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韩非子说故事(大众阅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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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卜子妻买鳖

故事原文

郑县人卜子妻之①市,买鳖以归。过颍水②,以为渴也,因纵而饮之,遂亡③其鳖。(《外储说左上》)

注释

①之:到。

②颍(yǐnɡ影)水:颍河。

③亡:逃跑。

故事大意

郑县人卜子的妻子在集市里买到一只鳖,回程中,过颍河,卜子妻子以为鳖渴了,就让鳖饮颍河的水,结果鳖逃跑。

读后感

这又是一则笑话。现实生活中可能不会有如此愚蠢的人,让鳖饮河中的水,鳖焉有不跑的道理。

这则故事,使我想到了另一则小故事,有一位农民,叫东郭的,冬天的一天,在路上,见到了一条冻僵了的蛇,突发善心,把蛇暖和在自己的怀中,蛇渐渐地苏醒过来,活了,一口咬了这位农夫。

卜妻让鳖饮水鳖跑也好,东郭先生暖蛇被蛇咬也好,从如何对人对事对物这个角度说,他们都犯了错,那就是犯了违背管理要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管理的错。对蛇,要据蛇的特性进行处理;对鳖,要据鳖的特性进行处理。蛇的特性是会咬人,鳖的特性喜水但遇水会逃跑。

卜妻、东郭先生,他们俩善心是有的,心眼却是没有的,结果犯了错误。他们的行为是可叹的,教训是惨痛的,值得管理者思索并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