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玛利亚·蒙台梭利幼儿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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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儿童应有的权利

跟成人已经得到的大量的利益相比,儿童一直处于边缘状态,这个社会所犯的最大罪恶就是浪费了应该花在儿童身上的钱。这种行为毁灭了儿童,也毁灭了社会。

教育与惩罚并肩是可悲的

在本世纪初之前,社会一真对儿童采取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养育儿童的责任完全属于家庭。长期以来,儿童拥有的唯一保护是他父亲的权威,这可以上溯到20个世纪前的古罗马遗俗。然而,时光再变,文明已经取得了极大进展,对成人的法律也有了重大改进,儿童孤立无援处境却丝毫没有改变。照人们的一般想法看来,只有儿童所出生的家庭才对他负有帮助其身心成长的义务。若是他所出生的家庭不具备这个财力,这个儿童就只能在贫乏的环境中长大。奇怪的是,国家对规范社会的其它领域是那么迫切,对父母保护和养育的孩子的能力却毫不关心,也不准备给父母们提任何建议及帮助。即便现在,需要组建家庭的男人和女人所要做的,也只是领取一张结婚证书和举行一个结婚仪式罢了。

从所有这一切我们可以断定,社会对这些大自然已经赋予了人性建设任务的小工作者太不关心了。跟成人已经得到的大量的利益相比较,儿童一直处于被流放和被遗忘的境地。

在大约70年前,医生开始真正对儿童感兴趣,并开始认识到他们是社会的牺牲品。当时的儿童处于一种更严苛的境地,没有专门为儿童设立的医院,甚至没有这方面的专家。统计结果表明,就算一个家庭可能生很多孩子,但也只有少数几个能活下来。夭折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以致于人们用这种想法自我麻痹——孩子们直接到天堂去了,就这样,那么多的婴儿死于无知和缺乏照料,他们的死亡甚至被认为是正常的。

幸运的是,居高不下的幼儿死亡率总算警醒了一些人,他们开始认识到能够为这些儿童做点什么事情时,一场广泛的旨在激发父母良心的运动便展开了。父母们被告知,对他们来说仅给子女生命还不够,他们还应该运用科学知识使他们的子女免遭疾病和死亡。这意味着他们必须学习儿童健康的原理并运用它们。

但是,儿童健康状况不佳并不单是因为家庭疏于照顾引起的。在19世纪的最后10年,当时医生们正在研究工人的疾病,并为社会卫生学打下了基础:他们发现,除了因恶劣的卫生条件而导致的传染性疾病外,儿童还深受其他病害的折磨。

比如,儿童必须在学校里承受社会强加给他们的痛苦。在学习读和写的时候,长时间伏在桌子上导致了脊椎的变形和胸腔的变狭,这使得儿童易患结核病。长时间努力阅读而光线不足导致了近视,另外,由于长时间被限制在狭窄而拥挤的地方,他们的健康状况普遍不佳。

儿童的痛苦并不仅仅是肉体上的,而且还有精神上的。强制学习导致了恐惧、厌倦和精力的耗竭。他们变得没有自信,忧郁代替了天生的欢乐。

然而,对于这一切,家庭丝毫不予考虑。儿童的父母惟一乐于看到的是儿童通过考试,尽可能学得快些,这样就可以少花些教育费。他们不大关心学习或文化的获得。他们仅仅关注奢华的社会职责。他们感兴趣的只是儿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获得一张社会通行证。

当时所作的一些调查揭示了一些有趣的事实。在去学校之前,有些儿童已经走了很远的路送牛奶给订户,有些儿童已经在街头卖过报纸或在家中劳动过。因此,他们到校时疲倦又饥饿。然而,就是这些儿童常常由于听课时精力不集中和未能理解教师的讲课而遭到惩罚。教师出于责任感,更多的还是出于一种权威感,企图通过责备儿童唤起他们的学习兴趣。教师往往采用威胁的手段强制儿童服从,或者当着同学们的面指责他们缺乏能力或意志薄弱来羞辱他们。这样,儿童的生命力因在家受剥削和在学校受惩罚而不断耗竭。

这些早期的调查揭示了如此众多的不公正,并最终导致了改革的发生。现在,医生们和教师都为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而工作,所在文明国家都引入了学校健康课程,此项做法产生了良好而深远的社会影响,标志着在对儿童作出社会性补偿方面迈出了第一步。

如果我们回溯到这第一个值得赞颂的觉醒之前,在整个历史的进程中我们找不到任何承认儿童权利,或任何正确估量他们重要性的证据。

从远古到现在,教育一直是惩罚的代名词,这是可悲的。教育的目的就是使儿童隶属于一个成人,在《旧约全书》的“箴言”可以看到,一个父亲如果不用棍棒就会宠坏孩子。几千年来,没有出现任何巨大的变化。不同国家的人们运用不同的手段惩罚儿童。在私立学校里通常有固定的惩罚模式。比如,在儿童脖子上悬挂一块使人丢脸的标志牌,把驴的耳朵安在他的头上,或使他面临任何过路人的侮辱和嘲笑。还有其他的使他承受肉体痛苦的惩罚,比如强制儿童面对角落一站数小时,或裸露膝盖跪在地板上,或在众人面前受鞭笞。现在对这种野蛮行为作了巧妙的改进,它源自这种理论:家庭和学校在教育工作中要联合起来。在学校里已受到惩罚的儿童被责成回家时要告知家长这个事实,由此他父亲可以对教师的惩罚再添加一些责备和惩罚。然后,这儿童被迫将他父亲的便条带到学校,以表明其家长已经知道他的不端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儿童发现他保护不了自己。他能求助于什么法庭呢?他甚至连被定罪的罪犯所享有的申诉权都没有。在苦恼时可以作为一种安慰性的庇护场所又在哪儿呢?教师和家庭联合起来惩罚儿童时相信,如果不联合,惩罚便无效。但是家庭并不需要提醒他们应该惩罚自己的孩子。对儿童受惩罚的各种方式的研究表明,即使在我们这个高度文明发达的时代,也没有一个国家的儿童在家中是不受惩罚的。他们轻则被训斥、侮辱,重则挨巴掌、挨棍棒、关到暗室中,甚至受到更大的惩罚,被剥夺跟其他儿童游玩或吃糖果和水果之类的娱乐活动和消遣,而这些是他们惟一的庇护所,是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承受的那么多痛苦的惟一补偿。还有,他们被迫不吃饭就去睡觉,由于悲伤和饥饿,他们要痛苦地熬过一个夜晚。

虽然在有教养的人中这种惩罚的使用已经迅速地消失了,但是它们并没有绝迹。父母们仍然用刺耳的声音和威胁性的语调对子女乱嚷。成人认为惩罚儿童是他们的自然权利,母亲认为打一巴掌是一种职责。

如今,对成人的体罚已经作为对人的尊严的一种侮辱和一种社会耻辱而被取消了。但是,难道还有什么东西像侮辱和殴打儿童一样卑劣的吗?在这方面人的良心已经完全麻木了。

让儿童拥有权利

文明的进步不再依靠个人的努力,或人的心灵的炽烈热情。它的进步如同无情的机器的推进。

社会就像一列朝着某个遥远的目标高速行进的火车,构成这个社会的个人可以比作在包厢中酣睡的旅客。他们那处于睡眠状态的良心是进步的最大障碍。如果情况不是如此,在运输工具日益加快的速度和人的心灵日益增强的尊严之间就不会存在这样悬殊差别。走向社会改革的第一步,也是最难迈出的一步,是唤醒这种沉睡中的人性。当今绝对需要的是,社会应该意识到儿童,并真诚地努力把儿童从他所在的巨大的危险深渊中救出来。儿童的社会权利必须得到承认,这样才能为他们建设一个适宜于他们需要的世界。社会犯下的最大罪恶就是浪费了应该花在儿童身上的钱,这毁灭了儿童,也毁灭了社会本身。

社会就像是一个大肆挥霍他的祖传财产的儿童监护人。成人把钱花在自己身上,并建造自己所需要的东西,然而很明显,他们财富的很大一部分是本该分配给他们子女的。这个真理存在于生命本身,甚至在最低等的昆虫中也可以发现。为什么蚂蚁要贮藏食物呢?为什么鸟要寻找食物并把它带回自己的巢里去呢?大自然并没有给那种自己耗尽所有东西并把自己的后代抛入不幸之中的成人提供任何的榜样。然而,成人并没有为儿童做任何事情,他的努力不过是保存自己的肉体,——仅此而已。

由于浪费,社会急需钱财,这时它就从学校尤其是保护人类生命种子的幼儿学校中取钱。社会从这些学校中取钱,是因为没有替这些学校辩护的呼声。这是人类最大的罪恶和错误之一。社会甚至没有想到,当它用这些钱建造战争工具时,就导致了双重毁灭。一方面阻碍了生命,而另一方面带来了死亡。这种悲剧性的结局是因为人的畸形成长。因此,成人必须组织起来,不是为他们自己,而是为他们的孩子。他们必须大声疾呼,为儿童要求一种权利,虽然,习惯性的盲目已使他们很难看到这种权利,但是,一旦得以证实,这种权利便再也不会受到怀疑。如果说在以往社会一直是儿童的不可靠的监护人,那它现在必须正确行事,把儿童的遗产还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