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岛国,岛上立着两尊神像,其中一座称为“真理之神”,另一座称为“谬误之神”。这岛国有一令人骇怪的野蛮习俗,凡是漂泊到岛上来的旅行者都要作为祭品被处死,但是在被杀之前允许说一句话,然后由法官来判断这句话是假的还是真的。如果是假话,就拉到“谬误之神”面前处死,如果是真话,则在“真理之神”面前杀,反正难逃一死。
有一天,一位聪明的哲人漂流到岛上。当他听了这条规定以后,想了一下,说了一句话。于是卫兵把他拉到“谬误之神”面前,法官摇摇头,无法判别这话是真还是假;卫兵又把哲人拉到“真理之神”面前,法官还摇头,拉来拉去,总杀不掉他。
哲人所说的这句话是:“我必定要死在‘谬误之神’面前。”
这个故事与鳄鱼的故事相仿佛。所不同的是那位母亲的话是一个可能判断,而哲人的话“我必定要死在‘谬误之神’面前”是模态判断中的必然判断。法官也误将必然判断当作了实然判断。
法官是具有非模态的推理知识的。当他把“我必定要死在‘谬误之神’面前”当成实然判断时,也误以为这句话包含了悖论。如果判它是假话,把哲人拉到“谬误之神”面前处死,那么这句话又成了真话,那又得在“真理之神”面前处死,而一旦拉到“真理之神”面前处死,这句话又成了假话。总之,法官无法判别其真假,因而也无法按规定处死哲人,但是,由于哲人的一句话不是实然判断,因此,法官的推理就不能成立。在鳄鱼的故事中,我们介绍了实然判断与模态判断中的可能判断的取值方法,那么,一个必然判断取值方法又是怎样来决定的呢?
必然判断是对客观事物联系和发展中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的趋向,在一定条件下的不可避免性的反映。例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能量守恒”,等等,这些都是省略模态词项“必然”的必然判断。这些必然判断都是反映了事物的发展必定是这样,而不是那样的必然联系,都是真的必然判断。要强调指出的是,一个真的必然判断不能只根据一观察而得到的相符合的事实来决定,它仅仅是对某种必然趋势的反映。倘若种瓜得豆而种豆得瓜有一点可能的话,那么“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就不是真的必然判断。
懂得了必然判断的取值方法,我们就可以逐步来审查法官的推理了。
如果法官判定哲人的话为假话,那么就是在“谬误之神”面前处死他,一旦在“谬误之神”前处死了他,哲人的话又成了真话,既是真话,那就得在“真理之神”前处死他。
看起来,法官是碰到了一个矛盾,既要在“谬误之神”前处死他,又要在“真理之神”前处死他。
这个矛盾是不是必然产生的呢?不是。理由是:当法官判定哲人的话为假话,而根据规定把哲人拉到“谬误之神”面前处死后,这个事实能不能说证明了哲人的话即“我必定要死在‘谬误之神’面前”为真呢?不能。我们前面就说过,一个真的必然判断不能只根据一个观察事实来决定。按照岛国的野蛮规定,一个漂泊者被处死的地点有两种可能,而不是唯一的一处,因此,不能根据在“谬误之神”面前处死了哲人,就证明哲人的话为真。既然不能因此而证明哲人的话为真,那就不能再把他拉到“真理之神”面前处死。
可见,若法官判定哲人的话为假话,又如果法官具有模态逻辑知识的话,那么可以根据规定处死哲人而不产生悖论。
如果法官判定哲人的话为真话,情形又如何呢?
哲人的话为真话,则要在“真理之神”前死,在“真理之神”前死了,那“我必定要死在‘谬误之神’面前”又成了假话。哲人的话即为假话,又得在“谬误之神”前死。
法官假定哲人的话为真话,不可避免地会碰上悖论。因为要判定一个必然判断为假,只要有一个相反的观察事实就够了,所以,当法官将哲人在“真理之神”前处死的话,那是能够推出哲人的话是假的。于是,法官确实碰到了一个悖论,而无法按风俗行事。
故事告诉我们,要对付岛国的野蛮风俗,按正常的情况,采用合乎逻辑的手段是不成的。因为,一个命题,在二值逻辑里,非真即假,确实无法违背岛国规定,不可能死里逃生。在这种特定场合,反逻辑的手段反而成为救命符。聪明的哲人比先前的漂泊者要智高一筹,他用非常的手段破了非常的规定,自己挽救了自己。
好在哲人的对手并不高明。读者会问,漂泊者怎样回答,才能万无一失呢?讲一句包含完整悖论的话。例如:我正在撒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