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古文观止鉴赏(中华古文化经典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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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宋文(6)

[1]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至和是宋仁宗年号。[2]天子:这里指宋仁宗赵祯。[3]张公方平(1007—1091):即张方平,字道安,北宋南京(今河南商丘)人。因当时任益州(今成都平原一带)知州,所以又称张益州。[4]朔:阴听初一日。[5]净众寺:又称万福寺,故址在成都西北。[6]眉阳:今四川眉山县,为苏洵故乡。[7]敲(qī):倾侧。[8]系(yī):是,这。[9]重足:并起双脚,不敢移动。[10]石甚(zhen)斧:杀人刑具,这里指严刑峻法。[B11]齐民:指平民百姓。[B12]想见:想像。[B13]祚(zuò):皇位。[B14]甲午:宋仁宗至和元年(1054)的干支纪年。[B15]垣(yuán):矮墙,这里指边境。[B16]纛(dào):古代仪仗队或军队的大旗。[B17]暨暨(jì):果敢坚毅的样子。[B18]于于:从容自信的样子。[B19]骈骈(pián):茂盛的样子。[B20]渊渊:形容鼓声。[B21]闺闼(tà):闺房。[B22]芃芃(péng):茂盛的样子。[B23]股肱(gōng):比喻皇帝左右得力的大臣。[B24]庑(wū):厅堂四周的廊屋。

【译文】

至和元年秋天,蜀人传说敌寇到了边境。守卫边境的部队夜晚喊叫,乡村都没有人住了。谣言散播传闻,京城震惊。这时,正当命令派选将帅,天予说:”不要孳养祸乱,不要助长事变。尽管各种说法都出现了,我的主意确定不变。外来的变乱还不可怕,只怕事变将从内部发生。对待这种形势,既不可以用文的方法安抚,又不可以用武力镇压。只需我的一两个大臣,谁能够在这文武之间处置恰当,就派他去安抚我的军队。“于是大家推举说:”张公方平就是这样的人。“天子说:”对。“张公以奉养亲老为理由推辞,但没有被认可,于是起程。冬十一月,到了蜀地。到的那天,就让部队回到驻地,撤除边境守备。派人通知郡、县:”敌寇来了由我负责,不必辛苦你们。“第二年正月初一日,蜀人互相庆贺新年,如同往年一样,竟没有什么事情发生。又过了一年,正月间,人们互相商量,要把张公的画像供奉在净众寺,张公也禁止不住他们。

眉阳人苏洵对大家说:”没有变乱容易治理,已经发生动乱的地方也容易治理。有动乱的苗头,没有动乱的事实,这叫将要动乱。将要动乱最难治理。既不可以因为有动乱苗头就操之过急,也不可以没有动乱的事实就放松警惕。至和元年秋天的局势如同器物倾斜,还没有倒在地上。只有你们的张公,安然坐在它的旁边,脸色不变,慢慢地站起来扶正它,扶正之后,从容退回原来坐的地方,没有骄傲的样子。为天子管理百姓而不知疲倦,只有你们的张公。你们是靠张公的举措才活下来的,他就是你们的父母!并且张公曾经给我说过:‘百姓没有不变的性情,就看上面对待他们的办法。人们都说蜀人多变,因此就用对待盗贼的态度来对待他们,用处分盗贼的刑法来处分他们。对于脚不敢动、气不敢出的百姓却用严刑峻法来号令他们,于是百姓才舍得把他的父母妻儿所仰赖的身体,投靠盗贼,所以常常发生大乱。其实用礼去约束他们,用法去役使他们,只有蜀人是最容易的。至于操之过急而发生变乱,即使礼乐之邦的齐、鲁百姓也是一样如此。我用对待齐、鲁百姓的方法对待蜀人,而蜀人也就会以齐、鲁百姓的准则要求自己。超出法律范围之外肆意妄为,以威势胁迫平民,我不忍心这样做。’啊!爱蜀人那样的深切,待蜀人那样的仁厚,在张公以前,我还没有见过呢!“大家都拜了两拜,叩头说:”正是这样!“

苏洵丈说:”张公的大恩记在你们心里,你们死了,记在你们子孙心里,他的功绩留在史官的书上,用不着这画像啦;再说,张公的内心也不愿意。你们看,怎么样?“

大家都说:”张公怎么会关心这个,虽然如此,我们心里却不安啊。现今平日里听到谁做了一件好事,一定要问那个人的姓名,和他的乡里在哪里,以至于他的南矮、大小、关丑这些情况;甚至于有的人还要问他平生特别喜好的东西,从而想像他的为人。史官也把这些写进他的传记里,意思是使天下的人心中想念他,眼前也能看见他。眼前能看到他,所以心中的想念就牢固长久。由此看来,画像也不是没有作用的。“我没有什么话来反驳他们了,于是给他们写了这篇记。

张公是南京人,为人慷慨,有高尚节操,胸怀气度闻名天下,天下发生什么大事,张公是可以依靠的。并且把一首诗附在这篇记的末尾:

皇帝在位,甲午之年。蜀人谣传,敌寇侵近。列于朝廷,文武如云。天子命令,张公出征。张公东来,旗帜舒卷。街巷路途,蜀人围观。都说张公,坚毅果断,从容而来,沉着舒缓。面对蜀人,张公开言:”安顿家人,不传流言。流言不详,归去如常。春来剪桑,秋来打场。“蜀人叩拜:”大人张公,是我父兄。“公居西园,草木繁荣。宴请同僚,击鼓咚咚。蜀人来观,视公万年。姑娘俏丽,闺阁安闲。孩童呀呀,学语能言。公不来蜀,你辈命完。庄稼茂盛,粮仓如山。叹我妻儿,欢庆丰年。公在朝廷,天子重臣。诏令归去,岂敢违命。修建殿堂,威风凛凛。既有廊房,又有中庭。张公画像,端挂中堂。身穿朝服,冠系头上。蜀人相告,不敢放荡。公虽返京,画像在堂。

刑赏忠厚之至论苏轼

【导读】

本文是苏轼早年第一篇震动文坛的政论文章。文章主旨,在于论证刑赏的目的是劝善惩恶,是忠厚道德的最高表现。只有”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赏罚皆以”仁义“为标准,就可以达到大治天下的目的。

全篇文章,以”仁义忠厚“为刑赏的出发点和归宿,深入细致地论述了刑罚和奖赏怎样才能达到极为忠厚的程度。其基本思想,是儒家的”仁义“、”博爱“观点。这种观点,包含有爱惜百姓、注重教化、慎施刑罚等积极思想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值得肯定和借鉴。

本文在艺术上的显著特点,是在议论文中发挥想像,大胆揣测,化虚为实,无中生有。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1],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俞之声[2],欢休惨戚[3],见于虞、夏、商、周之书[4]。

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5],然犹命其臣吕侯[6],而告之以祥刑[7]。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侧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传曰[8]:”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陶为士[9],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10]:”鲧可用[B11]。“尧曰:”不可,鲧方命圮族[B12]。“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B14]。“呜呼!尽之矣!

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

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注释】

[1]尧、舜、禹、汤、文、武、成、康:都是古代有名的贤明君主。成,周成王,武王之子;康,周康王,成王之子。史称成王,康王之世,政治清明,天下大治,被誉为”成康之治“。[2]吁(xū):表示不同意的叹息之声。俞:表示应允。[3]休:欢乐。[4]虞、夏、商、周之书:《尚书》据记事先后,分为”虞夏书“、”商书“、”周书“。[5]穆王:周朝君主,名满。[6]吕侯:周穆王时司寇,掌刑狱。[7]祥刑:意思谨慎用刑。[8]传:解说儒家经书的文字。[9]皋陶(gāoyáo):也作”咎繇“,相传为尧时执掌刑罚的官。[10]宥(yòu):宽恕。[B11]四岳:相传为尧时四方诸侯的首领。[B12]鲧(gǔn):传说为大禹之父,因治水无功,被舜杀死在羽山。[B13]方:违抗。圮(pǐ):毁灭。[B14]不经:不合成规定法。

【译文】

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时代,爱护民众是何等深厚,为民众忧虑何等急切,完全是用贤明君子、忠厚长者的态度来对待天下的人。只要谁做了一件好事,就立即奖赏他,又及时歌颂他,赞美他,用这种办法来欢迎他的良好开端,勉励他坚持到底;谁要是做了一点坏事,就及时处罚他,随即又表示同情他,让他引以为戒,用这种办法使他改过自新。所以表示反对和允许的声音,反映欢欣和悲哀的情绪,都能从虞、夏、商、周的书上看到。

成王和康王逝世之后,穆王即位,周王朝的天道开始衰微,但穆王还是吩咐他的臣子吕侯,告诉他要谨慎用刑。他的话忧虑而不是悲伤,威严而不暴怒,慈爱而能做出决断,同情地表现一种哀怜无罪者的感情,所以孔子仍然采用他的话编进《尚书·吕刑》。

后人注解《尚书》经义时说:”对是否给予赏赐有怀疑时,采取赏赐的原则,这是为了扩大恩典。对是否给予惩罚有怀疑时,采取免除的原则,这是为了谨慎用刑。“唐尧的时候,皋陶作掌管刑法的官,准备杀掉一个罪犯,皋陶多次说:”杀掉!“唐尧多次说:”赦免!“所以天下的人都惧怕皋陶执法坚决,欢迎唐尧用刑宽大。四岳说:”鲧可以任用。“唐尧说:”不行,鲧违抗命令,危害同族的人。“后来又说:”就试一试吧。“为什么唐尧不听皋陶杀人的主张,而同意四岳任用鲧的建议呢?这样,圣人的用意大概也就可以看出来了。《书经》上说:”对罪行轻重有疑问,就从轻处罚;对功劳大小有疑问,就从重奖赏。与其错杀无辜,宁愿自己承担违背成法的责任。“唉!这几句话把”刑赏忠厚之至“的含义完全概括到了。

可以赏,可以不赏,赏了就会超过仁的范围;可以罚,可以不罚,罚了就会超过义的规定。超过了仁的范围,仍不失为君子;超过了义的规定,就陷入残忍一类人了。所以仁的范围可以超过,义的规定不可以超过。

古代不用爵位和俸禄作赏赐,不用刀锯作刑具。用爵位和俸禄作赏赐,这是赏赐的作用只施于得到爵位和俸禄的人,而不能施于得不到爵位和俸禄的人。用刀锯作刑具,这是刑法的威力只能限于能够使用刀锯的地方,而不能影响到刀锯的威力达不到的地方。先王知道天下的善行是赏赐不尽的,爵位和俸禄不足以起到鼓励作用;知道天下的坏人是处罚不完的,刀锯这些严厉的刑罚不足以制裁他们。所以,赏和罚,不能确定时,就全部以仁厚的原则来处理。用贤德君子和仁厚长者的态度对待天下人,使天下的人一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所以说,这是忠厚到了极点。

《诗经》说:”君子喜纳谏,迅速除祸乱;君子怒谗言,迅速止祸端。“君子制止动乱,哪有什么特异的方法呢?只是他有时喜,有时怒,却不违背仁慈的原则罢了。《春秋》的本义是:立法时贵在从严,处罚人的时候贵在从宽。按照《春秋》表扬和批评的原则来规定赏罚,这也是忠厚到了极点啊!

范增论苏轼

【导读】

范增是项羽的谋士,被尊为亚父。在楚汉战争中,他屡次劝项羽杀刘邦,项羽不听,后来项羽中了陈平的反间计,使范增被迫离项羽而去。本文就范增当不当离开项羽,应在何时离开展开议论,惋惜范增不识”去就之分“,同时也批评了项羽的猜疑和不能知人。

这是苏轼早年的一篇史论。当时作者阅历不深,难免有大言欺人的书生之见。但是,立意不落俗套,能翻空出奇,随机生发,极尽回环变幻的姿态。在写作技巧上,对后代的应试文章影响很大。

汉用陈平计[1],间疏楚君臣[2]。项羽疑范增与汉有私[3],稍夺其权。增大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归未至彭城,疽发背死[4]。

苏子曰[5]:增之去善矣。不去,羽必杀增,独恨其不早耳。

然则当以何事去?增劝羽杀沛公[6],羽不听,终以此失天下。当于是去耶?曰:否,增之欲杀沛公,人臣之分也;羽之不杀,犹有君人之度也,增曷为以此去哉?《易》曰:”知几其神乎[7]!“《诗》曰:”相彼雨雪,先集维霰[8]。“增之去,当于羽杀卿子冠军时也[9]。

陈涉之得民也[10],以项燕、扶苏[B11]。项氏之兴也,以立楚怀王孙心[B12];而诸侯叛之也,以弑义帝[B13]。且义帝之立,增为谋主矣。义帝之存亡,岂独为楚之盛衰,亦增之所与同祸福也。未有义帝亡,而增独能久存者也。羽之杀卿子冠军也,是弑义帝之兆也;其弑义帝,则疑增之本也,岂必特陈平哉!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人必先疑也,而后谗人之。陈平虽智,安能间无疑之主哉!

吾尝论义帝,天下之贤主也。独遣沛公入关,不遣项羽;识卿子冠军于稠人之中,而擢以为上将。不贤而能如是乎?羽既矫杀卿子冠军,义帝必不能堪,非羽弑帝,则帝杀羽,不待智者而后知也。

增始劝项梁立义帝[B14],诸侯以此服从;中道而弑之,非增之意也。夫岂独非其意,将必力争而不听也。不用其言,而杀其所立,羽之疑增,必自是始矣。方羽杀卿子冠军,增与羽比肩而事义帝,君臣之分未定也。为增计者,力能诛羽则诛之,不能则去之,岂不毅然大丈夫也哉!增年已七十,合则留,不合则去,不以此时明去就之分,而欲依羽以成功名,陋矣!

虽然,增,高帝之所畏也。增不去,项羽不亡。呜呼!增亦人杰也哉!

【注释】

[1]陈平(?一前178):秦末汉初武阳(今河南原阳县)人。汉朝开国功臣之一。[2]楚:指项羽的西楚。[3]项羽(前232—前202):名籍,字子羽,下相(今江苏宿迁市西)人。范增(前277年一前204):项羽谋臣,居鄛(今安徽桐城)人,曾屡劝项羽杀刘邦而项羽不听。[4]疽(jū):恶疮。[5]苏子:苏轼自称。[6]沛公:即刘邦。[7]几(jī):事情变化的预兆。[8]霰(xiàn):小冰粒。[9]卿子冠军:指宋义。[10]陈涉:即陈胜,秦末农民起义的领袖。[B11]项燕:战国末期楚国名将,项羽的祖父。扶苏:秦始皇大儿子,因谏阻焚书坑儒,被派往北部边塞监军。[B12]楚怀王孙心:战国时期楚怀王熊槐(?一前296)的孙子熊心,秦灭楚,流落民间替人牧羊。[B13]义帝:即楚怀王熊心。[B14]项梁:项羽的叔父,于秦二世元年,在会稽(在今浙江)举兵反秦。

【译文】

汉高祖用陈平的计策,离间楚的君臣,使他们相互疏远。于是项羽怀疑范增和汉王有秘密勾结,逐渐削减了他的权力。范增非常气愤,说:”天下大事已成定局,君王自己去干吧,希望您赐给我这把骨头,让我回到乡里。“范增归去,还没到彭城,背发痈疽而死。

苏予说:范增离去是正确的。不离去,项羽必定会杀掉范增,只是遗憾他没有早些离开罢了。

那么,应该以什么事情而离去呢?范增劝项羽杀刘邦,项羽不听,最终因为这个缘故失掉天下,应该在这时离开吗?回答说:不。范增要杀刘邦,这是做臣予的本分;项羽不杀刘邦,说明他还有君主的胸怀,范增为什么要因为这事离开呢!《易经》说:”知道事物变化的先兆,大概就是神明吧!“《诗经》说:”看那下雪之前,先凝结降落的是霰。“范增离去,应该在项羽杀宋义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