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国学十八篇
12365800000199

第199章 略论读史之法(1)

读史之法,一时言之不尽。今略论其大概,分三层言之。先明史之大体,次论史之优劣,三示读史之宜忌。

一、史之大体

自古相传,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言为《尚书》,事为《春秋》。其实不然。《春秋》经文固是纪事,《尚书》则不专纪言,纪事之处亦多,特是未成之史。所谓史料者尔。《尚书》之外有《逸周书》,与《尚书》性质相同,纪事而亦纪言,要皆未经编次之史料也。

《春秋》与《左传》为表里。《左传》兼备事言,是故拘于事言之分,正未必然。后人论史,以纪传之体为正史,编年之体为古史。论其性质,则本纪仍为编年,唯与《春秋》不甚同耳。无本纪,编年不能成。史公作本纪,复作表以辅之,年经月纬,较《春秋》为详。

纪表之外,有世家,有列传。世家唯《史记》可有之,后不当有。列传变《春秋》之体,《春秋》以事为主,列传以人为主也。《史记》之八书与他史之志,职官等于《周礼》,《礼志》等于《仪礼》,《天官》、《地理》,古所未有。

《禹贡》虽略载山川,而不详郡国。《乐志》详载郊祀歌,体类《诗经》。盖马、班之意,在隐括六经之旨而成文。故于《书》、《诗》、《礼》、《乐》无所不该。论其大体,则主于《春秋》也。

后人以为纪传之体不主于事,而主于人,于是有繁省不明之弊。如语在《项籍传》,语在《高祖纪》。参差回互,缴绕不清。故荀悦、袁宏仍有编年之作。编年之史,在昔只有《春秋》而已。刘知几谓凡纪言之文,应别立一种。然不善编排,史籍将变为文集。章实斋以之修志,此为好奇,未可法也。

世家之体,原本封建。封建既废,即无所谓世家。载记之名,较世家为妥,始于《东观汉纪》,记光武初群雄并起之事。当时群雄皆各称帝以号召,故不应称曰世家。然陈涉之事,及身而止,亦不应称世家。如称载记,与晋十七国之事相同,即无可非议。

《史记》无载记之名,欧阳修重作《五代史》,壹以史公为法,于南唐、前后蜀、南东汉、楚、闽、吴、越均称世家,其实不合。当时仅吴越钱氏、荆南高氏服从中央,其余则否,安得皆称世家哉?欧阳之意,一则刻意摹古,再则《旧五代史》荒谬泰甚,凡服从中央者称世袭列传,不服从者称僭伪列传。五代纷争,僭与不僭,何从定之?欧阳所以悉改为世家,不知称载记即无病,称世家犹未当也。

又如《明史》有《流寇列传》。李自成转徙不常,目为流寇,名实未背。张献忠定都四川,则不得以流寇目之。

《清史稿》记郑成功、洪秀全别为一类。郑有帝号,洪称天王,不能以诸疾(侯)之礼待之。如曰载记,即名实相副矣。此外非史公所有,而后人有一得可采者,世纪是也。阿骨打未起以前,其祖已为酋长,统率数千人矣。

托克托等修《金史》,于本纪之前别列世纪,其意与《始皇本纪》之前有《秦本纪》相同。

魏收作《魏书》,拓跋硅前二十七代均入《帝纪》,不合史法,识者所笑。若列为世纪,则无可訾矣。清之初起,世受明封,非草泽英雄可比。

《清史稿》不列世纪,直以本纪发端,载清太宗事如草泽英雄,亦无当于史法也。载记《史》、《汉》所无,世纪史公有其义而无其名,虽出后人,实为史中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