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忘不了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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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人过苛则无友

◎文/王为

俗语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过苛则无友。就是说水太清澈就无法藏鱼,做人如果过于苛刻,就容易失去人缘。与人相处时,难免会有些差异,会有些小矛盾,对别人的缺点不要太在意,千万不要做一个小肚鸡肠、神经过敏的人,否则没有人喜欢和你做朋友。

宋朝的吕蒙正不喜欢和人斤斤计较,他刚任宰相时,有一位官员在帘子后面指着他对别人说:“这个无名小子也配当宰相么?”吕蒙正假装没有听见,大步走了过去。其他同僚为他愤愤不平,准备去查问是谁敢如此胆大包天,吕蒙正知道后,急忙阻止了他们。

散朝后,那些同僚还感到不满,后悔刚才没有找到那个人。吕蒙正对他们说:“如果知道了他的姓名,那么就一辈子也忘不掉。这样耿耿于怀,多么不好啊!所以千万不要查问此人的姓名,其实不知道他是谁,对我并没有什么损失啊!”当时的人都很佩服他度量大。

谁人背后没人说,谁人背后不说人?吕蒙正身为宰相,如果因为这个事情就跟别人较劲,既没有气度又浪费时间。

宋太宗时候有人上奏说,汴河从事水运工作的管理中有人私运官货到其他地方卖,影响到周围的一些人,众人颇有微词。

听了这些话,太宗说,要将这些吸血鬼完全根除实在不是容易的事情,这就像以东西堵老鼠洞一样无济于事。对此不可以过于认真,只需将做的过分,影响极坏的首恶分子惩办了即可。如有些官船偶有挟私行为,只要他没有妨碍正常公务,就不必过分追究了。总之,这样做也是为了确保官运物流的畅行无阻啊!

站在一旁的宰相吕蒙正也表示赞同,他说,水若过清则鱼不留,人若过严则人心背。一般而言,君子都看不惯小人的所作所为,如过分追究,恐有乱生。不若宽容之,使之知禁,这样才能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从前,汉朝的曹参对司法与市场的管理非常慎重,他认为在处理善恶的执法量刑上应该有弹性,要宽严适度,谨慎从事,必然能使恶人无所遁形。这正如圣上所言,就是在小事上不要太苛刻。

不过分吹毛求疵,凡事皆留有回旋的余地,对细枝末节的小事不妨姑且放过,这其实是大部分中国人的为人处事信条。人无完人,显微镜看过去就更是千疮百孔了,所以待人要宽,不要苛求。

与人相处,与人为善,在心理上不要苛求别人,在行为上,也要注意收敛锋芒,和善一些,别去刺痛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