,“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县置均输盐铁官”【6】。朱廷立《盐政志》称之为“置盐官专理盐税之始”【7】。据统计,西汉至王莽新政权时期,共在全国产盐集中之三十六地设置盐官【8】,其中包括渔阳郡之泉州(位于今天津武清东南)与勃海郡之章武(兼有今天津、沧州等地)。盐官之设表明当时天津地区的盐业生产已具备一定规模,从而进入统治者视线,引起其重视。然而,西汉末年,天津地区发生毁灭性水灾,“经济文化全面陷落”【9】,盐业生产亦被中断。

公元534年,东魏由洛阳迁都于邺(今河南安阳县境内)。其后,于沧、瀛、幽、青四州置灶,使当地居民“傍海煮盐”【10】。其中,沧州置一千四百八十四灶,瀛州置四百五十二灶,幽州置一百八十灶,青州置五百四十六灶,又于邯郸置四灶,共计两千六百六十六灶,年收盐“二十万九千七百二斛四升”【11】。由此,“军国所资,得以周赡”【12】。

唐代《括地志》记载了其时天津咸水沽地方的盐业生产状况:“自勃海至平原,其间滨海煮盐之处,土人多谓之豆子”。【13】至开元中,“幽州、大同横野军有盐屯,每屯有丁有兵,岁得盐二千八百斛,下者千五百斛”【14】。安史之乱后,天津地区为河朔三镇占据,盐利亦归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