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由制造船炮所引发的翻译之举,就曾国藩的本意说来,是服从于他那个使西方“技艺”、“机巧”为我所用的避害动机的,所以翻译馆所译的书籍主要集中在自然科学方面。然而,由于从西方传入的科学知识是长期封闭在圣教礼义“唯我独尊”的文化氛围中的中国士大夫们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所以,这使得他们在眼界大开之时,又急匆匆地将自然观转化为社会观。加之,由于曾国藩的避害价值尺度相当狭窄和单纯,即仅停留在对西方“技艺”和“机巧”的认识之上,而把整个西方社会政治制度排除在视野之外,这就决定了他所倡导和主持的洋务自强新政前景暗淡,成效不是特别显着,最终不得不宣告失败。因此,曾国藩等人既哺育了自己的继承者,同时又培养了自己的掘墓人。这是曾国藩在当时所始料不及的。在时势的紧逼之下,曾国藩对西方文化采取了一种欲拒还迎的姿态,承担了本来并不属于自己的使命。这是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产物,同时也是中国近代中西文化冲突、交融的反映。历史就是这样作弄人,谁要改变历史,谁想跳出这个现实,都是不可能的。
四酌议建立新式水师,开近代中国海军之先声——曾国藩的“自强御夷”理论与实跋
曾国藩在危机意识上产生的避害反应--“自强御夷”的理论与实践,如果仅仅停留在制炮造船以及翻译西方自然科技书籍这个阶段的话,那么这一理论和实践则是不全面的,且缺乏深度。这就是说,如果曾国藩只注重于单纯的制炮造船或翻译有关西方科技书籍,那他的“自立”、“自强”之道不过是对泰西之器的一种拿来主义。然而,“器”必然会引来相应的“制”。因为,制炮造船尤其是造兵轮,最终目的就是为了防御各主要海口,就是用以武装清军水师。所以,曾国藩以制炮造船为主体的洋务事业便进一步发展到“略仿西制”,改建水师,创建近代化海军,来与洋人相藩与中国近代、甘抗衡。这是曾国藩“自强御夷”理论与实践的一个更重要的内容。
诚然,与制炮造船一样,曾国藩酌议“略仿西制”,改建水师,创建近代化海军的理论与实践亦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先肃清水面”,然后攻取安庆、芜湖、金陵三重镇,这是曾国藩组建湘军之前的既定战略方针。因为,太平军自1851年金田起义后,进湖南,过武昌,破江浙,定南京为天国首都,势如破竹,节节逼进。其客观原因除了清朝绿营兵腐败无能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清军缺乏一支势力雄厚的水军,而太平军自进入湖南郴州之后,将各地民船及船手纷纷编入水营,故战斗力较强。正如湖北巡抚常大淳在上奏时所说:“寇水陆攻武昌,船炮充斥。”这一实情,曾国藩看得很清楚。因此,他自1853年冬应诏出山领军之后,先是在衡州按旧制组建湘军水师,试造兵船,然因不得法而无果。“国藩亦先于衡州治水军,访船制,皆不知其状,筏成,不可用。”上谕连日急催出援湖北,以救武昌、汉阳之危。曾国藩在焦虑万分,无计可施之时,恰逢水师守备成日标“颇能言船炮事”,遂与之选用“商船改造为长唇宽舷”,始有转机。为解决经费困难,“乃奏截留大营粤饷银八万,兴水军四千,船二百。其大自五百石及千余石,炮自二百斤至三千斤,又推五日竟渡船意,为短桡长桨如蛇足,以人力胜风水”。随后,曾国藩又委同知褚汝航“造长龙战船于湘潭”。1854年春,湘军水师船队基本建成,拥有辎重炮船一百二十只,辎重民船一百只,士兵五千名,分十营,以彭玉麟、杨载福、成日标、诸殿元、邹汉章、龙献琛、褚汝航、夏銮、胡嘉垣、胡作霖分任各营统领。湘军自出师起五余年间,水师在与太平军水营交战中,虽互有胜负,但总的来说,经过湘潭、汉阳小河、田家镇诸战役,太平军水营损失惨重,从此一蹶不振,未能再兴,而湘军水师遂渐居优势。
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后,“中外和局”已形成,太平天国农民起义虽未被完全镇压下去,但改建水师之议在曾国藩心目中也尚未被提上议事日程。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曾国藩考虑到,湘军水师强于太平军水营,还用不着在改建水师方面花费心思。如前所述,他一再强调“发逆之横行”在陆而不在水,“官军之单薄”亦在陆而不在水,况且安庆内军械所自造的“黄鹄”号轮船虽行动迟缓,但较前已有所发展,故现有湘军水师足可对付活跃于水上的太平军。二是曾国藩考虑到,江浙一带既有“洋兵”助剿,且外国兵轮装备先进,战斗力强,中外共同对付太平军即可解决“内忧”问题,没有必要急于改建湘军水师。鉴于此,曾国藩对于纠葛屡出的购买外洋船只之事,一时并不积极赞同。
1864年秋,历时十四年之久的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农民革命宣告失败。从这时起,曾国藩将眼光投向了海防建设,酌议建立新式水师,开启创建近代中国海军之先声。这与曾国藩主张通过自己制炮造船进而建立一支近代化海军的指导思想有关。他曾对李鸿章说:“枪炮固属目前急需之物,而轮船亦不可不赶紧试造。造成此物,则显以定中国之人心,即隐以折彼族之异谋。”有了轮船,海防就奠定了根基,建设海防则必须组建海军;而一支强大海军的组建,没有兵舰是不行的。与此同时,当时的形势已经发生了显着的转变。这种转变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太平军这个主要对手已被打败,北方捻军和回民起义对清王朝的威胁虽仍存在,但各省主要城市都已控制在清朝统治者手里,农民起义已不能构成心腹之患,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考虑如何对付“外患”的问题了。
其次,太平天国运动被镇压,标志着封建统治者与人民大众的矛盾暂时处于次要的地位,而因“借夷助剿”以及两次鸦片战争失败后所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为西方列强的步步侵入创造了有利条件,使中国门户洞开,海国环伺、外患丛生的局势日益形成,中华民族与西方列强的民族矛盾已很明显地摆在了封建统治者面前。因此,“勤远略”--保护领海、防范外敌入侵之事迫在眉睫。曾国藩认为,必须把海防当做现今“第一件大事冶来抓遥再次,要“勤远略”、“御强敌”,靠说大话、光喊不做决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须“自立”、“自强”,并抓到点子上,才能有十足的把握。“吾辈任疆圻者,惟当练兵训士,储备人才,修造轮船,设立炮台,隐图自强之策,庶有补于万一耳。”然而,因内战不休,国势日衰,武备废驰,各海口炮台经久不复添造,国防异常空虚;更重要的是,旧式水师的长龙、舢板,只肯旨“御内贼”,“均难扞御外侮”。长江水师如不整顿,若“洋氛入犯”,则丝毫“不能与洋舶抗衡”。而且,“现在沿海地方,兵勇既多未练,饷需又皆不敷,战船炮台,一切未暇整理……至外海内江,彼族往来已熟,虚实情表,在彼目中”。因此,必须全力筹办海防。同时,江南制造局以及马尾船政局先后制造出的一批新式火轮兵船,则是“御备强寇”的重要工具,为军事上“酌改营制,略仿西洋之法”提供了现实可行的条件。
基于上述几个方面的原因,曾国藩曾先后数次奏请清廷酌议建立新式水师--近代海军,加强海防建设。1868年,他在奏摺中明确指出:“现于上海船厂制造轮船,又于芜湖等处试造广东艇船。俟船成之后,仍须酌改营制,略仿西洋之法,一船设一专官,乃可角逐海上,日起有功。”从“酌改营制”与“略仿西洋之法”这一立足点出发,他对从轮船的制造,到海军的建制,从水兵的招募与军事训练,到经费的筹措和章程的制订等等方面,都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增添新章,更改旧制,这是曾国藩酌议建立新式水师,或者说筹建近代海军的第一步。什么是新章呢?早在1866年,曾国藩与彭玉麟就曾专摺奏请清廷,提出了一整套新的方案,其中事宜三十条,营制二十四条。其事宜包括:长江水师提督衙署建于太平府,立行署于岳州,提督有单衔奏事的权力;长江共立六标,分设太平、岳州、汉阳、湖口、瓜州、狼山各地,共辖二十四营;长江与各省水面设防各有专责,即长江水师主要负责主流江防,不负责各省所属江河湖汊的防务;副将、参将、游击之官设立衙署,以稍离城市闹区为宜,都司及以下之官不设衙署;二十四营共置战船七百七十四只,都司于本船之外另有打仗舢板之船,兵额为一万二千余人;自提督至千把总各官以次分别配置书吏一至四人不等;长江水师兵丁粮额“暂从其优”,待军务大定后酌情稍减。此外,对饷项出入报销,哨官出缺遴补,设弹药局、船厂及操练技艺等事,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尤其对于约束兵士的问题给予了足够的重视。这是因为,曾国藩等人在实践中感觉到,长江水师“旧日营规甚严,近来日就松懈。今立为经制水师,应申明定规三条决不可犯者”。一是不准登岸居住;二是不准吸食鸦片烟;三是不准聚众赌博。如有违犯者,严惩不贷。其营制包括:在岳州、汉阳、湖口、瓜州、狼山镇各设总兵一员,太平府设提督一职坐镇,共计新设岳州镇标四营,汉阳镇标四营,湖口镇标五营、提标五营,瓜州镇标四营,添设狼山镇标二营,内设副将六营、参将七营、游击十一营。这个《长江水师章程》由曾国藩、彭玉麟、吴棠、刘甸卩膏、乔松年、刘坤一、郑敦谨、李瀚章于1866年2月13日联名会奏清中央朝廷,经过军机大臣与兵部大约半年时间的反复讨论筹商后,得谕旨约六卷,作为定例颁布实行。随后,曾国藩以这个章程为蓝本,继参西洋之制进行了大胆的改革。
湘军水师旧制中有将弁皆常住衙署之习,曾国藩认为须改用新章,将弁宜常住船上,以利熟悉海上实情,了解并及时处理日常事务;湘军水师旧制有战兵、马兵、守兵之分,曾国藩主张改用新章,照外国舰队之制新设舵工、水手之名;湘军水师旧制中江南各战船经费司库所拨甚少,悉令道、府、州、县摊捐,曾氏认为须在沿用此规定的同时,“于长江酌留厘税,量入为出”,直供水师专用。至于各船水兵配备,则应以湘、淮军中悉习水性之人为基础,即“江楚并用”,发挥其专长,北方人不习水性,则基本上不宜配用。更为重要的是,按照新章,水师专以管船为主,每船设一官或两官,其无船之兵,皆须裁撤。总之,新章之中仍兼顾旧制,以中国兵勇“狎习舟居为水师之根本,讲求船炮,为御外之根本”。这是一个很有远见的设想,也是在中国军事上的大胆创新。
仿照外洋之式修造炮台,并用外洋之法操演兵将,这是曾国藩建立新式水师、
筹设海防的另一重要措施。鉴于新式水师正在建立之中,百废待兴,所遇阻力和困难不少,为解燃眉之急,曾国藩认为,中国须在各重要海口配合江面之水师建造新式炮台。如前所述,他深感沿海各地“兵勇既多未练”,饷糈又很缺乏,战船和炮洋务派修建的炮台台“未暇整理”,防备极其空虚。至于外海内江一带主要干道,“彼族往来已久”,虚实情形尽在其掌握之中。因此,必须全力备战,速筹海防。至于“备御之法,自以扼守炮台为稳着……此时妥筹防务,似须仿照外国炮台之式,另行修造,斟酌尽善,乃可御备强寇”。1865年,当他观看“纯用洋人规矩”训练的淮军操演之后,情不自禁地发出了“余平日所见步队不逮此远矣”的感叹。从而主张在沿海各要隘尤其是在上海、江浙和广东等地“选立统将,慎择船主”,出洋操练,无论有事无事,长年累月坚持不懈。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应付自如。
以上是曾国藩“酌议”内容最主要的几个方面,也是其避害反应--“自强御夷”理论与实践的一个重要内容。从这里可以看出,曾国藩在当时虽主要是围绕着江南诸省水师而酌议的,实则志在改革全国水师。如前所述,新章经军机大臣筹商,颁发各省实行。不久即产生了外海水师拟建三阃,即江、浙建于吴淞,直、鲁建于天津,闽、粤建于南澳,备轮船若干,专泊洋面的整体设想。故可以说,这是建立近代中国水师,筹建近代海军的第一个宏伟蓝图。至于建立新式水师、筹建近代海军的目的,除了“自强御夷”这个主要属性之外,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对国内人民防范和镇压的目的。曾国藩在当时常把许多地方视为“盗贼出没之所”,或“久为盗薮”,说明他并未忽略“内忧”的客观存在。酌议新建水师,之所以要设立外海、内洋、里河三支,就是要达到对外可以“御侮”,对内可以“诘奸”的双重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得淡化曾国藩酌议建立新式水师、加强海防建设的积极意义。因为,作为封建统治者,作为为封建统治服务的军事势力,不可能站在人民一边,单纯地对付外敌。相反,对内与对外之属性两者兼有,才真正体现了当时的客观实际。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对不对内,而在于是否对外,并且在“内乱”暂息之后,立足于“自强”以抵拒“外侮”。而建立新式水师、筹设近代海军之举,正明显地体现了其“自强御夷”的性质。
曾国藩在世时,中国近代海军尚未正式形成,但其基本发展蓝图已由他亲手绘制。后来,近代海军的发展壮大基本上是按照这个框架走下去的。曾国藩死后,北洋水师、南洋水师和福建水师这三支近代化水师的建立就很明显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必须明确指出的是,新式水师的建立以及清军广东水师战船模型近代海军的筹设,虽在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起了消极的作用,但也在抵御外国侵略、巩固中国国防方面起了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显然,1874年日本入侵台湾不能如期得手,1876年至1878年左宗棠率军收复新疆,中法战争期间冯子材在镇南关大败法军,除了得到广大爱国军民的积极支助之外,清军逐渐使用洋枪洋炮代替大刀长矛,战斗力逐渐增强,素质不断提高,这一点不能不说是清军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在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初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的三十余年间,西方资本主义列强虽利用各种方式加紧对中国的掠夺和奴役,但总的说来其在军事上却不敢轻举妄动,不敢发动较大规模的侵略战争,再未出现过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京都不保”那样危急的局势。这与曾国藩在世时以及他的继承人李鸿章、丁日昌等加强海防建设的举动,有着不可分离的关系。
总之,“器”引来了相应的“制”,“略仿西洋之法”是“师夷智以制炮造船”引发的结果。虽然,曾国藩在世时,这种由“器”到“制”的过程才刚刚开始,但它足以说明曾国藩等人在主观上已意识到了“拿来主义”不足以应付外敌。而“酌议”建立新式水师和“略仿”西洋之法操练军队、建造炮台,则预示着加强海防建设、筹设近代化海军的现实前景。从而,曾国藩“自强御夷”的理论与实践在危机意识和避害反应的驱使之下,向着尽管是单一的但却是更深层次的方向迈进了一步。
五欲拒还迎一曾国藩基本方针的矛盾心态及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