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李根山在小兴安岭某地独立执行任务时任某部通讯班班长,据称,他所在的那个班十几个人曾多次见到一个遍身长毛、比人高好多的“野人”,而且两次和“野人”对打,后来还亲手埋葬了这个“野人”的尸体。
1964年7月的一天黄昏,李根山班长和班上的战友们执行任务返回驻地,安置就绪准备吃饭,忽然一个战友大叫:“快出来看啊!”只见南山坡上,相距三四百米处,直立着走下来一个黑糊糊的“大物”,直向帐篷奔来。原先以为是熊,但越看越不像。有人要开枪,被制止了:“等它过来再说……”这个“大物”转向帐篷附近的一个小湖,细看不是熊而是人样,手里还握着一根棍子,是握住拄着的。它走到水边,先望了望,便蹲在一块石头上,伸手捉鱼。捉到鱼后,用手指划开鱼的肚子,将鱼放到水里洗后,就用两手捧着嚼食。吃完鱼,竟走到帐篷旁边坐下了。它走得很慢,拖着棍子走。坐下时,身高有12米。
一些战士想活捉这个“大物”,便从两侧包抄到它的身后。班里胆大力大的“大老黄”摸到“大物”的身后,一只胳膊搂住了它的脖子,他的左胳膊被它抓了几道深沟,痛得松了手。“大物”使劲站起来,老黄被撞了个后坐地。其他同志正准备上时,它已经逃跑了。跑时是用两脚,拖着棍子,跑得极快,转眼进了树林。
根据大家的观察,事后对这个“野人”的形象作了这样的概括:雄性,约2米高,全身长着一寸多长的棕黄色的毛,只有脸上颧骨处没有毛,可以看见脸上的皮肉。头上黑色的长发披垂到肩,嘴上的毛像胡子,胳膊和腿都很长,手像人手,但比人手大得多,脚长40厘米,脚趾像人的,约5厘米长,耳、鼻也跟人的类似,但大很多。手里拿的棍子约12米长,大概6~7厘米粗,浅黑黄色。
几天后的一天,凌晨两点半钟左右,哨兵猛然发现,这个家伙不知什么时候钻进了帐篷里的伙房。他赶紧喊醒大伙,大家都屏住气偷偷瞧,只见它一个腋下夹着一个圆铝盆,走出帐篷在不远处坐下,一手端盆,一手挖盆里的面条吃,吃完就躺下了。
过了约四十分钟,它却甩起手来,又过了大约两三个小时,听它“哼”了几声,有几个战士轻轻靠近,猛然冲上,按手的按手,压腿的压腿。它却一动不动,原来它已经死了,肚子鼓鼓的,可能是吃面条胀死的。
当晚,大家在附近小山沟里埋了它的尸体。离开这个地方时,还用树枝树叶盖了盖它的坟墓,待完成任务二十多天转回来看时,只见剩下一堆乱骨头,可能是被什么东西刨出来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