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等,便等到了夕阳西下,客栈里的客人走了一拨又一拨,盛宝华还在傻乎乎地等。
“老板,那姑娘……缺心眼吧。”伙计瞧着不忍心,凑到财如命身边悄声道。
财如命笑眯眯地拨了拨腰间系着的金算盘,拢着袖子走到她桌边,“姑娘,还在等啊。”
“嗯。”盛宝华点点头,乌溜溜的眼睛透过窗子,继续盯着慕容云天离开的方向,仿佛她一直盯着那里,慕容云天便会突然蹦出来似的。
“他不会来了吧。”眯着眼睛,财如命似真似假地说了一句。
“怎么会?!他让我在这里等他的啊。”盛宝华瞪大眼睛,回头看向财如命,黑白分明的眼睛里不带一丝沮丧和怀疑。
“也许慕容大侠今日有事来不了,姑娘不如在小店住下,慢慢等啊。”对着那双清澈得没有丝毫阴影的眼睛,财如命施施然提着建议。
“可以吗?”
“当然,这里可是客栈啊。”财如命笑容可掬。
“你真是好人。”盛宝华看着他,小小的脸上满是感激。
财如命笑眯眯地接受着夸奖。
“我叫盛宝华,你呢?”盛宝华决定和好人交换名字。
“财如命。”
“嗯嗯,这名字很不错呀。”盛宝华连连点头。
“在下也这么觉得。”
在一旁偷听并拿着抹布假装忙碌的伙计甲一头黑线,拉了拉伙计乙的衣袖,轻声吐嘈:“啊喂,咱们老板的脸皮真的好厚哦。”
“那是一种境界。”伙计乙淡定道。
盛宝华觉得江湖真是个好地方,人人和善可亲。住在悦来客栈里,她很快便和悦来客栈的伙计们混熟了,尤其是旺财和来福(即前文的伙计甲和伙计乙)。
夕阳最后一抹余晖在天边流连不去,凤仙镇依旧繁华不减,街上来来往往有手持兵器的江湖人士,也有巡街维持治安的捕快。
街道上远远驶来一辆马车,车檐四角挂着银制的铃铛,一路丁当作响,十分悦耳。驾车的是个脸上带疤的中年男子,那道疤从他的左眼横切过鼻梁,一直延伸到右侧脖颈,看起来十分狰狞。
马车在悦来客栈门口停下,驾车人跳下马车,向着车内恭敬地道:“小姐,到了。”
车门打开,一个轻纱遮面的少女跳下马车,走进悦来客栈。驾车人将马车交给门口的伙计,从马车上拿了行李和剑袋,也跟了进去。
踏进店门,看到一片龙蛇混杂、喧嚣热闹的景象,那少女不由自主地轻轻蹙了蹙眉,然后忍耐着什么似的,走到柜台边,“我要住店。”
“不好意思啊这位客官,小店已经客满了。”财如命抱着金算盘打了个哈欠,摆了摆手,懒洋洋地道。
那少女挑了挑眉,从腰中挂着的精致荷包里取出一枚金叶子放在柜台上,重复道:“我要住店。”
“旺财、来福,带这位姑娘去最好的房间!”一见着那金叶子,财如命立刻眯起了眼睛,咧着嘴巴扬声道。
“已经没有房间了呀。”一旁,旺财小声提醒。
“没有也要有。”财如命收起金叶子,悠然道。
旺财认命地叹了一口气,转而挂上笑脸,“两位客官请随我来。”
那少女眼中透出不屑,转过身对跟在她身后的刀疤男道:“阿七,你先把行李送去房间。”
“小姐,您一个人在这里不太好。”被唤作阿七的刀疤男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皱起眉表示不赞同。
“我饿了。”面纱下,少女嘟起嘴。
“您先回房,阿七会将晚膳送到房间的。”阿七仍是规劝着。
“这里是江湖,又不是秦府,你不要把我当成弱不禁风的大小姐!”少女拧起了秀气的眉头,不满地轻声斥道。
靠在柜台边看好戏的财如命暗自轻笑,又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小姐到江湖上体验生活来了。
那少女训斥完刀疤阿七,扭头看向财如命,“喂,还有位置吗?我要用膳。”
财如命收起看戏的神情,左右看看,发现已经客满了,于是立刻果断道:“来福,添桌子!”
“不用了。”那少女指了指靠窗的位置,“那里不是空着吗?”
财如命一看那位置,头就大了,“那个位置的话……”
说起那个位置,他当真头大得很,盛宝华出现在凤仙镇的消息他一早就卖给了迷离门,可是这已经是第五天了,迷离门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实在是太不思议了。迷离门是江湖里最大的消息中转站,按照他的预计,三天前迷离门就应该已经将消息送到宝云山飞天寨,盛飞天也应该亲自出马来将那个离家出走的小丫头领回家才是呀。可是现在五百两黄金他已经收到,那个脑袋缺跟弦的小丫头却还是天天在他的客栈里悠闲自在地晃悠,并且和他的伙计们混了个熟透……
“那个位置怎么了?”轻纱蒙面的少女不满地道。
正在他要解释的时候,盛宝华已经打着哈欠从楼上跑了下来,“阿命阿命,我饿了。”
见她一副迷迷糊糊的样子,财如命忍不住笑了起来,“是是是,已经给你准备了你的大侠套餐。”
来福闻言,立刻一溜烟儿地跑进后堂,端了她的改良版大侠套餐来。糯米藕、酸甜菜心,加一份米饭、一碗清汤,都是盛宝华中意的口味。
盛宝华晃晃悠悠走到靠窗的位置坐下,习惯性地扭头看了一眼窗外,慕容大侠还是没有来。
来福端了菜来,替她摆好,“趁热吃。”
“谢谢。”盛宝华回头冲他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然后又不死心地问,“今天大侠有来找过我吗?”
来福摇摇头,想劝她不要傻乎乎地等了,张了张嘴巴,又瞧了一眼自家老板高深莫测的神情,终究欲言又止。
突然“锵”的一声响,一柄闪着寒光的宝剑插入了盛宝华面前的桌上,装着酸甜菜心的盘子碎裂开来,汤汁顺着桌沿往下滴。
盛宝华一手端着米饭,一手拿着筷子,嘴巴里叼着一个菜心。绿油油的嫩叶与她红彤彤的小脸相映成趣,筷子上还夹着一块咬了一半的糯米藕。她就那么呆呆地看着插在自己面前的那柄宝剑,那看起来的确是一柄宝剑,剑柄上十分华丽地镶嵌了数颗宝石……
只是那种类似于暴发户的剑却无法令人产生轻视之意,因为那剑身看起来无比的锋利,且散发着沉沉的寒芒,剑锋处隐隐透着暗红,仿佛曾经饮了无数的鲜血一般,令人不寒而栗。
当然,不寒而栗的人里绝对不包括盛宝华,用财如命的观点叙述就是,这姑娘的神经粗犷得吓人……
“青罗剑!”角落里有人低呼,语气中充满了不敢置信。
此言一出,客栈里突然安静了下来。
江湖十大兵器里,青罗剑排名第四,是已故的铸剑名师谷梁巧的收山之作。传言谷梁巧便是死于此剑,弑了主的青罗剑曾一度被视为妖剑,十分霸道凶残。
二十年前青罗剑突然绝迹于江湖,想不到此时居然在悦来客栈重现。众人看着剑身上沾染的酸甜菜心的汤汁,纷纷默然,然后扭头看向剑的主人。那是一个轻纱蒙面的少女,穿着丁香色的长裙,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模样,身后跟着一个面貌凶恶的刀疤男子。
又是这样的年轻,果然如今的江湖是年轻人的天下么?
成为众人焦点的蒙面少女扬手将剑鞘丢给身后的刀疤阿七,在众人惊疑不定的目光中走到盛宝华面前。
盛宝华呆了一会儿,“哧溜”一下将叼着的菜心吸进嘴巴里,舔舔唇,有滋有味地咀嚼起来。在万分安静的客栈里,那一声“哧溜”显得十分的响亮。蒙面少女皱起眉,眼中燃起了被无视的怒意。
可怜的来福被那青罗剑吓得腿肚子直打颤,视线颤悠悠地落在盛宝华身上,姑娘啊姑娘,这个时候您还吃得这么香……
感觉到来福的视线,盛宝华疑惑地扭头看过去。
见盛宝华接收到自己的眼神,来福慌忙对她使眼色,希冀着她粗犷的神经能够忽然纤细起来,不要惹着那位蒙着面的姑奶奶,那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啊。
盛宝华疑惑地眨了眨眼睛,将嘴巴里的菜心咽了下去,然后咧开嘴巴,跷起大拇指,露出一个几乎可以把人眼睛闪瞎了的灿烂笑容,脆声声地夸奖来福的厨艺:“入口清爽,十分开胃!”
来福嘴角抽搐了一下,倒地不起。
盛宝华回头看了一眼被打碎的装着酸甜菜心的盘子,满脸可惜地摇了摇头,然后又将亮闪闪的目光落在装着糯米藕的盘子里。那个盘子在剑的那一边,盛宝华伸长了胳膊,越过那把剑去夹糯米藕。
“喂!你的眼睛是瞎的么,看不到本姑娘的存在?!”蒙面少女终于爆发了,拔出剑指向盛宝华,“竟敢跟本姑娘抢位置,活腻味了么你!”
盛宝华“咦”了一声,终于舍得放下手里的饭碗,低头看了看抵着自己脖子的剑,然后可怜兮兮地看向财如命。
“唔,这个位置是盛姑娘预订了的。”财如命收到她可怜兮兮的目光,只得敛去看戏的神情,上前劝架,避免因为争抢座位而发生血案。毕竟他是商人,吓着客人会影响生意。
“预订?!”蒙面少女又从怀里掏出一枚金叶子,随手一甩,便牢牢地钉在墙上,“这个位置,本姑娘坐定了。”
财如命看了看那枚钉在墙上的金叶子,嚯,看来这姑娘不仅仅是个初来江湖体验生活的坏脾气小姐,一身武功还不弱呢,尤其跟着她的那个刀疤男,如果没有看错的话,应该是前几年在江湖上声名狼藉的杀人刀袁暮。
能够将那种家伙收在身边当奴仆,看来这位小姐的来历可不简单,再看看那柄青罗剑,眼前这个嚣张跋扈的小姐应该便是江南秦府的大小姐秦罗衣。说起江南秦府,其在武林的地位之高,只有西北一带的慕容家可以比拟。
这么一想,财如命决定去说服盛宝华让位,回头一看,盛宝华正低头在衣兜里翻找着什么。
“唔,盛姑娘,你在找什么呀?”好奇之下,财如命问道。
盛宝华头也不抬地继续翻,“啊,找到了。”她抬头伸手,手心里放着一枚亮闪闪的珠子,“这个位置是我的吧,我的吧。”她举着珠子,大大的眼睛满含期盼地望着财如命。
……夜明珠啊。
财如命开始流口水。
秦罗衣额头爆出一根青筋,一甩手,“唰唰唰”一排金叶子钉上墙壁。
盛宝华看了一眼,低头继续在衣兜里翻啊翻啊翻,然后掏出一捧珠子。
财如命盯着那满满一捧的珠子挪不开眼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