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喜爱新鲜空气的人:旅行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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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寻找异乡感(1)

两个城市的日记:阿姆斯特丹与伦敦

阿姆斯特丹

1990年4月10日

今天是我49岁生日。我知道自己今天准备去阿姆斯特丹,因此,上个星期六,我踩着自行车从伦敦到了布赖顿,一共49英里。那是一趟可怕的旅行,因为根本没有骑车的路。我只能够顺着公路骑,卡车和小汽车对着我呜呜地乱叫,然后狂啸而过。约在四十英里处,我感觉自己40岁,到了第49英里处,我感觉自己49岁。我下车来喝了两品脱啤酒,一个人吃了一餐印第安饭菜,然后搭火车回到了伦敦。生日快乐。我不停地想着自己的50岁,也就是明年。乔治·奥韦尔曾写过:“人到五十,必露真相。”

从伦敦被轰炸然后又重建的郊区到阿姆斯特丹被轰炸和重建的郊区,中间根本没有什么变化:从空中看去,差不多是同样一些糟糕的战后建筑物——控制费用,大煞风景。只有到了阿姆斯特丹市内,人们才觉得自己是到了不同的一个国家。在飞机上,坐在我旁边的一位漂亮的(荷兰)女士对我说:“这么说,你是准备一个人过生日了?真是可怕。”但是,她今晚却没有主动给我鼓鼓气。

有人在西弗尔机场接到我,然后直接将我带到了一家无线电台,在那里,我和采访者就我的新书《芝加哥环路》进行热烈的讨论。也就是说,毕竟,那就是我到这里的原因。我不知道作者是不是应该在知名度旅行的时候得到报酬——也许还要按小时算?

在希尔韦萨姆的一家餐馆里进餐,我吃了一些斯利通。没有人知道这个词的英语是什么,但那也就是一种很小的舌鳎鱼。然后,我们去了电视台的节目制作室,开始了另外一场讨论。这次是录像节目,因此,他们可以放一些小标题在里面。节目的主持人很聪明,穿得也很不错,我感觉自己像个傻瓜,思路迟缓,穿得也不伦不类。荷兰人会不会觉得,我之所以看上去如此破烂不堪,是不是想显示自己的不敬?但是,在阿姆斯特丹旅行的最大好处就是旅行者想怎么穿就怎么穿。在这里,我总在想,扎领带是完全多余的。

乘出租车冒雨返回阿姆斯特丹,晚上10点就到了。我早晨6点就起了床,但现在并不觉得十分累。我在红灯区一直走到半夜,对那里单调乏味的娼妓感到万分惊讶。但是,那些妓女看上去都跟慈母似的!阿姆斯特丹的一名妇女就是这么对我说的。她说:“所有那些妓女看上去都像是在说‘来,到妈妈这边来’!”

4月11日

与马尔德博士共进早餐。他不知道我是否会记下阿姆斯特丹之行的日记。我告诉他说,我每十年记一次日记——1970年,1980年,现在是1990年。我什么乱七八糟的杂事都写,其他时候我从来都不想费神记日记。毕竟,我有很多书要写,而日记完全就是妨碍我的正事。不写书的人应该记日记,那是为了陶冶他们的孙子辈。

马尔德博士有犯罪学方面的背景知识。我就此事问过他,不过,他总是把话题翻来覆去地往书上面引。他在英国监狱暴乱方面的见解令我信服,就是说,英国具备西方世界最没有文明水平的监狱制度,因为这个制度完全建立在19世纪的惩罚性苦役的理念基础上。的确,大部分英国人都希望将犯人运到澳大利亚或恶魔岛去。

9点30分安排了一次采访。采访者迟到了——这在荷兰是极少见的事情。但是,她弄错了时间。我们仍然谈了半个小时。我说我尽量就事论事,说真话。她说:“但什么是真实?”意思是说,并不存在这样的事情。我告诉她说,这是小学生才去谈的话题,他们才去谈什么是真实,美和人生的意义。我只想谈谈性生活,还有暴力,或者谈一谈煮饭的事情。

沃尔弗博士也来了。他是位医生。他对书也很有兴趣,对我的小说,还有第三世界都有兴趣。他去过世界上很多地方,我去的很多地方他也去过,因此与他谈话很是开心。我希望把话题转到医学上。我一生最大的遗憾是没有完成医学方面的研究。我跟四十五岁左右的妇女一样,知道自己不可能再生孩子了。我觉得自己已经过了上医学院的年龄,但是,沃尔弗医生鼓励我继续医学方面的学业。另外一方面,他的兴趣在替代医学。我问他一个旅行者常问的问题:他出门旅行可否带上抗生素类药?他直截了当地说,不,从来没有。

我问:“你在热带国家拉肚子怎么办?”

“重要的事情在于,你得对自己进行再水合的过程。其他大部分药物基本上都是一些化妆品。”

然后,他给了我一个配方。假如你在孟加拉开始拉肚子,但手边又没有药。你捏一小撮盐加到半升水里,再加几勺子糖。喝下去就行了。红糖最好,因为里面含有钾。

我对这种非文学性的谈话感到很是高兴。

中餐跟约翰亚当斯学院的董事会成员一起吃。有一名妇女是我十年前在华盛顿见过的。另一位男士是我兄弟的一位同事,是位律师。其他人都是名人,所有男士都扎领带。因此,我又一次感觉破衣烂衫,衣着很不得体。尽管如此,康切托乐剧院的经理还是给了我一张次日的入场票,是威尔第的《安灵曲》。我上次在阿姆斯特丹的时候,也是在同样一个地方听的同样一支曲子。

我感觉自己在阿姆斯特丹看得太少了,因此跟下一次采访人,也就是来自德摩根的一位采访人说,我们应该去凡高博物馆看看。他本人是一位比利时人,叫萨米尔凡·霍尔,也是一位游记作家。看油画的时候,我会回答他提出的一些问题,把一些稀里糊涂的话全都录在他的录音机里。这样一来,我就可以瞥见一丝美学的享受。萨米尔凡说,他太紧张了,不大看得清楚油画。他拿着一页纸照着上面提问。我拿着他的录音机,对着里面叽里哇拉的。这样很好,但很费力气。他令人惊奇的消息是,他刚刚为他的游记跟阿姆斯特丹一家出名的出版社签了合同。当他告诉我说他不会开车的时候,我相信他一定是一名伟大的旅行家。

回到旅馆准备我的讲稿。我躺下来睡着了。电话将我吵醒了。准备讲稿已经来不及了,但我已经休息得很好,因此头脑特别清晰。如果我有一个笔记,或者准备好了讲稿,一定会觉得枯燥无聊,觉得非常认真。结果却是这样的,我感觉自己头脑敏锐,很着急。大厅里坐满了人,约有四百五十人。荷兰听众总是做他们的作业:他们买你的书,也看你的书,他们提出很好的一些问题,他们非常专心。因此,四十五分钟的谈话,然后喝了一些咖啡稍事休息后,我就开始回答问题了。最好的问题是:“您体验过不祥之事吗?”

稍稍散了一会儿步,然后一个人晚餐,期间写了一份传真,是发往美国的。

我放在床边的书是亨利·詹姆斯写的《阿斯彭文件》。二十年前我看过这本书,但每天晚上回头再看看真是很开心。每天睡觉前看一章。

4月12日

第一次睡了一个好觉,之后,荷兰无线电台世界节目组的一位澳大利亚人来采访。采访过后,他跟我讲了一些关于澳大利亚的故事,我也对他说了一些划皮船去昆士兰北部地区的事情。他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跟其他外国人一样,他已经在这里扎下了根。他属于六十年代全球反文化的一分子,那场运动虽然没有在荷兰外省的布尔乔亚当中留下很深印象,但对阿姆斯特丹的影响还是非常强烈的。

有人接我开车去鹿特丹签名售书。路上我听说了非常奇怪的一件事:荷兰人现在都非常喜欢山地车了。在荷兰踩山地车?这是一个例子,说明荷兰人很容易受潮流感染,他们急于成为世界文化的一部分。有时候,这样的急切心情稍稍有些过头——你得明白适可而止。荷兰各地遍布美国快餐店,这让人感到十分伤心。

鹿特丹。多纳店有很多买书的人,那是“西方世界最大的书店”(有人这么告诉我)。我签名。我吃了一份布鲁杰。我回到阿姆斯特丹,心想因为去鹿特丹签名我已经花了五个半小时。如果我是教皇或迈克尔·乔丹,那我会明白亲自到场的意义。但是,我是个近视眼作家,不喜欢坐在副驾驶座里让人拉着走很远的路。

开了一场可视会(“把手放在脸颊上”),然后去了两家书店,签名,谈话,最后,8点15分,去了康切托乐剧院,听威尔第的《安灵曲》。

表演者的人数跟听众一样多,这里有一整个唱诗班,一个庞大的交响乐团。很漂亮,表演得极刺激。但是,演奏到雷鸣般的第二段,唱诗班也开始合唱时,唱诗班里面却有一个人突然晕倒了!这里面有戏:唱诗班和四重奏照样进行,唱出悲伤的曲调,而那个人却在那里大口喘气,跟安灵曲的悲伤调子正好合拍,直到四个唱诗班的成员和一名听众中的人将他抬出去为止。在场的所有人都可作证。

4月13日

早早就醒了,自到这里来后第一次在笔记里记些东西——一个故事的开头。我终于感觉安静下来,可以写点东西了。我请下一位采访者在株吉年展览馆采访,或者在里克斯博物馆采访。结果证明是与一位很有知识的妇女进行的一场极愉快的谈话。我们从一张画走向另一张画,看着浮世绘的画版,看着“浮动世界”的风景。这些日子以来,日本人也容易受新潮感染。他们购买现代家具和绘画,也在买自己的古董和版画。

“夜更”在经历恢复时期,是往上面泼的一些酸,几近疯狂。他很精明,竟然往上面泼了一些酸,这个事实让我觉得他不是疯子。

另一位采访者:“荷兰的问题不在于年轻人。他们一星期花1~3小时看书。这样的情况好不好?”

我说:“不一定。他们的父母花六小时看《电报》。这好吗?”

我现在已经准备离开荷兰了,因此我想在阿姆斯特丹多留一些时间。事实是,只有当我想回国的时候,才感受到了文化震撼。

伦敦

1993年10月3日

早晨7点到达。有十个月不在这里,但说真话,我已经有差不多四年时间没有在英国生活了。我最后一次住在伦敦的旅馆是在19r71年,差不多也是在这个季节。可爱的云、潮湿的人行道、穿透一切的湿气,这一切都让我想起上次来这里时的情形,那是颤悠悠的一个小家庭,刚刚从新加坡到来,没有工作,没有房子,也没有很多钱。接着,十八年就过去了,什么事情都发生过,现在我感觉跟鬼魂似的,悄悄回到了这个国家,造访这个国家,也让别的人来骚扰我。

从圣詹姆斯教堂朝斯塔福德方向看去。景色宜人。一片玫瑰色。《泰晤士报星期天版》上有一篇关于我和我的新小说《魔术师米尔罗依》的文章。听起来我像个荒唐可笑的人。我猜这是那位年轻的英国记者不习惯于坦率表示感激的态度。他明白,如果他对我的态度好一些,会被人看做拍马屁,因此,他的崇敬就变成了诽谤。但是,谁会在乎呢?那篇文章明天就会成为你垫鹦鹉笼底的破纸,应《卫报》编辑之邀而写的这篇日记也是一样。

10月4日

伦敦人的性格:说话声音低,迟到,悲观,面色苍白,看上去身心疲惫,衣服皱巴巴的,发型不好看,乘坐地铁者的死板表情。但是,对我来说,这是世界上所有的城市当中对我威胁最少的一个城市。哪怕在晴朗的日子,纽约也是一个非常令人不舒服的场所。印度一场地震死掉三万人,但那是昨天的新闻,现在已经到了报纸中间的页码上了,因为今天的头条讲的是俄国:“坦克开进去,五百人丧生。”俄国议会产生对立意见。我不再生活在城市里,因此,我已经忘记了世界新闻如何让花言巧语的城市人得到生命的力量。

肯辛顿一处华丽的维多利亚式公用垃圾箱上写着新潮标语:“谢谢各位保持皇城区的清洁——可口可乐赞助。”有一位记者提到我以前的一本书的时候说:“在你最忧郁的时期写作的。”另一位记者拿我的人物米尔罗依与威尔汉姆·莱克作比:我的人物在倡导素食,而且依据的是《圣经》标准。威利有一只生命盒。“确切的科学发现这是相当具有威胁性的。”到了晚上,我在汉普斯泰德的水磨石饭店讲话,那种传福音的方式,听者都极其认真,竖着耳朵听,对文学一派虔诚,这些内容正好合适我写一篇关于一个着迷于宗教的人。

10月5日

没有早餐,金枪鱼三明治当午餐,跟西班牙大使阿尔伯托·亚萨先生共进晚餐,他刚刚就任西班牙驻墨西哥的大使。墨西哥斗牛与西班牙斗牛之间的差别:墨西哥牛稍小,西班牙牛更凶猛,墨西哥斗牛士常常把短标枪刺入牛的脖子,这在西班牙被认为是琐碎的事情等等。我在非洲当一名低水平的小学教师时,亚萨先生也在那里当一名低水平的外交官。那还是20世纪的事情,当时,弗朗哥和萨拉扎尔都还活在人世。亚萨先生说:“他们说,加利西亚人总是偷偷摸摸的,如果在楼梯转弯处碰到他,你不明白他到底是在上楼还是下楼。”

我去过复活节岛与新几内亚,但是,我从来都没有到过西班牙。跟他谈话的时候,我想到了去那边一趟的想法,但是,我要从直布罗陀开始,跟一条狗一样呲牙咧嘴,并在西班牙的海岸漫无目的地游走。

10月6日

今天没有任何事情会让我烦恼,因为加克多利亚·格伦丁在《时报》上赞扬我的小说。我以前从没有到过滑铁卢国际车站,看了一眼之后,我感到一阵惊喜:你不久便可以从这里坐火车到九龙或河内。另外一方面,去直布罗陀的来回机票也才149美元,也许比坐火车去爱丁堡的来回车票还便宜。我直奔莱顿霍尔市场。4月份在那里发生了一场由从政的渣滓们策划的一场怯懦的爆炸活动,结果使十万文员换位,所以,那里的书店生意格外清淡。

文学附记:有个妇女到书店来说,有个身材魁梧的醉汉称她是“****者”,而且,在澳大利亚弗里曼陀的一次文学晚餐会上讲话的时候,那个醉汉还想动手打她,说她害怕朋友的朋友。我在《大西洋的快活岛》中写过这件事。人人都说我在夸大和诽谤澳大利亚人。这位澳大利亚人的名字叫凯斯特,有个名叫普鲁埃·戴什菲尔德的妇女挡住了他的去路。有趣:男人可能不敢去阻止他,但这个妇女却有胆量。我紧张兮兮地拿这件事情开了一个玩笑,那个醉汉听到了走道上的鼓掌声,就说:“听到没有?他们跟我一样的意见!他们要我去杀死那个****者!”

我在看《温柔之夜》,发现里面有这样一句话:“人们经常会对一个醉汉表示奇怪的尊敬,很像文明程度不高的民族对丧失心智者的那种尊敬。一个人如果挣脱了所有的束缚,他什么事情都敢做,因此也让人产生敬畏。”

10月7日

托妮·莫里森得过诺贝尔奖,我在巴黎见过她一次,当时我们在一个文学讲谈会上,在场的还有詹姆斯·鲍得温。她发出十分洪亮的大笑。鲍得温为什么没有得?博尔赫斯和詹姆斯·乔伊斯为什么没有得?“我看诺贝尔奖颁奖委员会又在对着文学拉尿了。”这话是奈包尔有一次对我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