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慈母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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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欧阳修母郑氏家训

【训主简介】

郑氏,欧阳观的妻子。宋真宗咸平三年(公元1000年)欧阳观考中进士,做过州府主管刑狱的推官,五十九岁就去世了,当时欧阳修年仅四岁。

欧阳修还有一兄一姐,生活全靠母亲郑氏夫人一手维持。欧阳观在世时为官清正廉洁,无半点积蓄,所以他死后,全家人饭不饱肚,衣不蔽体。由于家贫,欧阳修读书买不起纸笔,郑氏夫人便以芦荻杆为笔,以大地当纸,教儿子读书写字。欧阳修毕生在各个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都与他母亲郑氏夫人的谆谆教诲分不开。

郑氏夫人用欧阳观生前的言行教育儿子,培养儿子,勉励儿子。这是一篇发人深省的好家训。今特加以诠释和整理,以飨读者。

继承你父清廉自守的素志

【原文】

汝父为吏,廉而好施与[1],喜宾客。其俸禄虽薄,常不使有余,曰:“毋[2]以是为我累。”故其亡也,无一瓦之覆[3],一垅之植[4],以庇而为生[5]。吾何恃[6]而能自守耶?吾于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于汝也。

汝父为吏,尝夜烛治官书[7],屡废而叹[8]。吾问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尔[9]!”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矧求而有得耶[10]?以其有得,则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回顾乳者[11],抱汝而立于旁,因指而叹曰:“术者谓我岁行在戌将死[12]。使其言然,吾不及见儿之立也,后当以我语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13],常用此语,吾耳熟焉[14],故能详也。其施于外事,吾不能知;其居于家,无所矜饰[15],而所为如此。是真发于中者耶[16]?呜呼!其心厚于仁者耶!此吾知汝父之必将有后也,汝其勉之。夫养不必丰,要于孝[17];利虽不得博于物,要其心之厚于仁。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

——节录自欧阳修《泷冈阡表》

【注释】

[1]施与:帮助别人。

[2]毋:不要;切莫。

[3]无一瓦之覆:没有留下一间盖瓦的房。

[4]一垅之植:一块田地。

[5]以庇而生:可以靠着它维持生活。

[6]恃:依靠;凭借。

[7]治官书:批阅案卷。

[8]屡废:屡屡停下来;多次停下来。

[9]尔:如此;这样。

[10]矧(sh侑n):况;亦。

[11]乳者:奶妈。

[12]术者:算命先生。谓我岁行在戌将死:说我岁星行经戌年的时候就要死去。

[13]平居:平时。

[14]耳熟:听得多。

[15]无所矜饰:没有虚假做作的地方。

[16]发于中者:发自内心深处。

[17]要于孝:重要的是孝顺。

【译文】

你父亲身为朝廷官吏,清廉而又喜欢帮助别人,又好宾客。他的俸禄虽少,但他平时并不去千方百计积聚钱财。他说:“不要因积财损害我清廉自守的素志。”所以他死的时候,没有留下一间盖瓦的房屋和一块可以耕种的田地,让我们可以靠着它们来维持生活。我靠着什么来守节呢?我对于你父亲,有所了解,因此对你有所期待。

你父亲身为朝廷官吏,常常夜间点烛批阅案卷,我曾见他多次停下来叹息。我问他,他就说:“这是个死刑案件,我想给他一条生路却做不到啊!”我说:“生路可求吗?”他又说:“想给他一条生路却不可能,死者和我都没什么可怨恨的了。更况且有时还真能使罪犯得到一条生路呢?因为能得到生路,就知道如果轻率处死一个人,死者是有怨恨的。我常常为死囚求生路,还是难免有失误被处死的,何况有的人却总是想方设法把人处死呢!”他回头见奶妈抱着你站在旁边,于是指着你叹息说:“算命先生说我岁星行经戌年的时候,就要死去,如果真是如此,我将看不到儿子成人自立了。以后要把我的话告诉他。”他平时教育其他后辈,也常用这些话,我听得多了,所以能了解得详细。他处理外面的事,我不能知道;他平时居家,没有一点虚假做作的地方,所作所为就是这样。这些话是真正发自内心深处的。唉!他有着一颗深厚的仁爱之心。这就是我知道他必定能有好的后代的原因。希望你以这些来勉励自己。奉养长辈不一定要衣食丰厚,重要的是要孝顺;对于别人有利的事虽然不能遍及到每一个人,但重要的是有一颗敦厚仁爱的心。我没有什么可教你的,上面这些都是你父亲的意愿和对你的期望。

【评析】

在此篇中,欧母郑氏夫人启迪和告诫儿子:第一,他父亲为官清廉而不积钱财,因为积钱财会损伤他的清廉自守的素志;第二,他父亲死时,既没留下一间房子,又没留下一块田地,自己靠着对儿子的期待和希望支撑下来;第三,他父亲处世为人没有一点虚假和故意做作的地方,更可贵的是有颗深厚的仁爱之心。因此,希望儿子今后好好向父亲学习,并以这些来时刻勉励自己。

欧阳修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他为人刚直敢言,虽屡遭贬谪,也不改初衷;他为官清廉,奖掖后进,为世所称。欧母以荻画地教子的故事也成为历史上流传的佳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