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可以节省权利界定费用。以资产来界定权利,由于界定对象大都是可以度量的“物”,相对容易处理,界定费用会减少。财产权确定后,侵权行为较易发现。任何产权主体都可用收购、出售、招标、退股、辞职等方式来约束那些不遵守契约而增加交易费用的行为,这将减少为保护财产权的立法、司法费用。此时,产权边界的明确化,尤其是职工持有企业股份后,企业内部人的动力机制无需外部植入,这可降低约束成本。②可以节省信息传递费用。在行政协调体制下,因产权关系模糊,信息通过行政系统纵向传递,不仅信息的可靠性差,而且信息费用高。通过明晰产权关系引入市场机制,信息的收集和处理以及当事者根据信息作出决策都是由市场体系自发完成的,市场机制成为资源配置的协调机制。信息的横向传递比信息的纵向传递更能节约费用。③有利于产权主体选择适当的契约形式,以节约交易费用。
④有利于降低社会管理费用。财产权的确立能推进市场发育,消除由管制产生的“租金”,“寻租”现象便自动消失或减少到最低限度。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建立后,政府就退出“比赛”,专心致志地担当好比赛的“裁判员”角色,社会管理费用也就会大幅度减少。
2.决策权的重新配置
(1)传统决策体制的缺陷
国有企业的资产运营低效率与决策体制的低效率有关。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实行集体负责制。这种企业领导体制存在着严重的缺陷:一是决策慢、效率低。二是名义上是集体负责,实际上往往没人负责。三是内耗扯皮严重。
为了转变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就必须改革企业的领导体制,其核心是为企业家的成长创造必要的环境。实行员工持股制度就有可能在产权关系明晰化的条件下,优化企业的领导体制。
第一,经营者选择机制的市场化。应由市场来选择经营者和评价经营者的业绩,避免政府的不合理干预。为此,需改变对经营者的聘任与资产经营责任考核相分离的现状,真正在操作上实现“谁投资,谁派人,谁管理”的统一。通过经营者人才市场(经理市场),让更多具有经营才能的人进入被选择范围,并通过经营者的相互竞争,使其中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营者不仅要对资产的增值和保值负责,还要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及个人的社会声誉负责。经营者一旦因经营失败而被市场所淘汰,就不能再易地做官。同时,选聘经营者的决策者应对决策后果承担责任。
第二,经营者的定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评价经营者成功的标志主要是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结果,即盈利指标,但目前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素质要求是多元化的:按照一个政府官员的素质要求经营者,既要完成利润指标,又要完成其他社会目标,从而导致经营者精力分散,大量时间花费在理顺各种关系上。实行员工持股后,经产权主体选择的经营者就不再是政府官员,而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法人代表。
第三,正确看待经营者的失误。经营者的主要功能是在不确定性的环境下捕捉盈利的机会。
一般来说,盈利机会越大,风险越高,失误的可能性就越大。如果不允许经营者犯错误,经营者就不敢冒风险,只能抱“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从而影响企业的开拓创新。
(2)员工持股对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
按照资本逻辑,企业的经营决策主体是财产所有者,或代表所有者支配企业财产、专门从事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经营者。劳动者作为企业的职工只是生产过程的被动客体,是被监督者,从而被完全排除在决策过程之外,企业的正常运转和组织效率完全靠由所有权派生的管理权威来维持。但这样一种治理结构正日益面临着职工没有劳动积极性的问题,从而增加了管理成本,损害了企业的组织效率。建立员工持股制度后,职工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参与建立在财产参与及利润参与的基础上,这有助于培育职工对企业经营目标的认同感,加深职工对企业经营目标和各种经营决策的理解,增强执行决策的责任感,改善企业内部的人际关系,特别是职工与经营管理人员的关系,从而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对提高企业的组织效率有着积极的作用。
通过引入员工持股制度构建现代企业制度后,就形成了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格局,从而根据权力机构、经营机构、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和精干有效的原则,建立起由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构成的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用契约和法律关系来确定各方所代表的权利和责任,突破了现有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
按照以上的治理结构建立起来的企业领导体制,不仅可通过层层界定权责利关系解决长期困扰我们的经营决策效率低、领导班子不团结的问题,还可以形成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之间的制衡机制,把影响企业决策质量和决策效率的两大因素——经营者的管理权威和生产者的决策参与最佳地结合起来。例如在深圳金地集团1996年7月召开的一届二次董事会上,代表持股员工的董事在审议《工资改革方案》和《住房改革方案》时,代表广大持股员工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董事会经过认真讨论,采纳了其中的若干建议,并修改增补了上述两个方案的部分条款。在讨论公司参与土地投标、企业并购等重大经营决策时,如果说过去经营者要考虑的是上级领导的指示和意图的话,那么现在的决策者则要考虑的是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代表员工股东的董事,更关注的是持股员工的利益,并积极反映员工的利益和要求,从而使公司决策能充分、全面地代表股东及广大员工的愿望,有助于更好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3.分配机制的转变与优化
激励机制职工持有本企业相当份额的股份后,职工主要通过以下途径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
(1)职工按入股额参与利润的分配它可以有两种不同的选择:一种是职工持有的记名股票类似于优先股股票,按期从企业获取固定的股息,这种股息不受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另一种形式是,职工凭借记名股票获取与普通股票同等的现金股息,企业税后利润用于积累的部分也按全部股票中记名股票的比例作为股息给职工追加记名股票。企业经营发生了亏损时,职工必须按同等比例分担损失。职工持股后,就可以像其他股东一样参与企业利润分配,这种以产权制度的改革为基础的分配关系调整,使职工的利益真正与企业的经营状况相挂钩。
(2)按劳动贡献分红职工的工资收入与企业的税后利润挂钩。即劳动分红与企业收益挂钩,劳动分红增长率低于企业收益增长率。为了避免企业分配过度向职工倾斜,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职工的劳动分红可采取以下两种办法:一是规定职工分红部分以现金兑现,部分在企业作为职工的追加股份;二是规定从利润中提一定比例作为企业的公共积累。
(3)经营者收入与企业的剩余收益挂钩所谓剩余收益是指企业总收益扣除劳动分红和基准收益后剩余的部分。即:
基准收益=资金权数×资金×资金基准收益率+劳动权数×劳动×劳动基准收益率考核经营者成绩好坏的标准是剩余收益的多少。如果经营者只完成了行业平均利润率而无剩余收益,说明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平平,此时经营者的风险补偿等于零。如果企业本年的剩余收益大于上年的剩余收益,则经营者除了获得预先规定的年薪外,还可获得相应的奖励,以激励经营者努力经营。
(三)股份合作制对调动企业员工劳动积极性的意义
企业凝聚力与职工积极性是现代企业行为管理中另一个重要问题。工业发达国家都十分注重树立企业形象,而其中就包含着调动工人与管理人员积极性、增强职工向心力与企业凝聚力的因素。
股份合作制的产生使企业与职工的利益紧密结合了起来。由于职工与经营者的入股而显着地强化了职工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与作用。在股份合作企业中,职工通过购买企业股票,或通过对原有企业的清产核资,确认了职工在企业的财产权。职工的身份遂起了重要变化,即职工不仅是企业的生产者,又是一定程度上的企业资产的拥有者。职工这种既是劳动者又是股份所有者的双重身分的发生,使职工的产权与主人翁地位真正得到了落实。由于职工的相当一部分资产入股于企业中,使职工对企业资产的关心程度及其对企业远期发展的关切度明显提高,有效地克服了以往企业财产名为集体所有,实际无人负责的现象。有效地加强了企业资产的有效使用与管理,促进了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其次,由于职工兼具劳动者与企业股东的双重身分,使职工在企业中的地位发生了切实的变化。职工经常可以以股东身分行使对企业经济运行的监督职能。由于职工地位提高,使企业职工与经营管理者之间容易产生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在股份合作企业中,经营者和劳动者同是股东,权力平等。通过股东大会等形式,民主化管理原则也远较一般集体企业容易得到实施。而企业的经营者有对职工实施正常管理、指挥、调度的权力,职工也有对经营者的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批评的权力。这种建立在共同投资入股并目标一致基础上的民主管理制度,大大增强了企业凝聚力,改变了以往集体企业经营权由承包者独揽的状况,给股份合作企业以极大的推动力。
第三,职工的参与意识显着增强。在现代企业中,产权股份化、管理民主化、参与决策群体化三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由于职工与经营者同是企业股东,使职工的参与意识大为增强,一些职工经常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工艺改进、产品创新提出合理化建议,使企业成本大大降低,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第四,企业凝聚力大大增强。由于股份合作企业以入股的形式将众多个别资本集中到一个企业中,组成一个统一运用资本的经济实体。企业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使职工个人利益与企业整体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使企业凝聚力大大增强。大量由原先集体企业改造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发展情况表明,改制后比改制前职工积极性与对企业资产、企业发展的关心程度都有了明显的提高,职工行为心理的这种转变正是股份合作制的内在功能之一,并进一步推动了这一新企业组织制度的壮大发展。
综上所述,股份合作经济是我国农民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创新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它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增强人们的投资意识,改变人们的资金使用观念方面都有积极的作用。由于在很多地方的农村一、二、三产业中推行股份合作制,大大加速了资金聚集与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有力地推动了跨行业、跨地区的经济协作与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由于股份合作制的作用,也大大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切实提高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调动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并推动了企业的民主化管理进程。另外,股份合作企业还在推动企业规模化经营、建成经营风险机制方面产生着重要作用。它的这些功能的充分发挥与综合运用,正在推动着我国城乡股份合作企业的壮大发展,并使这一新的企业组织制度日臻规范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