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曾国藩与中国近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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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曾国藩与中国近代士大夫的文学艺术观(2)

来示询及古文之法,仆本无所解,近更荒浅,不复厝意。古文者,韩退之氏厌弃魏晋六《六经》、两汉,从而名焉者也。名号虽殊,而其积字而为句,积句而为段,积段而为篇,则天下之凡名为文者一也。国藩以为欲着字之古,宜研究《尔雅》、《说文》、小学训诂之书,故尝好观近人王氏、段氏之说;欲造句之古,宜仿效《汉书》、《文选》,而后可砭俗而裁伪;欲分段之古,宜熟读班、马、韩、欧之作,审其行气之短长,自然之节奏;欲谋篇之古,则群经诸子以至近世名家,莫不各有匠心,以成章法,如人之有肢体,室之有结构,衣之有要领。大抵以力去陈言,戛戛独造为始事,以声调铿锵,包蕴不尽为终事。仆学无师承,冥行臆断,所辛苦而仅得之者,如是而已。

曾国藩在这段话语中最终强调的是,作文之道,虽无固定之成法,但一般说来,应讲究章法布局,注意创作趣味的阐发。对于谋篇、造句、用字之法,曾氏特别予以重视。他在日记中根据自己的实践对之进行了详细的叙述。

关于谋篇之法,曾国藩说:“古文之道,谋篇布势是一段最大工夫”。而古人之《书经》、《左传》,“每一篇空处较多,实处较少;旁面较多,正面较少”,就是缺乏谋篇之法。从而,他认为作文谋篇应把“精神注于眉宇目光,不可周身皆眉,到处皆目也。线索要如蛛丝马迹,丝不可过粗,迹不可太密也”盂。

关于造句之法,曾国藩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造句约有二端:一曰雄奇,一曰惬适。雄奇者,瑰玮俊迈,以扬马为最;诙诡恣肆,以庄生为最;兼擅瑰玮诙诡之胜者,则莫盛于韩子。惬适者,汉之匡、刘,宋之欧、曾,均能细意熨贴,朴属微至。雄奇者,得之天事,非人力所可强企。惬适者,诗书酝酿,岁月磨炼,皆可日起而有功。惬适未必能兼雄奇之长;雄奇则未有不惬适者。学者之识,当仰窥于瑰玮俊迈、诙诡恣肆之域,以期日进于高明。若施手之处,则端从平实惬适始。

曾国藩认为,一篇好的文章,既与造句好坏有密切关系,又与用字是否得当不可分离,因而他对用字之法最为讲究。一次,李鸿裔向他请教作古文的“虚实”、“譬喻”、“异诂”等方法,他分别作了详细具体的答复。何为“虚实”之法呢?曾氏解释说:“虚实者,实字而虚用,虚字而实用也。”实字虚用,即“如春风风人,夏雨雨人,上‘风,‘雨,,实宇也;下‘风,‘雨,则当作‘养,字解,是虚用矣”。如此等等。虚字实用,“如步,行也,虚字也。然管子之‘六尺为步,,韩文之‘步有新船,,《舆地》之‘瓜步邀笛步,,《诗经》之‘国步,‘天步,,则实用矣”。如此等等。

何为“譬喻”之法呢?曾国藩解释说,这个“譬喻”,在古代和近代有所区别,“后世须数句而喻意始明,古人只一字而喻意已明”。这是由于后世辞藻愈益发展的缘故。如“骏”字,即良马的意思。“因其良而美之。故《尔雅》‘骏,训为‘大马行必疾,,故‘骏,又训为‘速,。《商颂》之‘下国骏应,、《周颂》之‘骏发尔私,,是取‘大,之义为喻也;《武成》之‘侯卫骏奔,,《管子》之‘弟子骏作,,是取‘速,之义为喻也”。如此等等。

何为“异诂”之法呢?曾国藩解释说:这个“异诂”,“无论何书,处处有之。大抵人所共知,则为常语,人所罕阅则为异诂”。例如,古之郭景纯注《尔雅》、近世王伯申着《经传释词》,“于众所易晓者,皆指为常语,而不甚置论。惟难晓者则深究而详办[辨]之”榆。他举一“淫”字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指出:“‘淫,训为‘淫乱,,此常语,人所共知也。然如《诗》之‘既有淫威,,则‘淫,训为‘大,曰《左传》之‘淫刑以逞,,则‘淫,训为‘滥,曰《书》之‘淫舍梏牛马,,《左传》之‘淫刍荛者爷,则‘淫,当训为‘纵爷。《庄子》之‘淫文章爷、‘淫于性爷,贝‘淫,字又当训为‘赘,,皆异诂也。”

曾国藩在这里不厌其烦地所作的各种解释,就所谓“虚实”之法来说,“实字虚用”,就是我们现在所讲的名词作动词用,或者名词作形容词用;“虚字实用”,就是我们现在所讲的动词作名词或者形容词作名词用。而所谓“譬喻”之法,就是我们现在所讲的将名词作形容词、副词用,或者将动词作形容词或副词用。“异诂”之法,则是我们现在所讲的将一个字引申其义的意思。总之,这些都是针对字之多用、活用以及词类变化而言的,即属于我们现在所讲的文法学、修辞学的范围。

值得指出的是,曾国藩虽注重用字选词的重要性,却不赞同一味摹仿5见成的词句和文字,同时也反对用僻字涩句来故作姿态,炫耀学识。他说:

一篇之内,端绪不宜繁多。譬如万山旁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挈一领。否则首尾衡决,陈义芜杂,兹足戒也。识度曾不异人,或乃竞为僻字涩句以骇庸众,研自然之元气,斯又才士之所同蔽,戒律之所必严明。兹数者持守勿失,然后下笔造次皆有法度,乃可专精以理吾之气。

曾国藩在这里反复强调的是,写文章在用字、用词等方面,不必过于仿效古词、古字,也不必哗众取宠,故作姿态,以艰深之词句、文字来吓唬人,而应当多用自己的语言,以适合于大众的词文来使文章自然流畅,为世人所愿读。

以上所述用字、造句、谋篇之方法,主要是就文章外形而言。至于文章的内容,曾国藩在强调以情意为归宿的同时,更强调以“专一”为主。他认为,一篇文章从内容上来说,就好像一个人有气血,有手足,有五官和内脏,均须讲究章法布局。他说:

夫古文亦自有气焉,有体焉。今使有人于此,足反居上,首顾居下。一胫之大几如要[腰],一指之大几如股,则见者谓之不成人。又或颐隐于齐,肩过于顶,五管[官]在上,两髀为胁,则见者亦必反而却走。为文者,或无所专注,无所归宿,漫衍而不知所裁,气不能举其体,则谓之不成文。故虽长篇巨制,其精神意趣之所在,必有所谓鼻端之一笔者。譬若水之有干流,山之有主峰,画龙者之有睛。物不两大,人不能两首,文之主意亦不能两重,专重一处而四体停匀,乃始成章矣。

这就是说,文章之内容与外形不能截然分开,两者关系十分密切。内容可以决定外形,外形也可以限制其内容,二者应为一个有机结合体。要作出一篇好文章,不但应当有充实无华的内容,而且也应有美妙瑰丽的外形,彼此配合适宜。曾氏认为,要想做到这样,就应当如姚鼐所倡导的那样讲究“阳刚之美与阴柔之美”。什么是“阳刚”之美和“阴柔”之美呢?他解释说:“大抵阳刚者,气势浩瀚;阴柔者,韵味深美。浩瀚者,喷薄出之曰深美者,吞吐而出之。”接着,他就所分古文十^一大类中何类应做到“喷薄而出之”,何类应做到“吞吐而出之”的问题,谈了自己的意见。他说:

论着类、词赋类宜喷薄;序跋类宜吞吐;奏议类、哀祭类宜喷薄;诏令类、书牍类宜吞吐;传志类、叙记类宜喷薄;典志类、杂记类宜吞吐。……此外各类,皆可以是意推之。

曾国藩在这里所反复强调的“喷薄”之说和“吞吐”之说,就整体而言,不尽精确,似有偏废和呆板之说教,因为各人有各人的创作题材和技巧方法,文体并非一致。然而,如果具体从一种文体来说,强调相同的内容和形式,并且力求达到“阳刚”--气势浩瀚或“阴柔”--韵味深美之境,却是有普遍意义的。

一般人都承认,曾国藩不仅在古文方面嗜好成癖,用功最勤,所取得的成就非常突出,而且其诗歌创作及诗歌理论方面的成就也是如此。虽然曾氏有关诗论的阐述大都渗透于他的古文理论之中,没有系统的理论着作付诸于世,但是我们可以从他的文章、家书、信札以及日记和钞纂等资料中了解到他单论诗歌创作的思想和主张。

曾国藩认为,一篇好诗之得来与诗人的文学修养、器识、经历以及时势兴衰的关系极为密切。关于什么是“器识”的问题,曾氏具体解释说:

“试之以富贵贫贱,而漫焉不加喜戚;临之以大忧大辱,而不易其常。器之谓也。智足以析天下之微芒,明足以破一隅之固。识之谓也。”从而,曾氏强调,中国古代之君子豪杰之所以“自拔于人人者”,并无什么先天之高招,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的“器识有不可量度而已”。这里所谓的“自拔于人人者”,指的就是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其诗作不仅于某时某地为人所传颂,更应当传诸后世,永垂不朽。所谓“自拔”之道,首先指的是诗人的器识如何,次则指诗人的事业及语言文字工夫如何。作为一位诗人,如果要使自己的诗作得更好,流传于后世而不衰,首先就应该具备坚定、深广的器与识;反之,则不能写出真正具有强大生命力的诗作来。这就是说,“器与识及之矣,而施诸事业有不逮,君子不深讥焉。器识之不及,而求小成于事业,末矣。事业之不及,而求有当于语言文字,抑又末矣。”曾国藩早年考究古诗作品时,误以为杜甫倾一生精力于诗篇,“追章琢句,笃老而不休”,真是“不自重惜若此”!后来,随着学识日广,心得体会日多,逐渐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尤其是在阅读了韩愈、苏轼等人对杜甫及其诗作的评论之后,才深刻认识到“杜氏文字蕴于胸而未发者,殆十倍于世之所传;而器识之深远,其可敬摹又十倍于文字也”。他在这里所反复强调的就是诗人本身的修身功夫,就是关于器度与学识的关系问题。

关于诗与诗人的生活经历紧密相关的问题,曾国藩是这样看的。他认为一个诗人如果不接触社会,尤其是久为朝官,忙于事务,或者深居简出,坐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冥思苦想,这样作出的诗作是不会有多少生命力的。

他说:

尝览古昔多闻之君子,其从事文学,多不在朝班,而在仕宦远州之时。虽苏轼、黄庭坚之于诗,论者谓其汴京之作少逊,不敌其在外者之殊绝。盖屏居外郡,罕与接对,则其专志,而其神能孤往横绝于无人之域。若处京师浩穰之中,视听旁午,甚嚣而已矣,尚何精诣之有哉?

很可惜,曾氏在这里并未进一步引出一个全面而实际的结论,即未能认识到诗人必须更广泛地深入社会,接触更多更复杂的生活素材,但他已经涉及到了诗与诗人生活经历的密切关系。他所讲的在朝、在野为官者作诗有区别便是这样。在朝为官者,“视听旁午”,缺少精力去研讨诗诣,难以创作出有血有肉的诗作;在野为官者,“其任职也专,其守法也简,亦常日有馀光,人有馀力”去品尝诗味,接触素材,其诗也会作得好些。这种观点就是我们所说的“功夫在诗外”的意思。这种观点是值得肯定的。

关于诗与时事兴衰的关系问题,曾国藩则提出了中肯而全面的看法。他认为,诗之工拙好坏与时势兴衰、政治清暗、人之穷达之间的关系极为复杂,不能绝对化,不能一概而论。但是,他强调它们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与时势造英雄,而不是英雄造时势的道理一样,一个着名诗人的成长,一篇好诗的产生,都脱离不了当时当地客观社会环境和条件的熏染和陶冶曰反之,其诗也就成为无源之水,或者只是昙花一现,生命力不强。因为,一个诗人写的诗终究是要面向社会,让人去评判、鉴赏的。因此,曾国藩基本赞同韩愈“欢愉之词难工,穷苦之音易好”的观点,认为“盛世之巨公,其诗歌往往不及衰世之孤巨逐客;而庙堂卿相,例不能与穷巷憔悴专一之士角文艺之短长”。原因在哪里呢?曾氏经过反复摸索研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盖声音之道,与政相通。国家鼎盛之日,太和充塞,庶物话愉,故文人之气盈而声亦上腾。反是,则其气歉而声亦从而下杀。达者之气盈矣,而志能敛而之内,则其声可以薄无际而感鬼神;穷者之气既歉,而志不克划然而自申,则瓮牖穷老而不得一篇之工,亦常有之。

很明显,曾国藩一方面强调诗歌创作的好坏与时势兴衰有密切关系;另一方面他对这个问题持谨慎态度,没有把它绝对化。对此,他阐明了这样一个观点:“然则谓盛世之诗不敌衰季,卿相不敌穷巷之士,是二者,殆皆未为笃论。”为什么说是“未为笃论”呢?曾氏认为,诗的好坏工拙并不完全取决于时势的兴衰,也不完全取决于“诗必穷而后工”的客观条件,还与诗人的生活经历、诗人的器度和学识有关。这几个方面缺一不可。

曾国藩在古文、诗歌方面用功最勤,成就也较为突出。因为,他对于诗歌的创作方法很讲究,除在古文创作方法中已有所论及之外,他还专就作诗的方法问题谈了自己的独特见解。曾氏认为,凡作诗首先必须了解古人的方法,熟读古人诗集,从中得到启发,以资借鉴。他告诫其子曾记泽说:

凡作诗,最宜讲究声调。余所选抄五古九家、七古六家,声调皆极铿将,耐人百读不厌。余所未抄者,如左太冲、江文通、陈子昂、柳之厚之五古,鲍明远、高达夫、王摩诘、陆放翁之七古,声调亦清越异常。尔欲作五古七古,须熟读五古七古各数十篇。先之以高声朗诵,以昌其气;继之以密咏恬吟,以玩其味。二者并进,使古人之声调,拂拂然若与我之喉吞相习,则下笔为诗时,必有句调凑赴腕下。诗成自读之,亦自觉琅琅可诵,引出一种兴会来。

但是,古人诗集如浩海烟波,汗牛充栋,究竟应从何处着手呢?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下子可以解决的。因此,曾国藩主张在“须看一家之专集”的同时,更应该随自己“性之所近”去阅读欣赏,去领会其精要,以为我所用。他指出:

诗之为道,各人门径不同,难执一己之成见以概论。……吾教诸弟学诗无别法,但须看一家之专集,不可读选本,以汩没性灵。至要至要。吾于五七古学杜、韩,五七律学杜,此二家无一字不细看。此外则古诗学苏、黄,律诗学义山,此三家亦无一字不看。……我之门径如此,诸弟或从我行,或别寻门径,随人性之所近而为之可耳。

曾国藩作诗,非常重视气势和趣味。他反复强调:“凡诗文趣味约有之诗。韩公诗文,皆极诙诡。此外实不多见。闲适之趣,文惟柳子厚游记近之,诗则韦、孟、白、傅均极闲适。而余所好者,尤在陶之五古、杜之五律、陆之七绝,以为人生具此高淡襟怀,虽南面王不以易其乐也。”这一观点,与他对古文写作方法的见解是一致的。曾氏之所以重视诗的气势和趣味性,主要是由于他治军、从政以来,诸务繁忙,绝少闲适之功。因此,他作诗偏重于气势和趣味。其“气势”二字的提出与他本人的性格有关;其“趣味”二字的提出则与他的生平事业有关。进而,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曾国藩偏重气势和趣味之法,正如我们前面所提到的,他对于古文的写作赞同姚鼐所倡导的“阳刚阴柔”之说。运用到作诗上面来说,亦是这样一个思想格局:阳刚之美,大约指的是重气势的意思;阴柔之美,大约指的是重趣味的意思。

与其对古文的审美情趣相同,曾国藩很注意诗作的声色功夫。他认为,一篇满意之诗作必须具备有声有色的特征,即音乐之美和图画之美同时并存。一曲好的音乐,听起来清脆悦耳,使人动情无比;一幅好的图画,看起来优美清晰,使人心旷神怡,如入人间仙境。因此,他在评论古诗时指出:

四言诗最难有声响,有光芒……余生平于古人四言,最好韩公之作,女口《祭柳子厚文》《祭张暑文》《进学解》《送穷文》诸四言,固皆光如皎日,响如春霆。即其他凡墓志之铭词及集中如《淮西碑》《元和圣德》各四言诗,亦皆于奇崛之中迸出声光。其要不外意义层出、笔仗雄拔而已。自韩公而外,则班孟坚《汉书叙传》一篇,亦四言中之最隽雅者。……凡诗文欲求雄奇矫变,总须用意有超群离俗之想,乃能脱去恒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