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端于1978年的中国经济体制转型从制度层面激发了民众的创业激情和创业能力,从经济主体行为层面强化了企业政治行为的重要性,从经济组织层面催生了大量“转型企业”。这三种影响使中国企业生成及成长机理带有内源性的制度烙印。所以,把制度作为内生变量,研究中国“转型企业”成长,有利于深度解读企业成长机理,推出富有中国情境内涵的理论观点,更好地服务于中国企业。
正如第二章第三节所指出的那样,浙江制度变迁的一大动力源是广大“浙商”的创业激情和创业能力。因此,在确立转型经济中的企业家制度能力对企业绩效的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开展以“浙商”为对象的实证研究具有较好的典型意义。由于企业家制度能力是本书提出的一个尚不成熟的新概念,缺乏合适的测量量表,适合采取案例研究方法。需要指出的是,一方面,企业家制度能力在很大程度上通过企业家政治行为加以体现,企业家政治行为是企业政治行为的人格化基础,政府作为制度供给者在制度变迁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另一方面,“浙商”正处于浙江省“创新强省,创业富民”战略实施的时代背景下,“浙商”在企业产权制度、经营战略、成长阶段和企业规模方面都面临转型挑战,符合本章对“转型企业”的界定。因此,本章的理论基础除了第三章的企业家制度能力的概念界定及测量结果,还结合了企业政治行为理论和“转型企业”理论。
第一节相关文献评介
(第三章)已经研究了提出企业家制度能力概念的理论基础,这里就不赘述。
一、企业政治行为理论
无论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在国内转型经济的情境下,政治环境构成了企业外部竞争环境的重要内容,对企业成长具有微妙而重要的影响。
政府控制着重要的资源,同时,政府出于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保护消费者、保障工人的利益、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保护环境等原因,对企业施加了越来越多的影响。正是由于这种政府环境对企业成长的影响作用,使企业参与政治活动不仅仅可以获得有形资源,还可以获得形象、信誉、政治与法律方面的利益等各种无形资源(张建君、张志学,2006)。因此,如何应对政治环境,处理政企关系也就构成了企业战略决策和经营行为的重要方面(田志龙、高勇强和卫武,2003),企业影响政府政策制定的策略和行为的成败直接关系企业经营业绩的优劣。西方学术界把任何直接试图影响政府政策或政治过程的复杂行为称为企业政治行为,简称CPA (CorporatePolitical Action)。国内学者(田志龙、高勇强和卫武,2003;黄忠东,2004;张建君、张志学,2006)也基本认同这个概念。如田志龙等的定义是,企业为谋求有利于自己的外部环境而影响政府政策与法规制定和实施过程的策略被称为企业政治策略,实施上述策略的行为称为企业政治行为。黄忠东认为企业政治战略是指企业试图通过政府权力发展企业目标的一种持续努力,其目标是产生有利于企业经济持续生存和成功的公共政策结果。
张建君和张志学区别了西方国家和我国企业政治战略的不同情况:西方企业的政治战略主要是通过制度的途径,以单个公司或利益受到影响的多个公司集体行动的方式来影响公共政策,利益群体的竞争构成了企业政治战略的主要形式;在中国的环境下,政治战略是指企业通过接近和发展与政府(官员)的特殊关系而取得资源、得到保护或免除麻烦的做法和行为。
高勇强、田志龙(2004)对西方企业参与政治的途径进行了划分,包括以下内容:游说和其他沟通关系的活动(包括直接游说、PAC游说、提供研究报告、请议员吃饭、谢礼、有偿旅游等);竞选资助(包括直接捐款和通过PAC捐款);选民培养(包括选民政治教育、发动选民施加压力等);社会舆论(括倡议性广告、公共形象关系广告、民意调查等);公益性捐款(如慈善捐款、艺术捐款、教育捐款等);参与顾问委员会或国会证词以及很少使用的公开抗议等。
田志龙、高勇强和卫武(2003),黄忠东(2003),张建君、张志学(2006)等对中国企业政治行为进行了分析。田志龙等人的研究最为详细,他们把中国企业政治策略分为七大类:直接参与策略、代言人策略、信息咨询策略、调动社会力量策略、经营活动政治关联策略、财务刺激策略、制度创新策略。其中包括了比较详尽的企业与政府相关的活动,同时他们详细分析了每种企业政治战略所包含的企业政治行为。田志龙、贺远琼和高海涛(2005)还以海尔、中国宝洁、新希望分析对象,就此开展了案例研究。由于中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型期,因此,制度安排方面的“准制度”特性为企业家执行高端政治行为——制度创新提供了机会和空间。高勇强(2007)就此采用案例研究方法,通过对三个案例企业——浙江吉利集团、中国电信和海南凯立公司的制度创新的分析,在研究我国政治企业家制度创新的一般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四种基本的制度创新模式:私下游说下的制度创新模式、私下实践迫使政府追认的制度创新模式、借用社会力量的制度创新模式和借用强制力量的制度创新模式。并进一步分析了这四种制度创新模式的优点、缺点以及所针对的制度类型、在中国的使用频率和关键的成功因素。他还指出,在中国目前的社会背景下,企业应该优先采用私下游说下的制度创新模式,谨慎对待借用强制力量的制度创新模式。
总体而言,国内学者已经充分察觉到我国转型经济背景对企业政治行为的重要影响,并取得了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但是,这些研究对这两个问题的分析比较少:第一,“隐藏”在企业政治行为身后的关键行为主体及其驱动力量,是哪些人凭借哪些能力(力量)开展了怎样的政治行为,取得了怎样的效果;第二,协调企业内部权责利关系的企业政治行为的作用机理是怎样的。政治行为的本质功能是协调组织内部和组织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企业政治行为应该包括外部政治行为和内部政治行为。目前国内学术界关注的焦点是企业外部政治行为,但由于制度的层级性及其影响的逐层传递性,企业内部政治行为也应该引起学界重视。
二、“转型企业”理论
“转型企业”(transformational firm)是介于新企业(new venture)或者创业企业(entrepreneurial firm)和成熟企业(well‐established firm)之间的过渡型企业。提出这个概念的背景是学术界普遍重视创业研究或者新企业成长。但是,国内外对此的直接研究文献都非常少。代表性学者是张玉利和Bhide。张玉利(2003)把处于创业企业和常规企业之间的企业称为“转型企业”,并从基本特征、主导策略、关注焦点、管理团队、管理模式、控制系统、员工激励和外部环境等方面比较了三种企业的差异。Bhide(2004)的分析逻辑与此颇为相似。他所理解的“转型企业”是居于“有前途的新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的企业,并且深刻分析了“转型企业”的企业家素质、决策风险、企业家职能转变。
针对直接研究文献稀缺的严峻现实,为了突出“转型企业”的研究历史,向间接研究文献寻求理论支持是值得尝试的方法。(中小)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的相应重要管理任务的经典文献可以初步印证这个想法。
Churchill和Lewis(1983)分析了企业家的工作能力、资金、企业家个人目标的实现等八种管理因素在小企业成长的五个阶段的不同重要性。Greiner(1998)研究了企业成长不同阶段的主导性管理要求。Flamholtz和Randle(2004)分析了创业型企业成长为规范企业的四个不同阶段的管理重点。
约翰·爱迪思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的主要理论价值也充分体现于此。当然,他们主要聚焦于微观操作层面的企业成长不同阶段的主导性管理任务,并没有从抽象层面把处于转型阶段的企业归为一类加以整体性研究。
由此可见,目前国内外学界对“转型企业”的研究尚处起步阶段,没有形成系统性的学理。但是,现实中大量的企业正在饱受转型之苦,迫切需要这方面的理论指导。西方现有的管理理论尤其是战略管理理论以大型成熟企业的成功实践为蓝本,在指导我国“转型企业”成长方面,显得曲高和寡。而且中国转型经济的深入演进正在从外部制度环境、企业产权制度等层面加剧“转型企业”的复杂性,如果要为这些企业的可持续成长提供科学指导,从企业家制度能力入手加以分析,是具有理论可行性的。
第二节关系模型、概念界定和理论假设
一、关系模型
二、概念界定
1.企业家制度能力
企业家制度能力是指企业家通过制度创新,突破企业创业过程中的外部制度性约束和(或)内部制度性约束,促进企业成长的能力。企业家制度能力包括外部制度能力和内部制度能力。企业家外部制度能力以规制性制度、规范性制度和认知性制度为作用对象,通过外部制度创新,打破外部制度约束,获取规制合法性、规范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企业家内部制度能力以企业产权制度和职能管理制度为作用对象,通过内部制度创新,优化内部管理效率。
2.企业政治行为
企业政治行为的本质功能是协调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企业利益相关者包括外部利益相关者和内部利益相关者,因此可以把企业政治行为分成外部政治行为和内部政治行为。在转型经济条件下,作为制度供给者的政府掌握了资源配置权,这使政府很自然的成为企业外部政治行为的主要作用对象。企业外部政治行为的能力基础是企业家外部制度能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企业所有制改革,企业所有制的终极激励功能使企业产权制度与公司治理机制成为企业内部政治行为的主要作用对象。另外,市场竞争的加剧迫使企业家也把内部政治行为的作用对象伸向微观管理制度,尤其是公司治理范畴的决策制度和用人制度。企业内部政治行为的能力基础是企业家内部制度能力。
3.“转型企业”
由于影响企业转型的因素众多,因此给“转型企业”下一个严谨的定义实属不易。宏观层面的制度环境与区域制度竞争,中观层面的产业结构与产业组织调整,微观层面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经营业务调整、成长阶段转变、企业管理方式改良,这些都是影响“转型企业”界定的维度。因为是在中国转型经济情境下研究新企业成长,所以,选择制度环境、产权制度、经营业务和企业成长阶段作为“转型企业”概念界定的维度。基于此,本书对“转型企业”的界定是:在经济体制转型的情境下,受外部制度安排的直接影响,企业产权制度和经营业务处在重要调整期,企业成长阶段处于成熟期之前,企业规模尚不大的企业。制度环境这个维度是界定“转型企业”的基础性维度,因为它在较大程度上衍生了后面三个维度。本章提出“转型企业”这个概念,是为了呼应转型经济的研究情境,更好地体现企业家制度能力的内涵和影响。
“转型企业”是新企业成长为成熟企业的必经之路。它是新企业成长的高级阶段,成熟企业的初级阶段。由于转型经济的制度性影响,国内外“转型企业”在产权制度上是不同的。国外“转型企业”的历史生成状态是私有产权制度企业,国内“转型企业”的历史生成状态包括私有产权制度企业和公有产权制度企业,这两种企业的成长机理和内部管理制度是不同的。
“转型企业”成长包括两个阶段:前向阶段——新企业成长为“转型企业”;后向阶段——“转型企业”成长为成熟企业。在不同的成长阶段,“转型企业”所面临的主要挑战和主要管理任务是不同的。一般而言,首先要解决诸如企业产权制度、行业准入等基础性问题,再把注意力重点转向内部管理,向管理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