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帝王将相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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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咸丰帝家训(1)

【撰主简介】

咸丰帝(公元1831-1861),姓爱新觉罗,名奕。庙号文宗。

道光帝(旻宁)第四子,生母孝全成皇后。1850年(道光三十年)二月即位。是年,湖南新宁地方爆发李沅发起义。次年一月,太平天国在广西桂平县金田村起义。从此,咸丰帝“遂无一日之安”。三月,他任命赛尚阿为钦差大臣至湖南防堵,旋命入广西接办军务。而1852年太平军挺进湖南、湖北,进而攻克武昌、九江、安庆、南京、扬州,并出师北伐。由于他破例地令曾国藩等汉族官绅举办团练,并担负镇压太平军的指挥职责,始能最终镇压太平天国农民起义。1856年9月起,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他曾一度主战,但因兵败、大沽炮台失守等,他先后派大臣同俄、美、英、法分别签订《天津条约》《北京条约》等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1861年9月,病死于热河行宫,时年三十一岁,其皇长子载淳年仅五岁。

咸丰帝死得较早,在位时间不长,所颁布的皇家家训极为有限。

但他所述的帝王之孝,应像周武王、周公那样,继承前辈遗志,祖述先人之事较为典型。

为孝应效法武王、周公

【原文】

咸丰十年二月丁酉,上御文华殿[1]。直讲官肃顺[2]、许乃普讲述《中庸》“夫孝者善继人之志[3],善述人之事者也”。讲毕,上宣御论曰:

“孝也者,先王所为至德要道也[4]。圣人之孝与常人异,天子之孝与庶人异。尽伦尽制,皆孝中之志与事,即皆前人之志与事也。《中庸》论武[5]、周之达孝[6],而申之以善继志、善述事,诚以孝道至大。人子之心,在善窥乎天理人情之所同[7],因时起义[8],以求满其孝之本量而已[9]。前人所有之志与事,固当敬承而勿替,即前人所未遑制作者[10],但使所志、所事,协天理,顺人情,正不必前人所己为,而要皆前人所欲为。特时位不同[11],故前人未及为之[12],而有待于后人。是以论其迹[13],则今昔异宜[14],推其本则后先同揆也[15]。武、周为人伦之至,故能善继善述,使孝之量充满而无遗,《经》所称通于神明[16],光于四海者,其武、周达孝之谓乎!”

——节录自《清实录·文宗实录》

【注释】

[1]文华殿:在太和殿东,传心殿西。

[2]直讲:讲解经书、经术的官员。肃顺:

满洲镶兰旗人,爱新觉罗氏,郑亲王端华之弟,历官至户部尚书、御前大臣。咸丰死,受命为赞襄政务大臣,后在慈禧太后与奕发动的“旗祥政变”中被杀。

[3]许乃普:浙江钱塘人,嘉庆进士,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少保。

[4]至德:最高道德标准。

[5]武:指周武王。

[6]周:指周公。

[7]窥:发现;了解。

[8]起义:记事之文,立义以发凡。

[9]本量:本来的、原先的含义。

[10]未遑:未来得及。

[11]时位:时间、地位。

[12]故:所以。

[13]迹:事迹;业绩。

[14]异宜:不尽适宜。

[15]同揆:相同的准则。

[16]《经》:概指经书。

【译文】

咸丰十年(1860)二月丁酉日,咸丰皇帝亲到文华殿。直讲官肃顺、许乃普给他讲解《中庸》“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一段。

讲解完毕,咸丰皇帝便宣达他的论述:“孝这个东西,是前代先王视为最根本、最高级的道德标准和最主要的道理。圣人和一般人的孝道有所不同,天子的孝道与平民百姓的孝道也不一样。但是,力求做到伦常、礼制,这些都是孝道中的内容和事情,这也是前人所曾想做并已做过的事。

《中庸》论述周武王、周公具有天下最大的孝道时,曾阐述为很好地继承先人之志,好好地记述先人的事迹,这才是至大至上、真正的孝道!为人之子,其心思要善于深刻理解,天理和人情有共同之处,要根据不同的时代,去考虑以什么样的内容去充实当时的孝道,使之具有孝道本来具有的内涵。前人所有的志向和事迹,固然应当虔诚地继承下来而不可废弃,但前人所未曾来得及做到的,只要是所想、所做合乎天理,顺乎人情,那就不必拘泥于前人所已做过的,而要紧的还在于去做前人想做而未曾做到的事。因为时间、地位不同,所以前人还未来得及做的,等待后人去完成它。由此而论,为孝之事迹,现在和过去不尽相同,但采其根本则后人、前人都遵循着同样的准则。周武王、周公是遵循人伦关系的最高典范,所以他们能够很好地做到继承前人之志,很好地记述前辈之业绩,从而使孝道的内涵充满而无所遗漏。经书上所说的通达于神明,光照于四海的人和事,大概就是指周武王、周公的孝道吧!”

【评析】

篇中指出为孝之道,因时、因人而有异。帝王之孝与庶民之孝就不尽相同。帝王之孝应该像周武王、周公那样,侧重于继承前辈遗志,祖述先人之事。只要做到这一点,才是最高级的孝道。言辞之中流露出浓厚的封建等级观念。但为孝之道,取其大者,确是一种更高层次的见解。一三一第1章同治帝家训

【撰主简介】

同治帝(公元1857-1874),姓爱新觉罗,名载淳。文宗皇长子。五岁继位,皇太后垂帘听政。在位十三年以疾卒,谥毅,庙号穆宗,年号同治。

咸(丰)、同(治)年间,清王朝内外交困,封建统治摇摇欲坠。

面对此种情况,皇太后、皇后采取优礼长辈以增强内部凝聚力,博访老成学者为师以加强修养,借鉴祖宗统治经验以加强统治,躬行节俭以革除浮华,汇集祖宗之法以资借鉴等等,并以此警饬自己,戒励后人。

优礼长辈以积聚人心

【原文】

咸丰十一年十月甲子,又谕:前以惇亲王、恭亲王、醇亲王、钟郡王、孚郡王,均系朕之叔,业经降旨除朝会大典外,其寻常召对及内迁宴赍,均无庸叩拜,以示优隆[1]。因思谕旨奏章内仍复书名,朕心实有不安。嗣后惇亲王、恭亲王、醇亲王、钟郡王、孚郡王,除朝祭大典外,其余谕旨,并各衙门奏摺,止书王号,均着无庸称名,用示朕敬长、亲亲有加无已之至意[2]。

——节录自《清实录·穆宗实录》

【注释】

[1]优隆:特别优厚的尊崇。

[2]至意:美好的心意。

【译文】

咸丰十一年十月甲子日,又下达谕旨:此前,因惇亲王、恭亲王、醇亲王、钟郡王、孚郡王,他们都是我的叔叔,已下达圣旨说明,除臣属朝见君王的朝会和举行大典之时,其他平时一般的召见对话和宫廷的宴赏活动,都不需行叩拜之礼,以此表示我对他们特别优待的尊崇之意。但因为谕旨、奏章中仍旧直呼其名,我实在感到有些不安。今后惇亲王、恭亲王、醇亲王、钟郡王、孚郡王,除朝会、祭礼、大典外,其余谕旨和政府各部门的奏折上,也只写王号,而不要再直接称呼他们的名字,以此来表示我尊敬长辈,对亲属友好亲切已达到无以复加程度的良苦用心。

【评析】

同治帝在篇中指示不要求惇亲王等叔辈皇族亲王,在一般场合也行叩拜之礼。并在谕旨和奏章中不直称其名而只写王号,表示对长辈的特殊优待。在不违反封建礼教的前提下,这是增强最高统治集团内部凝聚力的一种措施。

博访正直、学问优秀的人为师

【原文】

咸丰十一年十月庚午谕:朕奉母后皇太后、圣母皇太后懿旨,朕以冲龄践阼[1],亟宜典学[2],以端蒙养之基[3]。现在师傅惟李鸿藻一人[4],尚应博访老成、端谨、学问优长之士,同资辅导,而裕性功[5]。着议政王、军机大臣、大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共举所知,无论曾任、现任及官阶大小,择其足膺是选者[6],奏保数员,以备简用。

——节录自《清实录·穆宗实录》

【注释】

[1]践阼(zu侔):古时天子登位称谓。

[2]典学:帝王子孙入学之称谓。

[3]蒙养:以蒙昧隐然的态度修养真正之德。

[4]李鸿藻:咸丰进士,直隶高阳(今河北高阳)人。历任同治帝师傅、军机大臣及兵部、吏部、礼部尚书等职。

[5]性功:本性精好。

[6]膺(y侃ng):受;当。

【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