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食禁绝烟火,扬州百姓仍成群结队往栖灵寺蜂拥而去。非去进香,为看琼花。
琼花年年如此,实无足看,众人摩肩接踵,看的是热闹,聊的是小道。
“你看你看!那是元老爷家的马车,多阔气哇!元夫人的头簪镶的可是南海明珠,又大又圆,怕不要个上万钱!”“那算什么?元老爷爱摆阔,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家财不是最多,排场偏搞得最大。看看,元家马车里铺的地毯,可是从波斯运来的上等货,皇宫里都用这个。上次那个波斯人叫的价你还记得吗?两万钱一丈哪!”
“可不是!运气这种事,还真说不清,元家十多年前是东门买豆腐的,谁知现在竟然成了富户。元夫人当初还差点叫爹娘卖到勾栏,哭得那个惨哪,整条街都听见了,今天穿得可比谁都贵气。”
“怎么?你不服气?人家元夫人可是旺夫之相!你看这眉眼,长得多有福分!不是她,元老爷哪能有今天的成就?”“旺夫又怎样?到头来还不是黄脸婆一个!元老爷哪天进过她房里啦?这男人只要一有钱,谁还管什么贫贱夫妻,一房接着一房地娶。你们不知道,夜里元夫人哭得有多伤心!”闲人甲表面义愤填膺,心中却又妒又羡。
“哟,我们不知道的事,你又是怎么知道的呢?难不成你天天躲在元夫人床底下听人家哭呀?”暧昧言词一出,众人哄然大笑。
“你、你、你,别、别含血喷人!”那闲人甲一急,口吃得老毛病就上来了,“我、我、我就住在在元府隔墙,当然、当然听得见!”
“开个玩笑不行哪?元夫人真要找也轮不上你这副德行的!”
“其实也难怪元员外,像三夫人那样的美人儿,谁见了不动心啊?跟大夫人这么一站,简直是天差地别,任谁都会偏向三夫人的。”
“你们男人就爱帮自个儿说话!要我说呀,最惨的就是二夫人。苦了那么多年,到头来还没享到福就没了,生个儿子倒也罢了,偏偏留下个女儿让人欺负。”
“那是以前,现在元府上下,还有谁敢怠慢三姑娘?”
“是呀,自从那个算命仙说三姑娘的面相贵不可言,对元家大有好处之后,元员外就差没把她供起来,鲜花素果地朝拜了。”
“谁知道那个瞎子是不是胡说?”
“你可别小看那个算命的,人家可是袁天师的关门弟子。袁天师知道不?活神仙呀!太宗皇帝时就说会出女皇帝,你看,现在不就应验了?”
“元家姑娘我都见过,单单薄薄的,不爱说话,长得也不如姐妹好看,找个好婆家都难,哪有什么贵不可言的面相?”闲人甲又是一副知情者的居傲神态。
“你还别说,没准这贵不可言,指的就是三姑娘未来的夫婿。”
“这扬州城里称得上贵不可言的,也就只有皇甫家了,不但是首富,皇甫大公子又在太平公主府当差,连刺史大人都要礼让他三分呢!难不成三姑娘会跟皇甫府攀上亲?”
“这也难说。二公子尚未婚配,不小心看上三姑娘娶回去也没准。”
“得了吧,皇甫公子是什么人?会看上三姑娘?扬州府的多少大家闺秀都等着当皇甫家少奶奶呢,元家怎么有钱也只是商人,哪里配跟她们争?”
“是啊,二公子风流着呢,三姑娘的姿色怎么入得了人家的眼?”
“我看也不一定,没准三姑娘的长相正好对上了人家的胃口……”
讨论热烈进行,加入者越来越多,这时如若有人提醒他们元三姑娘今年芳龄十三,实在不必如此急着找婆家,恐怕会被口水淹死吧。
街谈巷议,大抵如此。姑妄言之,姑妄听之。
“哎呀哎呀,那不是皇甫家的车驾!天,二公子骑的可是大宛名马!有钱还买不到的稀世奇珍哪!”
不知哪来的叫声中止了关于元家姑娘归宿问题的争议,众人将焦点转移到公认扬州城第一风云人物身上。
“在哪里?在哪里?让我看看。”
“找死呀,你推我干吗?”
“二公子果然是一表人才,气宇不凡哪!”
“耶!二公子旁边马上载的小娘子怎么又换啦?这回的比较文静喔。”
“哈!文静?你道那马上的是谁?王主簿家的千金!她的浪荡可是出了名的。上次不还听说她一个人跟伙富家公子在酒肆里彻夜狂饮,结果违反宵禁,差点下了狱。”
“这才是二公子的中意的那种类型嘛!够风骚大胆又不黏人。”
“长得可真不错,那双眼这个媚呀……”
“少晕陶陶的了,咱也只配在这里流流口水。人家的眼界可高着呢。没钱没势的,靠近个一丈都把你踹到天边去!”
“哇,真挺美的呢!”
“喂喂,你挡住我啦,快闪一边去!”
众人推推搡搡,原来颇为宽阔的上山道路此刻连蚂蚁都只能望人潮而兴叹,所有人似乎都很享受——倾城出动的奇观,一年只有一次,怎么能不好好八卦一番呢?
后山,清幽。
小小的澄碧湖畔立着个颀长身影,瘦削,挺拔,一袭白衫更衬托出尘气质。双手微抬,托一管比寻常乐器长上许多的玉笛。手指非常好看,修长,白皙,不着痕迹地灵巧摆弄笛孔,旋律便悠扬而出。从细致的纹理一眼便可判断出,手的主人必定养尊处优,不事劳作。薄唇轻抵吹孔,微微歙动,一曲“三弄”吹得孟春的湖面似有寒气。鼻梁直而高,但并未性格地突兀。眼睛因投入而微闭,又被睫毛遮住一些,看不真切。饱满的天庭,是命理上的聪慧福禄之相。近乎苍白的脸削弱了剑眉所强调的气势,却还不至于有阴柔之感。
青山,绿水,玉人,天籁,组成一幅美得教人叹息的图景——
“唉。”
李宜得呈大字形躺在湖边草地上,发出了第二百九十一次感想——
好吵。
以及怨恨——
还让不让人睡觉?
为什么世界上的人那么多,倒霉的就他一个?
如果不是倒霉地被偷光所有盘缠,又倒霉地吃了有迷药的稀饭昏昏沉沉被当做奴婢拉去集市上卖,最倒霉的是被眼前这个人用一片金叶子在人贩子笑得合不拢嘴众人目瞪口呆的状况下买走——他就应该已经回家孝敬老母,顺便娶个媳妇过年,再做点小买卖什么的过他的太平日子,而不是傻乎乎地跟在奇怪主子背后,日复一日地听着这些冷飕飕扰人清梦的怪声!
而这该死的一切还是他自找的!
那日主人买下了他,然后挥挥手,说:“你走吧。”虽然觉得自己不值那一片金叶子,但他还没笨到扯什么做牛做马报答大恩的鬼话把自己绑一辈子,作了个揖,转身就走。行到十丈开外,开始唱空城计的肚子提醒了他身无分文这一残酷的事实。就算一路打短工到了家,他也没脸见娘,当初出来时可是夸下海口说至少让她一年不愁吃穿的。然后他发现这个白衣书生还在视线之内慢慢晃悠,看起来很有钱,又一脸老实相,只要他再给他一片金叶子……
他就那样鬼迷心窍地冲上前去,大喊:“公子,让小人做牛做马报答大恩……”
这就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
从此他就跟他往家乡的反方向走去,糊里糊涂在除夕之夜南渡黄河,想到家里等他等得心焦的娘,他就想哭上三天三夜!
更悲惨的是,四个月下来,虽然吃好穿好,却一文工钱都拿不到!
第一个月,他告诉自己,大概是每两个月结一次账;第二个月,他想,大概前三个月是试用期;到了第三个月还没动静,他悲哀地意识到,自己可能在那种肚子太饿的情况之下说了什么一辈子服侍左右之类的胡话,被主人当了真,所以才理所当然地以压榨他的劳力为己任。
他甚至没摸过那些可爱的金叶子一下,住客栈用饭都是主人自己会的账,按道理书生花销,付钱的不都是他身边的书童吗?呃,虽然虎背熊腰有一脸大胡子的书童很少见——总之,他不给他钱,会账时却又总给得太多引人觊觎,他都不知道已经替他解决多少拦路抢劫的歹人了,这人竟然一点表示都没有,怎么当人家主子的呀?怎么着也称赞几句吧,他却总不说话,站在一边看他教训完了毛贼,抬脚就走。
不过慢慢地他倒也发觉,其实他不是故意如此。毕竟一个连吃穿住行都没法自理的人,你能指望他懂多少人情人世故呢?
他们到任何一地都会重复以下情节:打听之后到最大的酒楼,挑最好的位置坐下,主人开始严肃地点那一串用水晶、八宝之类打头的菜,伙计愣了大半天才说没有这些,要不要来店里的招牌菜,于是,就被那种让人家羞愧得恨不得一辈子都不出来吃这行饭的眼神盯他个一盏茶时间,再说:“好。”到莱州时,终于让他幸运地点到了跟他所说名堂一模一样的螃蟹,哪知上了桌之后,他却指着盘中之物问可怜的伙计:“这是什么?”搞了半天才知道,他从没见过带壳的螃蟹。没得说,在一百文钱的诱惑下,伙计自告奋勇替他剥壳。当时还埋怨干吗不让自己人赚钱,但在眼泪汪汪的伙计被要求洗十遍热水五遍冷水才准动手时,李宜得心中大叹:好险!
主人会自己穿衣服和梳头,知道这个后他简直感动得痛哭流涕。虽然中衣短袄常被穿错次序,但至少外袍看起来是很整齐的;虽然鞋子几乎每天的左右脚都不一样,但至少走路的样子还是理直气壮的;虽然发簪插得“稍稍”倾斜了一点,但至少头发还是没散——总之,只是邋遢而已,真的。估计这是主人遇到他之前没被抢的惟一理由。
主人不会洗衣服,所以衣服鞋袜都是换一套扔一套的,从不穿第二遍。
主人早上起来会很自觉地打水洗脸,却从来不知道用衣服以外的东西擦脸。
主人晚上一定要向店家多要三床被子垫在身下才睡得着。
……
结论一,主人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才碰上他这么好的仆人,让他变得干干净净一路受姑娘垂青。
结论二,他李宜得真是倒了八辈子霉才摊上这么个主儿,做白工还得忍受听不懂的噪声对他耳朵的迫害。
为什么会好死不死地让这个怪人救了他?为什么他要跟他没头没脑地走来走去?为什么他莫名其妙地成了终生仆人?为什么他不忍心抢了金叶子就跑?为什么师父骗他说不用读书学武就会很有出息?为什么他不是个女的可以跟师妹一样靠舞剑就能赚钱?
他,李宜得,穷困潦倒的江湖中人,跟了一个稀奇古怪的主子,天南海北地到处看房子瞧寺庙,离家万里,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却一无所得,如此际遇,真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呜呜呜呜……
“在这里!”
小小的声音破坏了他全力营造的悲情气氛,望了望似乎一无所觉的主人,李宜得懊恼地看向湖对面。
草丛中,依稀有两个身影。
“他吹奏的是古曲《梅花三弄》。”最重要的是这吹奏者远远看去身形颀长优雅,背景必定不凡。
纵然压低了音量,仍可听出说话者有一副清脆的好嗓子。
“是名曲吗?”这些蚂蚁要把馒头屑背到哪里去?
有些稚气的回应声中没有好奇,平平的语调显然心不在焉。
“东汉桓伊所作,用以称颂梅花的高洁雅致,傲霜怒放。”啊,再细看发觉长得真很俊呢。
“喔。”蚂蚁得真慢。
“这位公子的笛曲不但合乎音律,回环间更自出新意,听之有寂寥肃杀之感,可谓尽得梅花神韵。”但愿没有掰错,才貌俱优又有身家的男人难得遇到,不能随便放过。
不知是不是错觉,李宜得发现那个好听的嗓音越来越超出“低语”的范围,就算身无内力之人——比如他家主子——也能听个一清二楚。
“是这样啊。”咦,爬不见了,“但是云起姐,你为什么要躲在这里呢?”
笛声恰歇,最后几个音符泠泠落入水中,把天真的疑问伴奏得悠扬。
“啊?这个,呃……对呀,我们躲在这里干吗?走啦。”
说话间,一团浅绛色身影从草丛中升起,年轻女子尴尬地朝湖对面一笑,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回应,神色更形无措。
很美的女人,难得的有些书卷气,但也不算极品,师妹就比她好看。叫云什么是吧?袅袅娜娜地朝主子飘来。
又是一个。李宜得坐起身子,准备看戏。
“云起见过公子。方才得聆雅奏,实是平生之幸。”云起优雅垂头,盈盈敛衽,连脸颊都是红的。
“过奖。”
“奴家亦粗通音律,不知可有幸向公子讨教一番?”嗯,处变不惊,连声音都是那么醇厚动听,自己果然有眼光!只是低着头自顾自擦拭笛子,是否无礼了些?
“下里巴人,敢扰清听。”仍是低头。
不愧是读过书的,多会说话!“公子过谦了。寒舍就在左近,不如屈尊一叙?”
将笛子插到腰后,男子抬头。